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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烟草公司南安分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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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烟草公司南安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烟草公司南安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泉州市烟草公司南安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温陵南路178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CG202104083

项目名称:泉州市烟草公司南安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主要技术商务要求

单位

数量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a

粮油类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章商务要求及第二章服务要求”

1

350

b

干杂类

1

c

禽、蛋、肉类

1

d

水产生鲜类

1

e

蔬菜、水果类

1

备注:

1.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泉州市烟草公司南安分公司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的100%时,将终止采购。

2.配送时间: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第二天早上8点前正常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应急送货需在半小时响应并在一小时内送达,应急送货可能存在一天两次的情况(供应商须自行考虑该成本)。

3.配送地点:配送地点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中标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包括提供本次配送服务的人员、设备及工具,各种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所投标的货物必须是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通过合法渠道获取。

5. 采购人根据招标评标结果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以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本项目第一合作对象,并与第二、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当采购人与第一中标人终止合同时可直接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服务或重新采购,当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终止合同时可由第三中标候选人进行服务或重新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泉州市烟草公司南安分公司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的100%时,将终止采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此项)。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www.tianyancha.com)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3.3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3.4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其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3.5投标人在参加我省行业采购活动中,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的,列入我省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禁止参加我省行业新采购项目。根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的金额作如下禁入:①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禁入期限1年;②行贿数额满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禁入期限2年;③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禁入期限3年;④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⑤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在禁入期满后再次向我省商业系统干部职工行贿的,从重处理,直至永久禁入。⑥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行为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我省行业新采购项目。3.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3.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3.8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录。3.9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10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9日 至 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温陵南路178二楼)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7日。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3:00—6:0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温陵南路178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温陵南路178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本人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书则不予受理。技术方面的询问可以以传真的形式提交。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E-mail:YFCG2988718@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烟草公司南安分公司

地址:南安市

联系方式:庄女士 0595-86351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饶先生 (0595)22988718、2813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电 话: (0595)22988718、28131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