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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曹桥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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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曹桥街道创业创新中心(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平湖市曹桥街道创业创新中心(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QQPH-2021-039

项目名称:平湖市曹桥街道创业创新中心(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平湖市曹桥街道创业创新中心(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西梯10楼)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西梯10楼)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曹桥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88号主楼3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0573) 85963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10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孙丹晓

项目联系方式:0573-85126112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曹桥街道二创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doc

    957.4K

平湖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项目

平湖市曹桥街道创业创新中心(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QQPH-2021-039

采购单位:平湖市曹桥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

第二章 招标需求…………………………………………………6

第三章 投人须知………………………………………………17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3

第六章 投标文格式……………………………………………40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临[2019]2951号确认书批准,受平湖市曹桥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就平湖市曹桥街道创业创新中心(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XQQPH-2021-3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平湖市曹桥街道创业创新中心(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65

65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特定资格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www.jxzbtb.gov.cn/jxcms/jxztb/category/zcd/zcd_zxqyrzwj/list.html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等

1.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21年69日起至2021年630日。

3.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说明: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册地址:https://zfcg.czt.zj.gov.cn/

③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5. 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登入政采云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依法下载获取。

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0元。

七、网上报名时应填写的信息:

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因填写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填写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特别说明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②、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2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③、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居民身份证、“嘉兴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④ “嘉兴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嘉兴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⑤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⑥开标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坐,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⑦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3093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座10楼(平湖分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63093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座10楼(平湖分公司)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出席)。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平湖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银行政府采购贷款流程: http://ph.jxzbtb.cn/zyxz/004001/20200508/ca9ef9e6-1353-4b6f-96fc-735325b1e78d.html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3.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平湖市曹桥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3-85126112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座西梯10楼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013033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平湖市曹桥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08日

招标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平湖市曹桥街道创业创新中心(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 项目技术要求

1、本次采购由供应商采购外配设备及制作采购清单中设备,并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卸货、安装、调试等。

2、投标人必须对应以下清单进行一一响应,若出现漏项、错项,则以其他投标人所投对应单项物品的最高价对总价进行计价修正。

3、以下清单中的示意图仅供投标人制作参考,具体制作可由采购人依据所述“规格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4、如采购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参考;中标人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单位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中标人须承诺免费提供。

5、厨房设备采用的不锈钢(含板材、管材、线材、方通及所用不锈钢零配件等)非SUS304不锈钢板,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情况报上级部门处理。

6、厨具手工效果:精工制作,焊点无陷落、破裂及变色现象;焊缝规则,经打磨、抛光处理后与板材浑然一体;产品出厂时全面表现出不锈钢制品的光洁。

7、本工程将使用天然气

8、中标单位除按采购文件的明细施工外,还须满足采购人的整体要求或局部调整。

9、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推荐了品牌的,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推荐设备相当或优于的产品参加。

三、 项目招标需求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验收条件及标准

1、设备技术参数与技术标书一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2、技术规范要求中提到的技术资料、工具、备件等已经按规定的数量移交完毕。

验收方法及方案

按合同到货后,由投标人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调试(所有供试材料由供货方提供)。采购人将组织专业部门或机构进行现场半成品检测(必要时成品进行破坏性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后,给予验收。

现场踏勘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其他说明

中标单位须负责原有设备的搬运、安装,必须保证利用的旧设备修复完好并能正常使用,费用含在本次报价中,不另行计算。

四、商务要求表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设有投标设备的售后技术服务机构,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交货时间及地点

30日历天(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条款。

五、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质保期不少于2年,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起。质保期内: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进行维修。免费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每年提供两次免费上门巡检服务。

质保期后:中标单位负责设备的维修及零配件的及时供应。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平湖市曹桥街道创业创新中心(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4 份。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30日9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西梯1002室

7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30日930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西梯1002室

8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9

中标结果公告: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等网站或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0

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1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12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3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 2% 计收,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货物(服务)的质量保证金,在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且质保(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天。

1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16

开标当天带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单独递交或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均予以认可))

17

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50万元(含)以上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50万元(含)以下按6000元计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因综合考虑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无需单列。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平湖市曹桥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设定最高限价。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采购进口产品。

(九)特别说明: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罚;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由中标人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5.招标文件需求清单表中所提到的品牌,均为参考品牌,欢迎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与竞争。

(十)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质疑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0573-85013033 。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的全部内容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若供应商投标文件未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做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组成。

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1)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质文件(复印件);

6)同类政府采购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以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7)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9)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10)关于对资信及商务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11)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信及商务文件或说明。

(2)技术文件:

1)对本项目要求的总体理解;

2)技术方案

3)售后服务(含服务承诺)及优惠

4)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和服务承诺情况,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6)投入设备一览表;

7)投标单位参与综合评分时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8)关于对技术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2.投标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一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 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并结合自身实力自行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运输费、搬运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一切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提倡双面打印)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装订在一起),投标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字样。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有出入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正本”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副本除盖章外必须同正本保持一致。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二部分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袋封口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交货(付)时间、质保(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八)废标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3.请供应商签署《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对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予以确认;

4.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情况;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先到后开)打开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资信商务及技术评标期间,投标人可以退场离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安排继续留在现场的投标人休息等候;

7. 资信商务及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8.资信商务及技术分宣布后,主持人宣布开投标报价文件,唱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9.记录人做开标记录, 开标记录应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10.主持人公布评审结果并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且有监督员进行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定标

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情况,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1名候补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在采购人对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中标结果公告。

3.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违反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履行投标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拒交履约保证金、拒签合同或放弃中标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改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并按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资信及商务技术分70分组成。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资信及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按照上述条件依然无法确定投标人排序先后的,则由投标人代表抽签决定排名。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技术

1

产品的技术条款偏离

(1)满足招标货物的所有功能(8分):功能项目齐全且明显多于招标需求的,得5-7分;功能项目齐全且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3-4分;能满足基本功能要求的但明显低于招标需求的,得0-2分。

(2)满足招标货物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的(8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从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配置、兼容性、实际运行能力等方面打分,每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0-16分

2

施工组织方案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所承诺的保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3-8分)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所承诺的确保供应货物质量的设施及措施,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3-8分)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所承诺的进度、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3-8分)

9-24分

3

售后

服务

承诺

1)根距项目实施地最近的服务网点详细介绍(包括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力量、服务内容等)由评委综合评分,得0~5分;

2)在接到采购人维修及技术服务要求后,承诺半小时之内(含)做出响应并到达现场维修得3分,承诺 1小时之内(含)做出响应并到达现场维修得1.5分,承诺 1小时以上做出响应并到达现场维修得0.8分,无承诺者不得分。(最高3分)

3)本项目质保期至少为2年(即质保期为2年的不得分),每增加1年加0.5分,最多加1分。(0-1分)备注:每增加不足1年的不计分。

0-9分

4

投标文件

质量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复印及扫描件字迹清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2分)以上各项如缺项,则该项为0分。

1-2分

资信

5

企业资质、实力

根据投标单位的生产制造装备水平、检测设备的先进性,拥有状况等酌情打分(提供装备现场照片及购货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5-8分)

5-8分

6

业绩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相应项目的验收资料复印件,且在开标现场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0-6分

本项目管理团队拟任项目经理(持证)具有机电工程师、燃气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5分,员工资格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佐证。

注:管理团队你任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公司为其连续六个月在册社保缴纳证明);

0-5分

价格分

1.政策优惠: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经认定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上)。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网站截图)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

3. 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30分

备注:以上评审内容若缺项则为0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丙方(鉴证方):

”(项目编号: )已按照委托(确认书号:平财采确 [2018]3854号)需求,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了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该项目相应的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甲方)与中标单位(承包人、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涉及投标人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给予承诺。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项目”指本次招标项目。

1.2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1.3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4 “货物”指本次招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等。

1.5 “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保险、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6 “检验”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组织收货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的检测与验收。

1.7 “质量验收报告”指甲乙双方共同签署或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成员签署的其它格式的货物最终验收确认书。

1.8 “保修期”指自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乙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其内的质量问题。

1.9 “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10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

1.11 “招标文件”指本招标文件。

1.12 “报价资料”指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甲方接受的投标文件。

(二)合同内容:

2.1招标文件;

2.2投标文件;

2.3中标通知书;

2.4履约保证金;

2.5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内容。

(三)成交金额:

本次采购成交总金额为   元。

(四)技术规范

货物技术规范要求,按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执行。

(五)专利权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者其中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人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

(六)包装

6.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且具有防潮、防腐、防震等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6.2货物包装上应注有相应标记,以便验货。

6.3每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

(七)运输及交货

7.1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货物运输、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交货期以招标文件中的交货期为准,实际交货时间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的时间为准。

7.3材料设备错发到货地点时,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7.4货到现场后,乙方应派员到现场清点,属乙方漏发的,由乙方补齐

(八)检验

8.1 材料设备到达到货地点后,如因包装不当造成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乙方承担质量责任,如运输部门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并出面协调处理及解决。

8.2货物全部运达指定地点后,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检验。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甲方有权自行对其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等作出记录,乙方必须认可并负责处理。

8.3但甲方的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8.4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九)价格与支付

9.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合同价格按中标人的投标价格执行;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有);

(2)发票;

(3)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4)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人出具的验收证书、数量证明书。

1、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2、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30%,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做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十)技术资料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十天内提供下列资料:1)设备安装图;2)设备重量分布图和基础图;3)系统图及电气(电路)原理图;4)布置方案图;3)设备所需详细的基础尺寸等。

交验货物时,乙方应将完整技术资料交给使用单位,技术资料的承诺书应与报价资料相一致。以上材料构成乙方是否正确履行合同的依据之一。

(十一)质量保证

11.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的、无假冒、伪劣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11.2货物质量应按有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款)进行验收。

11.3在货物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如甲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乙方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甲方负责。

11.4合同所定设备乙方在生产前应向甲方确认规格型号参数,如有变更,经甲方同意,可参考原相同或类似的投标型号。

11.5质量保证期为 年(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交付给甲方使用之日起)。

11.6 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设备在替换之日起还应有 2 年的缺陷责任期,乙方在质量保证期的最后1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常规的维护保养,乙方对该期间所发生的设备维修、保养、更换费用负责。

11.7 质保期后2年内重复出现保修期内出现过的故障,仍属保修范围。

11.8 在质保期内故障时间累计超过 1 个月,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力。

11.9 当设备质保期满之后,乙方依然能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及备件供应。

(十二)现场服务

12.1合同所订设备进行安装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派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技术、安装人员前往甲方工地进行安装调试指导,人数、技术级别、服务内容及逗留时间应事先详细说明。

12.2乙方人员在甲方工地安装调试指导期间,其所有费用及乙方人员从事安装调试指导工作遭受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三)保修和售后服务

13.1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保修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备本身产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负责油烟净化设备质量保证期内的定期(不少于三个月一次)免费清理,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13.2保修期之内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对于一般故障应在6h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应在12h内修复。

13.3保修期之内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没有到达故障现场进行维修或弥补缺陷,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3.4上述内容以外的保修内容为乙方在报价资料中所承诺的内容。

(十四)不可抗力

14.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可以终止执行本合同。

14.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

(十五)违约责任

15.1乙方在无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提供货物,乙方每天应向使用单位按合同总价2‰支付违约金。

(十六)税费

1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6.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十七)履约保证金

17.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付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2%。

17.2乙方如有下列违反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损失额:

●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未对售出货物予以保修而造成的损失;

●售出的货物质量不合格又未及时退换造成的损失;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的损失;

●其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17.3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价的2%计,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十八)违约终止合同

乙方两次以上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向使用单位出售假冒、伪劣货物;

●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

(十九)权利的保留

19.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9.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9.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二十)争议的解决

20.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由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质量鉴定,对于鉴定结果,双方应当接受。

20.2 如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必须进行诉讼,应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二十一)合同解除:

2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21.1.1 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履行合同义务的;

21.1.2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或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的;

21.1.3乙方未能提供本单位出具的与其名称相符的正规税务发票;

21.1.4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21.2 如果根据上述约定解除了本合同,甲方将另行选择设备供应单位。

(二十二)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22.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2.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2.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中标人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浙江平湖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要求开标前单独提交,不要封存于投标文件里)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要求开标前单独提交,不要封存于投标文件里)

_ (投标人全称) _

贵单位递交的以下项目投标文件,经查验,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由我中心工作人员接受。

项目编号

标 项

项目名称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本回执中除接收时间、接收人签名以外均为必填,如因信息填写错误、疏漏等造成投标文件接收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2、标项填写方式:如该项目只有一个标项填“1”,多个标项请填写投标的完整标项号。

3、本回执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打印后,由授权代表携带至投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

接收人签名或签章:

一、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1.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及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及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3、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目 录

(1)投标声明书…………………………………………………………………(页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页码)

(3)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页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页码)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页码)

(6)所有资质文件(复印件)…………………………………………………(页码)

(7)同类政府采购项目业绩……………………………………………………(页码)

(8)廉政承诺书 ………………………………………………………………(页码)

(9)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页码)

(10)信用查询网页截图………………………………………………………(页码)

(11)关于对资信及商务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页码)

(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信及商务文件或说明………………………(页码)

(13)对本项目要求的总体理解………………………………………………(页码)

(14)技术方案…………………………………………………………………(页码)

(15)售后服务(含服务承诺)及优惠………………………………………(页码)

(1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页码)

(17)投入设备一览表…………………………………………………………(页码)

(18)投标单位参与综合评分时需提供的证明文件…………………………(页码)

(19)关于对技术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页码)

(2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3.1 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平湖市曹桥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浙江省范围内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都是真实的、合法的。

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招标资料和相关附件,并已了解我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5.我公司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意此次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6.本公司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