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1-06-09
“铭传高级中学食堂服务外包”标前需求公示
各相关供应商: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将对“铭传高级中学食堂服务外包”进行招标。
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
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1年6月15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格式详见附件—反馈意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通过QQ邮箱(1059596483@qq.com)传送,我单位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0551-68838796 汪绍杰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9日
附件: 反馈意见书.doc 附件: 定-项目需求书.docx“铭传高级中学食堂服务外包”
项目需求标前公示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
铭传高级中学食堂服务外包 |
项目编号 |
/ |
项目预算 |
0万元/3年 |
最高限价 |
0万元/3年 |
采购内容 |
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位于上派镇灯塔社区与北张社区之间,北起芮祠路、南至站前路、东临宜城路、西至蓬莱路高压走廊,占地20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规划办学规模90个教学班,2021年九月份计划招生***人。学校食堂共三层,其中包含学生餐厅和教师餐厅,均按照标准设计建设,功能用房齐全,配套设施完善。现为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拟向社会招标,将食堂托管于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本次中标供应商还需同步从事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初中部的食堂托管工作,工作要求与铭传高级中学一致。本项目预算为零,采购人按实际发生的就餐金额,按月与中标供应商进行费用结算。,详见项目需求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标前公示反馈截止时间 |
2021年 月 日17时30分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项目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服务期限叁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餐饮业 |
一、项目概况
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位于上派镇灯塔社区与北张社区之间,北起芮祠路、南至站前路、东临宜城路、西至蓬莱路高压走廊,占地20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规划办学规模90个教学班。学校食堂共三层,其中包含学生餐厅和教师餐厅,均按照标准设计建设,功能用房齐全,配套设施完善。现为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拟向社会招标,将食堂托管于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本次中标供应商还需同步从事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初中部的食堂托管工作,工作要求与铭传高级中学一致。本项目预算为零,采购人按实际发生的就餐金额,按月与中标供应商进行费用结算。
二、企业经营要求
1.中标供应商按投标书承诺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以及双方签订的《食堂承包经营合同》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
2.中标供应商不得对外经营业务,应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供应商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各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税费;中标供应商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
3.不允许中标供应商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不得从事与食堂经营范围内无关的业务,且该窗口不得售卖生冷食品和烧烤类食物,更不能违法经营。一年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一年后若确需更换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一经发现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诉诸法律,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学校积极协助中标供应商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办证资料。
5.中标供应商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劳动法》规范用工,自行解决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办证以及水电、燃气等租赁,如产生劳务纠纷由企业自身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须与中标企业有合同关系;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每月到学校督查工作不少于2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校常驻。凡遇到学校通知,中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到校方参加会议,参与检查或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学校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结算管理。
6.经营利润:中标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核实各种费用,纯利润不得超过15%,并按月结算,如有超出部分,由学校监督全部返还给学生。
7.经营期限:服务期限为叁年。承包经营结束后,承包方必须保证学校资产、设备完好,按时交回学校,自行购置的一切设备用品无条件带走,自行添置的设施确需拆除,必须恢复原状,学校不承担一切费用。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中标供应商做好防控准备。
8.供餐要求:保证一日三餐供应正点(按学校作息时间)、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所供应主食品种不少于15种,中餐不少于3种,晚餐不少于5种,中午餐副食品种不少于30种,其中高中低菜肴比例为3:4:3,饭菜价格优惠,不得高于市场价。保证每天必须供应免费汤和2份1元特价菜,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学生就餐。学校派人随时监督食品原料的采购、使用、加工、售卖的整个过程。不准出售剩饭菜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学校膳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调查结果通报中标供应商。周末食堂也得安排供餐,确保留校学生生活;假期中的供应保障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学校一切重大活动,做好餐饮的供应保障;学校放假和开学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
9.管理要求:为了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和服务质量,中标供应商需自行用标准隔离设施布置好就餐排队隔离带。食堂餐厅、操作间、烹调区、售饭区、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等均属于中标供应商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操作人员应有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理。按照餐饮企业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食堂不发生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燃气使用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因中标供应商管理责任造成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或受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中标供应商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用具等拿到校外。需送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办理出门手续后才能出门。在托管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中标方对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完好无损地移交学校,破损者须照价赔偿。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和变动前需向学校通报和备案相关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证书。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所有员工不允许带家属(含老人、小孩、包括不在校内工作的配偶等)进入学校。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中标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质量要求:保证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中标供应商使用的食用油、米、面、副食以及所有调料用品由中标供应商采购并索证索票。原料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不同食谱,每周在供饭窗口墙上或电子屏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饭菜分量及价格,并接受学校和师生监督。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接受学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意见要及时清查和整改。
11.费用支付:中标供应商单独安装水表电表气表,水费、电费、气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食堂内部和周围清洁要及时,清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办公设备不足的由承租方自行添置和处理。
12.中标供应商必须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风险保证金拾万元。履约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用于有下列现象之一,给招标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1)违反《食品安全法》
(2)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
(3)承包期内不正常经营
(4)对招标文件承诺响应但又没实际履行的
中标供应商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如数退还。
13.中标供应商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为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
三、企业日常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饮行业的监督、指导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排出的监督员工作,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2.中标供应商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3.中标供应商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中标供应商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中标供应商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台帐管理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食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不得制作售卖凉菜。
5.中标供应商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
6.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和学生餐桌。
7.中标供应商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8.中标供应商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口罩、帽子,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9.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0.“明厨亮灶”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1.中标供应商单独安装水表电表气表,水费电费气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小型设备不符合运营需求的,由乙方自行添置;食堂内部和周围清洁要及时,清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办公设备不足的由承租方自行添置和处理。
12.在合同期间,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食堂人员非因以下原因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人员,并且替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因管理人员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原因确须变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学校同意更换的。
(2)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
四、企业退出规定
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停止其供餐资格:
1.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就餐需要,经学校多次提出不予整改的。
2.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批准更换的。
3.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的。
4.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
5.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情、影响恶劣的。
6.擅自停止经营的。
7.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8.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者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
9.经营不善,师生意见大,在经营期内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基本满意)连续三次低于60%的。
10.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11.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在托管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如数退还。
经营期限: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叁年。托管经营结束后,托管方必须保证学校资产、设备完好,按时交回学校,自行购置的一切设备用品无条件带走,学校不承担一切费用。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中标供应商做好防控准备。
五、学校监督管理
1.学校把对食堂的领导与管理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总务处主管,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员。
2.学校应对中标供应商进行食品卫生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考核细则和饮食服务标准、检查量化评分表等其它未尽事宜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另附。
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47 %,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53%。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 (58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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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案 |
投标供应商围绕经营管理、原材料采购、饭菜品种、价格、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食品质量控制、服务质量控制、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内容编制经营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内容综合评分: 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科学合理的,得10≤F≤12分; 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得5≤F<10分; 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0≤F<5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12分 |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
投标供应商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采购索证出入库台账制度、食品加工制度、销售制度、存储制度、餐具消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员工服务规范制度、着装文明用语制度、意见反映渠道制度、反馈流程与改进方案等内容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前述内容: 投标人每提供上述1个制度(方案)的,得1分,满分12分。 |
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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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
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包括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如食物中毒、火灾、水灾、供能中断导致停餐等特殊情况下紧急供餐的能力及措施)。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内容综合评分: 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科学合理的,得10≤F≤12分; 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得5≤F<10分; 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0≤F<5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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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承诺 |
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经营承诺,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文明经营)承诺、风险责任承诺、食品安全承诺、购买公众责任险承诺、卫生及消防承诺。 每提供上述一项承诺得1分,本项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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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一、拟派项目经理1名(满分6分) 1、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三级及以下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按级别高的计分,最高得2分。 2、具有三级及以上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三级(不含)以下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按级别高的计分,最高得2分。 3、具有四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 二、拟派厨师长1名(满分6分) 1、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二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三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0.5分;本小项按级别高的计分,最高得2分。 2、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二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三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0.5分;本小项按级别高的计分,最高得2分。 3、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4、获得国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奖项的,国家级的得1分,省级的得0.5分。本小项按级别高的计分,最高得1分。 三、食品安全员1名(满分3分) 1、具有餐饮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得2分;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 四、营养配餐师 1名(满分2分) 具有三级及以上营养配餐师证书的,得2分。 五、食品检验员(满分3分) 1、具有本科学历证书的,得1分 2、具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2分。 注: 1、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2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健康管理师、营养配餐师“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询截图。 |
0-20分 |
投标供应商业绩 |
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餐就餐人数规模在2500人以上中学食堂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投标供应商经营同一所中学食堂满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满分6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就餐人数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
0-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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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分 (42分) |
体系认证 |
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
0-4分 |
荣誉 |
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或所服务的食堂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行业奖项(或荣誉)的,每个得1分,满分5分; 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行业奖项(或荣誉)的,国家级的每个得1分,省级的每个得0.5分。本项满分4分。 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所服务管理的食堂获得食品药品监督局或卫生部门量化评分为 A 级的得,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 1.第1、2、3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第4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应的食堂合同扫描件。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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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保单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所服务的中学食堂同时具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达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单扫描件,同时另附所经营食堂(含在管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
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