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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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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采购2021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云南省司法厅采购2021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1-06-10 19:50:20.0
云南省司法厅采购2021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1-06-1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云南省司法厅采购2021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单位云南省司法厅
行政区域省级公告时间2021-06-1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1-05-28成交日期2021-06-10
成交供应商云南金马智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总成交金额¥116.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梅、包惠玲、沈娜、曹魁(采购代理机构)、朱光辉(采购人)
项目联系电话0871-63335856
采购单位云南省司法厅
采购单位地址昆明市滇池路2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1-64189022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1-63335681-7115、63335856

云南省司法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20210547成交结果公告 6-10发布.doc
声明函.jpg
项目编号:YDCTF20210547 云南省司法厅采购 2021 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 营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云南省司法厅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1 年 05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 四、响应文件提交 .............................................................. 2 五、开启 ...................................................................... 2 六、公告期限 .................................................................. 2 七、其他补充事宜 .............................................................. 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1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0 1.总则 ....................................................................... 17 2.竞争性磋商文件 ............................................................. 18 3.响应文件 ................................................................... 19 4.磋商 ....................................................................... 21 5.开启 ....................................................................... 21 6.评审 ....................................................................... 22 7.成交和合同 ................................................................. 23 8.询问与答复 ................................................................. 24 9.质疑接收、回复 ............................................................. 24 10.纪律和监督 ................................................................ 25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6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32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 43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 5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59 资格审查部分 ............................................................... 60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61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62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63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64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5 六、其他 ................................................................... 66 商务技术部分 ............................................................... 67 一、初次报价表 ............................................................. 68 二、报价组成 ............................................................... 69 三、磋商函 ................................................................. 70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71 五、授权委托书 ............................................................. 72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73 七、磋商保证金 ............................................................. 74 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 75 九、服务实施方案 ........................................................... 76 十一、费用组合测算合理性 ................................................... 77 十二、内部管理制度 ......................................................... 78 十三、保密措施 ............................................................. 79 十四、项目组织机构力量配备表 ............................................... 80 十五、服务承诺及保证 ....................................................... 81 十六、规范化管理体系 ....................................................... 82 十七、类似业绩项目表 ....................................................... 83 十八、其他资料 ............................................................. 84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司法厅采购 2021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DCTF20210547) 项目概况 云南省司法厅采购 2021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 苑(地块三)B座 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 B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06-10 14:00 (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CTF20210547 项目名称:云南省司法厅采购 2021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16.80 最高限价(万元):116.80 采购需求:保障厅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早、中餐用餐服务;工作日加班、值班人员早、中、 晚三餐用餐服务;保障厅机关接待、会议、培训用餐服务;保障厅机关应急保障就餐服务。具 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及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 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或 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 1年的供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6月至今任意连续 3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承诺(成立未满 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②供 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5-31 08:30至 2021-06-04 17:30,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 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 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 B座)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售价(元):4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6-10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10(B)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06-1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10(B)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启方式:现场开标 2.磋商有效期(日历天):90 3.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4.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元):20000 5.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6.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6-10 14:00 7.其他: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上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 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电子邮箱:2021786019@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司法厅 地 址:昆明市滇池路 219号 联系方式:0871-64189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 15层(奥 斯迪商务中心 B座 15 楼) 联系方式:0871-63335681-7115、63335856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梅、包惠玲、沈娜、曹魁(采购代理机构)、朱光辉(采购人) 电 话:0871-63335681-7115、63335856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食堂保障服务 1.保障厅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早、中餐用餐服务。 2.保障厅机关节假日、工作日加班、值班人员早、中、晚三餐用餐服务。 3.保障厅机关接待、会议、培训用餐服务。 4.保障厅机关应急保障就餐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食堂保障服务要求及标准 序号 名称 标准及要求 服务地点 1 人员要求 (1)派驻人员不得少于 25人。 (2)项目经理:熟悉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含库房管 理、能源及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管理、成本核算管控、食 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等),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有三 年及以上的政务接待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政治素质强,大 专以上文化,50岁以下。 (3)厨师长:具有 10年以上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工作认 真负责,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善于创新菜品,能 科学营养合理搭配菜谱;35-55岁。 (4)厨师:具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负责,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30-55岁。 (5)白案:具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负责,会制作 10种以上中式面点及西点,35-55岁。 (6)凉菜及墩子:具有 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责任心强, 工作认真负责。 (7)厅面服务员:政治素质强,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五官端正,身高 155CM以上,年龄 18-35岁,限女性。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8)洗碗工及杂工: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9)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 (10)更换员工队伍主要管理人员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 形式通知采购人;更换其他人员的,应提前一周告知厅机 关管理部门,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2 服务内容 (1)日常就餐服务:工作日须提供约 300人早餐,约 380人 午餐,并完成厅机关因临时需要安排的用餐(应急情况)服 务。 (2)工作日加班餐(加班、值班人员)服务:做好厅机关加 班及值班人员的用餐服务。 (3)厅机关培训、会议餐服务:应做好日常接待餐服务,供 餐和服务质量须满足厅机关要求。 (4)应急保障就餐服务:因突发状况需要安排供餐的,按要 求进行供餐保障,所产生费用另计。 云南省司法厅 3 供餐要求 (1)早餐:提供煮品为米线、面条、饵丝等不少于 3个品种, 帽子不少于 3个品种,底汤 2个品种;面点不少于 2个品 种;鸡蛋(煎蛋、盐蛋、茶叶蛋)、咸菜、豆浆、牛奶、酸 奶。 (2)午餐:提供菜品不少于 4荤 4素,汤类不少于 2种; 主食不少于 2品种,面点不少于 2个品种;咸菜不少于 2 品种;有偿提供水果、牛奶、酸奶。午餐菜品品种每周不 重复,食品营养搭配科学合理。 (3)节假日、加班、值班人员餐:提供菜品不少于 3荤 3 素,汤类 1种以上,主食 1种上。 (4)接待、会议、培训餐:按厅机关要求提供。 (5)按要求开设便民服务、扶贫农副产品物资采购及销售。 云南省司法厅 4 收费标准 (1)厅机关、戒毒局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作餐收费在 甲方指导下按原材料成本价格收取,确保运营收支平衡。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 (2)承接单位应依照相关要求,根据原材料成本及运行费 用制定内部食堂对外收费标准,明确中央部委、外省相关 单位到省司法厅出差、调研交流及下级单位到司法厅汇 报、交流等出差人员的收费依据。 (3)承接单位应根据原材料成本及运行费用制定内部食堂 对外收费标准,明确厅机关、戒毒局机关各部门、驻司法 厅纪检组临时抽调、借调人员工作餐收费依据。 (4)承接单位根据原材料成本及运行费用制定内部食堂对 外收费补贴标准,明确行业协会、运维公司、编制外人员 工作餐收费补贴依据,自行协商执行。 (5)所提供原材料确保新鲜、质优,涉及所售食品需明码 标价,定价合理。 (6)汤类、咸菜、豆浆、免费。 (7)牛奶、酸奶、水果按市场价格收取。 (8)食堂不提供日常晚餐,仅提供加班、值班工作人员晚 餐就餐保障。 (9)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作日加班餐(加班、值班人员)按 日常价格收取。 (10)厅机关、戒毒局机关各部门、驻司法厅纪检组临时抽 调、借调人员工作餐收费加班餐由承接单位按确定工作餐 价格收取。 (11)协会、运维公司、编制外人员工作餐收费标准由承接 单位根据原材料成本及运行费用制定收费标准。 (12)接待、会议、培训餐按照《云南省司法厅机关接待管 理实施细则》、《云南省省级机关会务费管理办法》、《云 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要求及相关接待、会议、 培训用餐标准执行,收入纳入物业承接单位核算。 (13)便民服务、扶贫农副产品物资销售价格按确保保本售 价略低于市场标准销售,收入所得纳入餐饮承接单位核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算。 5 安全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 食品安全、卫生,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2)食堂所有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和行业要求,成交后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 证件。 (3)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严格按程 序管理添加剂,全面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 制度,剩余饭菜禁止再次加工供应,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 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食品及菜品按规定 24小时留样备查。 (5)做好食堂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 (6)厅机关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进餐秩序 及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和要求。 (7)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卫生防 疫、防止浪费、节约能源等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做好 餐厅、厨房等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每天定时清运到垃 圾站,协调做好排水、排污管沟清掏清洁,保持干净通畅。 (8)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所属员工因工作中 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由供应商承 担全部责任。 (9)因供应商管理和服务人员自身责任被有关机构处罚, 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0)负责食堂、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就餐完毕应及 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节假日后餐具应重洗,发生 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云南省司法厅 6 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并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 求。 (2)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分钟布置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应提前通知, 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3)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不可出 现用餐人员拥挤、混乱等现象。 (4)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5)餐饮承接单位食堂保障项目核算自收自支,费用不足 部分应通过开设便民服务窗口、农副产品销售、保障和服 务厅机关会务、培训、公务接待等业务,合理定价,获取 利润用于补贴食堂原材料成本不足,确保收支平衡。超支 部分不另补贴。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数量:云南省司法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1项。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地点:云南省司法厅。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对派驻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安全教育、礼 貌礼仪。 2.通过实际产生的问题,不定期安排培训,确保岗位人员完成岗位工作要求。 3.以投诉率和违章、违规行为为基础,对派驻人员进行月度、年度考核。 4.通过理论与实践考核,淘汰不合格的员工,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项目有关批复文件,签订的合同书、合同书附件。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等。 2.获得采购人认可及视为项目验收通过。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云南省司法厅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 219号 联系人:朱光辉 电话:0871-64189022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 园沣苑(地块三)B座 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 B座 15楼) 联系人:闫梅、包惠玲、沈娜、曹魁 电话:(0871)63335681-7115、63335856 1.1.4 项目名称 云南省司法厅采购 2021 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 项目 1.2.1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2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 116.80万元 1.3.1 服务内容 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 1.3.2 服务期 1年 1.3.3 服务地点、服务方 式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 商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 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其他要求: 。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1.9.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竞争性磋商 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启前) 考察集中地点: 1.10 3.5.2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条件和符合性审查不允许负偏离 2.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其他资料 澄清、修改等内容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 清发出的形式 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 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时间:24小时内 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 扫描件 电子邮箱:2021786019@qq.com 2.3.1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 改发出的形式 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 争性磋商文件修改 时间:24小时内 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 扫描件 电子邮箱:2021786019@qq.com 3.2.3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 求 (1)本次磋商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 (元),包括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培训、 售后服务、技术培训、成交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供应 商应依据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结合所获得的信息,按 国家和部门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等要求的 内容,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的技术水平 及实力,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供应报价须包含为 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采购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 磋商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 理。 (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 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 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 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后,由 成交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3.3.1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 90日历天(从开启时间起计算)。 3.4.1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0 元。 (2)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4)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5)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6)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 (8)有效期限: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9)注意事项: ①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 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20210547”。 (10)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要求: ①为保证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能及时有效的退还磋商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②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 的情况下,由采购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还一 览表》至财务部,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磋商保 证金的退还事宜; ③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且采购代 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还一览表》至财务部后, 成交供应商须携带合同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 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 3.5.3(2)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 电子版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 1份(U 盘提供,需包含响 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 其他要求:无 3.5.3(3) 响应文件分册装订 要求 是否要求响应文件分册装订: ?否 □是,分册装订要求:资格审查部分须单独装订成册、商 务技术部分须单独装订成册 4.1.1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和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 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带有“密封”字样的章或由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6月 10日 14时 00分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10(B)会议室 4.2.2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响应文件退还:?否 □是,退还时间: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5.2(4) 开启程序 开启顺序:?随机开启 □按递交先后顺序开启 □其他开启方式: 6.1.1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 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 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 购项目的评审。 6.3.2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的人数 3 名以上。符合财库[2014]21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 和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 商。 7.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 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 ?否 7.2 成交公告媒介及期 限 公告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4.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1.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 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 手续。 11.3 信用查询具体要求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 规定,具体要求为: (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查 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 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 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无效;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 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磋商无效。 11.4 补充 1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型企业。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情况 1.2.1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服务内容、服务期、服务地点、服务方式 1.3.1 服务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服务地点、服务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考察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 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响应和偏离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磋商无效。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草案条款; (5)服务内容及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不足 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代理 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应及时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 4.2.1 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不足 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 3.1.2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六章“响应文件 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磋商保证金。 3.2 磋商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初次报价表中进行报价。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磋商有效期 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 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 金。 3.4 磋商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磋商的,其 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3.4.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3.5 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规定的不允许偏离的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5.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 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2)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 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 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磋商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 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5.3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4.3.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 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的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开启。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开启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情况; (3)介绍开启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4)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 启顺序当众开启; (5)核对供应商代表身份信息; (6)开启结束。 5.3 开启疑义 开启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启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 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 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6.评审 6.1 磋商小组 6.1.1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 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 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6.3 评审 6.3.1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 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成交和合同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 7.4.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 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 签订合同的条件。 7.5.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成交。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8.询问与答复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 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9.质疑接收、回复 9.1 质疑接收 9.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 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 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部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项目七组。 联系电话:(0871) 63335681-7115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 15层 (奥斯迪商务中心 B座 15楼) 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9.2 质疑回复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 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10.纪律和监督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编制 服务要求; (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 服务; (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 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 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审工作。 10.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 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0.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 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 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以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号)。采用扫描件发送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磋商小组: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磋商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云南省司法厅采购 2021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 YDCTF20210547))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附件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云南省司法厅采购 2021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 理项目(项目编号:YDCTF20210547)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附件四:响应文件提交签收单、响应文件签收回执单 响应文件提交签收单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分向贵方递交了云南省司法厅采购 2021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YDCTF20210547)响应文件,并予以接收 并签收回执单。 递交单位: 递 交 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响应文件签收回执单 (供应商名称):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贵方递交的云南省司法厅采 购 2021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YDCTF20210547)响应文件。 代理公司签收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1的规定。 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 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审纪律; (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 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 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 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服务要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 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三、磋商小组职责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纪律 (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 其它人员泄露。 (四)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 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 (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 问题由磋商小组会统一组织办理。 (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 任者承担。 五、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 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六、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分别与通 过符合性审查的各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内容进行磋商(磋商顺序按供应商随机抽取的顺序进行)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承诺 书→经磋商确定最终服务要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 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 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 号规定的,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所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资格审查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或 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 1年的供 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6月至今任意连续 3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承诺(成立未满 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②供 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各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审查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审 查标准 响应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2)款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 且关键字迹清晰 响应文件签署、 盖章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 磋商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 磋商报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 磋商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 服务地点、服务方 式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 磋商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不允许偏离的实 质性要求和条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0和3.5.2条款规定 其他无效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 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出; (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附加条件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竞争性磋商承诺及最后报价。 (四)澄清有关问题 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3. 报价合理性说明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五)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商业服务业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 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 行。 2.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 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 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 5.综合评分方式 评审总得分=F1+F2×A2+…+Fn×An,其中,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审查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F1—磋商 报价评审 磋商总报价 (100分) 根据各供应商最后磋商总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 分。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满分100分,权 重A1=0.15) (1)算术修正报价 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基准 价和磋商报价得分计算 (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政策 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进 行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磋 商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 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报价)×价 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 最低报价。 F2—技术 部分评审 (满分100分,权 重A2=0.70) 服务实施方案 (30 分) (1) 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库房管理、能 源及设施设备管理、成本核算管控、食品卫生安全监 督管理、餐品搭配、会议接待方案、人员管理等内容, 下同)、范围理解透彻,服务实施方案符合采购人实 际工作情况,内容详尽、完整,重点突出。有利于提 升采购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早、中餐用餐服务质量; 有利于提升采购人机关节假日、加班、值班人员用餐 服务质量;有利于提升采购人机关接待、会议、培训 用餐服务质量;有利于提升采购人机关应急保障就餐 服务质量的,得 21~30 分。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2)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范围理解到位,服务实施方 案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工作情况,内容较完整,有侧 重点。可以提升采购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早、中餐 用餐服务质量;可以提升采购人机关节假日、加班、 值班人员用餐服务质量;可以提升采购人机关接待、 会议、培训用餐服务质量;可以提升采购人机关应急 保障就餐服务质量的,得 11~20 分。 (3)本项目服务内容、范围理解基本到位,服务实施 方案难以符合采购人实际工作情况,内容基本完整, 重点不明确。对采购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早、中餐 用餐服务质量提升有限;对采购人机关节假日、加班、 值班人员用餐服务质量提升有限;对采购人机关接 待、会议、培训用餐服务质量提升有限;对采购人机 关应急保障就餐服务质量提升有限的,得 1~10 分。 (4)未提供服务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费用组合测算合 理性 (10 分) 有可供参考的运行管理费用、耗材及维修维护费用的 组合测算,能确保项目可执行;有可供参考的就餐(工 作餐、外来人员就餐)收费标准,并有符合原材料采 购成本的市场参考依据;有合理的收支数据,并确保 项目运行收支平衡的,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每有 一处缺项或不合理项扣 2 分,分数扣完为止。 内部管理制度 (15 分) (1)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详细、合理、科 学、规范、专业性强的,得 10~15 分。 (2)具备基本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基本详细、较为 合理、较为规范、专业性较强的,得 4~9 分。 (3)不具备内部管理制度或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内 容缺漏、缺乏合理性、缺乏规范性、缺乏专业性的, 得 1~3 分。 保密措施 (1)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密措施全面、具体、针对性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15 分) 强,可行性强的,得 10~15 分。 (2)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密措施基本完整、具有一定 针对性,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4~9 分。 (3)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密措施不明确、缺乏针对性, 缺乏可行性的,得 1~3 分。 项目组织机构力 量配备 (15 分) (1)项目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组成科学、合理;岗位人 员年龄结构、身高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项目经理、 厨师长、厨师、白案等主要负责人工作经验丰富、有 具体保障措施的,得 10~15 分。 (2)项目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组成合理,岗位人员年龄 结构、身高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项目经理、厨师长、 厨师、组长等主要负责人有工作经验,有保障措施的, 得 4~9 分。 (3) 项目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组成不合理,工作安排不 清楚的,得 1~3 分。 注:此项评审参照《项目组织机构配备表》。 服务承诺及保证 措施(15分) (1)服务承诺全面、合理、可行,有详细的保证措施且 合理、可行、具体,能提供高效及时服务,有具体的质 量违约责任承诺的,在服务过程中能够根据采购人需求 及时响应,对项目实施进行适时调整变更,充分满足本 项目要求的,得 9~15分。 (2)服务承诺相对完备,有保证措施但不具体,能及时 提供服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能基本满足 本项目要求的,得 4~8分。 (3)服务承诺及保证内容不完备,不具体,得 1~3分。 F3—商务 部分评审 (满分100分,权 规范化管理体 系(80 分) (1)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0 分。 (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0 分。 (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0 分。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重A3=0.15) 业绩评审 (20分) 2018年 1月至今有 1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10分,满分 20分。 注:此项评审以《类似业绩项目表》作为评审依据。 (六)得分汇总 1.磋商小组应首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 2.除磋商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磋商小组成员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3.统分原则:计算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报价 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后的总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 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 记载。 八、推荐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 商(符合财库[2014]21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 号规定的,可以推荐 2家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相同的,若存在节 能环保产品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九、评审报告编写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 情况、报价情况等;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 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 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 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 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 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 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 ; 1.2.2 标的数量: ; 1.2.3 标的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方式履行,即合同期内每季度支付费用为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个季度的费用,之后每季度 首月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季度服务费; 1.4.2 发票开具方式:由乙方按照合同价款开具本季度相关金额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 票后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汇到乙方账户。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 ; 1.5.2 履行地点: ; 1.5.3 履行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 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 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 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 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 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 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 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 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 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 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 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 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 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 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 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 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 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 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 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 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 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 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 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 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 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 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 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 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 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 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 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 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 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 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价的 10%;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 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 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 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 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 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 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 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 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 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 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 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 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6.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出的所有通 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 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 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 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履约保证金 2.18.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 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 履约保证金; 2.18.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 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8.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 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 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9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 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 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具体约定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结算方 式和付 款条件 按季度支付方式履行,即合同期内每季度支付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个季度的费用,之后每季度首月的第一 周内支付当季度服务费; 检验和 验收 1.项目有关批复文件,签订的合同书、合同书附件。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 标准等。 2.获得采购人认可及视为项目验收通过。 履约保 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签订日期: 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食堂保障服务 1.保障厅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早、中餐用餐服务。 2.保障厅机关节假日、工作日加班、值班人员早、中、晚三餐用餐服务。 3.保障厅机关接待、会议、培训用餐服务。 4.保障厅机关应急保障就餐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食堂保障服务要求及标准 序号 名称 标准及要求 服务地点 1 人员要求 (1)派驻人员不得少于 25人。 (2)项目经理:熟悉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含库房管 理、能源及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管理、成本核算管控、食 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等),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有三 年及以上的政务接待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政治素质强,大 专以上文化,50岁以下。 (3)厨师长:具有 10年以上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工作认 真负责,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善于创新菜品,能 科学营养合理搭配菜谱;35-55岁。 (4)厨师:具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负责,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30-55岁。 (5)白案:具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负责,会制作 10种以上中式面点及西点,35-55岁。 (6)凉菜及墩子:具有 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责任心强, 工作认真负责。 (7)厅面服务员:政治素质强,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五官端正,身高 155CM以上,年龄 18-35岁,限女性。 (8)洗碗工及杂工: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9)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 (10)更换员工队伍主要管理人员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 形式通知采购人;更换其他人员的,应提前一周告知厅机 关管理部门,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2 服务内容 (1)日常就餐服务:工作日须提供约 300人早餐,约 380人 午餐,并完成厅机关因临时需要安排的用餐(应急情况)服 务。 (2)工作日加班餐(加班、值班人员)服务:做好厅机关加 班及值班人员的用餐服务。 (3)厅机关培训、会议餐服务:应做好日常接待餐服务,供 餐和服务质量须满足厅机关要求。 (4)应急保障就餐服务:因突发状况需要安排供餐的,按要 求进行供餐保障,所产生费用另计。 云南省司法厅 3 供餐要求 (1)早餐:提供煮品为米线、面条、饵丝等不少于 3个品种, 帽子不少于 3个品种,底汤 2个品种;面点不少于 2个品 种;鸡蛋(煎蛋、盐蛋、茶叶蛋)、咸菜、豆浆、牛奶、酸 奶。 (2)午餐:提供菜品不少于 4荤 4素,汤类不少于 2种; 主食不少于 2品种,面点不少于 2个品种;咸菜不少于 2 品种;有偿提供水果、牛奶、酸奶。午餐菜品品种每周不 重复,食品营养搭配科学合理。 (3)节假日、加班、值班人员餐:提供菜品不少于 3荤 3 素,汤类 1种以上,主食 1种上。 (4)接待、会议、培训餐:按厅机关要求提供。 (5)按要求开设便民服务、扶贫农副产品物资采购及销售。 云南省司法厅 4 收费标准 (1)厅机关、戒毒局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作餐收费在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甲方指导下按原材料成本价格收取,确保运营收支平衡。 (2)承接单位应依照相关要求,根据原材料成本及运行费 用制定内部食堂对外收费标准,明确中央部委、外省相关 单位到省司法厅出差、调研交流及下级单位到司法厅汇 报、交流等出差人员的收费依据。 (3)承接单位应根据原材料成本及运行费用制定内部食堂 对外收费标准,明确厅机关、戒毒局机关各部门、驻司法 厅纪检组临时抽调、借调人员工作餐收费依据。 (4)承接单位根据原材料成本及运行费用制定内部食堂对 外收费补贴标准,明确行业协会、运维公司、编制外人员 工作餐收费补贴依据,自行协商执行。 (5)所提供原材料确保新鲜、质优,涉及所售食品需明码 标价,定价合理。 (6)汤类、咸菜、豆浆、免费。 (7)牛奶、酸奶、水果按市场价格收取。 (8)食堂不提供日常晚餐,仅提供加班、值班工作人员晚 餐就餐保障。 (9)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作日加班餐(加班、值班人员)按 日常价格收取。 (10)厅机关、戒毒局机关各部门、驻司法厅纪检组临时抽 调、借调人员工作餐收费加班餐由承接单位按确定工作餐 价格收取。 (11)协会、运维公司、编制外人员工作餐收费标准由承接 单位根据原材料成本及运行费用制定收费标准。 (12)接待、会议、培训餐按照《云南省司法厅机关接待管 理实施细则》、《云南省省级机关会务费管理办法》、《云 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要求及相关接待、会议、 培训用餐标准执行,收入纳入物业承接单位核算。 (13)便民服务、扶贫农副产品物资销售价格按确保保本售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价略低于市场标准销售,收入所得纳入餐饮承接单位核 算。 5 安全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 食品安全、卫生,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2)食堂所有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和行业要求,成交后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 证件。 (3)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严格按程 序管理添加剂,全面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 制度,剩余饭菜禁止再次加工供应,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 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食品及菜品按规定 24小时留样备查。 (5)做好食堂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 (6)厅机关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进餐秩序 及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和要求。 (7)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卫生防 疫、防止浪费、节约能源等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做好 餐厅、厨房等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每天定时清运到垃 圾站,协调做好排水、排污管沟清掏清洁,保持干净通畅。 (8)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所属员工因工作中 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由供应商承 担全部责任。 (9)因供应商管理和服务人员自身责任被有关机构处罚, 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0)负责食堂、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就餐完毕应及 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节假日后餐具应重洗,发生 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云南省司法厅 6 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并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 求。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2)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分钟布置 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应提前通知, 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3)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不可出 现用餐人员拥挤、混乱等现象。 (4)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5)餐饮承接单位食堂保障项目核算自收自支,费用不足 部分应通过开设便民服务窗口、农副产品销售、保障和服 务厅机关会务、培训、公务接待等业务,合理定价,获取 利润用于补贴食堂原材料成本不足,确保收支平衡。超支 部分不另补贴。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数量:云南省司法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1项。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地点:云南省司法厅。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对派驻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安全教育、礼 貌礼仪。 2.通过实际产生的问题,不定期安排培训,确保岗位人员完成岗位工作要求。 3.以投诉率和违章、违规行为为基础,对派驻人员进行月度、年度考核。 4.通过理论与实践考核,淘汰不合格的员工,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项目有关批复文件,签订的合同书、合同书附件。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等。 2.获得采购人认可及视为项目验收通过。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云南省司法厅采购 2021 年厅机关餐饮服务委托经 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YDCTF20210547)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60 资格审查部分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9年或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 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63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 2020年 6 月至今任意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承诺(成立未满 3个 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 (2)提供 2020年 6 月至今任意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承诺(成立 未满 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64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65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函 致: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 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特此声明。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66 六、其他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67 商务技术部分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68 一、初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磋商总报价 (元)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磋商保证金 形式 金额(元) 大写: 小写: 备注:磋商总报价小写与大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磋商总报价大写常识: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元、 角、分。 注: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69 二、报价组成 序号 报价内容 报价(元) 备注 1 2 …… 合计(元)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0 三、磋商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最后磋商报价,向你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1. 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磋商 保证金。 2.本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 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 4.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服务。 (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5.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1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2 五、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 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 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3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税号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 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若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 有)等。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4 七、磋商保证金 附: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 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5 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 款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 务条款内容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 应情况 偏离 情况 说明 1 “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第 1.3.2 款 服务期 2 “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第 1.3.3 款 服务地点 3 “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第 1.3.3 款 服务方式 4 “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第 3.3.1 款 磋商有效期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6 九、服务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7 十一、费用组合测算合理性 (包括:运行管理费用、耗材及维修维护费用的组合测算;可供参考的就餐(工作餐、外 来人员就餐)收费标准;原材料采购成本的市场参考依据;收支数据等。供应商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编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8 十二、内部管理制度 (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9 十三、保密措施 (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80 十四、项目组织机构力量配备表 序 号 岗位 姓 名 学历 职称 相关证 书 在司职 务 类似项目参与经 验 联系 电话 (手 机) 有/ 无 具体阐述 (若有) 1 项目负责人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 … 注:以上人员提供健康证、职称证书(若有)、资格证(若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其中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厨师、白案等主要负责人需提供类似作经验的证明材料(若有)。实际投入本 项目实施人员需与项目组织机构配备表里人员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书)。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81 十五、服务承诺及保证 (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82 十六、规范化管理体系 (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83 十七、类似业绩项目表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总价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签订合同 时间 备注 1 2 3 4 5 … 注: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84 十八、其他资料 (一)供应商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85 格式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 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86 格式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87 格式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