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桂东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名称)的桂东工业集中区大塘项目区企业员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工业集中区大塘项目区企业员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SHIJI-GD-2021-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二、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设备预算金额(元) | 经营权租金底价金额(元/年) | 采购代理费 |
桂东工业集中区大塘项目区企业员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 | 5年 | 1、桂东县工业集中区大塘项目区员工食堂经营管理权。合同时间为:5周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2、每年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格的食堂租金,并在每年1月20日前一次性缴纳到采购人财务室。 3、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包括饮食安全、饭菜供应、用餐秩序、环境卫生、食堂厨房的设施设备投入和维修维护等。 4、成交供应商出售的饭菜价格每份套餐不得高于15元,应配备价格2至 15元不等的菜品。 5、食堂消费实行终端监控,统一采用智能刷卡,智能消费卡出售、充值由成交商的食堂结算员办理。 6、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相关经营管理事项进行考评。 | ≥339151.00元 采购人负责企业食堂的装饰装修工程(按设计文件施工),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厨房设备和设施,板凳桌椅投入,成交供应商对食堂设备设施投入不得低于采购人发布的清单价格。最终凭成交供应商实际购买厨房设备设施的发票和采购人现场验收设备设施作为成交供应商的实际投入;经营期满后采购的设施设备归采购人所有,不可移动设施不得拆除。 | ≥30000.00 | 代理服务费:¥6000.00元(不含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 |
7.经营权租金:指成交商应支付给采购人的费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本邀请公告第三条第3款的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确认通知(格式见附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五、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开启时间及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1年 6 月 21 日(星期 一 )下午16:00 时。
2.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东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15室)。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和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和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确认你单位收到本磋商邀请后,请于 2021 年 6 月 17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媒体: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1)采购 人:桂东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桂东县大塘镇
(3)联系人:陈昱
(4)电话:17711654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 称: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桂东地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联系人:胡莞羚(0735-2150900)/罗玉桥(13789113788)
(4)电子邮箱:QQ1246205168
2021年 6 月8 日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