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2021-06-0909:00

发布于 2021-06-08
招标详情
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受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
对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2.项目编号、内容
2.1 项目编号:LCSSZB2021022
2.2 项目名称: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早餐 7元/人,午餐 14/人,晚餐 14元/人,35元/人
/天。
2.4服务内容:
(一)就餐人员及设备
1.就餐人员约 100人,利用现有餐厅进行布局,解决采购人内部员工、协警、保安、保
洁人员、培训学习外来人员等的一日三餐就餐问题,不对外营业。
2.采购人提供食堂正常经营所需厨房设施设备、餐桌(椅)和餐具等及正常运行所必需
的条件(水费、电费、天然气由后勤服务供应商自理)。后勤服务单位应妥善使用、保管、
维护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餐桌(椅)和餐具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坏、丢
失,后勤服务单位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遇到外包服务期间必须添购或更换的设施、设备、
餐桌(椅)和餐具等,后勤服务单位可以提出,报采购人研究同意后由采购人购买。设施、
设备、餐桌(椅)和餐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80000元。
(二)就餐模式为自助供餐
1.就餐类型:自助餐为主。
2.自助餐开餐时间:早餐 7:20至 8:20;午餐 12:00至 13:00;晚餐 18:00至 19:00,
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向后勤服务单位提出变更就餐时间的具体要求。
3.用餐使用刷卡收费系统。就餐人员使用刷卡收费系统,系统由供应商提供,应该具备
于银行互联互通功能。自助餐餐费标准:早餐 7元/人,午餐 14元/人,晚餐 14元/人。
4.就餐卡第二次刷卡标准:早餐 7元/人,午餐 14元/人,晚餐 14元/人;
5.机关接待按《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6、就餐菜品标准:(1)早餐:3款/天;(2)午餐:三荤(两荤、一串荤)、三素、
一汤、咸菜(两款);(3)晚餐:三荤(两荤、一串荤)、三素、一汤、咸菜(两款)。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5服务地点: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业主方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
2.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工商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2)提供近 1年(2019年或 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者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供应商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
3.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
盖公章),派驻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为经采购人允许不可擅自更换。
3.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1年 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1.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3.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行贿犯罪
记录(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网站截图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开
标截止时间前);
3.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4供应商在成交并签订合同后,可以立即投入运营,确保职工食堂供餐不间断,并能
向采购方提供正规发票;
3.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 06月 09日至 2021年 06月 1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
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5: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
4.1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第三方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ebidcn.com,以下简称云采招阳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投标:①、若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官网
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用户认证。②、用户认证通过后需办理平台投标服务:如没有有效期足
够至项目开标日期的 CFCA(本平台办理)或云南 CA,需同时办理 CA锁和投标服务包(于用
户后台点击左侧菜单:投标服务→在线申办,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在线办理操作。);如有有效
期足够至项目开标日期的 CFCA(本平台办理)或云南 CA,则只需办理投标服务包。③、满
足上述条件后登录用户后台选择“在线投标”菜单,于项目列表中查询到该项目即可进行投
标报名。
注:在线新办 CA的用户,在 CA锁介质未收到之前,可使用平台发送的投标临时码进行
报名(联系人短信和用户后台“我的投标服务包”均可收到临时码)。
4.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须于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前登录平台上传如下报名资料加
盖公章的扫描件至平台进行审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
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办理则不需
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注:相关投标流程指南请详见平台网站“帮助中心-用户手册-在线投标用户操作手册”,
平台操作及 CA办理问题咨询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871-68509046,业务问题咨询项目负责人。
4.3采购文件费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在云采招阳第三方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ebidcn.com)在线缴费,在线缴费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账户名称: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51804060920005249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南塘支行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412861929
(投标单位汇款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
投标人须按上述流程、方式办理后才算有效报名,否则视为其报名无效。
5.竞标文件的提交及竞标时间
5.1截止时间: 2021年 06月 21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采招阳第三方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ebidcn.com)
5.3.1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云采招阳平台完成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上传,
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或磋商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
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并放弃磋商。
5.3.2本次磋商项目采用线上磋商,磋商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按随机顺序
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届时请供应商准备 CA或 CFCA证书解密标书。所有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
系统将自动识别、唱标,供应商可查看报价,确认是否存在异议等,如无异议,供应商在线
签字确认。为节省标书解密时间,请各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平台“帮助中心-用户手
册”下载投标人在线开标操作视频进行观看学习在线开标操作流程。如有异议,请立即与采
购代理机构联系。
5.4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代理机构: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临沧市临翔区民主法治园区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
区茶(临沧市司法局) 苑路 98 号
联系人:孙黎 联系人: 朱军机
联系电话:0883-2123772 联系电话:15287616450
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编号、内容
3.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竞标文件的提交及竞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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