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06月07日08时3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6月09日16时30分00秒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二次)(招标项目编号:ZZ10891FW0240003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葫芦岛宏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83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1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葫芦岛宏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葫芦岛宏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响应 |
若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如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以下单位及相关人联系: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9948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Z10891FW0240003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1 |
葫芦岛宏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830,000.00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如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以下单位及相关人联系: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81899488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5号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429—3371131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024-81899488
电子邮件:zzlnfgs@163.com
窗体底端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5号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429-33711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4-81899488
电子邮件:zzlnf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