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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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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具

招标详情

灶具
基本信息
  • 招标编号:ZBA21060500894

    招标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东良事业部)

    招标方式:邀请

    招标类型:普通材料

    报价截止时间:2021-06-14 23:59:59

  • 公告日期:2021-06-05

    项目名称:和平阳光苑项目精装修工程

    预估总价:22.00 万元

    交付地点:河北(省/市)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496号和平阳光苑项目

    期望收货日期:2021-06-18

  • 招标内容:灶具

总采购清单
序号
品类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参数指标
品牌产地
采购量
备注
1
灶具
油烟机、燃气灶
JT101、Q23M
海尔
155/套
付款约定:

结算方式: 其他。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付款比例

预付款

(合同款80%)

尾款

(合同款20%)

付款时间

合同签订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

安装完毕建设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

金额(元)

发票及税金:
报价要求:含税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登录后可见
技术联系人:登录后可见
招标联系电话:登录后可见
技术联系电话:登录后可见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
  • 和平阳光苑项目烟灶招标文件.docx
供应商报价
序号供应商报价阶段报价总价(元)报价时间
参与报价后方可查看

和平阳光苑项目烟灶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和平阳光苑项目

2、工程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496号

、材料品名、规格型号、品牌、单价、数量、价款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厂家品牌

单位

税单价

数量

金额《元》

油烟机

JT101

海尔

155

燃气灶

Q23M

合计:

大写:

说明:以上单价为落地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价、税金、运输费、安装等

三、乙方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2、提供材料生产方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认证书;

3、检验报告(各批次分别提供)、出厂合格证(各批次分别提供)

4、材料销售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备案凭证。

其中第1、2项可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第3、4项应提供原件。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运杂费:

1、甲乙双方预留微信(甲方微信号:乙方微信号: ),每次送货以甲方微信通知的材料需求的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为准,甲方至少在要求乙方供货时间的24小时前通知乙方。

2、交货地点: 本项目工程地点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街和平阳光苑项目工地 ,项目现场甲方指定的位置。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运输费、装卸车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材料质量标准、验收方法:

1、材料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除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要求:

2、包装标准:包装必须牢固,并应根据运输方式及材料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材料能安全运送至交货地点。除以上标准外,经双方协商,包装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引起的材料锈蚀、毁损、灭失等的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到交货地,乙方提交材料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各批次分别提供),并由收货人查验后,进行外观验收,采取点数、量方、称重等方式验收清点数量。

4、甲方指定由 俞清18061302991俞汉忠13358088083      等两人负责收货,乙方凭上述两人共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或入库单)结算货款。双方交接货物的单据,只作为确定交接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的凭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5、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在甲方签字确认收货之前由乙方承担,在甲方签字确认收货之后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场内运输道路、卸料场地。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采购订单,除特殊情况甲方每批订单应满足乙方节约运输成本的需要。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及时支付货款。

3、当材料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不能及时换货,或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需求时,甲方有权做出如下决定,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1)对已进现场的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有权外购材料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需要,外购部分的到场单价高出乙方部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以补偿甲方;

3)若经甲乙双方采取措施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时,则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

3、非甲方需求的材料、多交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乙方负责自行运出并承担所有费用。在此期间,因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甲方有权清退出场。

5、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乙方有义务对其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采取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对甲方现场人员、物品、设施及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七、材料款结算

1、每批送货前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该批货《出货清单》核对数量。

2、甲方接到乙方《出货清单》后,由供方代表、需方的材料员、库管员、项目负责人,主管领导(姓名俞卫 电话:13506293110 )、财务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3、《出货清单》作为甲乙双方进行结算付款的唯一单据,其他任何单据无效。

%1、 付款方式

1、付款时间安排:按进度付款

付款比例

预付款

(合同款80%)

尾款

(合同款20%)

付款时间

合同签订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

安装完毕建设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

金额(元)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乙方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13%。运输费与材料款合并壹票结算。若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后不慎遗失,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处理,为甲方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

4、因乙方提供付款申请不及时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合格,没有通过甲方审核,乙方应及时补正,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违约责任及利息。

5、以上付款均建立在甲方与业主单位所订立主合同付款的基础之上,如甲方的业主单位延迟付款的,乙方同意也相应延迟。

6、乙方应当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先按甲方要求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移交给甲方以提示付款(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主体应为一般纳税人,如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增值税差额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应付款中扣除)。乙方应负责发票的移交签收手续,并保存相关凭证。甲方应在收到并初步核对发票内容后配合签收。甲方应在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查验发票的真实性,经查验无误的,自第三个工作日起算约定的付款时间,按约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同意甲方在付款的同时直接扣除代交费用、各种罚款、违约金等。若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无法认证抵扣或涉嫌虚开,乙方不仅需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还需继续履行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的义务。

7、若乙方不能依约开具并移交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逾期付款。若进入司法程序后,乙方仍不能依约开具并移交发票的,则乙方同意在价款中扣减相应的税额,以赔偿甲方的税金损失(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扣减的税额应当以一般纳税人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率为标准,若有多个适用税率或履约期间税率发生调整的,以较高税率为准)。

8、双方确认指定的银行账号作为专用收款账号。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