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初级中学的委托,拟对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满足本次服务采购内容及服务,具有合法资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LLBG20214005-FS
招标内容: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预算为250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蔬菜类、禽蛋类、肉类-猪牛肉类、肉类-鸡、鸭鹅禽类、冻品类、鲜活水产类、大米、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等预包装食品、米粉、面制品、豆制品、干货等食材的配送,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1日止,每天8:00~12:00, 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服务,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需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 户: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账 号:8113001014700074527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开标。
七、投标咨询:
1.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初级中学
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电话:15177212658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
2.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卓家飞
联系电话:0772-4299199
传真:0772-4299238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