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线下]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三方开展风险排查和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计划项目(采购编号:JXDY2021-C0038-1)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2021-06-04]
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三方开展风险排查和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计划项目(采购编号:JXDY2021-C0038-1)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DY2021-C0038-1
二、项目名称: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三方开展风险排查和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计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农康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许琳玲
供应商联系电话:0514-80512668
供应商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66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32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021年第三方开展风险排查和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计划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对高新区的单位食堂及学校食堂和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和培训服务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保证最终所提供的服务,除满足国家、省市及其他相关行业的规范和技术标准外,不得低于磋商时所提供的质量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洪民(组长),彭正赢,伍素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64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预算金额×2%收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开发区昌东大道6869号
联系方式:18807000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用友产业园二期1号科研楼BC区4楼
联系方式:0791-87915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韵怡、刘霞、伍谢俊
电话:0791-87915286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6400.0元
标段编号:JXDY2021-C0038-1
评委姓名:陈洪民(组长),彭正赢,伍素兰
附件下载: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
JXDY2021-C0038-1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三方开展风险排查和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计划项目.pdf
附件下载:
分项报价.pdf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
质量监督管理局 2021 年第三方
开展风险排查和量化分级评定
工作计划项目
采购编号:JXDY2021-C0038-1
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鼎跃招标·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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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一、说明 ............................................................................9
二、磋商文件说明 ...................................................................10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0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2
五、磋商与评审 .....................................................................13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0
七、成交结果公告 ...................................................................20
八、成交通知 .......................................................................21
九、签订合同 .......................................................................21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21
十一、其他事项 .....................................................................23
十二、关于信用查询的方法 ...........................................................23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 25
第一章 磋商项目商务要求 ............................................................25
第二章 磋商项目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27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 29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34
一、磋商响应函 .....................................................................34
二、报价一览表 .....................................................................35
三、分项报价表 .....................................................................36
四、磋商项目商务要求响应表 .........................................................37
五、磋商项目技术要求响应表 .........................................................38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9
七、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0
八、资格证明文件 ...................................................................41
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42
十、服务方案及其他材料 .............................................................43
鼎跃招标·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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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的委托,对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21年第三方开展风险排
查和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计划项目(采购编号:JXDY2021-C0038-1)进行第二次竞争性
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或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并于 2021年 06月 03 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XDY2021-C0038-1
2.项目名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21 年第三方开展
风险排查和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计划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20000.00元
5.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高新购 2021B000449255
2021年第三方开展风险
排查和量化分级评定工
作计划
1批 320000.00
6.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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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 05月 24日至 2021年 05月 28日,每天 09点 00 分至 12点 00分,
14点 00分至 17点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 668号用
友产业园二期 1号科研楼 BC区 4楼 )
3.方式:现场或线上
(1)采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原件;
(2)采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联系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791-86166750),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2846613120@qq.com 邮箱。
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磋商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06月 03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
大道 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四楼第四竞谈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
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大会,签到时间以提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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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1年 06月 03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 1318 号
南昌建设大厦)四楼第四竞谈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应于磋商时间之前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开发区昌东大道 6869号
联系方式:陈若雯 18807000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 668号用友产业园二期 1号科研楼
BC区 4楼
联系方式:0791-87915286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金源支行
账 号:2007323825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韵怡、刘霞、伍谢俊
电 话:0791-87915286
邮 箱:8767785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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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21 年第三方开展风
险排查和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计划项目
采购编号:JXDY2021-C0038-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项目属性:服务类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 6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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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时间之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
构:
3.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要求:
◆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时间之前转入到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凭证:
户 名: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金源支行
账 号:200732382524
财务电话:0791-87872880
◆采用保函形式:
? 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或南昌市辖
区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及无固定期限的独立银行保函;
? 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该担保机构须为南昌市辖区内信用等级 AA 级及
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响应文件中提供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专业评级机构
信用等级认定证书复印件)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 响应文件中提供保函复印件,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磋商有效期;
? 保函原件在磋商时间之前提交到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交;
? 所有递交的保函原件在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
件须在磋商时间之前提交到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交。
注: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
其他注意事项:供应商汇磋商保证金时,需在填写汇款备注栏时添加本项目的采购
编号,例如“磋商保证金 JXDY2021-C0038-1”。
4 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少于九十个日历日。
5
1.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 1份、副本 2份,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装订成
册,未按该项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磋商小组有权拒收。
6 本项目采购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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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
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将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供应商
应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
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
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将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
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
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本项目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将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同属以上优惠类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4.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
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本次采购中如涉及节能产品,将优先采购
或强制采购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9号)中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
该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品目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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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南昌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采购规程,
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中介机构,即“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
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规定,本
次采购中如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将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符合《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附件《环
境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该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
品目清单为准。
6.中小企业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信贷融资。信贷融资
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南昌市政府采购网-政府公开-业务指南”。
7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2%收取。
8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采购代
理机构享有对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9
商品包装要求(如果所投产品具有外包装):
根据《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有 7 项环保要求:1.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
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
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
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
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
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采购人在必要时可以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包装材料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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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竞争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磋商文件的规定,且具备承
担本次磋商项目的能力。
3. 合格的服务
3.1. 供应商应提交其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可以是
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3.2. 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4. 磋商费用的承担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
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说明
5. 磋商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由下
述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
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
足 5日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 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7.2.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构成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
7.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的文件统一使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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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规定的除外)。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
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4.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8. 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响应文件应包括: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8.2. 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9. 响应文件格式
9.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相关材料。
9.2. 供应商不得将同一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10. 报价
10.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第一章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所报价格不得超
过第一部分中的预算金额,否则其响应无效。
10.2. 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10.3. 磋商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无效。
11.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
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11.3.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
12. 磋商保证金
12.1. 磋商保证金提交金额、时间、形式等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落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
12.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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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4.5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
12.4.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磋商有效期
13.1. 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少于九十个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
足的,视为无效响应。
13.2. 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修改,并且以磋商保
证金进行担保。
13.3.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
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
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
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
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 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在响应文件中,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才有效。
14.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报资料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5. 响应文件的密封
15.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文件袋上
标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在封贴处密封盖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并注明“磋商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5.2. 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6. 响应文件提交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6.1. 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45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并于“磋
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
16.2. 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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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时间之前送至指定的地点。
16.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 迟交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或者磋商小组有权拒收。
五、磋商与评审
18. 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
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建磋商小组。
19. 磋商原则
19.1. 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将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9.2. 评审过程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9.3. 磋商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的,磋商小组将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0. 磋商及资料的澄清
20.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
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20.3.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做的各种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
束力。
21. 磋商程序
鼎跃招标·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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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响应文件的审查。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⑴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
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响
应资格。
⑵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
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作出响应。
21.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⑴ 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⑵ 未提交分项报价表;
⑶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⑷ 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⑸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项目要求;
⑹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资
格证明文件” );
⑺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磋商,未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⑻ 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
⑼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⑽ 有磋商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响应的因素;
⑾ 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相互之间串通,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
参加磋商的。
21.3.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⑴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
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⑵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⑶如果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1.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⑴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鼎跃招标·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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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
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⑵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
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⑶ 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
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
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⑸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取其平均值。
⑹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以及技术指标都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通过抽签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抽
签细则,磋商现场制定)。
21.5. 评审标准
(一)初步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序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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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 供 应 商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评审依据: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
响应无效。
3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无效。
4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分项报价表,否则响应无
效。
5 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响应无效。
6 其他要求 无磋商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响应的因素,否则响应无效。
(二)评分细则
序
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报价得分
(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
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
两位。
技术评分(总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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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技术符合性评
审(20分)
供应商完全满足“磋商项目技术要求”得基本分 20 分,任意一项不满足
作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磋商项目技术要求响应表”。
2
服务方案
(10分)
1、根据供应商拟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完善性和
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包含:项目排查依据或标准、可量
化的评价细则、评价结果统计方法、证据留存、评价组织、检查人员资质
水平要求等。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创新性强、可操作性强为优秀得
5 分;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创新性可操作性较强为良好得 2 分;内
容粗略,科学性一般,创新性可操作性较差不得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实施方案佐证。
2、供应商拟针对本项目提供技术培训方案(不小于 8 个学时),实施方
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完善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评分。培训方案包含:
培训课程名称、培训学时、培训实施、考核方式、设施条件,上述几项内
容齐全为优秀得 5分;缺少 1-2项为良好得 2分,缺少 3项以上不得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技术培训方案佐证。
3
项目团队
(20分)
1、项目负责人(5分):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资质证书,
得 5分;具有中级职称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资质证书得 2分,其它不
得分。
2、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5分)
⑴团队成员不少于 10 人且团队人员包含高级职称人员的,每具有 1 人得
1.5 分,最多得 9分;
⑵团队人员中每包含 1 名具有中级职称或 CCAA 注册审核员(含实习)资
质得 0.5分,最多得 6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或劳动合同、职称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佐证。
商务评分(总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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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务符合性评
审(14分)
供应商完全满足“磋商项目商务要求”得基本分 14 分,任意一项不满足
作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磋商项目商务要求响应表”。
2
供应商业绩
(14分)
1、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0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合同
应能反映上述相关业绩信息,原件现场核查。
2、2018 年以来在公开期刊发表于食品检验相关文章的,每项得 0.5 分,
最高得 4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期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佐证,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供应商能力
(10分)
1、供应商取得 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餐饮企业领域)的,得 5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佐
证,原件评审现场核查。
2、供应商自有专业培训场地设施且面积不低于 1000 平米,得 1分;面积
不低于 2000平米,得 3分;面积不低于 3500平米,得 5分;本项最高得
5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用房产协议(合同)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佐证。
4
服务承诺
(2分)
承诺接受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牵头单位培训、服从总体工作安排、保证现场
核查期间派出符合数量及能力要求的人员参与排查工作,得 2分,否则不
得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相关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佐
证,其格式和内容自拟。
i. 成交原则
22.1. 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21条的结果,采购人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⑴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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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⑶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ii.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3.1. 磋商评审是磋商工作的重要环节。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23.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
商结果的活动。
iii. 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应答
24.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4.2. 本项目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将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4.3.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
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4.4.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4.5.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
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
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将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6.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服务由小型或
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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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将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iv. 节能环保产品及政府采购信贷融资
25.1. 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目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参与磋
商。
25.2. 采购人购买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目录范围的,对于供应商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参与磋商的,予以优先采购。
25.3.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
25.4. 供应商选择“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参与磋商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5.5. 中小企业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信贷融资。信贷融
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南昌市政府采购网-政府公开-业务指南”。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v.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综合评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公告
vi. 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将成交结果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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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交通知
vii. 成交通知
28.1. 由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
依据。
28.2. 所有的供应商可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查看相关信息,
不再另行通知。
28.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的原因和磋商有关文件。
九、签订合同
viii.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原
则上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
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3.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
29.4. 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
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
以继续从成交供应商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但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磋商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
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
添购合同。
29.5. 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
情况报财政部门,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上交同级国库;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并予以公开通报。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ix. 询问
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
问的,均应以书面形式的《询问函》将需澄清事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的三天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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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
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统一答复;必要时,采购代
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
此类答复中不披露问题的来源。
x. 质疑、投诉注意事项
31.1. 接收质疑方式
31.1.1供应商如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
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1.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质审部
联系电话:0791-87915287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 668 号用友产业园二期 1 号科
研楼 BC区 4楼
31.1.3 质疑函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格式可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的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1.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1.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1.1.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1.1.3.4事实依据;
31.1.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1.1.3.6提出质疑的日期。
31.2.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
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1.3.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
xi. 质疑
3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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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提出质疑,其他形式或者逾期提交的文本认定为无效文本。
32.2.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
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此类答复中不披露问题的来源,不
涉及商业秘密。
32.3. 具体相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规定执行。
xii. 投诉
供应商提出质疑后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书面答复的,可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质疑答复函之日起或答复期满 15个工作日内向
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及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xiii. 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收费
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xiv. 适用法律
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相关规定。
xv.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本采购
代理机构享有对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十二、关于信用查询的方法
xvi. 信用中国网站
在首页中输入供应商名称,点击搜索,在查询结果中点击供应商名称。
xvii. 中国政府采购网
38.1.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中找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入口,
点击进入。
38.2. 在页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进行查询。
xviii.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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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由于上述两个网站信息更新会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例如供应商企业更名,在信
息更新前,供应商新企业名称未同步至系统中,但原企业名称相关信息存在的情况。
供应商则需查询原企业名称,并将工商部门对企业更名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同附于响应
文件中,资格审查予以认可,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9.2. 如因网站系统问题,导致一部分企业信息未被收录(目前已知部分事业法人未
收录)造成搜索后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的,资格审查会视同该企业在该网站不
存在不良记录。
39.3. 因上述网站因改版或其他变化造成的查询界面与示例不一致,以实际查询到的
内容为准,旨在证明供应商是否存在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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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一章 磋商项目商务要求
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1 服务地点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 服务期限 按签订的合同要求时限。
3 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提交诊断报告达本项目总检查户数的 30%时,采购
人向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30%。
2、成交供应商提交诊断报告达本项目总检查户数的 60%时,采购
人向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60%。
3、本项目完成,经审查验收合格后 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
交供应商支付剩余的合同款。
4、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5、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采购人自行支付,供应商向采购人
开具发票。
4 报价方式
1、供应商按照单位食堂及学校食堂进行单项报价,其实际户数
由采购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指定。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
因素,一旦成交,单位食堂单项报价将包定,一律不予调整。
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
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4、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
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
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
5、本报价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
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
的其他费用等。
5 验收
1、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要求时限完成服务事项。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
于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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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
验收。
4、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
与验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并响应。
5、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
资料一并存档。
6 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保证最终所提供的服务,除满足国家、省市及其他相关
行业的规范和技术标准外,不得低于磋商时所提供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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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项目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为加强和完善高新区校园食堂及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和培训服务
工作,保证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单位食堂经营行
为,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
管工作的有关规定,现拟对高新区的单位食堂及学校食堂和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
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和培训服务。供应商将承担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
展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分析和培训服务,并由采购人负责对其服务工作质量进行
审查与验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和培训服务具体工作要求和验收标准将由采购人
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协商拟定。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
的执业规范和程序。
2、供应商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
权益。
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与审计、调查和审核等约定,不得泄露本项目
服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
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4、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同时,应能提
供相关风险分析和隐患评估临时紧急服务。
5、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提供相关人员清单
等基本信息。项目组成员未经采购人同意原则上不得调整。
6、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督服务进
行量化分级。
7、供应商应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针对本项目进行标准化技术
检查服务。
8、供应商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等,从流程、布局和内部管理等全方面对本项目服务
区域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进行评估、分析和评估,并协助采购人出具整改建议书。
9、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出具阶段性分析评估报告,所有评估工作结束后提交分析报告
(一式)两份至采购人,并对其出具报告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该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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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应包括但不限于高新区餐饮行业概况、风险隐患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监管工作的建
议等内容。
10、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指导,并督
促其整改到位。
1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
训。
12、供应商应负责高新区全区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工
作。
13、供应商应对高新区单位食堂相关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培训学时不少于 2个学时。
1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风险隐患评估分
析、培训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与技术服务内容。
14.1 风险隐患评估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思路理念、人员组织和进度安排等
具体内容。
14.2 技术培训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组织实施的具体内容,且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
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等,培训对象为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食品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场地及相关便利由采购人负责,培训师资由供应商负责)。
1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工作底稿及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
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同时供应商应出具检查记录,对记录内容承担相应
责任,记录应涵盖企业获证情况、生产、检验、采购和仓储等内容。
16、供应商与被检查企业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或鉴定事项的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
有其他直接利益关系的,以及其他所有可能影响本项目公正办理查证事项的应主动予
以回避。
三、其他要求
1、提供服务的总体服务设想、服务于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思路等。
2、服务方案、服务的岗位设置、部门职责、操作流程、各类规章制度及针对所做的
研究方案等。
3、质量标准、服务承诺及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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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供应商 :
签订日期 :
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昌市财政局 监制
(本项目最终签订的合同由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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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
2、具体服务执行要求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乙方“分
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
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
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响应文件所附的
“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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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及规范为准。
第六条 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服务事项。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无。
第八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或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
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
乙方逾期交付达 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合同总款 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
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
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 3款处
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
总价款的 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 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
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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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
总价 30%赔偿金。
第十条 项目履约验收
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
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
配合并响应;
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
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
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
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XX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服务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
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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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备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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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响应函
致:(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
求提供报价。
2.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九十个日历日,成交供应商磋商有效期
延至合同履行终止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
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
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
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
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
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磋商文件
二、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元)
首次报价
(人民币/元/户)
服务期 备注
单户的报价不允许超过其最高限价:
1800元/户,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首次报价
(大写)
注:1.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并应简明扼要。
2.供应商认为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3.若报价的大、小写金额不同,与大写金额为准。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磋商文件
三、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服务项 数量
单价
(人民币/元/户)
总价
(人民币/元/户)
备注
1
2
3
4
?
合计:(大写) ¥:(小写)
注:1.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表单项汇总为准。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分项报价合计应等于“报价一览表”中的首次报价。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磋商文件
四、磋商项目商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条款号 采购要求 供应商响应 说明
注:1. “供应商响应”一览中应对应“磋商项目商务要求”条款号具体说明响应情况。
2.“说明”一览中应写明满足采购要求或者有负偏离情况。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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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磋商项目技术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条款号 采购要求 供应商响应 说明
注:1. “供应商响应”一览中应对应“磋商项目技术要求”中具体说明响应情况。
2.“说明”一览中应写明满足采购要求或者有负偏离情况。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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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
权限是: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磋商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
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应答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 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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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为响应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
参加磋商,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并证明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
和所述事项均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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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
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
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可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项作为该项的证明文件:
①提供 2019年度或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提供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采购公告发布日之后或资
信证明上注明在有效期内);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针对本次采购项目
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提供自证声明函(内容为:我公司承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JXDY2021-C0038-1,采购活动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
完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设备及服务。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
虚假响应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提供 2020年 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
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提供自证声明函(内容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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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提供自证声明函(内容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本次的政府采购活动,特此声明!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
息,将承担虚假响应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自证声明函(内容为:我公司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特此声明!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响应及违
约的全部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
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
行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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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十、服务方案及其他材料
服务方案:
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技术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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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1)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邮箱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银行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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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合同
金额
合同签定
时间
联系人
及电话
备注
说明: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3)售后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项目商务要求”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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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属于中小企业的有效证明材料
(4-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以上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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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
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4-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