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就食堂小功率电器及厨房用具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21010
二、项目内容:食堂小功率电器及厨房用具定点采购,具体如下:
标段 | 采购内容 | 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食堂小功率电器 | 3 | 详细配置及采购要求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
2 | 不锈钢厨房用具 | 10 | |
3 | 竹制厨房用具 | 5 |
注:各标段预算根据2020年数据测算,仅供参考
1.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各标段各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定点供应商,同一供应商可多投多中。配送范围为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下属各自营食堂、兰溪校区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各自营食堂和餐饮公司下属各对外拓展项目金华市区食堂。
2.本次采购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检验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
1.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2021年6月15日止(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大后勤集团网站本公告下面的相关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中心一室)
4.标书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 日14:30前(开标当天14:00到14:30)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西南门外(保卫处西南门值班室旁),若有变化,另行通知。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9-82291118,邮编:321004。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21年6月17日14:30时在浙师大后勤集团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谈判保证金
每标段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谈判保证金须在2021年6月16日16:00时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如投多个投段的,需按所投的各标段足额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未以谈判人单位(个体为谈判人本人)账户支付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承担。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九、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浙师大后勤集团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业务咨询
项目报名、文件发放、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张老师,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餐饮配送中心,蒋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492
浙师大后勤集团业务部,王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9752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
十一、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0188990181000139
十二、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