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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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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7 08:43

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FZH-2021-0501

2、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5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1年6月4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浩越央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周口青网科技园10号楼1楼

成交金额:1-3年级9.5元/天/餐;4-6年级10元/天/餐;

服务期限:5年

三、评审专家名单

梁素霞、刘玉龙、陈金丽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6月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

地址:周口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杰

联系方式:130339268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李香草

联系方式:131038795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香草

联系方式:13103879588

2021年6月 4日

周口经济开发区竞谈文件5.31终稿(1).docx


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


采购代理人: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广电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FZH-2021-0501

2、项目名称: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3年级9.5元/天;4-6年级10元/天

最高限价:1-3年级9.5元/天;4-6年级10元/天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

1-3年级9.5元/天;4-6年级10元/天

1-3年级9.5元/天;4-6年级10元/天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服务期限:5年(合同期限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5质 量:无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

6.合同履行期限:5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餐饮管理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拟任厨师的相关证件以及健康证,拟任厨师不少于五人

3.3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提供公告之后的供应商及法人查询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2月5日 至 2021年2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广电2楼

3.方式:现场方式购买,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法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许可证书;厨师的相关证件以及健康证;信用记录网站截图;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1套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6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广电2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6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广电2楼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谈判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1年61 日至2021年63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

地址:周口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杰

联系方式:130339268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李香草

联系方式:131038795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香草

联系方式:13103879588

2021年5 31



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FZH-2021-05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531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2、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预算金额:1-3年级9.5元/天;4-6年级10元/天

最高限价:1-3年级9.5元/天;4-6年级10元/天

现变更为:预算金额:1-3年级10.5元/天;4-6年级11元/天

最高限价:1-3年级10.5元/天;4-6年级11元/天

2.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2月5日 至 2021年2月8日(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1年6月1 日至2021年6月3 日(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106月0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以此给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

地址:周口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杰

联系方式:130339268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李香草

联系方式:131038795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香草

联系方式:13103879588

发布时间:2021年0601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1

项目名称

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

2

招标范围

2021年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午餐供应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

3

项目地点

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

4

服务周期

五年

5

服务要求

服务方提供每一餐(午餐)用餐服务。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根据需要向服务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服务方应积极配合,必须按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6

质量要求

无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

7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量

正本壹份、副本份(电子版U盘一份)

9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采用左侧无线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0

现场踏勘

不组织,自行踏勘,采购人给予方便。

11

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采购人答复时间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2天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并提供该内容的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人答复时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问题后24小时内进行书面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下发给所有谈判文件的购买人。

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2021年6月4 日9时30分

地点: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广电2楼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4

竞争性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成员构成:共3人。采购人代表1人和相关专家2人。

15

拦标价

1-3年级10.5元/天;4-6年级11元/天

16

原件

不提供,以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证件须清晰可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17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交纳保证金。不交纳保证金时,不受谈判文件中有关保证金论述的影响)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委托采购本项目的机关事业单位(周口经济开发区颍上新城小学

2.3“供应商”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取得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服务”指谈判文件中所述服务的内容

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谈判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 7“重大违法行为”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合格的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餐饮管理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拟任厨师的相关证件以及健康证,拟任厨师不少于五人

3.3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提供公告之后的供应商及法人查询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谈判费用

4.1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l 供应商一旦参加谈判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谈判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3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负责解释。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1 谈判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谈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谈判须知;

(3)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主要条款

6.2 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4 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7.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接收(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顺延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8. 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性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等),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2 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有效理由。

8.3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

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9.2 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9.3 关于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4本谈判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11.响应性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2.谈判报价

12.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所有费用。

12.2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谈判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其最后的报价为成交价。

12.3 采购代理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2.4 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12.5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交纳保证金。不交纳保证金时,不受谈判文件中有关保证金论述的影响)

1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4.l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会开始之日起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人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性文件。

15.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5.1供应商应准备1份正本、2份副本的纸质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性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 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字迹必须清晰可认,并编制目录。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15.3 响应性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谈判人)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5.4 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5.5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等资料。

15.6响应性文件须胶装成册。

%1、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非透明专用袋(箱)中,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16.2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谈判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

16.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人对于响应性文件的误装、错装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7.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7.1 供应商应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递交采购代理人,递交(接收)地点为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17.2若采购代理人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2 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署,并注明修改响应性文件字样。修改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人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18.3 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18.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18.4.1 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

18.4.2 响应性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18.4.3;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谈判

19.组建谈判小组

19.1采购代理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19.2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3名,共3人的组成,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谈判小组职责。

20.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0.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本项目原则上不提供原件,但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模糊导致无法辨认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0.1.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采购公告发布后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0.2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0.2.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将不进入谈判程序,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0.3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4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质量承诺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5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20.6 谈判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0.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谈判):

20.7.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20.7.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7.3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20.7.4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0.7.5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20.7.6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20.7.7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20.7.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8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0.8.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

20.8.2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

20.8.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0.8.4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人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

20.8.5 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1.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2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3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1.4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21.5 谈判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1.6 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

22.谈判

22.1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谈判程序

22.2谈判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逆顺序进行。

22.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成交原则等事项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2.4谈判的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的商务条件、技术方案、服务及报价等。

22.5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

22.5.1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2.5.2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6本次谈判进行2轮次报价,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增加谈判轮数(不超过3轮次),但应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响应性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每轮次报价或承诺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谈判小组,谈判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

22.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进行最后报价并进行宣读,谈判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

22.8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22.9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认为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通知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23.谈判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谈判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成员之外。

23.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23.3 在谈判期间,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4.谈判终止

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人有权宣布谈判终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25.成交过程

25.1 本次谈判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5.2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25.3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5.4采购代理人应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

26.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人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授予

27.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27.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3 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谈判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4 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和供应商各二份。


八、质疑处理

28.质疑程序及处理

28.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8.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谈判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8.3 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代理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提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28.4质疑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响应性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响应性文件中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由供应商另行出具授权)以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代理人有权不予受理。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学生就餐方式采取全体学生包餐制,学生就餐方式采取全体学生包餐制,1-3年级10.5元/天;4-6年级11元/天 ;服务方提供每一餐(午餐)用餐服务。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根据需要向服务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服务方应积极配合,必须按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2、合同期限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服务方承担,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月 日




响应性文件目录


(格式自拟)

一、承 诺 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的谈判公告(项目编号: ),委托代理人 (全名、职务)代表 (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

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4)一旦我们成交,我们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们完全理解不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的义务。

(6)与本次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网 址:

我们保证:

(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不以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不向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提供不正当利益;

(5)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出具此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出具此证明书)


本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 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 ,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委托人: (签字)



(附: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四、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后附相关资料)。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

在 谈判活动中,我单位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人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报价

(大写:1-3年级:每天 元;4-6年级:每天 元;小写 1-3年级:元/天;4-6年级:元/天;

服务周期

其他说明

报价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税收、利润。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本项目报价为单价,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4、第一次报价为响应文件中书面报价。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 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一)

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

周口经济开发区竞谈文件5.31终稿(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