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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2021-05-188 |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7日 |
5、评审日期:2021年06月0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平公资采2021436号-1 | 责食堂工作人员的聘用和管理,负责支付食堂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按要求制作各种所需饭菜,提供给就餐人员,以及餐厅卫生清洁等。 | 平顶山市水木荣春餐饮服务有 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北段香山大酒店 2 楼 201 号 | 1,200,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年 | 合格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陈欢欢(业主代表)、樊晓燕、张税丽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计取 |
收费金额:18,2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和谐路教育局对面 |
联系人:朱先生 |
联系方式:0375-399032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恒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16 |
联系人:姚先生 |
联系方式:16638078874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
联系方式:16638078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