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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地方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赫财采〔2021〕4号).doc
赫章县财政局文件
赫财采〔2021〕4号
赫章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 号),根据财政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做好地方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预算单位于6月30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信息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无食堂的单位,可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对其预留份额不作要求;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也要按规定预留份额,并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共用食堂的单位,应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
二、财政局将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对各预算单位填报的预留份额进行确认汇总。各预算单位填报的份额不得低于本单位食堂采购食材总额的10%,低于10%的将退回重新填报。因为今年不支持其他渠道采购凭证的上传,所填额度必须通过“832平台”执行完成。
三、各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要及时支付货款,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的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附件:
1、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采〔2021〕4号)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