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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春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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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春监狱广东省阳春监狱民警职工饭堂物资采购项目(2021.7-2022.7)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广东省阳春监狱广东省阳春监狱民警职工饭堂物资采购项目(2021.7-2022.7)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阳春监狱民警职工饭堂物资采购项目(2021.7-2022.7)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1201HG2078

项目名称:广东省阳春监狱民警职工饭堂物资采购项目(2021.7-2022.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阳春监狱民警职工饭堂物资采购项目(2021.7-2022.7)):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 特香花生油5L(非转基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 70,000.00
1-2 其他农副食品 面粉25KG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 70,000.00
1-3 其他农副食品 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豆制品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610,000.00 1,6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阳春监狱民警职工饭堂物资采购项目(2021.7-202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阳春监狱民警职工饭堂物资采购项目(2021.7-2022.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6/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1)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中的《退保证金说明》填写好并放入《唱标信封》中;
(2)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采购电子标,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且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供应商需携带CA至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阳春监狱

地 址:广东省阳春市松柏镇一号大院

联系方式:0662-780605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2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4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阳春监狱民警职工饭堂物资采购项目(2021.7-2022.7)招标文件(2021060402).pdf
退保证金说明(放入唱标信封中).docx
电子招投标重要事项温馨提示.doc

重要事项温馨提示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或专项服务热线:020-83726197 、020-83188500供应商服务QQ群:1127174756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数字证书CA服务热线:400-887-6133。

3. 供应商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签章完成加密后,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东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4. 供应商应确认已成功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广东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后,系统会有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如没有,则说明上传不成功,需要重新上传;如多次上传不成功的可咨询平台技术人员解决。

5.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CA-key(非常重要)、存储有非加密标书文件的U盘及纸质标书前往开标现场,在采购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供应商未带加密所用C A-key进行解密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采购文件有要求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需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验,请供应商提前办理保证金有关事宜,采用转账、汇款等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可提前致电公司财务020-83596092核实保证金是否已到账,以免因保证金问题影响投标。

7.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投标人希望获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所投的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均应为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