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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教育科技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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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1-522401-H62-D01-5023

项目概况

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1年06月11日17时30分前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1A342

项目名称: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45514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445514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对纳雍县寨乐镇、龙场镇、维新镇、化作乡、厍东关乡、董地乡、沙包镇、姑开乡、锅圈岩乡、羊场乡、猪场乡、昆寨乡、左鸠嘎乡等13个乡镇所在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营养餐食材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该区域共有学生64565人(该人数为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数),一年资金为4445.514万元。其中,有学前教育学生11287人(该人数为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数),餐标为3元/生.餐,一年资金为609.498万元(一年按180天计算);有义务教育学生53278人(该人数为2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数),餐标为4元/生.餐,一年资金为3836.016万元(一年按180天计算)。(具体采购数量以各学校及幼儿园实际结算清单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7日08时30分至2021年06月11日17时30分。

地点: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投标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投标人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

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30日09点00分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日9时2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9:0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保证金的绑定: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将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3、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字符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清晰,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标书费、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4、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书面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纳雍县教育科技局

项目联系人:赵泽兴

地址:纳雍县

联系方式:13310476266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静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11号楼1202

联系方式:0851-8472181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静

电话:0851-84721815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书费绑定、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供应商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标书费或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附件下载:采购文件pdf.pdf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93ZC2021A342 项目名称: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021年06月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招标内容......................................................................................................8 第三章 投标须知......................................................................................................10 第四章 评标方法、原则和纪律.............................................................................16 第五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20 第六章 评分标准......................................................................................................23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27 第八章 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30 第九章 附件...............................................................................................................32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1-522401-H62-D01-5023 项目概况 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人应在 2021年 06月 11日 17时 30分前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06月 30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1A342 项目名称: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45514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445514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对纳雍县寨乐镇、龙场镇、维 新镇、化作乡、厍东关乡、董地乡、沙包镇、姑开乡、锅圈岩乡、羊 场乡、猪场乡、昆寨乡、左鸠嘎乡等 13个乡镇所在地实施营养改善 计划学校的营养餐食材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该区域共有学 生64565人(该人数为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数),一年资金为4445.514 万元。其中,有学前教育学生 11287人(该人数为 2021年春季学期学 生数),餐标为 3 元/生.餐,一年资金为 609.498 万元(一年按 180天 计算);有义务教育学生 53278人(该人数为 2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 数),餐标为 4元/生.餐,一年资金为 3836.016 万元(一年按 180天计 算)。(具体采购数量以各学校及幼儿园实际结算清单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 供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 商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 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 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 后果。 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6月 7日 08时 30分至 2021年 06月 11日 17时 30分。 地点: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官网),投标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 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投标人电子密钥 (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 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5 2021年 06月 30日 09点 00分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日 9 时 2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人必须在 2021 年 6月 30日 9:00 时前从 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 伍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 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 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 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保证金的绑定: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将所交纳的 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6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3、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 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 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 (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字符等内容作为无效费 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 上传《投标文件》前清晰,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 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 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 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标书费、保 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 指南)。 4、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 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根据财政部令第 94号要求,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书面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纳雍县教育科技局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7 项目联系人:赵泽兴 地址:纳雍县 联系方式:13310476266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静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 8号绿地联盛国际 11 号楼 1202 联系方式:0851-8472181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静 电话:0851-84721815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 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书费绑定、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 机码功能。供应商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标书 费或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 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8 第二章 招标内容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9 第二章 招标内容 2.1 标的物: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 件); 2.2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一年。合同采取三年一招标,一年一签的方式 进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纳雍县学生 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对纳雍县寨乐镇、龙场镇、维新镇、化作乡、厍东关 乡、董地乡、沙包镇、姑开乡、锅圈岩乡、羊场乡、猪场乡、昆寨乡、左鸠嘎乡 等 13 个乡镇所在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营养餐食材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 送服务。该区域共有学生 64565 人(该人数为 2021 年春季学期学生数),一年资 金为 4445.514 万元。其中,有学前教育学生 11287 人(该人数为 2021 年春季学 期学生数),餐标为 3元/生.餐,一年资金为 609.498万元(一年按 180天计算); 有义务教育学生 53278人(该人数为 2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数),餐标为 4元/生. 餐,一年资金为 3836.016万元(一年按 180天计算)。(具体采购数量以各学校及 幼儿园实际结算清单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货物采购最高控制价:人民币肆仟肆佰肆拾伍万伍仟壹 佰肆拾元整 (¥44455140.00 元 ),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作 无效标处理。(报价审查) 2.5 投标有效期承诺: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60日历天; 2.6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 供应商需承诺:若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现金或转账),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参照发改价 格[2015]299号按国家计委文件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下浮 15%,向中标 人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 2.7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0 第三章 投标须知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1 第三章 投标须知 3.1 总则 3.1.1 本招标文件由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 定,仅适用于本次招标。 3.1.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3.1.3 定义: (1)《招标文件》是“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 制定的关于本次招标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审和评定中标 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投标应遵循的规则; (2)《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投标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 报价等文件资料,也称投标书,是评标定标的依据; (3)“招标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招标的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也称本公司; (4)“投标人”是指向本公司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也称投 标供应商、投标商; (5)“甲方”是指纳雍县教育科技局,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 (6)“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 3.1.4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应自己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评标委员会和本公司不向投标人 解释不中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1.5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在 2021年 6月 30日 9 点 00分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以到账绑定时间为 准)。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 5 日内无息退 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 5日内无息退还。毕节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投标人有账户改动等 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责任自负。投标人在投 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 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1.6报价: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2 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书》、《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中填报的报 价即是对本项目标的物的投标报价,中标后此报价即为合同价款,在合同有效期 内不受市场变化因素的影响。报价应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与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单项报价计算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项报价计算 金额为准。 3.1.7 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与《招标文件》相违背的任 何协议和要求。 3.1.8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60日内有效。 3.1.9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2 投标人资格获得 3.2.1 必须是生产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能力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 3.2.2 必须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 3.2.3 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获取了《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 3.2.4 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3.2.5 《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3.2.6 有良好的信誉,三年来没有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3.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3.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的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未在本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 询问,本公司可不作答复。 3.3.2 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安排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 责任均由踏勘人自行负责。 3.3.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3.3.4 在开标期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明 确或澄清,但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 3.3.5 根据财政部令第 94号要求,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 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递交质 疑文件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面一次性提 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为避免广 告邮件干扰工作秩序,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的文件、资料。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3 3.4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络系统 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3.4.1 投标文件的构成和格式: (1)投标文件由《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和《投标报价书》两部分文件构成; 特别敬告:《技术与商务投标书》不得出现投标报价(指针对本项目标的物 报出的任何单价或总价),否则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符合性审查项); (2)供应商必须保证上传的《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 有效;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可读。 《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中必须加盖电子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资格审查项)。 3.4.2 投标文件的构成(包含但不限于): 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内容: (1)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 1.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资料。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三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4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9.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技术文件: A. 参加投标说明:简要介绍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 度; B. 《技术情况说明书》基本内容包括本项目: ①.标的物清单:包括所报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 必须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进行填报。 ②.技术偏离说明表: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与标的物要求比较偏离情况说明(必 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制作); C.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及资料。 (3)商务文件: 1.服务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项); 2. 服务地点: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项); 3.验收标准: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项); 4.售后服务: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项); 5.履约保证金: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项); 6.付款方式: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项); 7.投标有效期: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项); 8. 其他要求: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项); 9.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商务性文件及资料。 2.《投标报价书》的内容: A.《投标总报价书》: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填写; B.《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制作(报 价符合性审查项); C.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报价说明。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5 3.4.3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人应将《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和《投标报价书》按系统按要求进行 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 (2)投标人只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上 传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6月 30日 9点 00分,并于当日 09:20时前解密投标 文件。 3.5 投标 3.5.1 投标人必须由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册登记的操作员作为代表上传投标文件; 3.5.2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投标文件; 3.5.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6 投标资格的丧失 3.6.1 投标人没有按要求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将不能获得投标资格; 3.6.2 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无属于资格审查项内容或资格审查项所列内 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 3.6.3 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内容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 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 3.6.4 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不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证书、 证件原件进行核验的。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6 第四章 评标方法、原则和纪律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7 第四章 评标方法、原则纪律 4.1 评标方法 4.1.1 本次招标采用的是 105 分制最高分确定中标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 员会在开评标会议上现场评定中标候选人。 4.1.2 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满分 70 分)及投标人的政策性加分(满分 5 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分标准评出后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价格分(满分 30 分)将由自己在《投标 报价书》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获得;综合分为 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与报价分之和。 4.2 定标原则 4.2.1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4.2.2 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前 3 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 1、2、 3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按排序确定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 商。当第 1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 定排序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采购人、本公司能接受其报价且报经 同级财政部门同意为前提),以此类推至第 3 中标候选人。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 人的综合分相等时,以报价分高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 报价分、技术与商务分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对 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列为 中标候选人。 4.2.3 在此次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3 中标通知 确定了中标结果后,本公司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出中标公告(7 个工作日), 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期终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未领 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权利)的,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在组织此次招 标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4 评标纪律 4.4.1 评标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保密的原则。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8 4.4.2 开评标会议由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派专员主持。评标工作由本公 司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技术和经济等方面专家 组成,评标委员会共 7 人,其中评审专家 5 人,采购人代表 2 人。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 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 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 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 会前临时随机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4.3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3)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 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4.4.4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 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 出回避。凡到投标人进行过考察的人员,不得出席开标会议,更不得参加评标委 员会。 4.4.5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和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工作纪律和 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与投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4.4.6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发 表诱导性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不得影响或干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 4.4.7 评标的标准是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依据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 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 独立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 视性或随意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评审行为独立承担责任。 4.4.8 在评标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的,由财政部门代表或请示权 威部门作出解释;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4.4.9 参加评标会议人员必须对所有的评审文件保密,不得在会后泄露评标 情况和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有关文字记录应在评标会议结束后全部交 本公司归档。 4.4.10 评标工作接受同级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9 4.5 会场须知 4.5.1 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服从本公司的调度与安排; 4.5.2 评审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 得随意进出; 4.5.3 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室的评标委 员会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会人员等 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 4.5.4 从会议开始到主持人宣布散会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单位代表、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必须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4.5.5 评标委员会成员就座后原则上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发表对投标人或投 标文件的观点和看法; 4.5.6 采购人代表对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果应签名确认,拒绝签名或拒 绝评审经主持人劝告仍坚持意见的,将被记录在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 机关进行处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 第五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1 第五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 5.1 开标前 1 小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5.2 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代表登录系统签到。 5.3 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5.4 熟悉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代表熟悉招标文件,并就不清楚 的地方向本公司询问,本公司对其进行说明和解答。 5.5 解密技术与商务标投标文件: 5.5.1 各供应商解密投标文件后,本公司解密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开启技术 商务标; 5.5.2 评标委员会评技术与商务标: 5.6 投标文件审查: 5.6.1 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技术与 商务投标书》所载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审 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5.6.2 技术与商务标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 实质性响应。只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书》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5.7 比较与评价: 5.7.1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书》进行技术与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独立评出各投 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评分完毕提交汇总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每 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5.8 开标唱标: 5.8.1 解密《投标报价书》进行在线唱标; 5.9 投标报价书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 标报价书》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 《投标报价书》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响应。对通过审查的《投标报价书》 系统自动计算价格分。 5.10 汇总报价符合性审查结果和综合得分。汇总统计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 务分、价格分(系统计算)和综合得分,汇总表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人员签 名确认。 5.11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综合得分排序编写《评标报告》,列出中标候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2 选人,经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 5.12 在线公布中标候选结果; 5.13 开标、评标结束。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3 第六章 评分标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4 第六章 评分标准 6.1 技术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共 70分): 6.1.1技术分评分标准(满分 40分): 序 号 评分项目 评分说明 1 采购清单及要求 (10分)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的计 10 分,未满足一项扣 5 分,扣完为止。 2 配送方案评价 (5分) 投标供应商根据校点分布情况及人数制定适用于本项目的配送方 案,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配送中心规划方案、员 工培训方案等。根据投标人提供配送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打 分: 配送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项目实施工作安排有序、任务清 晰、进度明确,制定了完整的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得 5-3分; 配送方案不够全面、完整、针对性不够强,项目实施工作安排不够 完善、任务不够清晰、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方案不 够完善得 2.9-2分; 配送方案、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方案、不适合项目 需求,不准确清晰、不完善详细且针对性差得 1.9-1分; 不提供不得分。 3 经营场所面积 (5分) 投标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区(市或区县)经营场所面积在 2000㎡得 1分;经营场所面积大于 2000㎡得 3分;经营场所面积大于 5000㎡ 得 5分。(需提供经营场所有效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包括场 地平面布局图、照片等)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中标后采购人经核查不符的,取消 其中标资格。 4 仓储能力 (3分) 投标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区(市或区县)经营场所内配置蔬菜专用 0℃-5℃冷藏库。冷藏库面积在 500㎡得 1分,面积大于 1000㎡得 2 分,面积大于 1300㎡得 3分。(需提供冷库照片以及冷库系统建设 合同、租赁合同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中标后采购人经核查不符的,取消 其中标资格。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5 5 人力资源能力 (5分) 投标供应商聘请员工人数达 110人以上,得 5分;达 50-110人,得 3分,50人以下得 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 2020年 6月至 12月的工资表及银行工资代发流水以及健康证明。) 6 运输能力 (10分) 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自购冷藏配送车辆,提供 7辆及以上得 10分;提 供 4-6辆得 6分;提供 3辆以下得 2分。不提供车辆不得分。(需 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属车辆机动车登记书、购车发票、行驶证复印件, 车辆的彩色正面/侧面照片等。)注:提供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中 标后采购人经核查不符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 检测能力 (2分) 投标供应商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配备 3人及以上得 2分,2人得 1 分,1人得 0.5分;(需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连续 3个月的工资表 及银行工资代发流水和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复印件。)不提供的 不得分。 6.1.2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 30分): 序 号 评分项目 评分说明 1 类似业绩(15分) 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的直接控股方近三年(2018 年至今)完成 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1个得 5分,最高得 15分;(需提供中标 通知书复印件或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中标后采购人经核查不符的,取消 其中标资格。 2 响应国家巩固脱贫 (15分) 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的直接控股方能响应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 果、促进乡村振兴,签订农产品包销合同(投标供应商与省内政府 部门或政府涉农国有平台公司签订的包销合同))10000 亩以下, 得 5 分,10000-20000亩,得 10 分,20000 亩以上得 15 分;(需 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中标后采购人经核查不符的,取消 其中标资格。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6 6.2 报价分计算方法(满分 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 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 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按单价计算金 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价计算金额为准。供应商《投标书》中的《投标 总报价书》没有按《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填报并盖章签名的或《开标一 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没有按《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填报并盖章签名 的无效。 6.3 政策性加分 (满分 5分): 政策性加分 (5分) 按照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 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 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 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 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 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0-3分 据黔财采﹝2014﹞15号,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 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 外),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 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分。 0-2分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7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8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7.1 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 30日内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甲 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优于 《招标文件》的承诺条件。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本公 司备案。 7.2 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 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7.3 交货时间、地点、验收与付款: 7.3.1 服务期:一年。合同采取三年一招标,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 7.3.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3.3 验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规定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通 过主管部门验收。 7.3.4 付款方式: ①食材定价。送到学校(园)的各类食材价格由纳雍县政府安排相关部门询 价,全县统一定价。若某类食材在执行过程中一定时段内出现市场价格与原定价 格上下浮动超过 8%时,由采购方或中标方提请询价小组重新询价定价。 ②经费结算。营养餐经费由中标方和采购方组织的学校(园)每天对配送的 食材进行清单化管理,以学校(园)验收签字确认的配送验收清单金额为准,中 标方每月凭配送验收清单与学校核实,一月一对账,各学校(园)的对账单经学 校(园)校(园)长、营养餐管理员等人签字后收交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对全乡镇(街道)各学校(园)当月对账单进行汇总, 汇总表经乡镇教管中心主任、营养餐管理员、报账员签字后,交教育科技局营养 办。教育科技局营养办汇总核实中标方配送区域内各乡镇(街道)的对账单后, 报账支付。 ③报账支付。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中标方以月度为单位 按照采购方的报账程序和要求,提供完整无误的凭据经采购方审核,到采购方财 务管理办公室报账,资金由采购方划拨到中标方指定账户。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 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由中标方先自筹采购资金。(上述具体事宜由采购人与中 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7.3.5 违约责任: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9 ⑴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验收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 法律责任,造成项目重新采购的甲方还必须赔偿我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 一切费用;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除了要赔偿甲方和本公司在本次招标 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外,本公司还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对乙方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⑵当乙方承担的本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 和法律责任。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⑶当乙方提出总体验收申请后,甲方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的,其验 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应在乙方送达验收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验收和付款的 累计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视为验收合格,且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⑷乙方承担的本项目有瑕疵的,验收小组应书面向其提出补救或整改意见并约 定期限,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救或整改,逾期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 金额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⑸甲方拒付款或逾期付款的,除了向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 每逾期 1日付款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⑹如乙方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了要将合格产品备齐交付给甲方 使用之外,还将承担其它经济、法律责任。 7.3.6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0 第八章 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1 8.1 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 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需在投标文件 “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 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类型。 评 审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 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如有有争议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 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8.2 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 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 础上,加上 3 分(产品 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8.3 根据【黔财采〔2017〕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黔财采〔2017〕6)号】文件要求的采购 内容,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 件执行。 8.4 根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 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 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 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 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5 根据【财库〔2019〕9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 认证证书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 2 分(产品占比 50%以 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8.6 根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 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2 第九章 附件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3 第九章 附件 附件 1(指定格式): 投标总报价书 致: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 93ZC2021A342《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愿意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作如下承诺: 一、提交: 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 2、《投标报价书》。 二、我方愿意以 元(人民币)的投标总报价向采购方提供《招标文 件》中采购清单中全部设备(详见采购物清单及其单项报价表),并完全满 足《招标文件》对设备在功能与质量、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 面的要求。如果我方中标,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交纳招标服 务费等相关费用。 三、我方愿意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如果我方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贵方将不退 还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将永远放弃向贵单位追索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因我方的代表不能按时到会造成本次招标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贵单位可以 扣除我方投标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以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完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4 如我方中标后不在规定期限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贵方将不予退还我方的 投标保证金,且有权视其情节追究我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我方因自身原 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我方认为《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 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六、我方的报价承诺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 止前撤回承诺将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项目投标指定我单位 (姓名)同志为投标操作员。 八、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电子签名): 投标单位全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5 附件 2(参考格式): 授权委托书 致: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单位 (被委托操作员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 中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本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被委托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部门: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其他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全称(签章): 年月日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6 附件 3(指定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交货期或服务期 备注 具体采购数量以各学校及幼儿园实际结算清单为准。 注:1.投标报价合计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先后不一致的,按照《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87号)第五十九条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无效。 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载明。 3.“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供应商名称(电子章):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电子章): 投标日期: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7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注: 1、报价明细表总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一致。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 序号 供 餐 类 别 报价(元) 1 学前教育学生营养餐 2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 备注 1、学前教育学生 11287人(该人数为 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数),餐标为 3元/生/餐,一年资金为 609.498万元(一年按 180天计算) 2、义务教育学生 53278人(该人数为 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数),餐标为 4元/生/餐,一年资金为 3836.016万元(一年按 180天计算) 3、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学前教育学营养餐 3元/人/餐、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 4元/人/餐的标准执行)为无效投标。 4、具体采购数量以各学校及幼儿园实际结算清单为准。 总价(元)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8 附件 4(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纳雍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数量:1批 3、采购预算:4445.514万元 4、采购规模及内容: 实施对纳雍县寨乐镇、龙场镇、维新镇、化作乡、厍东关乡、董地乡、沙包镇、姑开 乡、锅圈岩乡、羊场乡、猪场乡、昆寨乡、左鸠嘎乡等 13个乡镇所在地实施营养改善计 划学校的营养餐食材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服务。采购配送服务食材含粮油、鸡蛋、肉 类、蔬菜类、调料类等。该区域共有学生 64565人(该人数为 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数), 一年资金为 4445.514万元。其中,有学前教育学生 11287人(该人数为 2021年春季学期 学生数),餐标为 3元/生.餐,一年资金为 609.498万元(一年按 180天计算);有义务 教育学生 53278人(该人数为 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数),餐标为 4元/生.餐,一年资金 为 3836.016万元(一年按 180天计算)。(具体采购数量以各学校及幼儿园实际结算清 单为准)。 5、服务周期:一年。合同采取三年一招标,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 二、供餐模式 对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粮油、肉、蔬菜、辅料等食品原料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农药含量 检测、统一计量分装后通过冷链车配送到全县各学校,学校严格验收并进行熟食加工供应 给学生的供餐模式;企业对所配送的食材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三、配餐标准 必须符合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要求,供应营养餐粮油、肉、蔬菜、辅料等食品 原料。按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 4元/人/餐、农村学前儿童营养餐 3元/人/餐的标准执 行。结算时根据学校的配餐需求,按照配送企业实际配送到学校的食材款核算,一学期单 个学校(园)的资金总量不得超支。配送时间暂按 180 天/年(具体配送数量以各学校及 幼儿园实际配送人数和天数为准),并随国家补助标准调整而调整。配餐食谱参照《贵州 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餐配餐营养指导方案(试行)》,及其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西 南地区学生营养午餐操作指南》“四季学生营养餐周食谱举例”的标准,做到合理搭配,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39 营养均衡。 1、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规定的菜谱定量配送食材。如遇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发生 改变,企业供餐餐标同步改变。 2.主食配量:每天(每餐)为学生营养餐配送达到“三菜一汤加 1 个鸡蛋”,每生每 餐肉量保证 40-50g,蔬菜 200g,主食(大米 100g),鸡蛋 1个。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0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一年。合同采取三年一招标,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规定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 验收 三、售后服务 对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粮油、肉、蔬菜、辅料等食品原料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农药含量 检测、统一计量分装后通过冷链车配送到全县各学校,企业对所配送的食材承担食品安全 责任。 四、付款方式 1.食材定价。送到学校(园)的各类食材价格由纳雍县政府安排相关部门询价,全县 统一定价。若某类食材在执行过程中一定时段内出现市场价格与原定价格上下浮动超过 8%时,由采购方或中标方提请询价小组重新询价定价。 2.经费结算。营养餐经费由中标方和采购方组织的学校(园)每天对配送的食材进行 清单化管理,以学校(园)验收签字确认的配送验收清单金额为准,中标方每月凭配送验 收清单与学校核实,一月一对账,各学校(园)的对账单经学校(园)校(园)长、营养 餐管理员等人签字后收交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对全乡 镇(街道)各学校(园)当月对账单进行汇总,汇总表经乡镇教管中心主任、营养餐管理 员、报账员签字后,交教育科技局营养办。教育科技局营养办汇总核实中标方配送区域内 各乡镇(街道)的对账单后,报账支付。 3.报账支付。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中标方以月度为单位按照采购 方的报账程序和要求,提供完整无误的凭据经采购方审核,到采购方财务管理办公室报账, 资金由采购方划拨到中标方指定账户。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由中标 方先自筹采购资金。(上述具体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履约保证金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1 1、必须向需方交纳 150 万元履约保证金。若供方因事故导致赔偿,先动用履 约保证金赔偿,并且供方在一个月内补足 150 万元履约保证金。 2、该保证金作为需方合同履约的保障,在供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时,需方按 相关规定处理。供方若未出现违约情形以及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在合同期满 后 30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供方履约保证金 150 万元。 六、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60日内有效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主要内容及要求 1、大米必须符合 GB/T1354-2018标准,质量等级一级,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 全认证;当年或上年出产的优质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有生产日期、合格证,并有 质量检验报告。 2、猪肉必须在定点屠宰场(点)采购屠宰,并经过动物检疫检验部门检疫检验合格, 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且加盖相应印章(简称“两证两章”),建立猪肉溯 源体系(禁止供应母猪肉及劣质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也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 证明和肉质品质合格证,并建好溯源体系。 3、粮、油、面粉:大米为国标一级(GB/T1354-2018)非转基因大米;油为国标一 级(GB/T1536-2004),质量等级一级非转基因压榨油,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菜籽油(物理压榨非转基因油),无添加剂,无任何杂质,除菜籽香味外,无异味,加热 后无刺鼻、呛人气味、无泡沫;面粉符合 GB1355-1986标准,且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 认证。不得提供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材。调味料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蔬菜水果类,农药残留量不能超过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每批次产品进行农残快速检测,并建好溯源体系。 5、禽蛋、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标准,并建好溯源体 系。 6、中标供应商要着眼于项目所在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为大局,与 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农户签订订单生产合同,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7、所投产品价格包括货物的本价、运输、转运、人工、检验检测费用、保险费、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2 包装费、利润、税金、安全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大包干价)。 8、提供食品原材料出产地地名、出产供应商资质材料及原材料的相关详细信息。 9、产品包装用适应于远距离运输,确保能将产品安全无损运抵发放地。食品不得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食品标签、说明书文字清晰。 (二)、验收及服务要求 1、货物验收 配送食堂的食材原材料由学校按实际配送批次验收,企业供应商每配送一次,学校均 要严格查看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可提供电子档)、出厂日期、食品的新鲜度、色泽、 气味等,配送企业无条件地接受学校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服务质量等配送的监管, 若存在异常,中标供应商应立即进行妥善解决,否则学校可拒绝接收。 2、中标供应商服务要求 2.1.中标供应商具有组织采购大宗农产品供应能力、有具备经营和有配送大宗食品资 源条件、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2.2.中标供应商须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货源供应 充足、稳定、可靠。 2.3.中标供应商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有食品原料仓储和供 货能力。 2.4.中标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大米、面、蛋、生鲜肉食类、时令蔬菜水果类等必须符 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2.5.中标供应商建立配送应急预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无条件地确保按时将食材 配送到位,并为学校师生提供营养膳食和优质服务。供应商的送货工作人员要在配送服务 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对学校师生态度和蔼,尊重每一位师生,按学校要求做好配送工作。 2.6.中标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的配送经验、具有的食品安全监控系统覆盖企业生产配 送全过程;有先进的食材采购配送票证管理系统;供应商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县教育科技 局需求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的精准数据。 2.7.中标供应商须向学校提供 24小时畅通且有专人值守的办公电话,若出现产品配 送自身质量安全等问题,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应在 30分钟内响应,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2.8.中标供应商每学期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和检查,并按要 求提供有关材料。 2.9.产品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自身质量发生安全事故时,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3 校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 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10.中标供应商自接中标通知之日起一学期内必须建设完成合格的集中配送中心, 设置专业生产厂房,其中包括: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室、蔬菜储存保鲜库、肉制品保鲜库、 干货仓库、办公室等。中标供应商设备、设施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配送中心应 建设在纳雍县域内,便于就近实施配送服务。 2.11.中标供货商须承诺设置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室并提供设备清单,所配送的食品必 须提供每批次合法合格的检测报告,每批次配送的食(物)品须留样保存,并及时做好留 样相关台账记录。 2.12.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执行项目期间,建立学校、企业交流平台(如微信), 加强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前 1 周公示配餐菜谱,配餐食谱须经教育科技 局审核后方可实施。每学期结束,要求各学校按照采购人与配送公司自订的满意测评考核 制度进行评价,不达 90分的,企业自行退出。 2.13.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遵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每年进行 一次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健康证交学校及采购人备案,所有办理及体检费用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2.14.中标供应商因使用过期变质的食材而引起的一切食品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一切后果。 2.15.中标供应商配送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具备行车记录仪专用车辆以及食品专用 密闭运输容器。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 止膳食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中标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学校,必须接受学校统一管理, 否则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运输过程中禁止人货混装。中 标供应商配送设备、设施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16.中标企业为确保配送的食材在学校存储和加工期间食品安全,可每学期组织专人 为学校食堂管理及后勤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管理、食品储存加工、及库房管理培训工作。 (三)“一码贵州·校农结合”实施要求 1、中标供应商要落实省、州、县政府关于开展校农合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 村振兴的精神,要着眼于项目所在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局,扎实与项目所在地种养殖基 地、合作社有紧密合作的订单利益联结,签订农产品供应合同,为项目所在地农户提供销 售平台,并通过“一码贵州·校农结合”大数据平台直接连接学校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减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4 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提升流通效率,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推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排挤当地农产品,确保农产品在本 省采购要占比 85%以上,其中时蔬、洋芋、猪肉、鸡蛋等食材纳雍本地产品在该类食材采 购中所占比例达 80%以上。 2、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农业、扶贫、发改等部门的支持,为脱贫户、边 缘户、异地搬迁户创业就业搭好平台、吸收该类劳动力人口创业就业,并逐年提高本地农 副产品在学校开餐使用比例。 (四)退出机制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终止中标供应商学生营养餐食材的 配送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一)配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材的。 (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采购配送野生菌、发芽马 铃薯、四季豆等高危食品的。 (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部门认定为配送企业责任的。 (四)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拒不改正的。 (五)被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取消企业资质的。 (六)与学校相关人员串通少送多报套取营养餐资金的。 (七)不按规定优先采购当地食材,年终统计省内采购占比不达 85%,或时蔬、洋芋、 猪肉、鸡蛋等食材纳雍本地产品在该类食材采购中所占比例不达 80%的。 (八)纳雍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全县不低于 50%的学校(园)对配送企业的食材配送进 行评价,评分不达 90分的。 (九)合同期内进行分包或转包的。 (十)因政策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五)、供餐方式 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结合当地农产品制定合适的菜谱,学校根据菜谱和在校学 生开餐人数进行点量,为了利于订单种植,全县统一菜谱或分片区统一菜谱。由供 方提供全年不少于 60 个菜的菜谱,在确保每餐“三菜一汤加 1 个鸡蛋”(含米饭) 的前提下,菜谱及数量由学校选定。供方根据选定的菜谱对所需的各类食材的数量 配送到学校,不得强行配送计划外的食材,不得强行加大配送量。(具体方式由采 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5 (六)、履约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1、必须向需方交纳 150 万元履约保证金。若供方因事故导致赔偿,先动用履约保 证金赔偿,并且供方在一个月内补足 150 万元履约保证金。 2、该保证金作为需方合同履约的保障,在供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时,需方按相 关规定处理。供方若未出现违约情形以及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在合同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供方履约保证金 150 万元。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若国家政策在合同期内有变化,则供需双方根据国家政策协商解决。若国家停止实 施学生营养餐,则合同自行终止。 2、若供方配送的食材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1次,则终止合同,供方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 法律的和经济的责任。 3、若发生不可抗力问题造成的损失,则供需双方都不承担法律责任。 4、如供方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采购合同,取消供方供货资 格外,有权不退还供方 1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履约要求 1、现场查勘: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 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考察的,视为对现场已经 了解。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 在过去三年内,该投标人没有任何直接或由于其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合同中严重 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 3、合同签订:中标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签订 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贵 州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政府采购管理 办公室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该项目的付款时间,并且在 付款截止时间前将付款凭证上传到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4、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一是在当地注册成立管理运营公司对该项目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6 进行管理,否则投标无效;二是中标后执行项目期间,建立采购人、企业交流平台 (如微信),加强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前 1 周公示配餐菜谱;三 是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联系签订合同,并保证能正常供餐,确保食品安全;四是因 使用过期变质的食材而引起的一切食品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7 附件 5(参考格式): 标的物清单 序 号 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参数 1 2 3 4 5 6 7 ……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投标单位全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8 附件 6(指定格式): 技术偏离说明表 序 号 设备 名称 标的物 要求 投标产品 技术指标 偏离情况 说明 1 2 3 4 5 6 7 …… 我单位承诺:本表偏离情况完全属实;若因我方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实际情况与本偏离表阐述情况 不一致的,应视为我方属于虚假应标,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没收我方针对本次投标项目所缴纳 的投标保证金,会同主管部门对我方按照相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并追究我方应负的所有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投标单位全称:(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内容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原则和纪律 第五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 第六章 评分标准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 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第九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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