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时间: 2021-06-10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就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编号:JHRY2021-028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数量:1项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食堂位于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内。
(二)经营方式:带资经营,自负盈亏,医院监管。
(三)招标期限暂定为三年。
(四)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须向现正在运营的食堂经营商支付原食堂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投入(经折旧后的)费用人民币24万元(大写:贰拾肆万元)。
(五)保证一年365天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的膳食供应。
(六)厨房和员工个人卫生应达到卫生部门的标准要求,员工持有效健康证及核酸检测报告上岗。
(七)按操作规程加工食品,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八)厨具和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并有完整的消毒记录,加工的所有食品要留样并有留样记录。
(九)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并制订各类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用工培训制度、食堂各项工作岗位的规范要求、价格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中毒应急措施、消防及安全制度、文明服务公约和民主管理制度及有关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从业人员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从业条件。
(十)从业人员要统一标识,统一着装,文明经营,热情服务。
(十一)售卖时使用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一次性餐具。
(十二)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如有火灾、食物中毒、因食品卫生问题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食堂经营服务不善引发事端等事故(情)发生,中标人负全责,给医院造成名誉及财产损失的,中标人除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还要赔偿医院的损失。
(十三)经营期内中标人需承担水、电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年审、年检、维修和维护费用。
(十四)设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和食堂周边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十五)不得转包(转托)他人或挂靠他人经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三)提供“向现正在运营的食堂经营管理商支付食堂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投入(经折旧后的)费用”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密封,开标时提交,一式八份(一正本七副本)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必需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服务项目内容。
(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10日至 2021年6月17日止。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上午8时-12时,下午2时30分-17时止(节假日除外)。
(二)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招标办
(三)地址:江门市江海四路66号
(四)联系人:余先生
(五)联系电话:0750-3959326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0日
食堂招标评分细则
一、定标原则
(一)按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中标的原则定标。
(二)由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未能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通过的才能进入打分阶段。
(三)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工作后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从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评分
(一)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来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原则。
(二)评标因素及权重如下:
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打分细则 | 实际得分 |
一、食堂经营管理方案 (70分) | 5 | 拟任现场专职管理者资质(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 | 本项目拟任或承诺专职管理者应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根据其工作经验,酌情打分,最高得5分; 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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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食堂经营理念设想 | 经营计划完整、操作性强、经营理念先进的,有新增设施投入方案的,得10分; 经营计划基本完整、可操作性强、经营理念一般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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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员结构 | 按供膳和就餐人数1:50的比例配备员工,得5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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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厨、点师等技术力量 | 要求配备中级厨师以上不少于1人,初级厨师不少于1人,有得10分,低于要求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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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各项规章制度 | 人事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价格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及防疫制度、消防及安全制度、文明服务公约,最高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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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伙食质量及价格水平(列有详细的菜色品种) | 菜色品种结构、荤素搭配合理、包含南北风味的,价格合理。酌情打分,最高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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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营能力 | 具有供应500人就餐的经营管理能力的,得5分(以食药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定的每批次最大供应量为准);每增加100人加2分。最高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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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食材成本控制能力 | 具有完善方案和措施,有食材配送公司,或辖区内有农产品生产基地,能有效控制食材采购、使用和损耗,酌情打分,最高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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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综合实力 (20分) | 5 | 公众责任 | 提供现有食堂所购公众保险保单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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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运营能力及银行资信证明 | 提供公司至少6个月银行存款证明的材料情况,以保障项目正常运营。根据提供材料横向对比,优:10分;良:7,中:4,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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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当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情况 | 提供其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按要求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得5分;不提供证明的不得分(针对现时经营的项目或本项目拟任的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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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经营业绩 (10分) | 10 | 同类项目经营经验 | 具有机构或单位、二甲综合医院食堂经营经验的,每个服务企业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2年内的业绩合同资料,没有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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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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