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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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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学生第三食堂经营托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第三食堂经营托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6-04 11:35:00]


项目概况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第三食堂经营托管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105411

项目名称: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第三食堂经营托管项目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安徽工程大学学生第三食堂经营托管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资信等级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2、投标人应具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服务三年及以上或从事社会餐饮经营服务达五年及以上的经验,社会信誉良好,且必须符合《安徽省高等院校餐饮行业准入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厨师及以上等级资质,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经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授权的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4、2018年7月1日以来企业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文件认定作为依据)。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7月1日以来无重大餐饮经营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成为候选中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投标人被安徽工程大学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托管服务经营权整体或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7、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5日至2021年 06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cai.com

方式:此项目为网上报名项目,请访问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cai.com进行登记报名、缴费,在报名时留下邮箱及联系方式,缴费成功后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工作日请提前电话联系,法定节假日无法领取文件。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51-65770401。(首次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需进行网上注册并通过审核,请自行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735(中江大道辅路诺克斯健身房旁)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

1.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5000元。

1.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1.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1.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滨湖支行

户名:安徽安招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 522012162881000002013704

公告发布媒体: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hsggzy.wuhu.gov.cn

3.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R自筹资金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4. 包别(标段划分):不分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工程大学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

联系方式:0553-2871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735(中江大道辅路诺克斯健身房旁)

联系方式:周工 18955366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18955366142

采购人:安徽工程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4日

附:采购需求

附件下载: 附件--采购需求.doc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安徽工程大学是一所省属多科性高等工科院校和安徽省重点建设院校,校址坐落在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市。校本部学生第三食堂上一轮经营托管服务期即将到期,为保障学校师生饮食需求及食堂连续经营不受影响,经研究决定,启动校本部学生第三食堂经营服务下一轮对外托管的招标,因学校计划学生第三食堂、第四食堂2022年7月实行整体对外托管,所以,校本部学生第三食堂本轮托管招标服务期为一学年。经营范围为基本大伙、风味特色(不得制作凉菜和裱花蛋糕)

1、安徽工程大学目前在校学生总人数约为23000人,校本部约17000人。

2、校本部现有食堂6个,其中教工餐厅1个,餐厅座位数200个;学生食堂5个:一食堂位于男生1号宿舍楼西面,前后场面积约2400平米,前厅面积1000平米,餐厅座位数720个;二食堂位于男生3号宿舍楼西面,前后场面积约2300平米,前厅面积1400平米,餐厅座位数1100个;三食堂位于男生11号宿舍楼南面,前后场面积约2300平米,前厅面积1300平米,餐厅座位数960个;四食堂位于男生11号宿舍楼南面,且处于三食堂楼上,前后场面积约2300平米,前厅面积1400平米,餐厅座位数1000个;东区食堂位于学校东区师生生活服务中心一、二层,每层面积约2700m2,其中一楼大厅面积为1528m2,二楼大厅面积为1239m2,餐厅座位数共2000个。

二、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

三、投标须知

1、投标要求

(1)投标时请详细说明经营思路、卫生安全保障、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结构等内容。

(2)投标人须明确承诺对食堂进行的所有装修装饰,合同期满后,或者因为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未到期退出的,中标人应无条件完整移交给校方,中标人所有投入归校方所有。

(3)水、电、天然气装表计量,费用按芜湖市和校方有关规定收取。水、电费经中标人确认后从食堂营业款中直接扣除,天然气费用由乙方直接向芜湖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缴费。中标人需按时足额缴清天然气费用,不论何种原因导致芜湖中燃公司通知限期停供时,校方有权凭芜湖中燃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从中标人食堂营业款中扣缴所欠天然气费用及滞纳金等。

(4)校方负责安装一卡通售饭系统并进行管理,收取中标人1000元/台·年维护费。

(5)投标人须明确承诺依法依规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校方监督管理,经营过程中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校方规定,视为违约,校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6)为充分利用资源,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中标人须努力把食堂建设成为集就餐、学习、健康文体活动三位一体的空间。

(7)校方原则上不提供中标人员工住宿条件。

(8)食堂内部不得销售酒类、香烟,不得出售假冒伪劣食品。

(9)中标后,中标人对食堂的改造方案,须得到招标人的书面确认方可施工,校方有权对改造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改造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10)在校本部已经营两个食堂的餐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1)合同到期后,一周内清场退出,每迟退出一天扣减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整体或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3、校方负责将现有固定资产(列清单)按现状移交给乙方使用和管理。中标人托管期满,应及时按移交清单完好地归还给甲方。托管期间中标人一切设备、设施、物品及装饰装修改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校方不予认可或补偿。托管期满后,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合同期满五日内)按移交清单将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全部设备设施归还给甲方,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以及托管期间中标人自行添置的可移动设备设施全部撤出场地(托管食堂),无债务纠纷,其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返还;每逾期1日清场退出扣减10%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强制清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中标人在经营期间,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违反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2)严重违反校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3)合同期内非不可抗力情况下连续不正常营业时间超过2日,或累计不正常营业时间超过5日;

(4)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或将食堂窗口租赁他人经营;

(5)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以上级监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

(6)合同期内接到群体性(5人及以上)投诉经查证属实达到2

(7)与第三方发生债权债务或其它法律纠纷,给校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以上情况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另追究中标人全部经济责任。中标人在托管期内若无上述现象,托管期满后及时办理移交且按时撤出场地的,其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返还。

四、经营期限

本次经营托管招标有效期限为一学年

五、经营管理(以下“甲方”指“学校”,“乙方”指“中标人”)

1、托管经营期间,乙方必须独立经营,不得将食堂项目整体或部分转让他人或将部分窗口租赁经营,否则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投标文件指定的食堂经理人选(项目负责人)应获投标人充分授权,须常驻芜湖且在本项目连续工作至托管合同期满;如中标人确因正常理由更换食堂经理,需事先取得学校同意。

3、在托管经营期间,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除甲方要求外,严禁在售卖厅和学生就餐厅安装隔断或私自搭建,严禁进行店中店经营,严禁在非售卖窗口出售食品。特别说明:确因经营需要局部改造,须先申报,得到校方认可后方可进行。

4、乙方经营的风味小吃、饮品项目需事先申报审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未办理申报审批的项目,第一次给予违约罚金10000元,并立即取缔,第二次加倍处罚,依此类推。窗口使用的原材料实行统一来源采购、保管、领用。

5、乙方所出售食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兄弟学校的水平,未经学校同意严禁私自涨价。确因原材料或其他原因需要上调饭菜价格的,乙方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组织召开学生听证会并获通过后方可执行。

6、乙方所需原材料须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粗加工场所须统一设置,餐厅售卖窗口不得用做粗加工或原材料存放场所。

7、饭菜出售明码标价,炊管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8、虚心接受学校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了解广大师生需求,不断调整食堂花色品种搭配,努力改善伙食质量。

9、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食堂饭菜价格的基本稳定。

六、安全卫生管理

1、乙方大宗食品原材料(如米、面、油、肉、调味品等)采购应执行《安徽工程大学托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监管办法》,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应商进行考察和监督。

2、乙方为其托管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3、乙方必须自行做好食品安全和防火、防盗等工作,应与职能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堂消防安全责任书》,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直至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4、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和食品的加工、出售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托管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

5、乙方必须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自觉接受甲方职能部门对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流程、卫生消毒、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饭菜品种、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管。

6、乙方必须做好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做好门前三包。门前三包区域指所在食堂房基到马路芽子之间。

7、严禁食堂的污染物向校园内的沟、渠、池、塘排放。

8、泔水及废弃物处理按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七、人员用工管理

乙方食堂用工由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以乙方法人名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承担与乙方用工有关的任何连带法律责任。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且严格执行《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的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要求。

2、乙方在食堂用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所聘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外来人员用工证、暂住证等,并建立相应管理档案,且报学校职能部门备案

4、为净化食堂经营服务环境,学校要求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凡与乙方竞标及日常监管考核有关的甲方工作人员,其家属及近亲属不得应聘乙方任何岗位,也不得与乙方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

八、设备设施管理

按现状移交食堂设备设施,乙方接手后负责维修维护,费用自理;除现有设备和条件外,乙方认为需要添置的,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负责添置,费用自理。

乙方在托管经营期内,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负责管理和维护,每年寒、暑假期间均应安排全面检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能尽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维修保养,费用从乙方营业款中扣除。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经甲方评估验收后方可完成资产交接,否则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九、经营指标控制

乙方在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保证主副食品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早餐主食品种12种以上,副食5种以上;中餐主食3种以上,副食15种以上;晚餐主食10种以上,副食10种以上。

2、食堂高、中、低档各类菜肴比例应为3:4:3,保证低档菜肴不断供。

3、关于“高、中、低档菜肴”的界定:

高档菜:指单份售价为5元、4.5元、4元的菜肴;

中档菜:指单份售价为3.5元、3元、2.5元的菜肴;

低档菜:指单份售价为2元及以下的菜肴。

基本大伙套餐不得高于8元每份。

4、单份菜的分量要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食堂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否则每次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违约处罚。

6、基本大伙所占比率按营业额计算不得低于40%,基本大伙的认定参照行业有关规定执行,由乙方申报,经甲方审核、认定。

十、“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和返还

为了保证学校对食堂经营进行有效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和食堂供应的质量,维护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乙方须缴纳一定数额服务质量保证金,甲方制定了《安徽工程大学学生食堂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和返还。

十一、食堂财务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校园卡”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甲方财务处负责“校园卡”系统的管理及维护。乙方在营业时,未经允许不得收取消费者现金,也不得以其它任何有价券形式进行交易,否则首次发现违约处罚1000元,第二次发现违约处罚5000元,第三次违约处罚10000元。坚决杜绝收取消费者现金情况,直至取消合同(特定时间段学校允许的情况除外)。

3、乙方每月与甲方结算资金一次。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及时结算业务单位货款,按时支付食堂员工工资。由于乙方拖欠业务单位货款或拖欠员工工资导致相关投诉的,将影响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托管合同期满后7日内,乙方须结清全部应付账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托管合同期内若乙方存在拖欠货款或员工工资现象,甲方有权暂停结算乙方营业款,有权从营业款中直接支付所拖欠工资,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十二、风险责任承诺

乙方必须对自身经营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卫生与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乙方要按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经营合同》中有关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安徽工程大学某某食堂”名义对外签定各类协议(含劳动合同),乙方在托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餐,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四、其它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管。后勤保障处和膳食服务中心作为甲方职能部门将对乙方的经营过程、原材料采购、饮食卫生、饮食质量等实施监管。

2、乙方所有经营项目及经营品种都必须与餐饮有关,不得在餐厅摆摊设点,不得私自改动现有食堂布局结构。若需局部变动或装饰装修等,需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经营期满后无偿交还甲方。

3、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书和《安徽工程大学托管食堂管理办法》(校后字【2021】3号)均视为正式托管合同的附件,与正式托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次招标文件解释权在安徽工程大学,投标人如对有关内容误解而造成的损失,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1、学生第三食堂现有设备设施一览表;

2、《安徽工程大学托管食堂管理办法》(校后字【2021】3号);

3、《安徽工程大学托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监管办法》(后处字〔2020〕7号);

4、《安徽工程大学学生食堂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校后字【2021】2号)。

(以上附件2-附件4,投标人在学校后勤保障处门户网站自行查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