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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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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140YDZB3880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第二食堂三楼引入社会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 附件: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华南理工大学的委托,就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第二食堂三楼引入社会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一、项目编号:1210-2140YDZB3880

二、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第二食堂三楼引入社会餐饮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本次招标标的为华南理工大学大学校区第二食堂三楼的承包经营权,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该食堂的经营服务。

2、项目概况:大学校区第二食堂三楼建筑面积约3416平方米,其中就餐面积约1396.5平方米,操作间面积约2019.5平方米,现餐位数约600个。

3、服务期限:5年。

4、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遴选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遴选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委员会于遴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6、近三年(2018年、2019、2020年)供应商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或学生罢餐及一般以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7、本次遴选不接受非餐饮企业遴选、个人名义遴选及分包转包,不接受供应商成交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9、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领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领购采购文件方式:

1、投标登记步骤一(投标登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新)采购管理与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zbzx.scut.edu.cn:8888/ECP/),注册账号并登陆,找到需要投标登记的项目并在线填写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投标登记完成后打印参与结果,在采购代理机构领购采购文件时附上以上资料。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进入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步骤二(领购采购文件):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领购采购文件。

(1)供应商登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youde.net)下载《投标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新)采购管理与电子招投标系统项目投标登记结果打印页。

3、线上领购采购文件者,按上述第2、款内容提供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shiyebu_youde@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4、领购采购文件账户信息: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账号:38610188000123567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09时30分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第一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7月2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第一会议室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五山路381号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20-8711202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3627816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用户需求书

华南理工大学校园分为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大学城校区现有第一、第二两个综合性食堂,以自营为主。其中,第二食堂三楼现为唯一引入社会餐饮服务项目,由于合同期满,现将华南理工大学大学校区第二食堂三楼(以下简称南二三食堂)引进社会餐饮服务项目组织公开遴选。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标的为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南二三食堂的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确定一家服务商负责该食堂的经营服务。该招标项目建筑面积约3416平方米(见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三楼平面图》),其中就餐面积约1396.5平方米,操作间面积约2019.5平方米,现餐位数约600个。

经营服务要求

本项目业务主管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后勤处。成交人必须自觉遵守华南理工大学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的经营范围、服务定位,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经营活动,为师生提供优质、优价的餐饮服务保障。

本项目位于生活区,就餐人群以在校学生和周边外来人员为主,作为对自营饭堂的补充,运营宜采取美食广场模式,服务定位应符合餐饮项目多样、供餐方式灵活、服务水平较高、营业时间较长的要求。

成交人须投入资金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改造,设计规划应以建设高校人文餐饮食堂为目标,体现健康饮食理念,引入智慧餐饮技术,突出工科院校特点,将原食堂改造成为集餐饮、休闲、小型聚会、社团活动等为一体校园文化交流餐厅。

★成交人须做到定价合理,菜价稳定,保障供应。饭菜价格应按《华南理工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出品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各食堂出品定价指南》的要求进行制定。所有饭菜均应明码标价。不得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饭菜单价及其调价均须由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采购人申报审批,按审批意见执行,并向师生公布,并接受学校的专项检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成交人在南二三食堂须分别配置专职驻场负责人(店长)1名,专职保管核算员1名,专职食品安全质检管理员不少于1名;应配置高级以上厨师、营养师、中级以上面点师各1名以上,配备满足饭堂要求的服务员、卫生工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高级以上厨师、营养师、中级以上面点师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其中每年必须有2人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

★经营范围:提供大众基本伙食、风味明档等不同层次、不同种类饮食的加工制作、现场销售等服务,以及经采购人允许的非餐饮业多功能服务。不得经营超市。为确保整栋食堂的丰富性和差异化,不得经营与一楼、二楼现有项目相冲突,具体经营项目必须报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成交人按采购人教学作息时间要求,向师生提供早、午、晚餐膳食服务,每天早上6:30至9:00须提供早餐服务,中午11:00至14:00须提供午餐服务,晚上14:30至20:30须提供晚餐服务。(注:其他时段的饮食服务由成交人自行制定,但营业时间不得早于6:00、晚于22:30。)寒暑假、节假日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值班,为留校师生提供膳食服务。

★成交人成交后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证件。

服务期限及开业要求

经营服务年限5年,每一年定义为一个合同年,每个合同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成交人在成交后,与学校签订5年服务合同(以合同签订的起止时间为准),在服务期间,采购人定期组织量化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少于一年两次的师生满意度抽样调查,每月一次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质量、饭菜质量、品种价格等方面综合量化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食堂引入社会餐饮服务项目管理和考核办法》)。在经营服务年限内,每个合同年的考核中,成交人必须在师生满意度抽样调查年平均得分达到80分以上,且综合量化考核年平均得分达到 80 分以上(按满分100分计算),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剩余合同年限的合作。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展开员工团队组建、资产清点接收、破拆清理外运、厨房更新改造、餐厅装修美化、设施设备安装、厨用具餐用具添置、厨房及餐厅卫生等开膳前的准备工作,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试业开业,并接受采购人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采购人仅提供包括食堂的现有房屋间隔、基本装修、空调机组、给排水设施、电力照明等设施设备给成交人免费使用,合同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设施维修保养等相应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现有基建及设施设备见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第二学生食堂三楼设备交付清单》。

食堂整体改造必须严格按照成交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占用食堂外围搞其他经营项目;不得私自改动水、电、气、空调等线路。合同期间如需调整经营布局、重新装修美化或增减餐饮项目,事先要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损坏的设施、设备应自付资金及时恢复原状。

食堂原有设施归学校所有,成交人不需要的经采购人同意后由成交人组织拆运。成交人需要留用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列入资产清单,可供成交人使用并由成交人承担日常维修和保养费用,成交人应爱护使用,妥善保管,不得挪用、抵押、转让、丢失,确保食堂资产及设备在使用年限范围内正常使用;如发生使用不当、操作失误、蓄意破坏、保管不善等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须按设备原价全额赔偿;如属于达到服役年限正常损坏或因技术落后无维修、使用价值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成交人不得擅自处理。

★供应商成交后按照采购人需求在成交食堂新加建1部观光电梯,电梯申报、建设、合同期内的维护和保养等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电梯所有权归学校。投入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三楼观光电梯投入标准和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除成交食堂提供的原有设施设备外,成交人须按照《食堂标准化基础设施配备指标》和实际经营项目的要求,在开业前承诺投入价值不少于300万元(不含电梯投入,不含餐具等低值易耗品),用以满足和完善食堂设施设备及装修改造。投入标准和要求详见5《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三楼供应商投入标准和要求》。成交人的投入成交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后再实行。

承诺在第3合同年结束前完成对食堂设施设备及基础维修、装饰装修的投入不少于20万元,并按要求供设施设备拟投入清单、装饰装修拟投入清单及成本说明。

供应商成交后实际投入的费用必须大于或等于遴选承诺中的金额,实际投入金额小于遴选承诺书上所承诺投入金额,履约保证金不退回。对于因成交人原因导致合同期终止的(包括但不限于未通过年度考核评估而导致合同期终止的、成交人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在合同期内中途退出的等情况),前期投入的用于食堂的全部费用,无论任何原因的合同终止,成交人均不得要求补偿。

成交人对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实施等各方面投入的资金数额,由华南理工大学后勤处合同与造价管理科或提交给第三方专业造价咨询公司审定。关于造价审核依据的设定,由后勤处合同与造价管理科根据采购文件、成交人对应设备购置合同、清单、装修合同以及结算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有效发票、全套施工图纸)等材料及相关施工定额和计价标准拟定。双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和设备在合同期内由成交人负责保养和维护,并承担维修和更新等所有费用。加装电梯须提供详细实施方案,并完成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相关手续。

成交人需根据实际经营服务需要自行购置添加相关设施设备及厨具,食堂经营所需的各类餐具、低值易耗品等也需由成交人提供。所有由成交人自行购置提供的设施设备、厨具、餐具等归成交人所有,退场时由成交人及时撤场并自行处置。

安全管理要求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国家机关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以及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成交人须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食品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保障、用工培训、社保福利、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成本核算、绩效考等制度。成交人必须引入“6T”现场管理,日常厨政管理必须达到“6T”现场管理标准。

严格遵守食品原材料采购有关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农残检测符合要求,米、面、食用油、鲜肉、冻品、禽蛋、食杂、蔬菜等大宗物资采购供应商,须报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对于学校相关扶贫政策(如学校对口单位乡村振兴、消费扶贫),成交人有义务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予以一定支持和帮扶。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建立电子采购工作台帐,食品安全管理档案,随时备查。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实行物资采购信息电脑化管理,并实现完整保存,可供学校相关部门查询。

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清洗、消毒、保洁规定;餐具每年随机抽样送检两次;做好留样登记工作;有防火、防盗、防毒、防虫害等措施;保持饭堂及周边环境卫生;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

食堂潲水、废弃油脂、废料、纸皮等严格按照广州市环境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运出,及时清洁保证校园环境卫生。

食堂污水排放(如洗涮用水、含磷洗洁净的使用等)、废气排放(如油烟排放)、产生的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为保护校园环境,严格按照国家限塑令有关要求执行塑料袋有偿供应,尽量限制一次性餐用具的使用,如需使用须使用可降解材料的一次性餐具。

积极配合学校监督管理工作,接受各有关部门和学生组织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消毒保洁、饭菜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面监控,接受政府卫生部门的抽检工作和学校的送检工作,对检验结果负责。

员工要求

★成交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承担所聘员工的劳动保护责任,确保所聘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与学校无关,由成交人独立处理及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工作年龄的守法公民,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管理人员须从事高校饮食工作三年以上,普通员工50%以上须从事高校饮食工作两年以上。(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派驻本项目核心管理团队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一致,原则上两年内不作变动,如因特殊情况变动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若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派驻本项目的核心管理团队人员不满足本项目的需求,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核心管理团队人员提出更换,成交人必须响应采购人的更换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项目所属员工未经授权不得进入学校其它场所,必须从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项目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不得进出工作场所或在工作场所逗留。

经营者所属员工必须统一着装,注重个人形象、动作规范和文明服务,保持良好文明形象,必须注意个人卫生。

项目员工住宿自行解决。

伙食价格平抑基金

伙食价格平抑基金按年营业收入最低以5%计提,实际以成交人承诺缴纳的点数为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伙食价格平抑基金每年按12个月计提,逐月在营业额中扣缴。(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伙食价格平抑基金的使用按照附件6《华南理工大学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平抑基金管理条例》执行,主要用于食堂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和食堂基础设施维护改造等方面。

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缴纳人民币50万元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履约保证金用于赔偿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学校损失或因成交人违约而支付给学校的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成交人必须追加赔偿金,以足额赔偿学校的损失。发生赔偿后,成交人须按学校规定补足履约保证金,达到所承诺金额。

合同期间,因成交人违约造成严重后果,学校有权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合同到期,成交人完全履行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双方约定的,在资产清点无误、规定费用已上缴、交接手续已完成的情况下,采购人全额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水、电、燃气、冷气费等相关费用

食堂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燃气、冷气、餐厨垃圾处理以及垃圾清运等费用由成交人按国家政策和省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缴交。

每月20日前内,核算上月成交人应向学校支付的费用总额,按核算数额在成交人上月营业收入中扣减之后,并于每月25日前将扣减后的上月营业收入划至成交人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按国家规定,项目合同执行阶段,在经营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成交人依法向相关部门缴纳。

监督与退出机制

政府市场监督部门、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在校学生组织三方形成多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对项目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

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并无条件接受上述各方监督,若有任何违规行为发生,采购人有权将其行为公示,同时经营者必须按照附件7《华南理工大学引入社会餐饮服务项目违规违约行为处罚规定》支付违约金,从当月营业额中直接扣减。

成交人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除承担相当法律和经济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向终止合同,全额不退还所有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遴选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成交的。

擅自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造成不良影响。

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或挂靠经营。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因各种原因发生学生罢餐等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制假、掺假、售假或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采购人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雇佣人员发生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或被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

不服从校方依法依规依约管理,经三次书面警告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

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或取消相应服务资质等。

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采购人声誉和形象或严重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考核与奖励机制

在经营服务期间,采购人定期对成交人进行量化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少于一年两次的师生满意度抽样调查,每月一次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质量、饭菜质量、品种价格等方面综合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中,师生满意率达到90%,其它综合评议达到90分,经采购人评议批准,乙方可获得当年本项目伙食价格平抑基金计提总额的40%作为奖励。师生满意率达到95%,其它综合评议达到95分,经采购人评议批准,成交人可获得当年本项目伙食价格平抑基金计提总额的50%作为奖励。

其他说明

华南理工大学是项目房产所有者,学校始终有权进入项目经营场地视察或维修房屋。

本项目饭堂所有售卖应使用学校授权的校园一卡通卡机或移动支付设备售卖,如特殊情况需现金消费,经甲方同意,乙方经由校园一卡通现金收银机收取。如乙方私自开通及违规使用移动支付功能或违规收取现金,视为乙方违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成交人拥有本项目校园卡终端机的使用权,负保管责任,终端机的日常维修,管理费用(一卡通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由成交人负责。

相关承诺要求

明确承诺在供应商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承诺在供应商成交后,为供应商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成交人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的承诺,并承诺针对本项目办理1000万元以上的公众责任险(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应急事件、电梯安全等)。成交人在签订《华南理工大学学生饭堂引进社会餐饮服务项目经营服务合作协议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按遴选承诺购买足额保险,并按要求上报备案。(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成交人需承诺近三年没有安全、消防、卫生、群体性事件等的不良记录,以及承诺未发生拖欠供应商货款和员工工资的现象。(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列出一个认为地理位置位于珠三角地区目前最为理想的正在营业学生食堂业绩,制作食堂现场实景视频(视频须展示食堂的仓库、粗加工区、烹饪区、餐厅等各功能区域,现场实景视频不得后期加工美化处理,否则食堂现场考察计0分),实景视频展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实景视频制作完成后将其内容拷备到U盘或光盘中,并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起封装,作为本次评审委员会食堂现场考察依据,业绩规模最好是经营食堂的建筑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经营食堂就餐餐位数量达到500个以上。

有关附件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三楼平面图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食堂引入社会餐饮服务项目管理和考核办法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第二学生食堂三楼设备交付清单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三楼观光电梯投入标准和要求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三楼供应商投入标准和要求

附件6:华南理工大学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平抑基金管理条例

附件7:华南理工大学引入社会餐饮服务项目违规违约处罚管理规定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