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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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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市][竞争性磋商]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1-06-07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SDGP370500202102000090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蓝海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营区新区黄河路以北、庐山路以西

成交金额:97797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爱红、江蕾、张玉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委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共计14669.6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标包A:东营宾馆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4.99、60.99、62.49)、东营市政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1.98、51.98、61.48)、山东蓝海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2、89、87.3)

(二)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东营宾馆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体系认证、人员配备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

2、东营市政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体系认证、人员配备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9号

联系方式:18860677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营雷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浏阳河路109号

联系方式:0546-8326001 15315036151

十、附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2.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

3. 成交单位磋商报价表


  • 成交单位磋商报价表.jpg
  • 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jpg
  • 已定稿-磋商文件.pdf
0 东营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DYZCC2021-48#、SDGP370500202102000090 项目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东营雷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0二一年五月 1 目 录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第三章 磋商时间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第五章 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第八章 采购人责任 第九章 供应商责任 第十章 其他内容 2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 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 于 2021年 6月 4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00202102000090 项目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9776万元。 最高限价:97.977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 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 3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 已过限制期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 05月 20日至 2021年 05月 26日,每天 8:30至 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对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因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于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同时进入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 并网上报名、同时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行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 无效。 注:未注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供应商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 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并网上报 名。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 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 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 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 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 6月 4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东营东城东三路 160 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6月 4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4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东营东城东三路 160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 79号 联系人:秦主任 联系方式:18860677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营雷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浏阳河路 109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3150361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315036151 发布人:东营雷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5月 19日 5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东营雷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 托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 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整个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个环节全面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 监督。 第一章 总 则 一、项目名称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为实 现管理精细、运转高效、服务规范、职工满意的目的,全权委托供应商对干警食 堂的卫生及服务进行运营管理,在管理服务年限内,负责组建专业管理队伍,运 用科学的管理体系,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卫生、准时供餐及服务等。具体内容 详见附件。本项目为 1个包,计划投资 97.9776万元。 三、项目完成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在服务期内,若成交供应商的服 务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服务期限满后,经双方协商 一致,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1、服务内容: (1)为就餐人员提供餐饮服务:提供干警的每日三餐,接待工作餐;其他 6 用餐视单位情况另行安排;(2)供超市外卖商品服务,负责商品报货、商品售 卖、商品盘点等。 2、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 服务人员不少于 12人,具体人数以满足甲方用餐需求为准。设有负责人、 厨师、面点师、洗碗工、服务员等岗位。年龄在 18 岁至 50 岁之间,具有健康 体检证持证上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负责人,具有连续 3年以上炊事工作经验,能够做好合理、营养搭配 饮食;年龄不超过 50周岁。 (2)厨师,具有 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学习意识、技能强,制作 各种菜系菜品;年龄要求不超过 45周岁。 (3)面点师,具有 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能保证面食花样在 6-8种以上。 年龄要求不超过 45岁。 (4)服务员,具有 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服务意 识,其中一人负责库房管控、商品管控、账务结算等工作;年龄要求不超过 35 岁。 (5)洗碗工,具有 1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不超过 45 岁。 (6)供应商需具有一定数量的厨师人员储备库,能够随时满足采购人厨师 需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或辞职的厨师)。 (7)所有人员具有健康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 (8)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食堂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满意度调查 应达到 85%以上。 3、工作职责: (1)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 7 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 (2)精通餐饮成本核算知识,能够合理配餐,保障厨房正常运行,为就餐 者提供物美价廉、营养安全的食品。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机构,保证食品正常供应。 (4)接受甲方督促和指导,及时整改、提高服务质量。 (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标准和要求,严禁食 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食品采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标准。 (7)建立严格的配菜核算制度,协助制定职工餐、接待餐和加班餐原材物 料需求计划。 (8)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食品供应岗位工作。 (9)餐饮服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冷库、天然 气使用设施、食品加工机械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4、食品安全要求 (1)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网员,检查日常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并有记录。 (2)食品进、发货有专人负责验收、验发,并有记录。 (3)环境整洁无害,布局合理,生、熟食品进出符合规范要求“三库”摆 放整洁,粮库做到隔墙、隔地,有除害措施。 (4)原料加工要有专用场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5)食品做到烧熟煮透,每餐留样 24小时,数量 100—200 克并做好记录。 (6)食品及调味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标识齐全。 (7)从业人员必须执行“三白四勤”,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手链等饰品。 (8)盛装熟食品的用器具严格消毒,环节采样合格率大于 90%。 (9)冰箱要有生熟标志,用具、盛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8 (10)厨房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去污除渍,保洁消毒,一般性小故障 维修,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 (11)上下水的日常检查、清理和维修,保证上下水通畅。 5、服务质量要求 (1)建立质量管理网络,做到成品有规格,投料有标准,操作工艺规范。 (2)制定每周菜谱并公布。餐厅的菜谱需每周进行一次更新,新的菜品目 录应提前 3天报采购人审核。 (3)食品烹制分批供应,做到热菜、热饭、热汤足量供应。 (4)窗口服务员应佩证上岗,规范服务,热情接待。 6、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各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岗位人员 履行岗位职责。 (2)协调各工作环节,保证各环节工作紧密衔接,有条不紊的运转。 (3)制订每周菜谱计划,进行饭菜花色品种的研究,不断推出新的菜品, 提高饭菜质量,懂营养知识,使饭菜在制作当中营养色彩搭配合理。 (4)抓好日常饭的卫生质量,严防食物中毒等类事件发生。 (5)认真搞好炊事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防止事故发生,抓好饭菜的 24 小时留样工作。 (6)负责灶间及切配间的工作,掌握每餐的供应量,在食品品种、数量、 质量上有足够的估计,保证供应。 (7)熟悉原料切配工烹饪的过程和要求,配菜要讲究营养。 (8)严把质量关,拒绝制作不洁净和腐烂变质的食品,在就餐人员少的情 况下,把菜品控制在半成品以内,减少菜品的浪费。 (9)负责灶间及切配间的卫生监督,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打扫,保持所管 9 辖区域的卫生整洁。 (10)负责安排小餐厅的烹饪工作,保证小餐厅饭菜色、香、味俱佳。 (11)组织厨师做好饭菜售卖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厨师及配菜人员岗位职责 (1)工作前要严格进行各种工具、用具、器皿的消毒,清理环境卫生和个 人卫生。 (2)了解加工烹制的过程和要求,保证制作的菜肴烧透、煮熟,咸淡适中。 (3)按照安排的品种、数量、质量先摘洗干净,然后根据要求进行切配。 (4)熟悉原料的切配过程和要求,熟悉营养知识,注意刀工操作,主配料 的色调明显。 (5)节约原材料,对能利用的下脚料尽量合理地充分利用。 (6)负责洗涤、清洁各类餐具的工作,在就餐前半小时,将已清毒的餐具 运送就餐大厅,分类放置(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准进入就餐大厅),并每天清洗消 毒柜。 (7)负责当日所产垃圾的清运和垃圾桶的洗刷工作。下午工作完毕后,将 厨房内垃圾全部清运出去,运送垃圾要轻搬轻放,垃圾桶每日必须洗刷干净方可 送回餐厅。 (8)工作完毕将所剩原材料存放冰箱,检查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9)搞好灶间、洗配间及餐厅卫生,做到随清洁,随打扫,保持卫生区域 整洁、干净。 (10)做好午餐饭菜售卖工作。 8、面食工岗位职责 (1)面食人员每周制订面食计划,要求面食除主食外,花色品种要 6种以 10 上,使品种多样化,满足要求,保证供应。 (2)严格按照制作工艺制作面食,把好质量关,保证制作蒸煮的主食熟透, 不夹生,口味好。 (3)及时清理卫生,保持面食间的洁净,检查关闭水、电、蒸汽等各种设 施。 (4)做好饭菜售卖工作。 9、厨房内卫生标准 (1)健全卫生制度,实行卫生四定办法,做到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 量,划片分工。 (2)保持就餐大厅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无杂物,墙面四周无蛛 网、无灰尘、无污染。 (3)灶间、油烟机及灶面无油烟,不锈钢台面无锈迹和污迹,地面清洁, 使用物品摆放有序无死角,无腐烂物品。 (4)面间、排气油烟机及各种设备保持干净,整洁无污迹,地面清洁,爱 护各种设备,使用物品摆放有序。 (5)厨房内铝合金隔断及玻璃无灰尘、无油烟、无手印,保持光亮,墙面 要定期打扫。 (6)厨房内污物桶、厨余桶四周要保持干净。 (7)食品按“四隔离”要求存放,严格交叉污染,灶间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8)垃圾要入桶盖好,及时清理外运,菜品加工不得在灶间进行。 (9)积极消灭四害,及时喷药、拍打,消来苍蝇、蟑螂、老鼠等害虫。 10、其他要求 (1)现有的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是采购人的固定资产,无偿交接给成交供应 商使用,经营期满后,应该保证原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11 (2)对于食堂后厨设备配备、维修、低值易耗用具(如餐盘、筷子、碗等) 及日常低值易耗品均由采购人提供。 (3)成交供应商在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成交供应商向上要服从采购人 的统一管理。食堂所需蔬菜等材料统一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对采购的所有物资 严格检验,索取食品原料产品合格证、验收单和有效购货凭证,做好台账记录, 且齐全、有效,加盖供货方公章(或签字),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管理部门的检查。 (4)食堂项目经理外出 2天以上需请假并报采购人管理部门备案。 (5)人员招聘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所有厨房工作人员 须招聘完毕,3 个工作日内人员培训完成;所招聘的人员必须通过采购人的面试 方可上岗。合同期间,对不能达到服务要求或发生质量、安全等问题的厨师,中 标人应及时更换;发生厨师退休以及不符合要求更换或离职、辞职等情况,应在 3 个工作日内立即补位。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工作人员,并以补 充合同的形式明确。投标人必须承诺优先录用现食堂工作人员,且工资福利待遇 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6)在合同履行期间,招录的厨房工作人员若发生工伤或出现劳动争议, 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7)整个食堂的食品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质监部 门、卫生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8)菜品质量保证每餐足量供应、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采购 人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 营者,承包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9)采购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控制、毛利率、 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菜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12 (10)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设定的区域功能进行经营,严禁私自 改变用途。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拒不执行者,采购人有权 终止合同。严禁把仓库改成操作间,严禁把加工区、就餐区改为销售区。 (11)严禁成交供应商利用采购人的场地、设备、能源做食品加工运至采购 人外经营,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服务合同。 (1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不断提高食堂服务及调整菜品口味,以满足 就餐人员的用餐需求;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就餐人员对食堂服务及菜品的 服务满意度标准表(具体内容在签订合同中约定)。 (13)采购人对就餐满意率不定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抽查。满意度调查低于 85%的,将从下次支付费用中扣减一定费用;若连续两个月就餐满意率低于 80%, 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一切责任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三、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到位。 五、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 供应商项目实施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 价款 10%的违约金。 六、售后服务 执行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附件。 七、其他要求 执行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附件。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13 一、 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 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审计报告。提供 2019或 2020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 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没有财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 14 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近一年来不少于 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 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 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近一年来不少于 6 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人员 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 6 个月的,可提供 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对应的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供 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6、提供合法经营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 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供应商将以上所有有效证件原件自行装入袋内单独密封(身份证可不密封) 与报价文件一并递交。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取消磋商资 格。 9、投标人所投产品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5 监狱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投标人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再 对报价进行价格调整,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则无须提供。 鉴于以上要求的各类资信证明中,有的可能因特殊情况难以提供原件,因此 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满足本章第二项第 1-8 款的要求,否则不准参加投标; 其余各款如未能提供有关原件时,可以继续参加投标,但是在选择确定成交供应 商时,将作为综合参考因素。 第三章 磋商时间安排 一、答疑有关事项安排 2021年 5月 27日 10时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提交至东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问题统一口径、标准,形成 书面材料,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发布,各供 应商自行下载确认。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时间内若供应商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 供应商完全认可并能完全履行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将来不管成交与否不可再 对磋商文件提出任何异议。 对于供应商在答疑材料中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认真核实 并形成书面答疑材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6 答疑材料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磋商时间 磋商时间:2021年 6月 4日 9时 00分开始资格审查并进行磋商。 磋商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315036151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一、响应文件编制 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要求对磋商 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认真编制响应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基本概况介绍; 2、资信证明资料复印件; 3、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4、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6、业绩资料复印件; 7、实施所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 8、服务方案; 9、对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答复。 二、报价要求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报价为磋商项目的作业服务内容,各供应商结 合市场情况自行报价,综合考虑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本项目报价 包含本管理运营费用包括服务管理费、员工工资、福利、奖金及国家强制缴纳的 各种社会保障资金、津贴、办公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为完成本 17 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报价中有缺项, 应视为漏报项价格已分摊在其它项目中。 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政府采购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 《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成交结果无效。 同时,依法处以罚款,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 在确定报价时,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更不得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 以上行为都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行为。 三、响应文件制作 响应文件(投报两个标段时可以制作一份响应文件)一律用计算机打印,连 同其它资料一并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须将第二章第二条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资信证明资料装入“资信证 明”密封袋内,与响应文件一并送达磋商地点。密封袋上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注明“资信证明”字 样。资信证明密封袋以外的资料有权不予认可,资格审查后资信证明资料退还。 资信证明的递交同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承诺表(见附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一式五份,单独用档案袋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须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 注明“报价承诺表”字样。(投报两个标段时,报价承诺表分别提供。) 18 ●供应商将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得分证明资料的原件,单独装入密封袋内。密 封袋上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密封袋上注明“评审资料”字样。“评审资料”密封袋内资料与“资信证明”密 封袋内资料有重叠(冲突)的应密封在“资信证明”密封袋内,密封袋以外的资 料有权不予认可。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将评审资料送达磋商地点。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后,可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 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及其他 密封资料的通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将 不能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 2、供应商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内容应密封,并作为响应 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 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密封袋封面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 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封口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磋商前开启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逾期送达 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拒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资信证明、磋商报价表未按规定密封的: 2、响应文件、资信证明、磋商报价表的密封袋上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的;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在响应文件、资信证明、 磋商报价表的密封袋上签字(或盖章)的; 4、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 19 5、供应商磋商报价表无供应商公章的; 6、供应商磋商报价表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的;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议的; 8、磋商前基础报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 9、供应商承诺项目完成时间,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0、供应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1、经磋商小组核实认定,供应商报价不符合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范围,低于 企业成本报价或弄虚作假低价高报的; 12、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13、磋商文件中无政府采购承诺函的; 14、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未过 限制期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磋商程序和内容 一、磋商会议 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 3人组成。专家从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磋商时按磋商工作纪律执 行,采购人代表凭单位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参加磋商。 二、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办法、方式,公平、 公正、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二)在磋商过程中,有关涉及管理技术、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需求、出现各 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时,均由磋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磋商小组成员 意见不一致时,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 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磋商小组应系统评价 各供应商所报服务质量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切实防止潜在风险。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承诺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承诺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磋商 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应对磋商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 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 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 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 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说明情况 21 三、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 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和磋商情况, 而不依靠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 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 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 四、磋商程序 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组成员主持会议议程 2、现场主持人员宣布磋商会议纪律。 3、磋商小组应设负责人,磋商小组负责人由采购人代表以外的专家中推选 产生。 4、讲解评审原则、评审程序、评审标准。 5、由采购人会同有关监管部门、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 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资质证 明文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要求, 对响应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被 22 取消磋商资格。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7、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对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确定“产品质量和 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的供应商。综合比较分析,认真讨论,实事求是的确定。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以上所有材料都作为政府采购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符 合采购要求供应商将有最终报价的机会。 第二阶段为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磋商小 组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打分,按最 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多名供应商得分相同并列时,依次 按供应商报价低者、服务方案得分高者确定排名顺序,仍不能确定的,由磋商小 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确定。 (五)推荐成交候选人。按照规定程序,磋商小组应对本次项目推荐三名成交 供应商候选人,并明确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以排序第一 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拟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 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料保存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封存。 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 23 一、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实行百分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或 技术要求,具体分项分值及评定标准如下: 1、磋商报价:10分 采购人在评标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 10%(即价格权 值为 10%)。采购人根据服务内容及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本招标项目预算资 金安排,确定了磋商报价上限值为 97.9776万元。 本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 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权值×100 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磋商报价上限 值与评标基准价之间为磋商报价有效范围。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上限值的,应视 为无效投标文件。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在上述确定磋商基准价、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确定磋商报价有效范围过程中, 对所投产品均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且符合本磋商文件约定的价格扣除条件 的磋商报价,以扣除 6%后的价格作为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计算和比较。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 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作为计算价格扣除的依据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的不予价格扣除 2、业绩:6分 供应商自 2018年 1月 1日以来完成的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每个项目得 3分, 24 本项最高得 6 分。(注: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不重复累计;得分以该项最 高得分为准,不重复加分) 注:上述业绩必须提供政府采购公告网上打印页(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 分网)、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否则,不予认令 若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提供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一律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 以上业绩资料复印件要按磋商文件编制要求全部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评标时由磋 商小组与原件进行核对,无相应复印件者,一律不予认可。 3、体系认证:(8分) 投标人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投标人通过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投标人通过 ISO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投标人通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4、人员配备:(10分) 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3分; 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2分; 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1分; 具有面点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2分; 本项最多得 10分。(以企业提供证书原件及磋商前一年不少于 3个月缴纳社 会保险资金的缴费收据及花名册为准,否则不得分) 5、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30分) (1)有明确的服务理念及目标,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供餐服务方案,根 据响应文件情况由磋商小组成员自主打分,5-10分。 (2)提供餐饮服务行业的各项工作、工序的操作流程,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响 25 应文件情况,完善及详细程度自主打分,5-10分。 (3)在突发情况条件下,有应急供餐能力方案的,且方案切实可行,磋商 小组成员根据响应文件情况自主打分,5-10分。 6、安全卫生:(10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生产安全管理方案、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卫生状况 管理方案,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响应文件情况自主打分,1-5分。 (2)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卫生保证措施的,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响应文 件情况自主打分,1-5分。 7、内部管理:(10分) (1)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岗位责任明确,食堂管理规范,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情况自主打分,1-4分; (2)有规范的食品质量控制制度,磋商小组成员根据情况自主打分,1-4 分; (3)有检查监督考核机制,评委根据情况酌情得 1-2分。 8、应急预案:(10分) (1)特殊情况应急预案比较(1-3分); (2)重大活动期间及遇不可抗力情况的应急预案比较(1-3分); (3)食物中毒应急、投诉处理,消防事故处理等应急预案比较(1-4分); 9、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6分) 针对本项目情况提供服务承诺及项目优惠条件(1-6分); 服务方案部分最终得分以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为准。供应商得分 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发出 26 成交通知书,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 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当排序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时,按照程序确定第二名成交供 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三、质疑投诉程序 如果供应商发现本项目在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磋 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投诉(详见附件)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一、签发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 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采购文件约定对其 处理后,按照程序确定第二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二、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签订采购 合同。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 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自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协议。 27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机构持合同副本到东营市政府采购管理 办公室备案 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采购代理机构为见 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 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磋商文件约定,不但采购人要对成 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成交供应商也要对采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 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采购代理机 构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在服务期内,若成交供应商的服 务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服务期限满后,经双方协商 一致,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二)成交供应商所供服务要严格匹配磋商文件要求,一旦出现违约行为, 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三)政府采购磋商文件中已明确了采购内容、质量技术标准。如果供应商 报价文件中的内容、质量技术标准与磋商文件中的标准不一致,无论任何原因和 理由,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服务和质量技术标准一律以磋商文件为准,其合同金 额一律以供应商在磋商时的最后报价为准。 (四)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随时反映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 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成交供应商对设计方案等关键环 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供服务必须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因成交 供应商环节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 28 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成交供应商如转包合同或擅自分包的, 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七)项目验收 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了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 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 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具体验收阶段和办法 为: (八)本项目资金支付办法: 合同中进一步约定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拨付资 金;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十)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 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章 采购人责任 一、采购人应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前,必须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签 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密切配合、 组织好磋商活动。 二、采购项目进入采购程序,采购人应结合东营市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制 定磋商文件和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并向东营市政府采购本公司备案后,方可发布 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向供应商发放磋商文件。 三、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确定磋商小组人员数量, 并在磋商文件中具体明确人员数量。 29 四、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认真核对各供应商证件,证件不全或不 符合有关要求的,不予作为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对供应商应一视同仁;确 定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成交结果无效,否则须赔偿成交供 应商的损失。 五、采购人或者政府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自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九章 供应商责任 一、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一律按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 字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二、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时送达。 三、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将项目肢解 以后擅自分包。供应商成交后项目实际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与磋商时所报项目主要 技术人员相符;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 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 五、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由成交供应商交纳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 之前,成交供应商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具体标准:参照国家计 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 文件规定。 六、供应商一旦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 30 定,并对自己在磋商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参加磋商活动、操 纵或恶意串通以及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其磋商 资格。 第十章 其他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质量技术标准和 数据,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 材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生的任何风险及结果,其责任一律自负。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供应商成交或未成交原因。 ●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附件: 1、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2、供应商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4、技术服务要求 5、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6、业绩明细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31 9、监狱企业证明函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供应商质疑投诉程序 32 附件 1: 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雷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人委托,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 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了维护政 府采购形象和信誉,防止在成交后违规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问题发生,如果我公 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出放弃成交结果,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部门等 共同认定的正当理由外,根据有关规定,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 式郑重承诺如下: 一、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 的不良行为。 二、将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 加东营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 年 月 日 33 附件 2: 供应商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34 附件 3: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日期:2021年 月 日 单位:元 名称 项目 磋商前基础报价 磋商中报价 最后报价 备注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最后报价人民币大写 其他服务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注: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按照放弃磋商资格处理; 本表除装报价文件外,还须另外单独 5份装入报价文件密封袋内。 35 附件 4: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为就餐人员提供餐饮服务:提供干警的每日三餐,接待工作餐;其他 用餐视单位情况另行安排;(2)供超市外卖商品服务,负责商品报货、商品售 卖、商品盘点等。 2、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 服务人员不少于 12人,具体人数以满足甲方用餐需求为准。设有负责人、 厨师、面点师、洗碗工、服务员等岗位。年龄在 18 岁至 50 岁之间,具有健康 体检证持证上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负责人,具有连续 3年以上炊事工作经验,能够做好合理、营养搭配 饮食;年龄不超过 50周岁。 (2)厨师,具有 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学习意识、技能强,制作 各种菜系菜品;年龄要求不超过 45周岁。 (3)面点师,具有 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能保证面食花样在 6-8种以上。 年龄要求不超过 45岁。 (4)服务员,具有 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服务意 识,其中一人负责库房管控、商品管控、账务结算等工作;年龄要求不超过 35 岁。 (5)洗碗工,具有 1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不超过 45 岁。 (6)供应商需具有一定数量的厨师人员储备库,能够随时满足采购人厨师 需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或辞职的厨师)。 36 (7)所有人员具有健康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 (8)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食堂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满意度调查 应达到 85%以上。 3、工作职责: (1)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 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 (2)精通餐饮成本核算知识,能够合理配餐,保障厨房正常运行,为就餐 者提供物美价廉、营养安全的食品。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机构,保证食品正常供应。 (4)接受甲方督促和指导,及时整改、提高服务质量。 (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标准和要求,严禁食 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食品采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标准。 (7)建立严格的配菜核算制度,协助制定职工餐、接待餐和加班餐原材物 料需求计划。 (8)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食品供应岗位工作。 (9)餐饮服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冷库、天然 气使用设施、食品加工机械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4、食品安全要求 (1)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网员,检查日常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并有记录。 (2)食品进、发货有专人负责验收、验发,并有记录。 (3)环境整洁无害,布局合理,生、熟食品进出符合规范要求“三库”摆 放整洁,粮库做到隔墙、隔地,有除害措施。 (4)原料加工要有专用场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37 (5)食品做到烧熟煮透,每餐留样 24小时,数量 100—200 克并做好记录。 (6)食品及调味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标识齐全。 (7)从业人员必须执行“三白四勤”,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手链等饰品。 (8)盛装熟食品的用器具严格消毒,环节采样合格率大于 90%。 (9)冰箱要有生熟标志,用具、盛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10)厨房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去污除渍,保洁消毒,一般性小故障 维修,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 (11)上下水的日常检查、清理和维修,保证上下水通畅。 5、服务质量要求 (1)建立质量管理网络,做到成品有规格,投料有标准,操作工艺规范。 (2)制定每周菜谱并公布。餐厅的菜谱需每周进行一次更新,新的菜品目 录应提前 3天报采购人审核。 (3)食品烹制分批供应,做到热菜、热饭、热汤足量供应。 (4)窗口服务员应佩证上岗,规范服务,热情接待。 6、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各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岗位人员 履行岗位职责。 (2)协调各工作环节,保证各环节工作紧密衔接,有条不紊的运转。 (3)制订每周菜谱计划,进行饭菜花色品种的研究,不断推出新的菜品, 提高饭菜质量,懂营养知识,使饭菜在制作当中营养色彩搭配合理。 (4)抓好日常饭的卫生质量,严防食物中毒等类事件发生。 (5)认真搞好炊事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防止事故发生,抓好饭菜的 24 小时留样工作。 (6)负责灶间及切配间的工作,掌握每餐的供应量,在食品品种、数量、 38 质量上有足够的估计,保证供应。 (7)熟悉原料切配工烹饪的过程和要求,配菜要讲究营养。 (8)严把质量关,拒绝制作不洁净和腐烂变质的食品,在就餐人员少的情 况下,把菜品控制在半成品以内,减少菜品的浪费。 (9)负责灶间及切配间的卫生监督,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打扫,保持所管 辖区域的卫生整洁。 (10)负责安排小餐厅的烹饪工作,保证小餐厅饭菜色、香、味俱佳。 (11)组织厨师做好饭菜售卖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厨师及配菜人员岗位职责 (1)工作前要严格进行各种工具、用具、器皿的消毒,清理环境卫生和个 人卫生。 (2)了解加工烹制的过程和要求,保证制作的菜肴烧透、煮熟,咸淡适中。 (3)按照安排的品种、数量、质量先摘洗干净,然后根据要求进行切配。 (4)熟悉原料的切配过程和要求,熟悉营养知识,注意刀工操作,主配料 的色调明显。 (5)节约原材料,对能利用的下脚料尽量合理地充分利用。 (6)负责洗涤、清洁各类餐具的工作,在就餐前半小时,将已清毒的餐具 运送就餐大厅,分类放置(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准进入就餐大厅),并每天清洗消 毒柜。 (7)负责当日所产垃圾的清运和垃圾桶的洗刷工作。下午工作完毕后,将 厨房内垃圾全部清运出去,运送垃圾要轻搬轻放,垃圾桶每日必须洗刷干净方可 送回餐厅。 (8)工作完毕将所剩原材料存放冰箱,检查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9 (9)搞好灶间、洗配间及餐厅卫生,做到随清洁,随打扫,保持卫生区域 整洁、干净。 (10)做好午餐饭菜售卖工作。 8、面食工岗位职责 (1)面食人员每周制订面食计划,要求面食除主食外,花色品种要 6种以 上,使品种多样化,满足要求,保证供应。 (2)严格按照制作工艺制作面食,把好质量关,保证制作蒸煮的主食熟透, 不夹生,口味好。 (3)及时清理卫生,保持面食间的洁净,检查关闭水、电、蒸汽等各种设 施。 (4)做好饭菜售卖工作。 9、厨房内卫生标准 (1)健全卫生制度,实行卫生四定办法,做到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 量,划片分工。 (2)保持就餐大厅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无杂物,墙面四周无蛛 网、无灰尘、无污染。 (3)灶间、油烟机及灶面无油烟,不锈钢台面无锈迹和污迹,地面清洁, 使用物品摆放有序无死角,无腐烂物品。 (4)面间、排气油烟机及各种设备保持干净,整洁无污迹,地面清洁,爱 护各种设备,使用物品摆放有序。 (5)厨房内铝合金隔断及玻璃无灰尘、无油烟、无手印,保持光亮,墙面 要定期打扫。 (6)厨房内污物桶、厨余桶四周要保持干净。 (7)食品按“四隔离”要求存放,严格交叉污染,灶间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40 (8)垃圾要入桶盖好,及时清理外运,菜品加工不得在灶间进行。 (9)积极消灭四害,及时喷药、拍打,消来苍蝇、蟑螂、老鼠等害虫。 二、其他要求 1、现有的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是采购人的固定资产,无偿交接给成交供应商 使用,经营期满后,应该保证原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2、对于食堂后厨设备配备、维修、低值易耗用具(如餐盘、筷子、碗等) 及日常低值易耗品均由采购人提供。 3、成交供应商在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成交供应商向上要服从采购人的 统一管理。食堂所需蔬菜等材料统一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对采购的所有物资严 格检验,索取食品原料产品合格证、验收单和有效购货凭证,做好台账记录,且 齐全、有效,加盖供货方公章(或签字),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管理部门的检查。 4、食堂项目经理外出 2天以上需请假并报采购人管理部门备案。 5、人员招聘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所有厨房工作人员须 招聘完毕,3 个工作日内人员培训完成;所招聘的人员必须通过采购人的面试方 可上岗。合同期间,对不能达到服务要求或发生质量、安全等问题的厨师,中标 人应及时更换;发生厨师退休以及不符合要求更换或离职、辞职等情况,应在 3 个工作日内立即补位。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工作人员,并以补充 合同的形式明确。投标人必须承诺优先录用现食堂工作人员,且工资福利待遇不 得低于现有水平。 6、在合同履行期间,招录的厨房工作人员若发生工伤或出现劳动争议,由 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7、整个食堂的食品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质监部门、 卫生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8、菜品质量保证每餐足量供应、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41 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采购 人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 营者,承包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9、采购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控制、毛利率、 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菜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10、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设定的区域功能进行经营,严禁私自改 变用途。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拒不执行者,采购人有权终 止合同。严禁把仓库改成操作间,严禁把加工区、就餐区改为销售区。 11、严禁成交供应商利用采购人的场地、设备、能源做食品加工运至采购人 外经营,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服务合同。 1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不断提高食堂服务及调整菜品口味,以满足就 餐人员的用餐需求;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就餐人员对食堂服务及菜品的服 务满意度标准表(具体内容在签订合同中约定)。 13、采购人对就餐满意率不定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抽查。满意度调查低于 85%的,将从下次支付费用中扣减一定费用;若连续两个月就餐满意率低于 80%, 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一切责任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三、服务期限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在服务期内,若成交供应商的服 务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服务期限满后,经双方协商 一致,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2 附件 5: 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现授权委托_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 签署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 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3 附件 6: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业绩明细表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 名称 合同金 额 (元) 合同签 订时间 业绩证明资 料(有/无) 得分 备注 注:供应商可根据以上格式进行扩展;本表除装入响应文件中外,另外单独一 份与业绩材料原件密封在一起。得分由磋商小组根据 磋商现场提供的业绩资料 审核后填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观场填写): 磋商小组签字: 44 附件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45 附件 8: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 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46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 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 47 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 48 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 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 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 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 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49 附件 9: 监狱企业证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盖章): 日 期: 50 附件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 ____单位的_ 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51 附件 11: 供应商质疑投诉程序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针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 关问题,供应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询问、 质疑和提起投诉。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 原则。 一、提出询问: 如果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 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提出质疑: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知道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 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相应采购 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 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2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 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 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 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三)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 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四)采购人负责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 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 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53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五)如果供应商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送达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有效质 疑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正式依法受理和答复,但是,对于 质疑的问题应认真核实和改进纠正。 (六)供应商在送达书面质疑时,为了防止扯皮,维护供应商合法权 益送达书面质疑时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签收时间(受理当事 人签字)为准。 三、提起投诉: (一)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 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山东省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东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 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 54 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 (四)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 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五)东营市财政局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 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 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东营市财政局处理投诉讨程中 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 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 有关的单位及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财政部门所需要的相关材 料。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0日。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暂停采购活动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 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 55 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在送达投诉书时,为了防止扯皮,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送达投诉书时间以东营市财政局的书面签收时间(受理当事人签字)为准。 (七)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八)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1、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2、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3、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4、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 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九)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 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 (十)财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加盖公 章。投诉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等; 2、处理决定查明的事实和相关依据,具体处理决定和法律依据: 3、告知相关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 申请期限,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起诉期限: 4、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 (十一)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 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6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 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7 附件 12: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58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 限内作出答复。 59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