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食堂招标简介
(一)食堂容量
1间大厅可容纳40人同时就餐,1间包间可容纳12人就餐。单位现有就餐约30人。
(二)食堂餐标
市医保局及所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日早、中两餐伙食标准按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5元的标准执行。
(三)食堂配置
水、电、气、空调均通;主副食加工间、洗菜间、洗碗间、储藏室等房间齐全;冰柜、热水器、蒸饭器、消毒柜等厨具齐全。
二、招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投标方须知
(二)具有餐饮业的卫生许可证,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要求持有合格的身体健康证明;
(三)具有经营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经济实力强,有餐饮实体店优先,具有成本核算和控制能力,具有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1名以上中级(含)以上技师资质的稳定厨师团队;
(五)制定食堂运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置;
2.规章制定、实施措施;
3.经营方略;
4.管理方式及品种;
5.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饭菜价位的制定、卫生保障、服务保障等各方面);
6.卫生安全制度。
四、投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阐述投标食堂运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卫生许可证及聘用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证明复印件;
5.厨师及团队人员一览表以及资质证明材料;
6.其他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五、招标内容及经营要求
(一)食堂实行独立经营,不得采取合伙、合股、转让等其他形式经营;
(二)食堂为市医保局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用餐服务和承担市医保局及所属单位的公务接待用餐,不得对外提供用餐服务;
(三)食堂供应早、中餐,实行自助形式,早餐按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10元的标准执行、中餐按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25元的标准执行;
(四)伙食标准如下:
早餐:面食糕点不少于3种,蛋类2种,粥、豆浆、牛奶类各1种,凉菜2种;
中餐:荤菜3种,素菜1种,汤1种,米饭,水果1份;
公务接待包间用餐:先制定菜谱,标明价格,价格合理,按照既有菜谱,随时保证供应。
(五)食堂需每周公布下周菜单、每月更换菜品、可适时调整厨师;
(六)食堂的主要原材料(米、油、面、调料等)由经营方负责采购、入库登记建台账,其他食材进货需正规渠道;
(七)餐厅、操作间均属于经营方管理范围。食堂工作人员主要由经营方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市医保局的规章制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
(八)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经营方自理,因经营方的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经营方负全部责任;
(九)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和市医保局的要求。规范经营,市医保局办公室(机关党办)有权监督,随时检查;
(十)保证一日两餐正点、足量、优质,不得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市医保局办公室(机关党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就餐人员中调查饭菜质量及服务质量,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方,经营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情况;
(十一)市医保局有义务配合经营方共同管理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食堂内的水、电、气、空调费用,操作间灶具等大型用具由市医保局解决,其他用具由经营方自行解决;
(十三)每次经营期为一年。
六、报名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1年 6月4日上午08:30 至6月10日下午18:00;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30号内江市医疗保障局402室;
联系人:罗一弓 电话:0832-2055159;
(三)报名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及聘用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证明复印件;1名以上中级(含)以上技师及团队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四)投标书上报时间: 2021年6月11日 上午12:00前;
(五)开标时间:2021年6月14日上午10:00。
七、评标
投标者自行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准备,招标方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者。
(一)评分标准
评标总分100分=投标方的标书规范性×20% +现场介绍基本情况满意度×30% +报价×10% +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经营有30人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高标准达到市医保局食堂运营要求×40%。按评标总分的高低确定投标方排名。
(二)中标确定
选择评标总分第一名的投标者作为拟中标对象,报市医保局党组会审定确定中标者。
八、合同签订
经市医保局党组会确定中标者后,在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为期3天的中标结果公告后签订合同。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