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新华中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1-D-030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新华中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1-D-0300 项目名称:天津市新华中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5.0万元 最高限价:20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4日到 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新华中学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99号 联系方式:022-23247780-8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联系方式:022-24538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耀 电 话:022-24538318 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TGPC-2021-D-0300).docx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6月4日 |
天津市新华中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1-D-0300)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6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新华中学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新华中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新华中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1-D-0300
二、项目内容
食堂运营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205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1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及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参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tjca.org.cn ,电话:022-23593752)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
3. 电子签章办理: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按照“服务指南”栏目中《供应商如何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通知》的要求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022-24538316。
(三)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投标。
(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五)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1年6月4日9:00至2021年6月25日8:30,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1年6月25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傅耀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316
2.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18
3. 招投标系统操作咨询:022-24538176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新华中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99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23247780-8406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新华中学
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99号
3. 联 系 人:康寿春
4. 联系方式:022-23285497-8111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
100以下 |
1% |
|
100-500 |
0.8% |
|
500-1000 |
0.45% |
|
1000-5000 |
0.25% |
|
5000-10000 |
0.1% |
|
10000-100000 |
0.0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中标金额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50122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中标包号。缴费咨询电话:022-24538295。
名 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
1205 0162 4900 0000 0675
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
纳税人识别号:1212 0000 MB1E 44809C
地址、电话: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022-24532012
2021年6月4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 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4.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服务人员进场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详见项目需求书(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四)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2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 客观分(49分)
1. 投标人业绩(10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餐饮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18年1月1日或以后,且已经履行至少1年的时间)、服务内容。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
2.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5分)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具备1个证书得1分,最高5分
3.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30分)
(1)承诺全部餐饮服务人员均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岗位表要求且身体健康的得10分,否则0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餐饮服务人员均具备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1分,最多10分;
(3)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2)项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10分;
4.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3分)
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
每提供上述1项内容的得0.5分,最多3分。
5. 清洁耗材评价(1分)
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清洁耗材的CMA检测报告扫描件,每个合格的扫描件得0.5分,最多1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31分)
1. 人员、岗位配置评价(5分)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5分;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较为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4分;
其他:0分;
2.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7分)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7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分;
其他:0分;
3.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7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7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5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简单,存在一定缺陷:3分;
其他:0分;
4. 应急预案评价(3分)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3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2分;
其他:0分;
5.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3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3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2分;
其他:0分
6. 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3分)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3分;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2分;
其他:0分;
7. 投标报价合理性(3分)
投标报价计算的合理性,根据投标人报价情况综合评定,其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报价科学合理:3分;
投标报价较为合理:2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一般:1分;
未按《开标分项一览表》、《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报价的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或投标报价不合理的:0分。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天津市新华中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位于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99号,食堂内包括餐厅及操作间,操作间含库房。总面积约1800平方米,其中操作间350平方米。向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3000人)提供餐食,以午餐为主,辅以部分的早餐和晚餐及节假日的值班餐、专项活动供餐。
本项目属于餐饮业。
二、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求 |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
工作时间 |
1 |
现场经理 |
1 |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工作经验5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每周5天 每天8小时 所有人员均按每年上岗9.5个月考虑人员成本 |
2 |
项目主管 |
1 |
1.年龄28-45周岁 2.工作经验3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3 |
安全经理 |
1 |
1.年龄28-45周岁 2.工作经验3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4 |
餐厅主管 |
1 |
1.年龄2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5 |
前厅经理 |
1 |
1.年龄2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6 |
厨师长 |
1 |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工作经验3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7 |
文员 |
1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3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8 |
物料管理 |
1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9 |
充值员 |
1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10 |
服务员 |
4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11 |
小吃师傅 |
2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12 |
厨师 |
5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4.至少1名技师,其余为高级 |
否 |
|
13 |
杂工 |
1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14 |
洗消员 |
1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15 |
切配工 |
3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16 |
厨工 |
9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17 |
煎炸工 |
2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18 |
面点师 |
2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19 |
拉面师 |
2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20 |
保洁员 |
6 |
1.年龄18-45周岁 2.工作经验2年以上 3.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
否 |
|
总人数 |
46人 |
注:
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一旦获得中标资格,上述人员按要求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根据《天津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4号),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80元/月,请投标人据此考虑人员成本。
三、具体要求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的管理、监督及经济处罚和工作指导。凡在服务期内,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服务方积极配合校方和相关部门做调查取证,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于服务方责任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市教委文件的规定,严禁任何形式将食堂转租、转包,不得分窗口对外经营服务,不得在本校食堂经营对外的餐饮服务业务,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非法经营,一经发现校方有权立刻取消其服务资格,且前期投入学校不予任何补偿,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力。
3. 投标人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餐厨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运营绩效考核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
4. 食堂从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聘任,人员经费、保险等由投标人负责。食堂从业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妥善做好项目进驻期间与原供商的人员处置,确保平稳;
5. 投标人承担水、电、煤气及应缴纳税金及其他管理费用,投标人要确保在食堂运营中的水、电、煤气使用的安全,有严格并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规范;
6. 投标人必须保证饭菜质量和多样品种、多样风味,能满足师生的饮食需求和口味。所有原料必须经采购人核验,在公共餐厅(学生餐厅、教工餐厅)每日公示原料样品、采购渠道及价格,确保原料品质。
7. 学校只提供师生就餐用的餐桌椅及现有的厨房设备、设施,除此之外的设备购置和维修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因供餐需要必要的食堂改扩建,投标人要提出合理可行的方案并进行必要的投入。改造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8月20日。
8. 食堂交易必须使用一卡通等非现金方式结算,严禁使用现金结算,全面配合学校做好“智慧食堂”项目的落实。
9. 投标人要派驻经验丰富且年富力强的项目经理全面保障食堂各项工作开展,配备食品安全员,高级烹饪师、面点师、营养师,资料管理员,确保食堂管理中各项事务的平稳运行。
10. 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搞好辖区内的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11. 投标人在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应严格服从学校管理,全面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突出服务性。
12. 投标人需严格遵守学校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学校行政历和作息时间保证营业时间,对学生供餐时间早上:6:30---8:15、中午:11:30---13:00、晚餐:16:30---18: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学校活动工作餐、值班餐等,对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发生的变化必须无条件执行。
13. 投标人需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经营范围、经营场地、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饭菜价格、消防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考核,在教育主管部门检查中出现问题的,第一次由校方进行约谈并整改;对连续两次检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力。
14. 当市场物价出现波动时,投标人要自行做好平抑饭菜价格。
15. 投标人要实行饭菜价格成本公开,饭菜要明码标价。
16. 饭菜品种和花色要具有风味特色,满足师生不同口味和价格的需求。投标人要根据饭菜价格分窗口售卖,价格标准为:平均每餐8-20元标准。
17. 投标人在未经校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食堂进行结构性的改造。
18. 其他未列名事项必须遵守学校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19. 服务经营期间,服务方在学校的配合下,每学期至少两次征询师生意见和建议,同时配以常态化的窗口征询、问卷征询等方式强化信息沟通。
20. 服务经营期间,服务方必须按时上报学校规定的报表和相关资料。
21. 菜品每周调整一次,调整比例不提供得低于30%,午餐免费向师生提供汤或稀饭。
22. 设置菜谱公示,及时显示当天当餐菜谱价格。
23. 服务范围为:学生餐厅、无忌讳餐厅(档口)和教工餐厅。清真餐品要求聘请回民厨师操作,操作间、售饭窗口独立;教工餐厅标准:早餐:5元/人、午餐12元/人。
24. 运营服务费结算。以当月实际售出餐额额扣减食堂运营原料成本、设施设备维修等必要支出后金额,年度总结算服务费用不超过中标价。
25. 按学校要求定期对食堂出售的菜品、餐具、用水等进行检测,留存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