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JGJ-JL-HWZB-20210505(招标文件编号:ZJGJ-JL-HWZB-20210505)
二、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端午节职工福利鸡蛋礼盒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市昌邑区盛大养鸡场
供应商地址:昌邑区孤店子镇孤店子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鸡蛋
折扣率(%):8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吉林市昌邑区盛大养鸡场 | 鸡蛋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30枚/盒每盒含量不低于1.9kg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当日零售均价的8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云芬、黄越、谭雨清、李萍、郑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以上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5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没异议,中标人将被发放中标通知书。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9号
联系方式:郑刚0432-65010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座九楼
联系方式:杨帆、丛丽0432-64797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帆、丛丽
电 话: 0432-64797111
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端午节职工福利鸡蛋礼盒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ZJGJ-JL-HWZB-20210505
采购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五月
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端午节职工福利鸡蛋礼盒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ZJGJ-JL-HWZB-20210505
采购人: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会委员会(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零二一年五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75606992"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HYPERLINK \l "_Toc47560699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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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ZJGJ-JL-HWZB-20210505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端午节职工福利鸡蛋礼盒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会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端午节职工福利鸡蛋礼盒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端午节职工福利鸡蛋礼盒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控制价:市场当日零售均价的90%;
说明:按同品牌同规格市场当日零售均价的百分比报价。例:报价为80%(即在当日同品牌同规格,均价的基础上打八折)。另外,“市场当日零售均价”:即以“吉林市欧亚超市”和“吉林市大润发超市”当日同品牌同规格的均价为参考(不包括促销价格)。甲方随机进行核检。
2.4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供货期: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供货;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食品安全标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商;
3.2投标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商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座九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废标;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捌佰贰拾元整; 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收款单位: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丰满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昌支行,账号:22050161317000000102。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9号
联系人:郑刚
电 话:0432-65010608
采购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座九楼
联系人:杨帆、丛丽
电 话:0432-647971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9号 联系人:郑刚 电 话:0432-65010608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座九楼 联系人:杨帆、丛丽 电 话:0432-64797111 |
|
3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端午节职工福利鸡蛋礼盒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ZJGJ-JL-HWZB-20210505 |
|
4 |
项目内容 |
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端午节职工福利鸡蛋礼盒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5 |
供货地点 |
用户指定地点。 |
|
6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
7 |
出资比例 |
100%。 |
|
8 |
招标内容 |
同“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 |
|
9 |
供货期 |
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供货。 |
|
10 |
质保期及质保金 |
质保金:不收取。 |
|
11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食品安全标准。 |
|
12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商; 2、投标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商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 |
踏勘现场及时间安排 |
不组织。 |
|
15 |
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
不召开。 |
|
16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如提出质疑,则须以书面形式向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质疑函送至我公司(地址: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座九楼)。 |
|
17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
18 |
分包 |
不允许。 |
|
19 |
偏离 |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参数要求条款允许正偏离(满足用户单位的正向需求)、不允许负偏离。 |
|
20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
|
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
|
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
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24小时内。 |
|
24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五证合一除外)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五证合一除外)原件; 4、近三年(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如有)证明材料原件; 5、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8、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标书内附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10、样品(如有,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和“第六章评标办法”);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证件需单独密封,封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内装原件名称数量等,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
|
25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26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电汇或转账; 2、现金(非现钞); 3、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必须递交2联和3联); 4、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若采用保函方式递交的,须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携带保函原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核验真实性,担保公司须是经吉林省住房和建设厅备案公司)。 请各投标人优先使用第1种投标保证金形式。 (以上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贰拾元整。 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完成缴纳,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收款单位: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丰满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昌支行, 账号:22050161317000000102, 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 0432-62681880。 注:投标单位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应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后果自负。 |
|
27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三 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
|
2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 |
2018年至今。 |
|
29 |
近年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 |
2018年至今。 |
|
30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言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采购人书面请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盖章和签字(盖章不能代替签字)等都要求是原件或真迹,不得复印。 |
|
3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二份【要求:word版本的投标文件及正本扫描件,存入每个U盘中】。 |
|
33 |
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左侧纵向装订,统一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
34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35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6月3日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座九楼会议室 |
|
3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3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年6月3日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座九楼会议室 |
|
38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启封唱标。 |
|
39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社会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40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4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家数:3家。 |
|
4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42.1 |
拦标价 |
最高投标限价:市场当日零售均价的90%。 说明:按同品牌同规格市场当日零售均价的百分比报价。例:报价为80%(即在当日同品牌同规格,均价的基础上打八折)。另外,“市场当日零售均价”:即以“吉林市欧亚超市”和“吉林市大润发超市”当日同品牌同规格的均价为参考(不包括促销价格)。甲方随机进行核检。 |
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
42.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42.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42.4 |
合同方式 |
单价合同。 |
|
42.5 |
付款方式 |
双方协商。 |
|
42.6 |
招标代理的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壹仟捌佰贰拾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 |
|
42.7 |
开标时要求携带 |
特别注意: 1、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和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单独手持),未按以上要求出示此资料的将在开标阶段予以废标处理; 2、开标一览表需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并单独以小信封形式递交,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电子版需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并单独以小信封形式递交,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
42.8 |
关于报价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42.9 |
虚假投标 |
在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或采购人后期验收过程中,一经发现投标人虚假投标,经核实,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2、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二、投标人须知
1.适用法律: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端午节职工福利鸡蛋礼盒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指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
2.2“采购人”指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会委员会,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2.3“招标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
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商;
3.2投标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商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
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 |
不召开 召 开 ★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
不召开 召 开 ★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
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提出质疑,则须以书面形式向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供应商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以及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7.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
8. 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8.2 投标人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文件的编制
9.1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9.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
9.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
9.5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0. 投标报价
10.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0.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投标人负责供货并完成验收及交付的全部价格。
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 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标明的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
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1.4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1.6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2. 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
13.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3.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五章规定的格式提交)。
13.2 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有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 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 投标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2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与正本一致。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5.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5.4 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前述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办理。
15.5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书正本单独包封、所有副本包封到一起,正副本不得再包封。开标一览表和电子版单独封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地址、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等字样,并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封皮样式
1)投标文件封套格式(封套上应写明如下内容)
(密封,在封套的封口处、封皮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2份; 招标编号: 采购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
2)开标一览表封套格式
(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密封内容:唱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采购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唱标一览表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
3)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封套格式(如有)
(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密封内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共 件。(注:需在外包封的背面详列出原件清单明细,以便核实) 招标编号: 采购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原件在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准时递交。 法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
16. 开标
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
16.2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16.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交货时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16.4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6.5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6.6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6.7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4)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有效签署的;
(5)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6.8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项目招标失败:
(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首次招标失败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处理。
17.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8. 评标
18.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
18.2 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否决处理。
18.3 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否决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督管理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
(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
(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
(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18.4 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5 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18.5.1 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8.5.2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8.6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否决处理: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8)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8.8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9 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如果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该行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8.10 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
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否决投标。
19.首次招标因评标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而否决投标,重新招标仍然出现前述情形的,以及竞争性招标、询价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采购人需求紧急需要直接变更方式采购,经采购人代表现场提出,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和评标监督人员同意,可以在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评标监督人员、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及采购中心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继续采购,并按下述规定办理:
(1)采用招标方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有两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有两家合格投标供应商,可以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竞争性招标或者向两家供应商询价采购。
(2)采用竞争性招标、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有两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由两家合格投标供应商,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招标的,应当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竞争性招标;原采购方式为询价的,应当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询价采购。
(3)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只有1家合格供应商的,不得直接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人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当在否决投标后向采购办申请批准。
(4)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应当当场由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评标监督人员和相关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共同签署《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备忘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备忘录》和评标纪要(评标报告)报采购人备案。
(5)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的条件应在采购文件中事先申明。
20. 评标方法和标准
20.1 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和技术进行评审。
20.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将按第六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按评审后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21. 签订合同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1.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21.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步网络媒介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
22.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中标人应在订立招标合同三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款0%的履约保证金(当全部货物安装并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23.保密和披露
23.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三章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
鸡蛋礼盒采购:
包装要求:
1.外包装:纸制礼盒包装,30枚/盒,每盒含量不低于1.9kg。
2.内包装: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会有破损,每枚鸡蛋上应印有生产日期,生产日期在10日之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无公害鸡蛋检测标准。
采购数量:2600盒。
注:1、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其他要求:中标方需要按招标方指定地点送货,并负责集中发放。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
(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
(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
(6)“需方”指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
(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
(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2.合同标的: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要求”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集中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3.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集中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4.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5.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6.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
7.伴随服务
7.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7.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7.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8.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8.2如果上述第8.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9.质量保证
9.1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
9.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8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9.4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8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验收: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1.索赔
11.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1.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1.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1.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2.履约延误
12.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
12.2 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12.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13.误期赔偿
13.1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13.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3.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13.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13.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集中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15.不可抗力
15.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5.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5.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税费
16.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6.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7.争议解决方式
17.1 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7.2 如果调解不成,供需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7.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7.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8.违约终止合同
18.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
18.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8.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9.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
20.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21.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集中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22.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3.合同备案:自集中采购合同书订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4.政府采购法对集中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集中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集中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书格式
(此合同文本仅为通用参考合同文本,在确定中标人后,双方将对商务、技术、保修承诺等内容签订更加详细的内容,采购人保留对合同条款修订的权利。)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任务通知书编号:
(需方)需求的 (货物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供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和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招标项目名称 |
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金额(元) |
2. 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时间: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供货;
3.2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验收合格。
4. 付款方式
4.1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双方协商。
5.履约保证金
5.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款0%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质量保证金
6.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0%;
6.2质量保证金由供方的履约保证金(如有)转为质量保证金;
6.3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规定的质保期期满之日止,扣除供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7.合同补充条款:
8.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本合同书;
8.2中标通知书;
8.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8.4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8.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8.6政府招标验收报告单;
8.7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需提交至监管部门做备存。
10.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1.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需方: 供方: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帐号:
第五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注:投标人自行编制目录,并标注对应页码。
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有关活动,并对 (项目名称) 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2份(U盘形式)。
2、投标货物的投标报价为 %。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7、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8.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备注 (响应或不响应)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