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人民医院营养餐厅食材及厨房用品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6-07 17:35
项目概况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医院营养餐厅食材及厨房用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5012021000402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医院营养餐厅食材及厨房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10000000.00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按下浮比例报价(下浮率≥7%),下浮比例<7%的报价无效。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后1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1年06月08日到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 |
方式: | 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网上缴费,售后不退,投标人主体资格不允许转让) |
售价: | 2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1年06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编号:zjg202106310,备案号:泸市采【2021】118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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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医院 |
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沙茜院区)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30-227918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
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郑啸;联系电话:0830-31610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孙女士 |
电话: | 0830-316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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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人民医院(采
购人)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
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jg202106310;
二、招标项目:泸州市人民医院营养餐厅食材及厨房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四、招标项目简介:
第一包:果蔬类、副食干货类、粮油类、日杂类;
第二包:生鲜、肉类。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
可证》;投标供应商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其他要求:
1.投标截止当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视情况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
(四)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06月 08日 09时 00分至 2021年 06月 15
日 17时 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网上缴费,售后不退,投标人主体资格不允许转
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 06月 28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 号楼 2301 号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
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 系 方 式:
采 购 人:泸州市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 316号(沙茜院区);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30-2279186;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 2301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2021年 06月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0,000,000.00元/1年;其中第一包:4,500,000.00
元/1年,第二包:5,500,000.00元/1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按下浮比例报价(下浮率≥7%),下浮比例<7%的报价无
效。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
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
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实质性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符合文件规定
以及符合认定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
下列情形的,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
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
同的从业人员。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
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小微企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
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应据实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据实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据实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
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
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预留部分采购包除外。
7、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注: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
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
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
政府采购节能、环
保、无线局域网产品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
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
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
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2、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
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
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
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5
其他说明
(如涉及)
1、在报价、商务、服务、技术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老少边穷
不发达地区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2、凡涉及如 CCC、进网许可、生产许可、销售许可证等国家针对
产品的强制认证或许可,在交货现场查验相关材料(招标文件有
另有要求的,以另行要求为准)。
3、如因行业惯例或习惯,在招投标文件中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
位,不影响招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注:招标文件中有另行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1、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
产品的投标。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
许国产产品与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2、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向
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
商的进口产品。
7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
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采购结果公告栏中
予以公告。
8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按照项目各包预算金额的4%)由中标供应商在收
到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约定以非现金的
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采购人指定专户。
2.户名:泸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名称: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账号:2250 0000 0007 2833
3.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供应商凭履
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在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请在转账单备注栏处注明: xx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4.采购人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和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
5.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凭《泸州市政府
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在采购人处以非现金形式申退履约保证金。
10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州市)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
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卿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2301号。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 2301号。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
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
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 2301号。
邮编:6460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号令)的规定,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提出时间: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3)对评审过程和评标结果的质疑提出时间:结果公告有效期
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逾期提出的质疑,有权予以拒绝。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联系电话:0830-3101562;
地址:泸州市财政局;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
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号令规定。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其他说明
(如涉及)
1、在报价、商务、服务、技术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老少边穷不
发达地区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2、凡涉及如 CCC、进网许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可证等
国家针对产品的强制认证或许可,在交货现场查验相关材料。
3、如因行业惯例或习惯,在招投标文件中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位,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不影响招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注:招标文件中有另行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8 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 10%计算,按此标准计算不
足 5000元的按 5000元计取;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和市府路院区营养餐厅食材及厨房用品配送服务。
营养餐厅面积约 2000平方米,分设职工和病员就餐区,目前医院在职职工人数
约 1300人,实际开放床位数为 1389张。该项目分为 2包,其中第一包为果蔬类、
副食干货类、粮油类、日杂类;第二包为生鲜、肉类。
二、配送清单:
第一包:果蔬类、副食干货类、粮油类、日杂类
(1)果蔬类清单
序号 名称 计量方式 规格
1. 洋葱 500g
2. 土豆 500g
3. 蒜苔 500g
4. 韭菜 500g
5. 蒜苗 500g
6. 芹菜 500g
7. 老南瓜 500g
8. 大葱 500g
9. 小葱 500g
10. 香菜 500g
11. 青椒 500g
12. 红椒 500g
13. 线椒 500g
14. 青黄瓜 500g
15. 水白菜 500g
16. 圆白菜 500g
17. 青笋 500g
18. 冬瓜 500g
19. 仔姜 500g
20. 小米辣 500g
21. 生花生 500g
22. 毛豆角 500g
23. 水果玉米 500g
24. 糯玉米 500g
25. 西红柿 500g
26. 青豆米 500g
27. 苦瓜 500g
28. 丝瓜 500g
29. 娃娃菜 500g
30. 杏鲍菇 500g
31. 秀珍菇 500g
32. 生菜 500g
33. 瓢儿菜 500g
34. 菜心 500g
35. 软江叶 500g
36. 空心菜 500g
37. 松花菜 500g
38. 西南花 500g
39. 茄子 500g
40. 豇豆 500g
41. 鲜藕 500g
42. 无筋豆 500g
43. 付瓜 500g
44. 白萝卜 500g
45. 红萝卜 500g
46. 净大蒜 500g
47. 油麦菜 500g
48. 红苕尖 500g
49. 小白菜 500g
50. 儿菜(奶奶菜) 500g
51. 青菜 500g
52. 豌豆尖 500g
53. 竹筒白 500g
54. 白油菜 500g
55. 红油菜 500g
56. 冬笋 500g
57. 冬寒菜 500g
58. 鲜大头菜 500g
59. 红皮萝卜 500g
60. 老姜 500g
61. 豆芽 500g
62. 地瓜 500g
63. 血皮菜 500g
64. 净芋儿 500g
65. 毛芋儿 500g
66. 血旺 500g
67. 豆腐 500g
68. 芽菜 500g
69. 寀豌儿 500g
70. 腌大头菜 500g
71. 酸菜 500g
72. 菱角菜 500g
73. 盐白菜 500g
74. 苦芥 500g
75. 鲜豌豆 500g
76. 菠菜 500g
77. 豆腐干 块
78. 圆蘑菇 500g
79. 酸萝卜 500g
80. 红苕 500g
81. 棒菜 500g
82. 山药 500g
83. 菜心 500g
84. 石斛 500g
85. 香菇 500g
86. 魔芋 500g
87. 塔菜 500g
88. 泡豇豆 500g
89. 猴头菇 500g
90. 高笋 500g
91. 米块 500g
92. 水面 500g
93. 茶树菇 500g
94. 伦教糕 500g
95. 泡姜 500g
96. 泡海椒 500g
97. 水豆鼓 500 g
98. 白糕 个 泸州白糕
99. 西瓜 500g 大个
100. 山竹 500g
101. 荔枝 500g
102. 波斯蜜瓜 500g
103. 苹果 500g 中果
104. 哈密瓜 500g
105. 香梨 500g 中果
106. 青枣 500g 中果
107. 砂糖柑 500g 中果
108. 椪柑 500g 中果
109. 甜橙 500g 中果
110. 广柑 500g 中果
111. 皇帝蕉 500g
112. 圣女果 件
113. 提子 500g
114. 猕猴桃 500g 黄心
115. 火龙果 500g 红心
116. 火龙果 500g 白心
117. 菠萝 500g 去皮净货
注:本表所列货物仅供参考,实际供货、结算以实际购买情况为准。
(2)副食干货类清单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1. 生抽 ≧1.9L 瓶
2. 老抽 ≧1.9L 瓶
3. 陈醋 ≧1.9L 瓶
4. 陈醋 ≧450ml 瓶
5. 料酒 ≧450ml 瓶
6. 蚝油 ≧700ml 瓶
7. 芝麻油 ≧230ml 瓶
8. 白醋(2年陈) ≧1.8L 瓶
9. 黄酒 ≧500ml 瓶
10. 保宁面条鲜 ≧500ml 瓶
11. 麻油 ≧518ml 瓶
12. 番茄酱 ≧4kg 桶
13. 甜面酱 ≧400g 瓶
14. 木姜油 ≧70g 瓶
15. 豆豉 ≧280g 瓶
16. 冰粉粉 ≧40g 袋
17. 葡萄井凉糕 ≧250g 袋
18. 天然精制盐 ≧25kg 袋
19. 高活性干酵母 ≧15g 袋
20. 十三香 ≧45g 盒
21. 蒸肉粉 ≧220g 袋
22. 花椒 500g 散装
23. 花椒面 500g 散装
24. 海椒面 500g 散装
25. 八角 500g 散装
26. 三萘 500g 散装
27. 草果 500g 散装
28. 孜然 500g 散装
29. 香果 500g 散装
30. 白扣 500g 散装
31. 茴香 500g 散装
32. 干木耳 500g 散装
33. 干海椒 500g 散装
34. 花椒 500g 散装
35. 白糖 500g 散装
36. 烧碱 500g 散装
37. 虾皮 500g 散装
38. 番茄沙司 ≧400g 瓶
39. 酵母 ≧500g 包
40. 豆皮 ≧1500g 件
41. 腐竹 500g 散装
42. 香菇 500g 散装
43. 桂皮 500g 散装
44. 丁香 500g 散装
45. 陈皮 500g 散装
46. 粉线 500g 散装
47. 银耳 500g 散装
48. 特级紫菜 500g 散装
49. 大枣 500g 散装
50. 苡仁 500g 散装
51. 莲米 500g 散装
52. 精品海带 500g 散装
53. 龙口粉丝 500g 散装
54. 粉皮 500g 散装
55. 豆瓣 ≧10kg 瓶/散装
56. 糯玉米 500g 散装
57. 糯小米 500g 散装
58. 黑米八宝粥 500g 散装
59. 红苕粉条 500g 散装
60. 红苕豆粉(粗) 500g 散装
61. 散装黑芝麻 500g 散装
62. 散装黄豆 500g 散装
63. 黑豆 500g 散装
64. 珍珠红小豆 500g 散装
65. 绿豆 500g 散装
66. 麻豆 500g 散装
67. 黑米 500g 散装
68. 荞麦 500g 散装
69. 花生米 500g 散装
70. 腰果 500g 散装
71. 干豆瓣 500g 散装
72. 生玉米淀粉 ≧500g 包/散装
73. 红苕豆粉 ≧500g 包
74. 低筋蛋糕粉 ≧1.5KG 袋
75. 火锅调味料 ≧320g 袋
76. 酸菜鱼调料 ≧358g 袋
77. 沸腾鱼调料 ≧359g 袋
78. 麻辣香水兔调料 ≧180g 袋
79. 麻辣鱼调料 ≧180g 袋
80. 水煮鱼调料 ≧180g 袋
81. 鸡精 ≧100g 袋
82. 嫩肉粉 ≧320g 桶
83. 泡豇豆 500g 散装
84. 泡酸萝卜 500g 散装
85. 泡酸菜 500g 散装
86. 泡大头菜 500g 散装
87. 泡姜 500g 散装
88. 泡椒 500g 散装
89. 豆腐 500g 散装
90. 烟笋 500g 散装
91. 竹荪 500g 散装
92. 海带 500g 散装
93. 水饺 ≧500g 袋
94. 汤圆 ≧500g 袋
95. 小小汤圆 ≧1000g 袋
96. 泡面 ≧4kg 件
97. 野山椒 ≧2kg 包
98. 冰糖 500g 散装
99. 小苏打 ≧500g 瓶
100. 醪糟 ≧600g 瓶
101. 纯牛奶 ≧250ml 瓶
102. 乳酸奶 ≧250ml 瓶
注:本表所列货物仅供参考,实际供货、结算以实际购买情况为准。
(3)粮油类清单
序号 品 名 单位 规格
1 大米 ≧25kg 袋
2 食用油 ≧5L 桶
3 面粉(中筋粉) ≧25Kg 袋
4 古蔺面 ≧2.5Kg 把
注:本表所列货物仅供参考,实际供货、结算以实际购买情况为准。
(4)日杂类清单
序号 品 名 单位 规格
1 饭碗 / /
2 酒杯 / /
3 菜盘 / /
4 汤碗 / /
5 小汤勺 / /
6 大汤勺 / /
7 汤锅 / /
8 清洁用品 / /
9 刀具、菜墩 / /
10 厨房 LED灯 / /
11 纸巾 / /
12 组合式餐盘 / /
13 一次性餐盒 / /
14 筷子、一次性筷子 / /
15 餐盘、筷子消毒柜 / /
16 不锈钢汤桶 / /
17 钢锅 / /
18 水飘 / /
19 炒瓢 / /
20 调料盅 / /
21 电子称 / /
22 电子克称 / /
23 地刷、毛刷 / /
24 钢丝球 / /
25 挑面筷子 / /
26 保鲜膜 / /
27 留样盒 / /
注:本表所列货物仅供参考,实际供货、结算以实际购买情况为准。
第二包:生鲜、肉类
序号 品 名 计量方式 规格 备注
1. 排骨 500g 粮食猪
2. 精肉 500g 粮食猪
3. 里脊 500g 粮食猪
4. 猪肉馅 500g 粮食猪
5. 猪肉片(丝) 500g 粮食猪
6. 瘦肉 500g 粮食猪
7. 三线肉 500g 粮食猪
8. 二刀肉 500g 粮食猪
9. 排骨 500g 粮食猪
10. 精品排骨 500g 粮食猪
11. 肘子 500g 粮食猪
12. 猪蹄尖 500g 粮食猪
13. 猪头皮 500g 粮食猪
14. 猪肝 500g 粮食猪
15. 肥肠 500g 粮食猪
16. 连肝肉 500g 粮食猪
17. 粉肠 500g 粮食猪
18. 猪耳朵 500g 粮食猪
19. 猪舌 500g 粮食猪
20. 核桃肉 500g 粮食猪
21. 猪香嘴 500g 粮食猪
22. 猪大骨 500g 粮食猪
23. 猪尾巴 500g 粮食猪
24. 猪肚 500g 粮食猪
25. 边油 500g 粮食猪
26. 猪肝 500g 粮食猪
27. 猪腰 500g 粮食猪
28. 精牛肉 500g 黄牛,无注水
29. 牛腩 500g 黄牛,无注水
30. 鲜兔 500g 活杀
31. 鲜鸭 500g 3个月以上
32. 土鸭子 500g 半年以上
33. 老鸭子 500g 1年以上
34. 散养土鸡 500g 本地小脚鸡
35. 土鸡 500g 本地土鸡
36. 古蔺乌鸡 500g 无饲料
37. 三黄鸡 500g 无饲料
38. 土鳝鱼 500g 鳝片
39. 土泥鳅 500g 泥鳅筒
40. 普通鳝鱼 500g 鳝片
41. 普通泥鳅 500g 泥鳅筒
42. 鹅 500g 散养
43. 鲜虾 500g 鲜活,大个
44. 圣子王 500g 鲜活
45. 小虾 500g 鲜活
46. 鲶鱼 500g 鲜活
47. 草鱼 500g 鲜活
48. 白鲢 500g 鲜活
49. 花鲢 500g 鲜活
50. 黄辣丁 500g 鲜活
51. 乌鱼 500g 鲜活
52. 钳鱼 500g 鲜活
53. 肉蟹 500g 1斤以上
54. 鲫鱼 500g 鲜活
55. 鲈鱼 500g 鲜活
56. 丁桂鱼 500g
57. 多宝鱼 500g 鲜活
58. 牛蛙 500g 鲜活
59. 黄喉 500g
60. 毛肚 500g
61. 羊肉 500g 本地黑山羊
62. 羊排 500g 本地黑山羊
63. 羊肚 500g 本地黑山羊
64. 牛尾 500g 鲜货
65. 牛鞭 500g 鲜货
66. 羊肾 500g 本地黑山羊
67. 鸭菌肝 500g 鲜货
68. 鸭肠 500g 鲜货
69. 鹅杂 500g 鲜货
70. 兔子 500g 活杀
71. 鸭脚 500g 鲜货
72. 小母猪壳 500g 鲜活
73. 花甲 500g 鲜活
74. 牛蹄 500g 鲜货
75. 丸子系列 500g
76. 鲜鸡蛋 500g
77. 熟盐蛋 个
78. 鹌鹑蛋 500g
79. 鸭蛋 500g
注:本表所列货物仅供参考,实际供货、结算以实际购买情况为准。
三、第一包、第二包定价原则(实质性要求):
1、供应价格原则上以当月为单位进行制定,即每个月确定一次供应价格。
2、供应价格定价方式:当月供应价格=当月市场基准价×(1-价格下浮比例);
当月市场基准价为当月采购人所在地超市、农贸市场的市场价,价格下浮比例为
供应商中标下浮比例。
3、当月市场基准价原则上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一起进行询价确定,并计
算核定当月供货价格。当月市场基准价和当月供应价格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保留两位小数。
4、供应商必须按照所投标承诺的下浮比例下浮。
四、配送产品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果蔬类(第一包)
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2、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
3、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
4、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
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甘蓝类:球紧
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瓜类:鲜嫩、色泽光亮、
无畸形果、无病虫斑;葱蒜类: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豆类:新鲜、荚
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
眼、无裂痕。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
5、水果类:水果大小均匀,无异状凸起瘤、无病虫害所引起的斑痕,表面
清新洁净,无机械伤,果实无萎焉,色泽自然,无农药残留。
6、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的,应从其调整。
7、食用农产品需符合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副食干货类(第一包)
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2、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
3、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
有 QS食品安全认证编号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
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4、袋装、瓶装佐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
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
5、干货类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产品优质、
无感观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无过期、变质、
破损,感观无异常;
(1)酱油执行标准:GB/T 18186《酿造酱油》或国家最新标准。
(2)醋执行标准:GB/T 18187《酿造食醋》或国家最新标准或企业标准。
(3)味精执行标准: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或国家最新标准。
(4)食盐执行标准:GB/T 5461《食用盐》或国家最新标准。
(5)豆瓣执行标准:GB/T 20560《地理标志产品郫县豆瓣》或国家最新标准。
(6)其他产品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6、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的,应从其调整。
7、所供预包装食品等原料必须是获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
(三)粮油类(第一包)
1、大米:符合国家“一级大米”标准,非转基因,袋装,包装袋应坚固结
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有标签标识。大米色泽呈透明玉色状,达国家标准
(GB/T1354—2009)四级及以上。送到医院的大米生产日期距供货日期必须在两
个月内。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标签符合 GB 7718-2011《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等
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
证编号。
2、面粉(条)质量指标符合国家 GB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
量安全认证标识。配送日期距小麦粉生产日期必须在两个月内。包装符合
GB/T8946-2013《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包装袋不破损。包装上标注产品名
称、净含量、生产企业、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生
产许可证编号、特殊标注内容等。
3、食用油:桶装,达国家标准(GB2716—2018)。食用植物油符合国家标准
GB1536-2004或相关优于国标的企业标准。 生产日期距供货日期不得超过 180
天,油质清澈明亮,无异味,不得有沉淀污物等。包装符合 GB 4806.7-2016《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要求,油桶应取得《全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
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四)日杂类(第一包)
所有产品严格按国家标准相关要求提供合格产品。
(五)生鲜、肉类(第二包)
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2、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
3、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生鲜肉类包装(或检疫合格证上)
应注明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4、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肉类、生鲜禽类)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
肉质新鲜,及时配送。应符合《GB/T 9959.1-2019 鲜、冻片猪肉》、《GB 16869-2005
鲜、冻禽产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强制性规定,每批次猪肉必须提供《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两章两证),猪肉须经取得合法
经营的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屠宰场屠宰。新鲜牛肉、羊肉、鸡、鸭等牲畜、
家禽肉每批次配送必须宰杀清理干净,且未冷冻。同时附带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明,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5、生鲜肉类包装(或检疫合格证上)应注明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
保质期、产品标准。
6、蛋类:质量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GB2749-2015蛋制品卫生标准一级蛋,
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
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杂质,内容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禽类组织异物。
7、水产冻货类:肌肉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肌肉
切面有光泽。具有禽肉正常气味。
8、鲜鱼类:眼球饱满、角膜透明、鳞片完整、不易脱落、腮鲜红。清晰、
腹部坚实、肉质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9、投标人需承诺供货时提供肉制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10、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的,应从其调整。
五、食材验收票证及各项食材质量标准要求
(1)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 别 资质证明 对应包件号
粮油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
第一包
畜禽
冻肉类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包
生鲜肉类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生
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包
水产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包
果蔬类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
第一包
副食干货
类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
第一包
(2)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对应包件号
粮油
1、《检测报告》
由具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
具
第一包
2、《出厂检验
报告》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
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第一包
3、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
单)
第一包
禽畜
冻肉类
1、《动物产品
检 疫 合 格 证
明》
由生产厂家所在地及产品销
售集散地当地政府动物检疫
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二包
2、《产品合格
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
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货
同行
第二包
3、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
单)
第二包
肉制品
1、《检测报告》
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
出具(半年内有效)
第二包
2、《产品合格
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
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
同行
第二包
3、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
单)
第二包
冷冻
水产品
1、贮存地的出
入库
检验证明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
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包
2、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
单)
第二包
果蔬类
1、检测报告
供货单位提供自检或委托第
三方检验(半年更新一次)的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
报告
第一包
2、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
单)
第一包
副食
干货
类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
单)
第一包
鲜活
水产
品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
单)
第二包
六、第一包、第二包配送要求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
转包。(实质性要求)
2、配送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配送证,专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
保证 24 小时电话畅通,按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实
质性要求)
3、提供食材/品的正规票据、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实质
性要求)
4、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品的安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
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实质性要求)
5、供应商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络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
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采购人食堂食品及原材料的供
应。
6、供应商保证配送货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
7、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相关
内容,必要时可查。
8、供应商需做好严格配送的食材/品安全保障工作:
8.1所有配送食材食品在配送前必须自行查验(如:有效期、包装、等)。留
样保存 48小时。
8.2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配送
车辆应具有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根据所配送产品应采用厢式货
车或冷藏车避光运输。
9、配送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
无霉变现象。
10、所有散装食品、肉类应分类包装好并做好密封措施,不能直接外露,防
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11、供应商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
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
送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12、配送流程及要求:
12.1采购人每周五以约定方式(信息/微信/QQ)向中标供应商提交下周所
需食材的配送清单,如需要更换或增加食材以短信方式提前一天报送给中标供应
商。
12.2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名称及需求数量进行供货,每天配送
一次,如遇特殊节日或紧急情况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临时协商配送,中标
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 1 小时内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
12.3食材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配送。
12.4食材送达后,由采购人对质量/数量予以验收,确认单价、总价并签字。
1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有
权终止合同:
13.1 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13.2 服务期内检查 3 次出现配送产品不合格、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
不到位等情况。
13.3 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3.4 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的。
13.5 配送须无条件接受配送对象的工作日和临时配送需求,且价格不得高
于市场同等价格,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 1小时内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
点,拒绝或未按时完成的处罚并取消配送资格。
13.6 若因 13.1-13.4 条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偿责
任。
七、第一包、第二包验收、检验:(实质性要求)
1、验收
到货后,采购人应当及时安排验收员按照订购食材的品名规格、产地、数量、
价格、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疫)报告之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
收货凭证,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食堂验收员及送货人三方签字确认。如食材不符
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更换,采购人也可以
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在出具的收货凭证上注明
待验收,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2、检验
涉及到检验检疫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认可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
明。
八、第一包、第二包考核标准(基准分:100 分,采用扣分制)(实
质性要求)
考核指标
分
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扣分原因
得
分
1.食材质
量
15
1.1食材以次充好、不新鲜或质量差
每次扣 2分;
1.2有保质期食材,超过保质期每次
扣 2分;
1.3各类食材(除蔬菜外)每次配送
均须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测证
明,无证每次扣 2分;
1.4 蔬菜类送货未提交农残自检报
告每次扣 1分。以上扣分扣完为止。
2.食材重
量
10
2.1虚报食材重量、缺斤短两每次扣
2分;
2.2食材有掺杂充假每次扣 2分。
3.配送效
率
10
3.1每日按需配送,凡延迟配送时间
影响正常使用每次扣 2分。
4.服务质
量
10
4.1有质量问题,退货换货不及时每
次扣 1分;
4.2未按要求配送指定食材每次扣1
分;
4.3配送车辆进出,不遵守规定每次
扣 1分。
5.价款结
算
5
5.1 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抬高食材价
格每次扣 2分;
6.食品储
存
10
6.1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不整
齐清洁、有异味扣 2分;
6.2货物存放不离墙、不离地、无货
架、无垫仓板扣 1分。
7.投诉反
映
10
7.1未经同意擅自委托他人配送,经
核实每次扣 2分;
7.2通过回扣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
经核实每次扣 2分。
8.环境卫
生
15
8.1配送场地卫生不整洁扣 2分;
8.2配送车辆不整洁扣 2分,未消毒
扣 2分;
8.3各种用具不干净卫生扣 2分;
8.4 食品接触人员无健康证每人次
扣 2分。
9.检测 10
9.1 每批次食材检测资料不全扣 2
分。
10. 可 追
溯系统
5
10.1不能提供食材可追溯资料的一
项扣 1 分。
一票否决项
1、发 现
假 冒 伪
劣、腐败
变质、三
无产品;
2、商品由
他 人 代
送,经整
改无效;
3、要求检
测的商品
未 经 检
测,且未
按要求限
时整改。
考核得分
考核和扣款说明:
1.考核标准中,第 1.1、第 1.2、第 2.2,每条不合格按次扣罚金额 1000 元,
第 1.3、第 1.4、第 2.1,每条不合格按次扣罚金额 200 元;配送效率、服务
质量、价款结算、投诉反映、环境卫生、食品储存考核项中,每扣分 1 次,按次
扣罚 100 元。
2.由采购人营养餐厅管理员对食材配送服务进行考核评分,配送的第一个月分为
4 个考核周期,以后每个月为 1 个考核周期。每个周期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
合格;考核得分 89-80 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中标供应商累计 3 个考核周期
得分 79 分值及以下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并赔偿由
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中标供应商累计 3 个考核周期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新中标供应
商未签订合同提供服务的情况下,被终止服务的乙方应继续服务。
4.合同期间,采购人可定期不定期去对中标供应商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场地
进行实地考察,发现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或不符合相关食品卫
生要求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扣罚 5%履约保证金,如发现二次的,扣罚 20%
履约保证金,如发现三次或以上的,扣罚 10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九、第一包、第二包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间、地点
1.1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1.2 交付地点:泸州市人民医院。
1.3 付款方式:合同期内每月付款,每月根据物资配送量据实验收,经采购
人验收、考评后结算支付。
1.3.1上月的配送情况于次月内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数量后,办
齐相关付款手续将货款转到供应商指定账户。
1.4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
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 号)的要求,以及在服务履约期内四川
省、泸州市出台的具体关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应政策,或因国家其他政
策需求,采购人需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或其它公益性质的农副产品时,中标供
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其采购结算方式,应按相应采购渠道采
购实时价格执行结算,不执行中标供应商下浮百分比。(提供承诺函)
2.验收要求
2.1 验收时间:每次送货完毕进行验收。
2.2 验收方式:到货后,采购人应当及时安排验收员按照订购食材的品名规
格、产地、数量、价格、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疫)报告之规定进行
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食堂验收员及送货人三方签字
确认。如食材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更
换,采购人也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在出具
的收货凭证上注明待验收,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涉及到检验检疫的产
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认可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2.3 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及承诺
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
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4 验收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泸州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
进行验收。采购人应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
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
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
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存档备查。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
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
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采购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协议、保单)等证明材料原件供采购人核实,如出现虚假响
应,将上报同级财政进行处理。
十、第一包、第二包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配送的食材提供检测合格报告进
行跟踪回访,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2、中标供应商配送的食材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
要求及时补货或退、换货。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相关部门鉴定为中标供应商
责任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供应商承诺购买的企业经营风险类相关保险,须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
保险期限内,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否则将视为
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税费、运输、装卸、质量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配送运输中要
确保安全,如配送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一、第一包、第二包履约能力
1、供应商应具有对需保鲜的货品进行保鲜储藏或冷冻的库房和设备,所有
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2、第一包供应商具有果蔬分拣配送系统。
3、供应商具有一定的供应链保障能力;
4、供应商能为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组织、食
品质量保障、食品配送、食品溯源、食品留样、食品送货不达应急预案。
5、供应商 2018年 1月 1日至今(投标截止当天)具有类似业绩。
6、供应商能为本项目提供售后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召回、销毁、退货、
补货等。
7、供应商能为本项目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项目概述:
配送清单:
第一包:果蔬类、副食干货类、粮油类、日杂类
第二包:生鲜、肉类
第一包、第二包定价原则(实质性要求):
配送产品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食材验收票证及各项食材质量标准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配送要求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实质性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验收、检验:(实质性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考核标准(基准分:100 分,采用扣分制)(实质性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售后服务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