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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郫都区公务员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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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花桥办公区工作人员工作餐就餐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510124202100033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花桥办公区工作人员工作餐就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郫都区大嫂饭店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望丛中路338号
成交金额 磋商报价:408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名称:金花桥办公区工作人员工作餐就餐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曹阳,李敏,李俊强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人民币12594元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由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259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2.本项目最高限价及预算为人民币41.22万元;3.本项目已进行需求论证;4.本项目备案计划号:审批号:(2021)0464号;5.本项目监督投诉单位:郫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7882979。6.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其它补充事宜内容url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强。联系电话:(028) 87825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6号楼9楼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83813092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38130924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下载
评审文件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下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聘用证明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第五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服务范围: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花桥办公区,成都市郫都区筒街道南大街何公路9号。

服务内容:提供职工早、中工作餐的加工制作和相应服务,就餐人员97人次左右。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满足采购人早、中约 97/次的餐饮服务。

2、须提供早、中餐服务。供应商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应做到每天重样,实现菜品多样化

3、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负责采购人临时性工作餐,临时性工作用餐费用凭采购人授权经办人签字,费用按月据实结算。采购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变更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和就餐标准,供应商应予积极配合,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数量足额、服务热情周到。

4、早餐标准稀饭不少于2种、鸡蛋不少于2种、4小吃(包子、花卷、馒头、素包)4个品种轮流换、小菜不少于2种

5、午餐标准午餐荤菜不少于2种,素菜不少于2种

6、供餐时间周一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早餐:8点50分以前,午餐:12时至12时50分,每天具体人数,以采购人工实际刷卡用餐人数为准。

7、就餐模式:用餐方式为刷卡自助。

8、餐标:餐共 17 元/人(早餐2 元/人,15 元/人)

9、如有其它供餐服务,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餐和提供餐饮服务。

10、供应商需在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保证食堂正常营业,满足采购人加班就餐需要。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好人员政治审查、办理卫生等相关许可证并向采购人备案。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餐厅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所有刀具按用途分类,分别使用、清洗及保管。

4、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食物进行加工、所有食材使用前应清洗干净。

5、供应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并向采购人备案。

6、供应商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和留样等安全工作,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7、供应商必须制定完备的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留验制度)、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等;所有工作制度及规程须经采购人审批后实施,并接受采购人监督。

8、负责餐厅菜肴的质量控制,根据膳食营养搭配,审核定制每日菜谱,做到相邻每日菜谱有变化。

9、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跟踪食品配送加工环节,严格做好每餐成品留样 48 小时。

10、每天对原材料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如遇不合格原材料立即更换,绝不上桌。所有菜品均由厨房制作完成,杜绝外购成品进入餐桌。

12、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委派的厨师,直至厨师水平达到采购人要求。

13、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食材或食材品牌,并全程跟踪采购。

14、考核要求

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不定期考核。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供应商提供就餐地点,采购人本单位无餐厅、食堂,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97人同时就餐的食堂、餐厅及配套设施和相关人员。

3、付款方式:每个月一结算,供应商方需提供用餐刷卡记录、发票等给采购人,采购人审签完成后10个工作日支付供应商费用。

4、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按月据实支付,就餐人员按本项目餐标内费用刷卡支付,年度实际结算费用超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的,采购人以成交结算。


5、其他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考核标准不断完善和细化。考核不合格(考核分数未达80 分为不合格),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要求限期整改,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注:本章标注“★”(若有)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完全满足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