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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民政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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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民政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巴东县民政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8 15:00

巴东县民政局对食堂劳务外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巴东县民政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巴东县民政局现对职工食堂劳务工作对外发包,供应商须为所有在县民政局食堂就餐的人员提供就餐服务,用餐人员为每餐在50人左右,供应早、中两餐,以及按业主单位要求提供加班工作餐、公务接待餐的制作和服务工作。

(二)承包方式:食堂劳务采取对外承包形式,即用工、食品及环境卫生由中标人承包,食堂设备由采购人负责的经营管理模式。

1.由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厨具、餐具、卫生器具、消防设施、防鼠灭蚊蝇设施、计量设备、送餐设备及水、电、燃料。其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采购方。

2.承包终止时,中标人将按照接收时的移交清单,减除自然损耗和折旧后向采购方办理交接。

3.承包期内设备、设施发生老化、非人为故障等致使无法继续使用的,以及需添置的低值物品,均由采购人负责维修、更换或添置。事先由中标人提交申请单,向采购方报送。

4.承包期内,系中标人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失,一律由中标人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同样由中标人承担。

5.食堂员工的招聘、安排、调用及工资的发放、各类社会保险的缴交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食堂员工一切劳资纠纷及其他事故。

6.中标人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开餐或送餐到指定地点。

(三)承包期限

承包合同期壹年,一年一签(采购单位根据政策及采购内容变动情况和中标人实际履约情况,决定次年是否续签合同)。

(四)管理模式

1.食品安全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总则》、《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为准则,以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即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为依据,制订食品卫生安全程序,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所有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确保饮食安全。

2.环境卫生管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及环境卫生。

3.操作规范管理:结合饮食服务的特点,建立和健全《食堂各种工种操作规范》、《厨房设备操作规范》、《员工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

4.多样菜式管理:以人体对营养的综合需求为准则,结合季节变化和人群特点,制定风味多样的菜谱选择使用,以满足采购人大部分员工的口味,并定期或不定期征求员工意见,加以改进和完善。

(五)人员要求

1.为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投入的人员不少于3人,由厨师、帮厨、打杂人员组成,为了确保对采购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中标人应配备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强的食堂工作人员。同时,应指派主管人员或兼职的管理负责人员,以利于和采购单位沟通衔接。

2.服务期内,若采购方对食堂工作人员不满意或需更换口味时,中标人能随时更换食堂工作人员。

3.中标人须按时发放工资并为其购买社保,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反应情况。

4.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礼仪规范。

(六)服务时间

三餐的供应时间为早餐7:30,午餐12:00,加班工作餐及公务接待餐的制作和服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七)服务费结算方式

中标方确定后,所有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结算以合同形式确定,服务费按月结算。

三、采购预算

14.9万元/年(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拟派人员配置不少于3人,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要求

供应商可携带资格证明资料到巴东县民政局(巴东县东瀼口镇焦家湾社区四组95号),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未在询价公告中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询价。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4:30时。

六、询价程序

询价时间:2021年6月11日15:00。

民政局食堂劳务外包询价领导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采取低价中标。

电话:0718-4332437

联系地址:巴东县东瀼口镇焦家湾社区四组95号


巴东县民政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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