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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河农场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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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河农场职工餐厅2021年度大宗生活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河南省新河农场职工餐厅2021年度大宗生活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1-053号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新河农场职工餐厅2021年度大宗生活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三、结果信息

一标段:1.供应商名称: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东升粮油经销部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金土地市场4号棚

中标优惠率:10%;

2.供应商名称:河南清水坪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新中大道世纪村西门商铺7-106一层

中标优惠率:10%;

二标段:1.供应商名称:焦作市聚元创鑫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东侧恒基花园高层21楼2号

中标优惠率:13%;

2.供应商名称:河南清水坪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新中大道世纪村西门商铺7-106一层

中标优惠率:13.5%;

三标段:在规定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标段予以废标。

四标段:1.供应商名称:焦作韵德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工业路37号焦南市场西区11号

中标优惠率:16.7%;

2.供应商名称:焦作康利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武陟县三阳乡北小庄村

中标优惠率:11%;

五标段:1.供应商名称:焦作韵德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工业路37号焦南市场西区11号

中标优惠率:15.17%;

2.供应商名称:焦作汇齐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上百作乡狮涧村137号

中标优惠率:16.33%;

六标段:1.供应商名称:焦作军驮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锦祥商业街海棠苑4号楼商铺3号

中标优惠率:15%;

2.供应商名称:河南省惠卓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解放西路田涧村2号小区1排4号

中标优惠率:16.5%;

七标段:1.供应商名称:河南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东路307号汇源小区对面院内

中标优惠率:17%;

2.供应商名称:焦作军驮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锦祥商业街海棠苑4号楼商铺3号

中标优惠率:15%;

八标段:1.供应商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清奎农副产品批发商行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山阳路芦堡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中标优惠率:20%;

2.供应商名称:焦作军驮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锦祥商业街海棠苑4号楼商铺3号

中标优惠率:15%;

九标段: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标段予以废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佩霞、马金英、王忠明、司敬旗

六、无效投标原因:

一标段:

序号

投标人

无效投标原因

无效投标依据

1

焦作市聚和诚商贸有限公司

1.活页装订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填写名称不对

1.不符合招标文件15.6要求。

2.不符合招标文件15.3要求

二标段:

序号

投标人

无效投标原因

无效投标依据

1

焦作市聚和诚商贸有限公司

1.活页装订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填写名称不对

1.不符合招标文件15.6要求。

2.不符合招标文件15.3要求

八标段:

序号

投标人

无效投标原因

无效投标依据

1

焦作市聚和诚商贸有限公司

1.活页装订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填写名称不对

1.不符合招标文件15.6要求。

2.不符合招标文件15.3要求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标段: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100.00元(大写:贰仟壹佰元整):

二标段: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四标段: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700.00元(大写:贰仟柒佰元整):

五标段: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800.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

六标段: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400.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整):

七标段: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880.00元(大写:贰仟捌佰捌拾元整):

八标段: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新河农场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映湖路26号

联系方式:0391-3593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方式:0391-356890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先生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91-3593519 电话:0391-3568902

发 布 人: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1日


附件:
报价明细表(1).jpg
报价明细表(2).jpg
报价明细表(3).jpg
报价明细表(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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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明细表(12).jpg
报价明细表(13).jpg
报价明细表(14).jpg
报价明细表(15).jpg
报价明细表(16).jpg
F2021-053焦南监狱八标(水果).doc
F2021-053焦南监狱二标(调料、干菜).doc
F2021-053焦南监狱六标(猪肉).doc
F2021-053焦南监狱七标(蔬菜).doc
F2021-053焦南监狱四标(牛羊肉).doc
F2021-053焦南监狱五标(鸡鸭鱼).doc
f2021-053焦南监狱一标(米面油).doc
目 录

河南省新河农场职工餐厅2021年度大宗生活物资

招标采购项目(四标段)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1-053号

招 标 人:河南省新河农场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2页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5页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第31页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34页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53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河南省新河农场职工餐厅2021年度大宗生活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2021年6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1-053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新河农场职工餐厅2021年度大宗生活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一标段:人民币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三标段: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四标段:人民币450,0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五标段: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六标段: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七标段:人民币480,000.00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八标段:人民币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九标段: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一标段:米、面、油;二标段:调料、干菜;三标段:鸡蛋;四标段:牛羊肉;五标段:鸡、鸭、鱼肉;六标段:猪肉;七标段:蔬菜;八标段:水果;九标段:日化用品每标段入围两家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一、二、四、五、六、七、八标段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

5.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资质;

备注:以上第2条和第3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0日8时00分至2021年5月26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300元/标段,开标现场以扫码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或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文件费的视为无效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6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新河农场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映湖路26号

联系方式:0391-3593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方式:0391-3568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391-3593519     0391-3568902

发 布 人: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8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河南省新河农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3“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中标人”系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服务”系指由中标人承担的服务及其他相关义务。

2.6 “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如为自然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

2.7“重大违法行为”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优惠率”系指报价以标的货物当地市场价为基准,投标报价为优惠率。当地市场价系指焦作市区大型超市或大型农贸市场零售价。“综合优惠率”指投标人承诺的各货物优惠率的算数平均值。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本次采购活动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4.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700.00元(大写:贰仟柒佰元整)。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焦西支行

账号:4105 0164 6108 0000 0094

5.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6.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6.l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

6.2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开标后提出任何异议。

6.3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需求、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4)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7.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如果投标人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4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除外。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要求

9.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2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9.3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0.4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但不得缺少或私自更改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可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投标报价

13.1报价方式:投标人以综合优惠率方式进行报价(“综合优惠率”指投标人承诺的各货物优惠率的算数平均值;“优惠率”系指报价以标的货物当地市场价为基准,投标报价为优惠率;“当地市场价”系指焦作市区大型超市或大型农贸市场零售价),该报价为投标总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部货物、运费、工人工资、设备、利润及相关税费等。

13.2 投标人应填写一次性综合优惠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综合优惠率提交的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3.3 投标人必须充分理解综合优惠率、优惠率的定义和货物当地市场价的计算方式。

13.4 实际发票价应为目的地交货价(含税、运输费,调退货物等一切费用)。

13.5 请投标人认真测算本项目货物供应服务以及税金、运输、售后服务等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实际发票价应包括上述各项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格将不得变动。

13.6 投标人要按报价一览表、分类(各部分)优惠说明的内容填写(格式见附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3.7如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分包(分标段),投标人投报多标段的,应对每标段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13.8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9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

14.投标有效期

14.1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4.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

15.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5.1投标人应分别准备1份正本和4份副本的资格性文件和符合性文件,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人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字迹必须清晰可认,投标文件的目录需编序。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负责。

15.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投标人)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5.4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投标人出具的材料,投标人改动无效。

15.5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

15.6投标文件须固定装订成册。

15.7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应分别单独密封递交)在非透明袋(箱)中,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6.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将开标一览表装订在投标文件之中外,还可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包装上标明“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开标一览表”等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若没有单独递交的,以其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唱标。

16.3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

16.4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投标文件的误装、错装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接收)地点为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

17.2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7.3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7.4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署,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补充、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18.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即从开标之时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19.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19.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

19.3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开标程序和注意事项。

19.4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当众逐一拆封,拆封后先由投标人唱标,再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复唱一次,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唱标完毕后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若有承诺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9.5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采购代理机构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9.7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9.7.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投标文件的;

19.7.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19.7.3未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19.7.4一个投标人递交不止一套投标文件的。

20.资格性审查

20.l资格性检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

20.2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以上资格性审查中内容任意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不再评标。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组成,5

21.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有关方面专家,按照规定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

21.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1.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2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1.6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1.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8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2.符合性审查

22.1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标明的“提供原件”项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是否齐全等);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等)。

以上符合性审查中内容任意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2.3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2.4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2.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6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2.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不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8)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2.8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2.8.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8.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2.8.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2.8.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8.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2.8.6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

22.8.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2.9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

2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3.3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3.4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要求做出澄清和答复。

24.比较与评价

24.1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24.3.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4.3.2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须知2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4.3.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24.3.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24.3.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24.3.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24.3.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总分为100分。

序号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细则

1

投标报价(满分3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满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高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5分)

1.货源保障能力(0-6分)

1.实行集中采购,有正规且持续稳定的进货渠道,货源充足、种类丰富,得3分;

分散采购,但正规且能保证持续稳定的进货、送货,货源充足、种类丰富,得2分;

有正规且能保证持续稳定的进货渠道,货源充足,但种类较少,得1分;

无正规、稳定进货渠道的不得分。

2.由一级批发商供货的加2分;若由农批市场商户供货的加1分。

3.若投标人为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得满分6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食品、日用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措施(4分)

根据所供食品、日用品质量安全措施进行评价。

1)措施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4分;

2)措施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2分;

3)措施不合理、不可行或无提供方案,不得分。

3.仓储能力(2-8分)

在满足供货要求的基础上,①根据投标人所在地或授权经销店备货的仓储面积大小进行打分,面积最大得4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及以下得1分。②根据仓库距离招标人的有效距离进行打分,距离最近得4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及以下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真实可靠的仓库或超市照片、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配送能力(8分)

1)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货物专用配送车辆的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或法人名下的机动车照片、行驶证或提供租赁车辆的租赁合同及行驶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有专职司机的得2分,除司机外有专职配送人员一名另加1分。(评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专职司机驾驶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专职配送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业绩(8分)

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审时提供原件,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不得分。)

6.保障供应及送货服务方案(1-6分)

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保障供应的措施及送货服务方案标准进行综合打分;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7.投标文件综合评价(1-5)

投标文件中有实质性内容的服务承诺或优惠承诺,评标委员会在1-5分之间酌情计分。

3

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

(25分)

服务承诺(25分)

1、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配送服务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中填写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时间:

1.承诺8小时内到达,得6分;

2.承诺16小时内到达,得3分;

3.承诺24小时内到达,得1分。

2、保证货物运输安全,所使用的运输车辆及工具清洁无异味,防止有毒、有腐蚀性接触,做到轻装、轻卸、防潮、防晒;保证货物的干燥、卫生;优得5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售前、售中、售后有完整、科学、 合理、高效且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能够及时解决招标人提出的具体要求的措施;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质量安全承诺(0-8分):

(1)承诺对近有效期开袋、发霉、过期等质量有问题的产品立即退货并按时更换的得4分,没有承诺不得分;

(2)因退货、更换不及时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根据赔偿承诺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 技术部分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综合得分一致时报价低的优先。

26.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6.1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6.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活动。

26.3为保证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开标之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时,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在评标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26.4 采购代理机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7. 废标条款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授予合同

28. 中标通知

28.1中标结果将在以下网站发布: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zggzy.con

28.2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在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8.3 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9. 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29.1招标人、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修改。

30.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3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9.4 合同双方如违约,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执行。

30. 询问和质疑

3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0.3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获取招标文件的凭证;

(8)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30.4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

30.5招标人应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并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6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0.7质疑联系事项:

(1)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分别送至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格式详见附件)

(2)招标人:河南省新河农场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93519

联系地址:焦作市映湖路26号

(3)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391- 3568884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

30.8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


附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职工餐厅牛肉、羊肉配送,服务时间为一年,最终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据实结算。

二、货物产品清单

品名

货品要求

单位

数量

牛肉

后腿、牛腱、肋扇;肉质新鲜、红色均匀、无异味、触摸不粘手、无注水

10000

羊肉

后腿、羊排(剁好);肉质新鲜、红色均匀、无异味、触摸不粘手、无注水

10000

注:1.该数量为年度总数,实际数量以招标人每次采购的实际数量为准。

2.该品名清单仅供参考,如实际采购中出现未在品名清单内的货物,以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

产品种类要求及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

1)所供生鲜肉类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执行国家生鲜肉类卫生标准要求,保证新鲜,食用安全。

2)牛肉:新鲜牛肉,不经冷冻处理,颜色呈均匀红色,具有光泽,脂肪呈洁白色或乳黄色,略带膻味,表面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时不黏手,有弹性,手指按压后凹陷能立即恢复,无注水,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羊肉:新鲜羊肉,不经冷冻处理,肉色鲜红且均匀,有光泽,肉细而紧密,有弹性,外表略干,不黏手,气味新鲜,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运输:运输时应外加纸箱、木箱等包装物,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

3.贮存:产品应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中。

四、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供货地点:河南省新河农场职工餐厅。

3、付款方式:货款采用按月结算方式,本月送货结算上月货款。

4、供货方式: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自行组织车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采购人当天通知须当天供货的,中标人须在3至4小时内送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在合同有效期内,若遇产品价格较大波动时,招标人国资、财务、生活卫生等部门进行市场考察后做出是否允许调价的书面决定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拒绝价格调整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在产品有效期前一个月内由供货商无条件更换)。

7、验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入库,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中标人应无条件及时退换货品。

8、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职工餐厅管理机构工作,接受招标人的管理、监督与指导。招标人每月不少于两次在职工中调查食品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在供货期间发现一次不合格,给予警告,停止供货一个月;连续三次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1.投标人可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资格性证明、符合性证明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递交。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性资料)

项 目

资格性审核内容

格式

装订

顺序

响应性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格式1

1-1

投标文件的封皮

格式2

1-2

投标文件的目录

格式3

1-3

资格性

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自拟

2-1

其他资格要求(如有需提供)

复印件

自拟

2-2

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

自拟

2-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

自拟

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原件

格式5

2-5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复印件

自拟

2-6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 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复印件

自拟

2-7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复印件

自拟

2-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格式7

2-9

投标文件内容(符合性及其他文件资料)

项 目

符合性及其他审核内容

格式

装订

顺序

响应性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格式1

1-1

投标文件的封皮

格式2

1-2

投标文件的目录

格式3

1-3

符合性

证明材料

投标承诺函

原件

格式4

2-1

投标人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原件

格式6

2-2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原件

格式8

2-3

开标一览表

原件

格式9

2-4

报价明细表

原件

格式10

2-5

服务响应表

原件

格式11

2-6

商务响应表

复印件

格式12

2-7

其他

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评分办法、采购需求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复印件

自拟

3-1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自行设计。

3.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副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5.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格式1

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外封面格式:

(资格性/符合性)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

投标人名称(公章):

封口格式:

——于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注:此处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

注:此格式以内容为准

格式2

封 面

【正(副)本】

(项目名称)

(资格性/符合性)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标 段: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格式3

目 录

资格性证明材料

1.1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

1.2税务登记证副本…………………………………所在页码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

……

……

目 录

符合性证明材料

1.1投标承诺函 …………………………………………所在页码

1.2开标一览表………………………………………所在页码

……

1.X商务响应表………………………………………所在页码

其他材料

2.1……


格式4

投标承诺函

致河南省新河农场: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1-  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 全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 ( )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承诺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为综合优惠率         %;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同意接受相关处罚;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的,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同意接受相关处罚;

4、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每项规定;

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我们将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7、中标后保证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我单位保证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证明(验收书)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8、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如有违法或出现上述违背承诺的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9、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箱: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5-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授权 (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 项目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人: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被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此处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格式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8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招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9

开标一览表

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

综合优惠率(小写):

投标报价

综合优惠率(大写):

注:1、“优惠率”系指报价以标的货物当地市场价为基准,投标报价为优惠率。当地市场价系指焦作市区大型超市零售价。“综合优惠率”指投标人承诺的各货物优惠率的算数平均值。

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0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品名

货品要求

单位

优惠率

备注

牛肉

后腿;肉质新鲜、红色均匀、无异味、触摸不粘手、无注水

牛腱;肉质新鲜、红色均匀、无异味、触摸不粘手、无注水

肋扇;肉质新鲜、红色均匀、无异味、触摸不粘手、无注水

羊肉

后腿;肉质新鲜、红色均匀、无异味、触摸不粘手、无注水

羊排(剁好);肉质新鲜、红色均匀、无异味、触摸不粘手、无注水

综合优惠率(小写):

综合优惠率(大写):

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1

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注: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2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注: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注: 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适当修订。但是应当包括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附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