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光明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申报书
备注:
1、标有※的内容,请务必清晰填写、注明;
2、此表请加盖公章,一经上传,即视为本单位领导已审核,同意上传。采购单位填报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3、申报书应包括详细的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可以避免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4、此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修改;
5、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单位主体责任的通知》(深光发财〔2017〕736号)要求,政府采购经办人实行备案制度,未经备案或非备案人员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拒绝受理相关业务申请;
6、政府采购经办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具有相关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四、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五、依法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为降低废标机率,建议采购单位科学制定采购需求,合理设置废标条款。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光明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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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 |
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加盖公章)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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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地址 |
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 |
※经办人 |
戴越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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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8210531 |
※传真 |
88211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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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金额 |
3200万元(A包支付上限为2500万元,B包支付上限为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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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
?无 □有,单位名称:XXXXXXXXX公司 指引:为本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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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 评定分离 |
□是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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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方法 |
自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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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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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招标 |
?是(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_?_; 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__) □否(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1;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 ) 报价说明:投标人须按招标定额(1元)下浮一定比率 后报折扣率(如:投标人拟按基准价下浮5%,则投标人在填报开标一览表时,投标报价须填报:0.95。 指引:政府采购应当采取“总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于因数量等不确定,不能采取总价招标,或需要确定超过一家中标供应商的,可以采取“资格招标”的方式采购。采购需求应列明支付总金额上限、中标供应商超过一家的,应当明确工作量在各中标供应商中拟分配的方法,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退出机制的解决办法。资格招标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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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投不兼中 |
?是□否 指引:1.若项目分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可以中其中一个包,中标后,在其他包的投标将直接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包号有效供应商均须达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有效供应商未达到法定数量的包号作废标处理。 2.“兼投不兼中”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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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是否 委派评委代表 |
?是□否 代表人数: 1 指引:1.若不派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开标前3天请书面来函我中心。 2.选用评定分离方法的,此项不需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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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公开招标无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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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且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如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 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是否允许分包:□是 ?否; 不允许转包。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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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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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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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为从源头上保障食堂原材料的卫生安全,规范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认2家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为我单位机关食堂提供原材料配送服务。 本项目配送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水果类、鲜肉类、冻品类、水产品类、副食品类、粮油类、干货类、熟食、调料、劳保用品等食堂食材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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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范围 |
采购方管理的单位机关食堂,A包配送范围为公共服务平台机关食堂;B包配送范围为储备大厦机关食堂、根玉路工作基地机关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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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内容 |
(一)依据及标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国家标准,参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行业规范执行。 2、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口冻肉及冻水产必须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核酸检测报告方可配送。 (二)服务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从未出现或舆论关注的配送食品安全事故,一经查实或合同签订期间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将立即依法解除合同,供应商应赔偿相关损失。(供应商须出具相关承诺书)。 2.数量及验收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3.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 4.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承诺并于2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依法解除合同。 5.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货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1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的,发生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1%。 6.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依法解除合同。 7.配送车辆要求:中标人需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冷藏特种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 8.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9.供货方应至少每月向采购方提供一次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括但不局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采购方如发现供货方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10.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 11.合同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需派驻一名工作人员,驻点在采购单位,专门负责跟进每日的采购单据的制定、修改,核价,开具发票,临时加货等事项。同时需每天派遣相应的粗加工人员,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完成粗加工的任务。 12.配送员应为供应方的正式在职员工,持有健康证,服从采购方的食堂管理和工作调配。如食堂用餐人数和每日订菜数量发生变化,采购方有权对配送员人数提出增减需求,供货方应对专职配送员安排人数进行增减调配,确保完成每日食材洗切配工作。采购方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但供货方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首次发现采购方将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类情况,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商方当天货款的10%;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采购方可依法解除服务合同。 13.供货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14、供应商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加强对所有员工的管理,安排专人每天对上岗员工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质量管理要求 1.肉类要求(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1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深圳市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深圳市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招标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5)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招标人自行采购,并承担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6)各投标人提供猪、牛、羊等肉类、家禽类及肉制品应有《卫生检疫报告》、《产品合格证》资质证明。 (7)产品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在1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8)卸货要求: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9)冻肉质量的基本检查: (10)对冻肉类检查如下: 10.1采购的冻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冻肉类食品。 10.2冻肉类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等。 10.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冻肉类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争议的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可送深圳市或用户所在地地级市以上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冰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11)冻肉类食品验收发现问题时的处理办法: 11.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11.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同时依法解除合同。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物资验收小组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11.3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1.3.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11.3.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11.3.3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11.3.4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12)货物重量验收: 12.1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12.2水产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12.3 新鲜肉类、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2.蔬菜类要求: 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招标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情况,可与招标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1)货物质量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2)供应和管理要求 2.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 2.1.1 配菜品种按招标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2.1.2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5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2次,6-9月叶菜类不少于30%,其余时间叶菜类不少于50%。 2.2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2.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须为深圳市范围内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2.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5管理要求:菜地设有固定的农资存放场所,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施用农药有详尽记录,规定施药间隔期后采收;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2.6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2.7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2次监测。 2.8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3)蔬菜卫生质量要求 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4)蔬菜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4.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4.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同时依法解除合同。如水产品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发现腐败变质蔬菜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物资验收小组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3.干货类要求 (1)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1供货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1.2供货方所提供产品必须价格合理,不得虚高报价,否则采购方有权不用。 1.3供货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货方责任,供货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依法解除合同。 (2)干货类质量要求: 2.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 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 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2.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 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 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A、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 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好香菇。 B、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C、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 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D、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级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 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 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发菜:发菜是陆生褐色藻类,以藻体细长、绿黑色、柔软爽滑、干燥、无杂质的质量为优,反之则劣。 鱼肚:其标准一般为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无虫蛀腐者好;灰暗、肉薄、体小则次之,有虫蛀、颜色发黑、变霉则为变质品。 4.牛奶要求 提供最近日期生产出品的鲜奶和酸奶;外包装完整无损,有详细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鲜奶要求 1.1颜色:色泽为乳白色或稍带微黄色。 1.2组织状态:呈均匀的流体,无沉淀、凝块和机械杂质,无粘稠和浓厚现象。 1.3气味: 具有乳特有的乳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不能发出显著的酸味、苦味、臭味、霉味、涩味、腥味等异常气味。 1.4味道:具有鲜乳独具的纯香味,滋味可口而稍甜,无其他任何异常滋味。不能有有酸味、咸味、苦味等。 酸奶要求 2.1颜色: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稍带微黄色。不得出现色泽不匀、灰暗或出现其他异常颜色。 2.2组织状态:凝乳均匀细腻,无气泡,允许有少量黄色脂膜和少量乳清。不能出现气泡、霉斑或乳清析出严重、乳清分离等异常状态。 2.3气味:有清香、纯正的酸奶味。不能有腐败味,霉变味、酒精发酵及其他不良气味。 2.4味道:有纯正的酸牛奶味,酸甜适口。不能酸味过度、有苦味、涩味或其他不良滋味。 5.水果要求 (1)总体要求 1.1色泽:具有该品种成熟果品应有的色泽及形态特征;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水果质量一般较好; 1.2外形:果型端正,个头大小基本一致;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腐烂变质、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 1.3气味:多数成熟的果品有较浓郁的芳香; 1.4口感:具有较好的甜度和口感。 (2)几种常见水果的质量标准 苹果:色泽均匀而鲜艳,表面洁净光亮,红者艳如珊瑚、玛瑙,青者黄里透出微红;气味清香;肉质香甜鲜脆,美味可口。 梨:果实新鲜饱满,果形端正,因各品种不同而呈青、黄、月白等颜色,成熟适度,肉质细,质地脆而鲜嫩,石细胞少,汁多,味甜或酸甜,无霉烂、冻伤、病灾害和机械伤。 柑橘类:果形中等,呈圆形或呈长圆形,皮稍厚而光滑润泽,果心无实,核与种均呈白色,果肉汁多,瓤瓣界限不分明,味酸甜适口。 香蕉:体形大而均匀;色泽新鲜、光亮。果皮呈鲜黄或青黄色;果面光滑,无病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皮易剥离,果肉稍硬而不摊浆;果肉柔软糯滑,香甜适口,不涩口,无怪味,不软烂。 西瓜:基本端正,具有本品种的基本形状和特征;表面光亮清晰,条纹清晰。无机械伤,无病虫害和干疤;果肉结构松紧适度,呈均匀一致的鲜红色;有清香爽的滋味,无异味。 葡萄:新鲜并且成熟适度的葡萄,果粒饱满,大小均匀,果粒牢固,落子较少,果浆多而浓,味甜。 6.调味品要求 (1)总体要求 生产厂家、品牌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标准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点等。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 (2)几种主要调味品的质量标准: 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要求每百毫升≥0.55;澄清,浓厚,稀稠适度,挂壁,无沉淀。 醋: 颜色黑紫、过夏不霉、过冬不冻,气味甘甜异酸;食醋的总酸含量要≥3.5g/100ml;具有琥珀色或红棕色,有光泽者为佳品。体态澄清、浓度适当,无悬浮物、沉淀。 味精:味精颗粒形状一致,色洁白有光泽,颗粒间呈散粒状态;味精溶液透明无色,无泡沫,无杂质。 鸡精:谷氨酸钠,g/100g≥35.0 氯化物g/100g≤40.0,呈味核苷酸二钠g/100g≥1.10,干燥失重g/100g≤3.0,总氮g/100g≥3.00,其他氮g/100g≥0.20。 豆瓣酱:色泽:红褐色、油润光亮;香气:无不良气味;滋味:鲜美、咸淡可口;体态:松散、质地柔软。 白砂糖:结晶体、质地均匀、甜味纯正;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 料酒:酒精含量在15 度以下;由小米或糯米酿造而成。 7.食用油要求 (1)须为一年内新油; 大豆油符合GB/T1535—2017《大豆油》一级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1-2 017、GB 2762-2017、GB 2760-2014、GB 5009.271-2016;包装应符合GB/T 17374-2008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Q/7645776C-0.1-2017 食品包装瓶; (2)菜籽油符合GB/T 1536—2004《菜籽油》一级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1-2017、GB 2762-2017、GB 2760-2014、GB 5009.271-2016;包装应符合GB/T 17374-2008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Q/7645776C-0.1-2017 食品包装瓶。 8.大米要求 (1)须为一年内新米; (2)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GB1354-2009 三级以上(含三级)籼米,其中铬、镉、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 等项目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3)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包装上有生产许可证的编号,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4)大米色泽呈透明玉色状,“米眼睛”(胚芽部)的颜色呈乳白色,有自然清香味,脂肪酸值[(mg/100g)≤30]符合GB/T20569-2006《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5)需提供生产加工方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GB 1354-2009),每季度提供生产加工方所在地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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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供应商有效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要求以及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合同期内由采购单位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主要考察供货方的货物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方面。经采购单位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考核出现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问题的,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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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食品检验类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团队成员不低于4人,具有营养类相关资格证书及无公害内检员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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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入设施要求 |
1.投标人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配送加工场所、冷库、检测仪器、等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2.投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车辆具备冷藏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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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成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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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要求 |
如: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等((可增加或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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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技术资料 |
标准描述 |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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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要求 |
□无□有 |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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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转发推广纯电动环卫车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609号)以及《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使用纯电动环卫车的通知》(深城管通〔2018〕292 号)的要求,“各区需完成推广纯电动环卫车,以及柴油环卫车DPF安装改造或提前淘汰工作,2018年5月起,各区对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除垃圾清运类勾臂车外的全部车辆更换为纯电动车”。 2.根据《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落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购”要求,确保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 54-2017)》,要求区各级政府部门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办公家具。 3.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2020 年版)〉的通知》 “提高评审因素设置的合理性”要求: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做“★”标记)。此外,要严格控制实质性条款的数量,且不得出现于采购需求无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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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内容 |
(一)本项目有效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要求以及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合同期内由采购单位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主要考察供货方的货物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方面。经采购单位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考核出现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问题的,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 (二)项目配额:本项目共产生2家中标供应商。A包中标单位的支付上限为2500万元/年,配送范围为公共服务平台机关食堂;B包中标单位的支付上限为700万元/年,配送范围为储备大厦机关食堂、根玉路工作基地机关食堂。本次招标结果仅代表采购单位无法预计实际采购量及落实政府政策(如扶贫任务)等不可抗因素,同时无法保证中标供应商可以获得全部份额。 (三)考核:采购单位将在合同期内不定期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填写《食堂反馈表》(详见附件1)和《供应商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对考核不合格的,依法终止合同。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包括供应物资和物资运输到采购人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之和,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检测费、运输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项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2.结算价格的制定规则: (1)采购单位选取采购范围中的100个常用品种,由采购单位方和供应商组成联合市场价格调查小组每月月初对深圳市本地大型超市或网上超市的市场价进行调查。取调查的市场价为基础价格参考,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当期执行的结算价(结算价=基础价格*折扣率),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由采购单位在原定价格失效前3天确定新的价格,并告知供应商。定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当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2)采购范围内除以上100种以外的菜品并且在中农网上有价格的,结算价格原则上按中农网上月1号,15号,25号的价格(有精品价的按精品价)的平均价格结算。 (3)采购范围内除以上100种以外的菜品且在中农网价格表上没出现的特殊品种,需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组成联合市场价格调查小组对深圳市本地大型超市或网上超市的市场价进行调查。取调查的市场价为基础价格参考,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本服务期内的执行的结算价(结算价=基础价格*折扣率)或者协商后予以最后确定。 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5%)或下降(超过3%)需临时调整时,中标供应商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组成联合市场价格调查小组对深圳市本地大型超市或网上超市的市场价进行调查,再次确定执行的结算价(结算价=基础价格*折扣率)。 3.投标供应商折扣率(该折扣率只适用于100种常用食材及中农网未涵盖的食材,其他菜品结算价直接按照中农网上月1号,15号,25号的平均价格)报价作为本项目投标报价:本项目报价要求各投标人填报“折扣率”,即:投标人采用市场物价折扣率方式报价,折扣率=货物实收价(即结算价)/市场价(即基础价格),折扣率填报采用小数点格式进行填报,且只填报到小数点后两位,例如: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为88%(即八八折计费),则在投标文件中填报“0.88”,投标供应商应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举例说明:若某蔬菜基础价格为10元/斤,折扣率为8折,实际结算价为10*0.8=8元/斤,则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折扣率应填0.8)。 (五).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说明作相应处理。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时为准):①按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②结算货款时,应由采购方财务人员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并根据招标确定的优惠折扣率下浮后予以结算。采购方凭采购合同根据每月实际配送货物所需的费用、发票每月结算一次款项。 指引: 1.带“※”号的为必填表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项目作适当增减。 2.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在“其他”中填写。 3.服务要求中打“★”号的部分为核心要求即实质性服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要求会导致投标无效。 4.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上商务内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求等),以免中标后,中标人因招标文件未明确约定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签订。 |
100种常用(采购量较大)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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肋排 |
龙骨 |
筒骨/大骨 |
长猪手 |
鲜五花肉/腩肉 |
前上肉/前腿肉 |
后上肉 |
隔上肉 |
梅头肉 |
猪踭肉 |
牛筋 |
牛肉 |
牛排腩 |
龙利鱼 |
太阳鱼 |
大头鱼头 |
黄立鱼 |
鲈鱼 |
黄花鱼 |
带鱼 |
鲜鱿 |
红三鱼 |
白鲳鱼 |
小金鲳 |
大剥皮鱼 |
鲜墨鱼 |
黄骨鱼 |
鲫鱼 |
沙尖鱼 |
皖鱼 |
桂花鱼 |
金线鱼 |
鸡中亦 |
凤爪 |
桃 |
米蕉 |
芒果 |
沃柑 |
火龙果 |
梨 |
酸牛奶 |
鲜奶 |
番石榴 |
苹果 |
橙 |
香蕉 |
鸡蛋 |
咸蛋 |
鸭 |
鸡 |
大土豆 |
玉米 |
陈村粉 |
河粉 |
青椒 |
上海青 |
冬瓜 |
红薯 |
菜心 |
生菜 |
大白菜 |
奶白菜 |
油麦菜 |
娃娃菜 |
白萝卜 |
京包菜 |
豆角 |
西红柿 |
苦瓜 |
水东芥菜 |
春菜 |
茄子 |
白菜仔 |
散花菜 |
白菜苗 |
芦笋 |
莴笋 |
青瓜 |
西芹 |
苋菜 |
蒜米 |
米 |
节瓜 |
水绿菜 |
姜肉 |
全麦粉 |
百昌大碗面 |
东北大米 |
霸王花米粉 |
肠粉 |
生抽 |
黄豆 |
深圳面粉 |
红铁人面粉 |
紫兰花面粉 |
胡姬花古法小榨花生油 |
菜籽油 |
生粉 |
幼沙糖 |
鹅 |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上100种菜品的品类。 |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商务 |
价格 |
≤30分 |
≥10分 |
投标人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 具体细则
注: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评审因素;
(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