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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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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青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高青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1 阅读量:6

2021年高青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高青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BJH20210608

三、采购项目情况:

1.预算金额(人民币):298800.00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合并,并单独说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 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15日08时30分至2021年06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老董家古玩文化市场34号。

3.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项目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1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老董家古玩文化市场34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老董家古玩文化市场34号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高青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长江路与芦湖路交叉路口往西约70米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0533-3012908

2.代理机构: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老董家古玩文化市场34号

联 系 人:步健

联系方式:0533-2387963 18560260288

邮 箱:zibojiahong@163.com

发布人: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