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 2021061008
泸水市学校食堂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采购编号:NJHYCG2021-08 1.2项目名称:泸水市学校食堂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 1.3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到位,预算:804.96万元; 1.4本项目招标规模: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详情参阅泸水市学校食堂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1.5供货服务期:三年,合同后续若有改动将作为合同附件,具体按年度签订(学生人数按每学年秋季实际在校学生数为准)。 1.6质量要求:需符合国家标准或高于相应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 1.7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6%;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此次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要求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零。(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投标产品的类别);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8)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1)投标供应商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http://gsxt.saic.gov.c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 9)投标人供应的产品需提供具有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效质检报告; 10)投标人须配备具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2 人及以上; 11)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配送的条件与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1年06月10日08:30 至2021年06月17日 23:59以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182.246.203.127:8001/)报名,未报名则不得参与本项目。 3.2报名成功后,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材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8日上午 09 时00分止送达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4室)。 4.2开标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4室)。 4.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递交投标文件,不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均为无效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4开标时,供应商需用加密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无法解密,视为无效供应商。 五、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金额:大写: 壹拾伍万元整;小写 :¥15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流程:供应商(供应商)按规定数额银行转账后,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手动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所打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供公证机关查验,扫描件上传在投标文件里。);缴纳但无法绑定的,申请纠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受理后,重新绑定,绑定后自行打印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自然人许可参与的项目除外)转账或者电汇的方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保证金的退还: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扫描件上传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后,5个工作日内含息退还;未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含息退还。 开户名: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帐 号: 6232813990000001802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纠错联系人及其电话:杨女士,0886-3636952 建行银行怒江分行保证金缴纳后未到账原因查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0886—3866601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 (服务QQ):400-9618-998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 ( 网 址 :http://182.246.203.127:8001/)上发布,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泸水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13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8869222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水市六库镇交通小区11幢1单元501室 联系人:车加荣 联系电话:13577594999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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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学校食堂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NJHYCG2021-08
采 购 人:泸水市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1年06月
注 意 事 项
致各供应商:
一、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9号、20号、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贵单位出席投标会议时,由供应商带至现场提供的证书及相关资料包括: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授权委托的除外)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鲜公章复印件;
4、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销商参加投标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加盖生产厂家的鲜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绑定回执;
6、电子标书“上传响应文件回执”。
备注说明:电子标书开启时,供应商需提供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专用的投标供应商机构CA数字证书,并现场解密电子标书,请供应商携带机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42
第六章 评标办法48
评标办法前附表48
2.1初步评审标准51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1
3.1 初步评审51
3.2 详细评审52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52
3.4 评标结果5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泸水市学校食堂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泸水市学校食堂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2.246.203.127:80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0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采购编号:NJHYCG2021-08
1.2项目名称:泸水市学校食堂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
1.3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到位,预算:804.96万元;
1.4本项目招标规模: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详情参阅泸水市学校食堂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食用植物油 |
1、类型:食用调和油、纯菜籽油;2、包装:独立桶装; 3、净含量:每桶5L ;4、质量等级:国标四级及四级以上;5、加工原材料为非转基因产品;6、菜籽油、植物调和油需符合国家标准或高于相应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7、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外包装标有“SC”编号。 |
约7.98万 |
桶 |
采购方指定 |
2 |
面粉 |
1、小麦粉适用于包子、馒头和花卷等面制品;2、独立袋装;3、每袋净含量25Kg;4、质量等级:国标特制一等及以上;5、面粉需符合国家标准或高于相应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6、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外包装标有“SC”编号。 |
约96万 |
市斤 |
采购方指定 |
1.5供货服务期:三年,合同后续若有改动将作为合同附件,具体按年度签订(学生人数按每学年秋季实际在校学生数为准)。
1.6质量要求:需符合国家标准或高于相应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
1.7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6%;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此次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要求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零。(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投标产品的类别);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8)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1)投标供应商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http://gsxt.saic.gov.c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
9)投标人供应的产品需提供具有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效质检报告;
10)投标人须配备具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2 人及以上;
11)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配送的条件与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1年06月10日08:30 至2021年06月 17日 23:59以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182.246.203.127:8001/)报名,未报名则不得参与本项目。
3.2报名成功后,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材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8日上午 09 时00分止送达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4室)。
4.2开标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4室)。
4.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递交投标文件,不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均为无效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4开标时,供应商需用加密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无法解密,视为无效供应商。
五、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金额:大写: 壹拾伍万元整;小写 :?15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流程:供应商(供应商)按规定数额银行转账后,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手动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所打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供公证机关查验,扫描件上传在投标文件里。);缴纳但无法绑定的,申请纠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受理后,重新绑定,绑定后自行打印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自然人许可参与的项目除外)转账或者电汇的方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保证金的退还: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扫描件上传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后,5个工作日内含息退还;未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含息退还。
开户名: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帐 号: 6232813990000001802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纠错联系人及其电话:杨女士,0886-3636952
建行银行怒江分行保证金缴纳后未到账原因查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0886—3866601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 (服务QQ):400-9618-998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 ( 网 址 :http://182.246.203.127:8001/)上发布,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泸水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13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8869222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水市六库镇交通小区11幢1单元501室
联系人:车加荣
联系电话:13577594999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0日
附表:泸水市学校食堂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食用植物油 |
1、类型:食用调和油、纯菜籽油;2、包装:独立桶装; 3、净含量:每桶5L ;4、质量等级:国标四级及四级以上;5、加工原材料为非转基因产品;6、菜籽油、植物调和油需符合国家标准或高于相应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7、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外包装标有“SC”编号。 |
约7.98万 |
桶 |
采购方指定 |
2 |
面粉 |
1、小麦粉适用于包子、馒头和花卷等面制品;2、独立袋装;3、每袋净含量25Kg;4、质量等级:国标特制一等及以上;5、面粉需符合国家标准或高于相应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6、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外包装标有“SC”编号。 |
约96万 |
市斤 |
采购方指定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泸水市教育体育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泸水市学校食堂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NJHYCG2021-08 |
|
2 |
本项目招标规模 |
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详情参阅泸水市学校食堂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
3 |
供货服务期、质量要求 |
供货服务期:三年。合同后续若有改动将作为合同附件,具体按年度签订(学生人数按每学年秋季实际在校学生数为准)。如所供产品价格上下浮动在10%以内(含10%)则执行上年合同价格;如价格上下浮动超过10%时,采购价格应低于市场同类同质产品价格,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按采购人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配送。 质量要求:需符合国家标准或高于相应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 |
4 |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类似业绩供货合同(类似业绩指配送学校的供货合同) |
5 |
中标服务费 |
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文件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标人向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公证机构的公证费由中标人承担。 |
6 |
投标人要求 |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此次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要求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零。(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投标产品的类别);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8)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1)投标供应商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http://gsxt.saic.gov.c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 9)投标人供应的产品需提供具有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效质检报告; 10)投标人须配备具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2 人及以上; 11)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配送的条件与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8 |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
9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10.1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804.96万元 |
10.2 |
资金来源 |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 |
1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12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金额:大写: 壹拾伍万元整;小写 :?15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流程:供应商(供应商)按规定数额银行转账后,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手动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所打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供公证机关查验,扫描件上传在投标文件里。);缴纳但无法绑定的,申请纠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受理后,重新绑定,绑定后自行打印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自然人许可参与的项目除外)转账或者电汇的方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保证金的退还: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扫描件上传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后,5个工作日内含息退还;未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含息退还。 开户名: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帐 号: 6232813990000001802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纠错联系人及其电话:杨女士,0886-3636952 建行银行怒江分行保证金缴纳后未到账原因查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0886—3866601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 (服务QQ):400-9618-998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投标书(U盘或光盘)一份; 2、投标人须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开标前递交工作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14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07月0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4室) |
1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8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4室) |
16 |
投标文件的退还 |
不予退还 |
1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8 |
履约担保 |
中标金额的6%,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 |
19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20 |
合同补充条款 |
中标供应商若在供货的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马上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21 |
报价 |
本项目采用报价方式:单价报价,总价汇总。 |
22 |
分包或转包 |
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一旦出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追偿相应损失。 |
23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捌佰零肆万玖仟陆佰元整(¥8049600.00元);其中,食用油部分控制价为:5745600.00元,面粉部分控制价为:2304000.00元。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上限(各分项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其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视为无效。 合同履行过程中,鼓励供应商在不改变单价的前提下提供比中标商品更优的产品。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的面粉应是当年新面或上一年的面,采购人拒绝接受陈面。 |
||
决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开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及投诉。 |
||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执行;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价格给予6%的扣除;(仅限于评标时) (6)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1、总 则
1.1项目概括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粮食局关于规范云南省学生食堂粮油供应标准的意见》(云教财【2015】8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
1.3.1 本项目招标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供货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1.5费用承担
(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全部费用自理。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公证费由中标人承担。
(3)其他费用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收取。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采购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2.246.203.127:8001/)”提出。
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4因本项目履行合同的泸水市学校点多面广,部分学校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各供应商应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以便充分了解供货地点的情况。任何因对供货地点原因的索赔、价格调整申请等采购人均不接受。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则视为完全掌握并了解所有供货地点情况。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构成
电子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及评标方法。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同1.9.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人自行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2.3.2投标人自行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
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3.2报价部分
3.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交货时需提供国家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运杂费(即投标货物到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投标人技术服务费、现场服务费,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
3.2.3本次招标的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单价即为合同价,结算时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本次招标所列的货物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发生的供货数量可能与本次招标的数量有偏差,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应按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进行。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此次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要求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零。(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投标产品的类别);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8)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1)投标供应商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http://gsxt.saic.gov.c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
9)投标人供应的产品需提供具有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效质检报告;
10)投标人须配备具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2 人及以上;
11)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配送的条件与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对标书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6.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6.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6.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时间、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4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4.1.2现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无密封要求。
4.1.3电子投标文件要求加盖骑缝章,在投标文件正文部分每一页右下角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并完成最后的“确认并签名”,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表明投标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成功。
现场光盘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或U盘1份,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接受。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依次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由投标人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交货时间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
(2)不符合4.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的;
(3)不符合“注意事项”要求的;
(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
5.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的确定方式,开标前半小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怒江州政府采购综合专家库名单》中电脑随机抽取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____________(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前将递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供应商加盖单位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 ___月______日
附件三: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
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3、《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对标书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相应开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5、现场光盘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6、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的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不再接受。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与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
7、潜在投标人电汇和网银到市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所投标项目包件进行投标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包件投标。
8、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设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数量、单价、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