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关于新校区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意见征询公告 |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将于近期就新校区新校区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 征求意见范围: (一)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绿色、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1区14号,邮编212000。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3968950@qq.com。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1-84402704。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附:新校区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司法警官学校食堂托管经营招标文件.doc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2021年6月10日 |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
食堂托管经营服务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招标代理人: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2021年6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分标准
第四部分 服务要求及相关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食堂托管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CZB-2021-017)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食堂托管经营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规模: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现在校生近2300人,为加强食堂服务管理,引进先进的食堂服务模式,保证一日三餐的供应,拟对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招标。学生食堂共二层,每层约2000㎡,划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每个标段招一个中标人。委托经营服务期三年。
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食堂一层托管经营服务招标;
(002)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食堂二层托管经营服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满足项目所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查询的“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7)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日9时00到2021年6月日 16 时00分
2、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4楼(富春江东街50号对面)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发售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现金)/标段,售后不退
3、报名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标书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标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一楼录播厅(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26号)
七、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为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监督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桃花坞一区14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511—844027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四楼
联系人:史晨炜
电话:18005157770
电子邮件:72767730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食堂托管经营服务招标 |
2 |
投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满足项目所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查询的“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7)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 |
招标范围 |
(001)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食堂一层托管经营服务招标; (002)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食堂二层托管经营服务招标; |
6 |
服务时间要求 |
三年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壹份(u盘,单独密封) |
8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9 |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
出席人员以及携带资料要求: 参加开标会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参加开标会仅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 |
10 |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及联系方式 |
截止时间: 2021年6月日14:30分 联系人:史晨炜 联系方式:18005157770 |
11 |
开标地点及时间 |
地点: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一楼录播厅(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26号) 时间: 2021年6月日14:30分 |
12 |
评审标准 |
综合评估法 |
13 |
确定中标人方式 |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 |
1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5 |
说明 |
投标人投多个标段时,分标段分别装订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开评标按标段顺序依次开标评标,投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第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第二个标段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推荐排名第二的为中标人。 |
一、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
二、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的投标书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在收到投标人疑问2天内,招标代理机构出于对有关方所提问题的澄清或其他考虑,可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以书面文字材料通知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编写
5.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写。
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内容后编写投标文件。
6.投标人须对项目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每一投标人就其所投标的某一内容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7.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报价
8.1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严格保密,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8.2 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有使用人工、机械、工具、物品、规费(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应缴纳的费用)、税费、管理费、利润和其它等一切费用。
8.3本次报价包括: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招标标段发生金额计算,无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无论投标人是否将该费用在包含报价中,均视为已含在投标价格中。。
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保证金须采用前附表中提到的形式提交。
9.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9.4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
9.4.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9.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9.5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后30天内有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0.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0.1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内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9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需胶装),标书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
11.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1.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袋内递交,封袋上分别写明:“密件: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食堂托管经营服务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前不得开封”等字样。封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单位公章作骑缝章。
13. 投标截止期
1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13.2 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3.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1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允许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但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在投标截止后投标文件不得修改。
14.2 修改后的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同第12条。评标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4.3 撤销投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理由,并应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14.4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及评标
15.开标
15.1 招标人构根据投标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5.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盖章签署是否正确。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6. 评标
16.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16.2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6.2.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16.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所有文字说明及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6.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16.3.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6.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6.3.4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6.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6.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6.3.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6.3.8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16.3.9报价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限价的;
16.3.10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参与开标会的人员不一致的;
16.3.11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6.3.12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16.3.1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3.14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6.3.15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6.3.17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6.3.1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6.4.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6.4.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6.4.3投标人的报价均低于项目限价的;
16.4.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16.5 投标文件的澄清
16.5.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16.5.2 澄清的书面资料必须经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与投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16.6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6.6.1招标人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的报价之外,还要考虑以下因素:
a.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b. 人员及设备的配置和管理;
c. 关于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标准及服务承诺;
16.6.2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进行审查。
16.6.3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综合能力等进行审查。
16.7 评标小组将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16.8 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结果确定中标人。
17. 授予合同
17.1合同授予标准
17.1.1招标人将合同授予最能够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并能很好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人。
17.1.2招标人会考虑投标人的综合因素进行评定,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任何解释和说明。
18. 招标活动的保密要求
18.1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18.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18.3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18.4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19. 中标通知
19.1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投标人、招标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19.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和组织服务的依据。
19.3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通过意向书,让中标人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服务工作。
19.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提出赔偿及通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
19.5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9.6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六、签订合同
20.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0.1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0.2 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招投标现场综合评分结果,选定第二名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0.3 招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服务范围。
六、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
21.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七、 纪律和监督
22.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2.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2.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2.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2.5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对招标人的回复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它
23.参加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必须遵纪守法,严禁不正之风,不得哄抬标价,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4.招标人将严格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维护投标人利益,欢迎参加投标活动人员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25.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部分 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综合打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限价的除外。经评审的综合打分相等时,投标报价高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进行再一轮报价。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一 |
报价(10分) |
||
1 |
承包费率报价 |
10 |
承包费率为5%的得5分,每增加0.1%,加1分,最高加5分。满分10分。(承包费为当月食堂营业收入乘以承包费率) |
二 |
投标人承担项目能力评价(18分) |
||
1 |
认证证书评价 |
4 |
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以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类似业绩评价 |
10 |
1、2018年以来的中学及以上学校食堂经营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2018年以来在同一学校(中学及以上)从事餐饮经营服务连续3年(含)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 (以上所有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须能体现相关信息,否则不得分)。 |
3 |
企业实力 |
4 |
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2018、2019、2020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本项4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三 |
项目人员配备(12分) |
||
1 |
项目经理 |
3 |
项目经理: 1、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 2分; 2、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1分; (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管理经验承诺书) |
2 |
团队实力评价 |
9 |
拟派驻团队实力(除项目经理以外) 1、管理团队须包括厨师长、厨师、安全管理员、采购员、营养师、消防安全员。团队配备齐全的得4分,缺任意一个不得分。 2、团队实力5分。 2.1拟派厨师长持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1分; 2.2配备专职营养师,且持有中级(含)以上营养师证的,得1分; 2.3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且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2.4项目人员除厨师长外,有一名三级(含)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1分; 2.5项目人员中具有面点师证的,得1分; (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团队所有人员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四 |
经营服务方案等评价(60分) |
||
1 |
食堂经营 服务方案 |
8 |
管理模式、产品规划、质量、价格、服务等(具有可行性)方案。 (1)完整、科学、合理得8分; (2)较完整、科学、合理得5分; (3)合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
2 |
原料采购 方案 |
8 |
集中采购的管理办法、采购渠道的确立、索证索票制度完善、原材料统一采购。 (1)完整、科学、合理得8分; (2)较完整、科学、合理得5分; (3)合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
3 |
卫生管理 控制方案 |
8 |
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案。 (1)完整、科学、合理得8分; (2)较完整、科学、合理得5分; (3)合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
4 |
食堂安全 管理制度 |
8 |
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人身安全管理等方案。 (1)完整、科学、合理得8分; (2)较完整、科学、合理得5分; (3)合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
5 |
人员管理和培训方案 |
6 |
员工管理、培训等方案。 (1)完整、科学、合理得6分; (2)较完整、科学、合理得4分; (3)合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
6 |
应急预案及服务承诺 |
7 |
应急预案、服务承诺。 (1)完整、科学、合理得7分; (2)较完整、科学、合理得5分; (3)合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
7 |
项目经理 答辩 |
15 |
根据评委出具的题目现场答辩,根据答辩内容综合打分0-15分。 |
说明:
1、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评标小组不保证有效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3、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部分 服务要求及相关要求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现在校生近2300人,校园为封闭式管理。学生食堂共二层,为加强食堂服务管理,引进先进的食堂服务模式,保证一日三餐的供应,拟对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招标。
食堂按照楼层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食堂一层;二标段为食堂二层;每个标段招一个中标人。投标人投多个标段时,两个标段只允许中一个标段,第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第二个标段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推荐排名第二的为中标人。
委托经营服务期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通过招标人考评满意,续签下一年度。
一、设施设备
1、采取整体委托供餐企业方式。学校提供现有的食堂经营的厨房、厨具、餐厅、场地、设施设备,供餐企业须负责学校提供的厨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承担维护保养费用,爱护学校设备设施,加强厨具、餐具、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和正常工作,常用餐具,企业文化等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完好无损移交学校,破损者须照价赔偿。
2、学校尽力做好服务工作,对就餐人员的变动情况、供水供电部门的停电停水情况等及时通知供餐企业。
二、经营要求
1、承包人不允许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一年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一年后若确需更换须征得招标方同意),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招标方协助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供餐企业配合提供资料。
3、食堂经营:供餐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由供餐企业自行聘用,人员经费自理。食堂管理人员须与公司有合同关系。供餐企业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每周到学校督查工作不少于一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每周在校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同时学校派人随时监督食品原料的采购、使用、加工、售卖整个过程。凡遇到学校通知,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到校方参加会议,参与检查或处理事件。学校有权对供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结算管理。
4、委托经营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供餐企业做好准备。
5、供餐:一日三餐,但不得对校外经营。早点干湿品种不得低于40个,一元种不得低于六个;午餐菜肴品种不的低于45个,一元低价菜不得低于3个,单个品种最高价不得高于六元;晚餐同中餐。
6、管理要求: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并且服务热情。供餐企业需自行用标准隔离设施布置好就餐排队隔离带。食堂餐厅、操作间、烹调区、售饭区、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等均属于供餐企业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操作人员应有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供餐企业自理。按照餐饮企业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食堂不发生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燃气使用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因供餐企业管理责任造成食物中毒,或受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由供餐企业承担一切责任。供餐企业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用具等拿到校外。需送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办理出门手续后才能出门。供餐企业应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和变动前需向学校通报和备案相关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证书。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所有员工不允许带家属(老人、小孩、包括不在校内工作的配偶等)进入学校。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供餐企业负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餐饮所有经营范围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汉堡、面包、奶茶、电烤食物等)。
7、提供每日供餐对应餐品的菜谱和定期菜价及详细价格分析表。
7、质量要求:保证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供餐企业使用的食用油、米、面以及所有调料由供餐企业采购并索证索票。原料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不同食谱,每周在供饭窗口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饭菜分量及价格,并接受学校和师生监督。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接受学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清查和整改。
8、承包费:在次月的10号前扣除上月的承包费,承包费为当月食堂营业收入乘以承包费率。食堂内部和周围清洁要及时,清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学校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不足的由承租方自行添置和处理。
9、食堂就餐必须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学校同意方可实施)。有收取现金情况,第一次考核罚款1000元,第二次考核罚款2000元,第三次解除合同。
10、供餐企业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为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
三、供餐企业的日常管理
1、供餐企业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饮行业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2、供餐企业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3、供餐企业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供餐企业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供餐企业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台帐管理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食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不得制作售卖凉菜。
5、供餐企业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
6、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和学生餐桌。
7、供餐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8、供餐企业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9、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0、“明厨亮灶”所需的设备及管理费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
11、在合同期间,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食堂人员非因以下原因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人员,并且替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因管理人员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原因确须变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学校同意更换的;
(2)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
12、为确保食品安全,承租方需提供5万元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在合同签订时商定),用于经营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风险系数,承包期结束退还。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
食堂托管经营服务
合同书
甲方: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食堂承包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事宜: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 江苏 省 南京 市 浦口 区 (以下简称“房屋”或“该房屋”),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乙方仅限于食堂使用。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约 2000㎡。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期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通过甲方考评满意,续签下一年度。
第三条、租赁相关费用及交纳方式:
1、承包费:在次月的10号前扣除上月的承包费,承包费为当月食堂营业收入乘以承包费率 %(承包人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食堂内部和周围清洁要及时,清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由乙方自行负责。学校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不足的由承租方自行添置和处理。
2、为确保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自合同签约一周内,乙方缴纳押金人民币 伍万 元(大写:伍万元整)给甲方作为风险抵押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并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十日内,甲方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合同期内,若乙方违约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方可从抵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将剩余费用退还乙方。
3、甲方将其应付的款项汇入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4、本合同所述租金均不包括物业费用、水费及电费等。乙方应另行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权利、义务以物业合同的约定为准。物业费按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交纳,公摊水电费按物业公司的通知交纳。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载体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由此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协助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供餐企业配合提供资料。
3、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安排统一规定。
4、甲方对乙方经营窗口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利,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并予以配合,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5、乙方租期内,若经营中出现违反《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未按合同约定经营至租赁期满、租赁期内不正常营业等情形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完毕后,甲方可在乙方交纳的抵押金中直接扣除。
6、甲方有权每日检查或抽查乙方的经营管理情况。检查项目包括食品原料的采购、清洗、烹饪、售卖、留样、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等方面。
7、甲方有权对供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结算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允许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一年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一年后若确需更换须征得甲方同意)。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乙方承包食堂提供一日三餐供应服务,但不得对校外人员经营。
3、乙方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并且服务热情。乙方需根据疫情防控规定,自行用标准隔离设施布置好就餐、排队隔离措施。
4、食堂餐厅、操作间、烹调区、售饭区、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等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甲方的等相关规范操作,确保食堂不发生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因供餐企业管理责任造成食物中毒,或受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由供餐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6、租赁期限内,乙方依据其经营需要可以对该房屋进行装饰或添置新物,相关方案需提前报甲方备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应确保房屋安全,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恢复原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
8、乙方在使用房屋时不得在房屋外部、公共通道等地方搭设建筑或摆放多余物品,应保持房屋外部干净整洁。
9、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11、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果发生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或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12、食堂就餐必须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学校同意方可实施)。有收取现金情况,第一次考核罚款1000元,第二次考核罚款2000元,第三次解除合同。
13、供餐企业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用具等拿到校外。需送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办理出门手续后才能出门。
14、乙方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为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
15、“明厨亮灶”所需的设备及管理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16、乙方窗口经营的品种需向校方书面报告提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场经营。
17、乙方工作人员工作要求及规则
(1)乙方及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饮行业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2)乙方的工作人员应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员工健康证与企业卫生许可证需摆放在食堂醒目位置。
(3)乙方应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相应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的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对商铺实施水、电、气改造以及结构改造,如有需要,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若发生任何意外事件或安全设施损失,其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赔偿。
(5)乙方须保证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使用的食用油、米、面、调料等原材料由乙方采购并建立台帐管理和索票索证制度。原料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
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不同食谱,每周在供饭窗口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饭菜分量及价格,并接受学校和师生监督。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接受学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清查和整改。
(6)乙方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7)乙方的仓库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防蝇、防鼠、防蟑螂、防潮、通风,环境要整洁,布局应合理。所有的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隔地离墙排列存放。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和学生餐桌。
(8)乙方应具有充足有效的消毒及完善的保洁措施。餐具和储食具应经过“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并有严格的消毒和保洁措施。冰箱要定期清洗、确保没有异味,冰箱内的食品要生、熟、成品分开存放,防止发生交叉污染。
(9)乙方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10)乙方应指定专人随时冲洗,保持堂内、厨房、地面和灶台、工作台、柜台、货架、门窗、墙裙、包干区等环境卫生,并及时清扫转运垃圾,定期进行消毒。所有垃圾须按物业指定的地点倒放,不得乱倒。且不得在周围及其它场所搭盖、摆摊设点和堆放杂物。
(11)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食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不得制作售卖凉菜。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乱装闸刀开关和插座等。严禁烧煤。严格按要求使用燃气,并努力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13)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商铺员工或与客户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所有员工不允许带家属(老人、小孩、包括不在校内工作的配偶等)进入学校。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每周到学校督查工作不少于一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每周在校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凡遇到学校通知,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到校方参加会议,参与检查或处理事件。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另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乙方不能准时开始供餐的。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乙方迟延交付房屋租金或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任何一项费用超过30天的。
4、乙方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停业的。
5、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经甲方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改正的。
6、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结构,致使房屋严重损坏的。
7、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以任何一种形式如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抵押等行为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在租赁期内,经营中若有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销售过期、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食物(食品)及伪劣商品或有不良记录、举报信息、执法部门上门查处现象的。
9、乙方通过股权变更或其他形式更换实际经营人的。
10、其他违反合同的情况。
第六条、房屋返还: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继续租赁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赁期满的当日、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终止当日将租赁房屋恢复至安全、卫生、无结构和设施破坏、适合再次出租状态,并将该房屋归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撤离现场。
2、当乙方向甲方归还该房屋时,甲、乙双方应依交接清单(附在合同后面)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双方交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物资交接、水、电、气等费用的结算。结算完毕后,双方就该房屋的归还情况签署一份返还清单。
3、若归还房屋时需恢复原状的,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乙方之装修设施或设备等价值的折损,甲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偿。乙方可自行指定装修方进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供餐企业做好准备。
2、租赁期限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按退租时两个月租金金额支付违约金。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经营,乙方若中途停止经营,所交纳的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增加赔偿。
4、若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除按合同约定有权解除合同外,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消防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学校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
6、乙方逾期或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期限内整改,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当时一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若因乙方不具备上述证件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负全部责任。
7、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之后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及时补足。
8、如遇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免责条款:
1、甲方无须因下列情形向乙方作出赔偿或减免租金或负其它法律责任,除非这些情形系甲方故意、严重疏忽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1) 任何盗窃、抢劫及其它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2) 若有烟、水淹及火灾、各种机电系统及设备的失灵或故障或给排水、电力的泄露或供应中断或设备维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 乙方因第三方原因而蒙受的损失;
(4) 因该房屋以外的范围需要进行维修、改建、装修等工程而需要暂时限制或更改公共通道而导致的干扰或不便;
(5) 其它非甲方违约所引起的乙方的损失或损害;
(6)有关供水、供电单位因日常检查、维修或其它地区性事故而造成该房屋停水、停电;
(7) 由于地震、风灾、火灾、水灾、战争及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第九条、其他:
1、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文件,甲方验证后复印相关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租赁合同使用。
2、乙方应提供项目经理、厨师长的相关证书及劳务合同原件,甲方验证后复印相关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租赁合同使用。
3、在合同期间,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食堂人员非因以下原因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人员,并且替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因管理人员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原因确须变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学校同意更换的;
(2)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
4、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及相关要求的全部内容均应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后。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签约: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江苏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学生学生食堂考核办法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江苏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承包合同》,甲方特制定对乙方的考核办法,在征得乙方认可后即执行。
1、? 考核标准
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分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1、服务标准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如乙方服务未达标,甲方可先进行督促,如督促二次未能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人员,增加管理费,甚至终止合同。
2、环境卫生
乙方对一、二楼包干区及后场的卫生需严格按照五常法的星级标准执行,地面保持清洁,垃圾及时处理。
3、协调机制
乙方要与甲方保持沟通、常汇报、常联系、常接触的原则,及时处理甲方交代的各项任务,确保双方的协调、管理畅通无阻。
4、菜肴品质
乙方对菜肴要常变新,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改良,以确保菜肴品质满足教工的要求。
5、点心品质
根据实际需要,面点间配足人手,乙方要保证甲方早点数量及品质要求,做到现做现卖,保证点心的新鲜度。
2、? 考核细则
每名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守则,每扣一分扣当季服务费人民币一元。当月累计扣分达100分,甲方将签具书面警告书(黄单),当月书面警告达二次,或二个月内累计扣分超过200分的,甲方将与乙方进行协商沟通,视情节扣减或拒付部分管理费。
1、? 在工作范围内不服从甲方管理,讨价还价(扣10分)。
2、? 在工作场所粗言秽语(扣30分),恶语中伤则加倍扣罚。
3、? 员工出入室对甲方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不予合作,甚至恶语伤人者(扣10—50分)
4、? 偷食、偷取学生存放或遗留在食堂的食品或饮料(扣50-100分并赔偿损失)。
5、? 擅取食堂物品做私人用途或使用客人设施设备做私人用途(扣50-100分)。
6、? 使用完整、干净的桌布、毛巾做清洁用途(扣50-100分),如造成损坏则原价赔偿。
7、? 在学生食堂范围内乱写乱画(扣50-100分),如造成损坏则原价赔偿。
8、? 当值期间打牌或聚众赌博或抽烟、饮酒者(50-100分)。
9、? 工作失职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学生投诉(扣30-50分),因失误造成校方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10、? 工作不慎导致食堂及宿舍财物轻微损失的(扣50分)
11、? 蓄意破坏场所财物者(扣100分),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原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扣500分),除赔偿损失外,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12、? 交班时忘记交场所钥匙者(扣50分),另因撬锁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13、? 不按工作流程操作,造成食堂、宿舍水、电、煤气等资源浪费的(扣30-100分)。
14、? 在非指定地点摆放私人物品(扣30分)。
15、? 未经允许擅自在营业场所用膳食(扣30分)。
16、? 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运作导致甲方财物或员工个人受损害或受伤者,视情节轻重(扣50-300分),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并负责全额赔偿。
17、? 开市或收市时,忘记开启或关闭房门、窗者(扣10-200分)。
18、? 未经同意,将空酒瓶、纸类制品等可回收物品带出食堂的(扣50-100分)。
19、? 违反防火、防水规定造成安全隐患者(扣50-100分),造成责任事故者,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并负责全额赔偿。
20、? 服务场所内有蜘蛛网(扣30分)。
21、? 室内四角、用具有明显积灰(扣30分)。
22、? 天花板、墙面、地面、地毯有破损不报修,有污渍不清洗(扣30分)。
特殊情形
下列情况每发生一起,扣当季管理费500-1000元/次并要求乙方对当事员工及时调换处理:
1、? 私自将甲方物品放入员工更衣柜内;
2、? 谣言惑众,破坏学校声誉的;
3、? 吸食毒品,违禁药品的;
4、? 在场所内打架斗殴、恐吓、威胁或危害同事;
5、? 有其他不道德行为的;
6、? 盗取甲方、顾客或同事之财物的;
7、?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应追究责任的;
4、? 奖励措施(甲方考核发放)
甲方对乙方每季度进行满意度考核,满意度80﹪以上,甲方给予乙方适当奖励(甲方核定乙方的人数为七人)。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逐项标注页码
一、投 标 函
致:
(投标人全称)授权 (姓名) (职务或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服从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承诺以每年 元人民币的营业额提供服务,承包费率为 %,项目经理为 ,投标有效期 (90天)。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件1份;
3、我方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同意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们理解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
6、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章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另外再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便核验。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
3、其它能证明投标人实力的其他资料
格式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业绩证明材料
序号 |
业主名称 |
合同项目名称 |
签订时间 |
五、项目组成员表
序号 |
项目组职位 |
姓名 |
年龄 |
证书 |
证书编号 |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六、技术方案
以上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七、投标人承诺书
致:
1、在认真研读 招标文件后,我们经慎重考虑,郑重承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我们谨此向您们申请作为 的投标人。
2、我们按照贵方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已编制完成投标文件,现按要求报上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件 份。
3、我们承认您们、您们委托的招标代理人或您们指定的代表有权为证实我们递交的声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验证我们的财务与技术状况进行的调查。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您们提供所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及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
4、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如果在该项目投标资格后审过程中或者在投标过程中或者在中标后,招标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填报的该项目招标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证书等情况,不管招标人或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是否有合法的处罚依据,我公司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承诺既是我公司投标资格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公司获得投标资格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如您们需要我们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和地址:
我们声明,我们所填报的资料是完全真实和准确的,并愿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法律责任。
申 请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