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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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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省本级]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2021-06-11]

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ZYNC2021-05-97107

二、项目名称: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昌美佳兴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郑春法

供应商联系电话:18870079888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99号H型店面5-D7栋01号(第1-2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1345739.5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采购戒毒人员食堂蔬菜、副食品、调味品等物资乔家栅等/11345739.58

五、评审专家名单:

顾兵,温辉梁,蔡军,涂秋凤,乐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8803.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钟陵乡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方式:0791-85516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六路电力设计院软件大楼9楼902室

联系方式:0701-6466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先生

电话:15270116229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8803.0元


标段编号:JXZYNC2021-05-97107
评委姓名:顾兵,温辉梁,蔡军,涂秋凤,乐峰

附件下载: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pdf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开标一览表.pdf
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XZYNC2021-05-97107 招 标 人: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 0二一 年 五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一、说明··············································································································12 1.适用范围····································································································· 12 2.定义··········································································································· 12 3.资金来源····································································································· 12 4.合格的投标人······························································································· 13 5.投标人授权委托···························································································· 13 6.投标费用····································································································· 14 7.现场勘察····································································································· 14 8.适用法律····································································································· 14 二、招标文件········································································································14 9.招标文件的构成···························································································· 14 10.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11.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5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6 13.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6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7 15.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7 16.投标报价··································································································· 18 17.投标保证金································································································ 19 18.投标有效期································································································ 20 19.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2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20.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上传················································································· 21 21.投标截止时间····························································································· 21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 五、开标及评标·····································································································22 24.开标程序··································································································· 22 25.资格性检查································································································ 23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23 27.评标程序··································································································· 24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5 29.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6 六、确定中标人·····································································································29 30.推荐中标候选人·························································································· 29 31.确定中标人································································································ 29 32.中标结果公告····························································································· 29 七、授予合同········································································································29 33.中标通知书································································································ 29 34.履约保证金································································································ 30 35.签订合同··································································································· 30 八、质疑与投诉·····································································································30 36.询问········································································································· 30 37.质疑········································································································· 31 38.投诉········································································································· 33 九、其他事项········································································································33 39.招标代理服务费·························································································· 33 40.保密原则··································································································· 33 41.解释权······································································································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5 第四章 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及其他··············································································· 39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39 二、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41 三、 商务要求······································································································ 54 第五章 合同草案········································································································· 57 采购合同书 (参考格式)·······················································································5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1.投标书(格式)···························································································· 63 2.开标一览表(格式)······················································································65 3.投标分项报价表···························································································· 66 4. 开标一览明细表·························································································· 67 5.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68 6.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69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0 8.资格证明文件······························································································· 72 10.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80 11.中小企业声明格式······················································································· 81 1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 ··············································································································· 82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83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 戒毒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现对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ZYNC2021- 05-97107)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JXZYNC2021-05-97107 1.3 招标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1.4 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0 元 1.5 采购最高限价:/元 1.6 配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2个月。 1.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8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赣购 2021F000438378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批 详见系统上传的采购需求 注: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2.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7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现场核查)。 2.8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 源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3.1 获取时间期限:自 2021 年 05月 21日起至 2021 年 05月 28 日 00:00。 3.2 获取地点及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 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 400-998-000 0 咨询),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报名不成功。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10 日 14:30(北京时间)。投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 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为无 效投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与纸质 版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 CA证书时间为准。 4.2 开标地点: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 标室(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 1318 号)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6.1 有意向的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 自行承担。 6.2 上传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否则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3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4 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 准。 6.5 重要事项:在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请各潜在 投标人严格执行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积极配合交易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和 中介代理机构的工作,对不配合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进入大楼投标,由此造成的损 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名 称: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郑女士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4 电 话:0791-85516984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钟陵乡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7.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先生/刘女士 电 话:15270116229/18970178116/0701-6466068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六路电力设计院软件大楼 9楼 902 室 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先生 电 话:15270116229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一、说 明 1.1 项目名称: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XZYNC2021-05-97107 2.1 招标人名称: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791-85516984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钟陵乡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先生/刘女士 电 话:15270116229/18970178116/0701-6466068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六路电力设计院软件大楼 9楼 902 室 3.1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0 元 采购最高限价:/元 4.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释义: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注册 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6 条款号 内 容 的执业许可证;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开标 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投标担保函。(如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 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 六章)。 (4)提供 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及提供 2020 年 12月至 2021 年 5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详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6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8 核心产品:/ 7.1 是否组织现场勘察:否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 投标语言:简体中文(有关产品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 13.4 是否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否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7 条款号 内 容 14.1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7.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000.00 元(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10日 14:30 转账时注明“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名 称可简写)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 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 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由下列任意账户 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收款单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帐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 凭条,否则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收款账户到 账时间为准。 ③请投标人严格按照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 金缴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 纠纷、后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 ④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 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 正确并完善,提交监管部门审核通过,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8 条款号 内 容 ⑤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 4009980000。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 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 标有效期一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的递交: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CA 数字证书应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且封面上注明采购项 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投标人需同时准备三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 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其他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 投标文件上签字。将纸质投标文件放入一个文件袋中并密封,封口处有投标全权 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地址,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 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开标及评标 21.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24.1 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邀请”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9 条款号 内 容 25.3 资格性检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投 标保证金形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7.8 符合性检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和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的; (2)因投标人原因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 效授权书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明细表或分项报价表 的; (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采购预算价或采购最高限价的(若有); (6)不同意对投标文件中算术计算错误进行更正的;(若需要) (7)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商务条款等实质性要求的; (8)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0 条款号 内 容 (11)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若投标人不同意的; (12)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7.9.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7.10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 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在评审 时报价给予 6%的扣除。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评审时对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投标产品享受 6%的价格 折扣。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享受 6%的价 格折扣,但本身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依据已在中国政 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最新一期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及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 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1 条款号 内 容 (5)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依据已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最新一期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及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6)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 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 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 号》)。 备注:投标人同属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优惠。 六、确定中标人 30.1 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推荐排名前三的为中标候选人。 31.1 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七、授予合同 34.1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及返还: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且与招标人签订采购 合同之前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且无任何未解决问题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政府采购担保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2 条款号 内 容 八、其他事项 41.2 其他约定:投标人所提供的一切投标响应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若有虚假材 料或虚假响应,一经查实,取消其成交或中标资格;若中标人与采购方不按期签 订合同或签合同后未履约的,存在以上情形的同时做出如下处理: 1、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 2、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若有); 3、据实报送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注:本表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招标 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本次招标事宜的代理机构。本项目招 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4 货物或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所述货物及与之相关的服务。 3.资金来源 3.1 招标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3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6 投标人家数认定(本项目不适用)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随 机抽取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3)若该项目或该包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货物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核心产品及前两 款规定处理。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4.7 不符合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4.8 本项目核心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人授权委托 5.1 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详见招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4 标文件第六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 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需要现场勘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适用法律 8.1 本次招标属货物类采购,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约束和保护。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构成 9.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投标程序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共 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及其他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9.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正式有效函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5 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0.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含变更文件)有疑问的,可要求澄清。但需按投标邀请书中 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0.2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 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并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0.3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仅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上传招标文 件的网站上下载澄清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 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 翻译,否则投标无效。 11.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6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下列部分):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开标一览明细表 *5)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6)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1 资格证明书 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适用) *8)资格证明文件 9)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适用)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13)技术响应文件 14)制造商(或总经销)出具的授权函(如适用) 13.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3.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 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不全,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3.2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白项。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7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白项,将被视为不完全响应,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3.3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任何文件资料进一步 审查的要求。 13.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3.5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联合体协议及招标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的材 料外,其余材料含密封均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 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 投标协议并注明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 体各 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投标无效。 14.2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5.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文件证明其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 15.2 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样本、数据、证书、买方证 明,包括但不限于: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8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 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 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4)投标人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 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 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考 牌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确定无效投标的评判标准。 (5)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得为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6)投标人认为的其他必要内容。 16.投标报价 16.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6.2 本项目单项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控制单价。 16.3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清单”进行报价,以“采购目录表中所投报的 每个单品单价”乘以“采购目录表中相对应单品的数量”计算出“目录表”单品的总 价,再把“采购目录表”所有单品总价相加得出所投货物的总价(即投标人针对本项 目的投标报价)。 16.4 猪肉报价必须是响应预算价(新鲜猪肉价格按预算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其他 产品(总价、单价)超过了最高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数。 16.5 投标人的报价附件中,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19 16.6 物资采购的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本次招标采购合同物资单价为各产品投标单 价,结算时每月根据实际合格供货数量乘以对应物资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猪肉除外), 猪肉最终结算价格以当月二十日南昌市青云谱区的生猪网公布的猪肉价格乘以 1.3 为 准。 16.7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明细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中的内容填 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 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不同意,投标无效。 16.8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以货到项目现场为基础。国内产品投标报价为项目现场价,其 中国内产品报价为所采购货物的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及投标货物检验费、 技术服务(含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国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它伴随费用 之和;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增值税及进口环节所需其他费用。为 方便评标,所有价格内容应在开标一览明细表中分别列出。 16.9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没有进行报价的项目,并且该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并没有明确 提出免除投标人的义务,招标人将视为该项目的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6.10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 投标而投标无效。 16.11 招标人对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采购最高限价的(若有)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该投 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6.12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及有效期提供投标保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0 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而投标无效。以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 无法入账,投标无效。 17.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 17.3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中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一份。 17.4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 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中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 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并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无 效。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或招标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1 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 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 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7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 效期内继续有效。 19.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资 源交易网。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电子签章,否则投标无效。 19.2 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 签字。将纸质投标文件放入一个文件袋中密封,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 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如果投标人未 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上传 20.1 电子版投标文件(.JXTF 格式)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需同时准备三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不 分正副本)。CA 数字证书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 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投标无效。 20.2 投标文件内容以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21.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有关规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2 网上发布延期公告,并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这种 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 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含 CA 数字证书和纸质版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重新上传修改后投标文件或撤回其投标。 23.2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 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及评标 24.开标程序 24.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 代表须携带 CA 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并应签名报到和递交 CA 数字证书以证 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 CA 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24.2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量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投标文件原封退回投标人。 24.3 开标解锁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次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 24.4 在监督代表的监督下,按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要求的程序进行。开标时,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声明、投标保证金、服务期、服务地点和开标一览 表中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投标声明等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3 24.5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24.6 招标代理机构将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 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4.7 如在开标时出现意外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 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或者由监督管理 部门批准后推迟开、评标(资料封存)。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如下: (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 的; (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 (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25.资格性检查 25.1 开标程序结束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共同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等资格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2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招标人代表及监督代表应在资格性评审表中共同签字确认。 25.3 资格性检查过程中,无效条款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组织评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工作,并独立履 行下列职责: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 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4 中标候选人名单;提交评标报告。 27.评标程序 27.1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评标前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及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并宣布评标纪律等 应告知的其他相关内容。 27.2 评标委员会推荐评标组长,但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27.3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7.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若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修正, 投标无效。 27.5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 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7.6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 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27.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不合要 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应 当提供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5 27.8 符合性检查过程中,无效条款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9 比较与评价 27.9.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7.9.2 本项目采用下述第(2)种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后的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7.9.3 备选方案的评审。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提交备选方案,评审过程中只考 虑主方案。只有当主方案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开标时报出的备选方案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低于主方案时,招标人才可考虑选用备选方案。 27.10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废标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6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3 投标人的投标澄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9.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9.1 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采: 29.1.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令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9.1.2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9.1.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 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 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 29.1.4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 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7 其价格分。 29.1.5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9.1.6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 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 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9.1.7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 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追究相应责任。 29.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 型或微型 企业提供的,将对该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产品为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将对该产品的投标报价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8 给予 6%的扣除。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4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 通知》(国 办发[2007]51 号)的规定,本次采购中如涉及节能产品,将优先或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9.5 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本次采购中如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将优先采购环保清单中的产品。以中 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为准。 29.6 政府采购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政策:对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 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 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的投标人,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 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29.7 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交《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 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9 六、确定中标人 30.推荐中标候选人 30.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前三名为预中标候选人。 30.2 评标委员会应在项目评审结束后打印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专家签字后完整地移交 给招标代理机构。 31.确定中标人 31.1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 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 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1.2 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其它不符合中标条件 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先后依次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32.中标结果公告 32.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授予合同 33.中标通知书 33.1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 39.1 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 务费。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0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3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4.履约保证金 34.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 金。 34.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招标人蒙受的损失。 34.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本须知“第 34.1 条”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 17.4 条” 规定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 情况下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或重新组织招标。 35.签订合同 3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 35.2 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质疑与投诉 36.询问 36.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 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1 37.质疑 3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 标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自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就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中 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或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超过一次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7.2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质疑人参加了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如报名回执、系统报名截图证明,需 体现报名下载文件时间); (七)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质疑函由参加采购项目的 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的,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允许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7.3 质疑人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2 (一)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已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二)质疑书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第 37.2 条规定的; (三)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四)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仅一次性提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4 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 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 则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起算。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质疑函 的,质疑人需在邮寄或快递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收件单位,并提供邮寄 件、快递件的有效查询方式。 37.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进行符合性检查,对不满足上述条件 的质疑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投标人在法定期限 内进行补正材料,投标人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 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质疑 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受理通知书。 37.6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外文的,质疑人应当提供中文简体字译本, 并按照 37.2 条要求签署和盖章。 37.7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代 理机构只能就招标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投标人向其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作出答 复。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3 38.投诉 38.1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8.2 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受理决定。 38.3 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 他有关材料。 38.4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财政部 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 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38.5 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其他事项 39.招标代理服务费 39.1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财库 2018(2号)文规定,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发改计价【2011】 534 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9.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接受现金、支票、汇票或转账。 40.保密原则 40.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0.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4 悉的商业秘密。 40.3 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41.解释权 41.1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 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1.2 本项目其他约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 评审过程中应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及 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价格、技术、商务三部分组成,总分 100 分)。评标 委员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 分,所有评委评分的商务、技术算数平均值,加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计算得分,即为每 个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所有评委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定中标 排序人。(摇号方式如下:1、将写有数字编号的乒乓球放入箱内,个数等于最高得分相 同的投标人家数。各最高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随机抽取各自的编号。 2、乒乓球放入摇号机内,由招标人分三次随机摸球抽取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次随机抽 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排序第一,第二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 排序第二,第三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排序第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若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得分。若需落实节能、 环保及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策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执行。 4.评审过程中无效条款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6 二、评分标准 评标指标 评议内容 一、价格部分(60分) 投标报价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100(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 位)。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令规定,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在评审时给予 6%的报价扣除,用 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 企业提供 的,将对该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30分钟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二、技术部分(30分) 评分项 评分标准 分数 基本技术参 数得分 投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采购需求及技术参 数”的全部要求,全部满足要求的得 15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审依据:凭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响应/偏离表为依据。 15 分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7 整体服务方 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 (主要内容包括:配备的运输设备、配置人员、配送服务方案、仓储流程) 进行综合评判:配备的运输设备齐全、配置人员充分合理、配送服务方案 合理可行、仓储流程科学合理的,得 10分; 配备的运输设备较完整、配置人员较合理、服务计划较合理、配送服务方 案较合理可行、仓储流程较科学合理的,得 6分; 配备的运输设备符合基本要求、配置人员基本满足、配送服务方案一般可 行性、仓储流程不够科学合理的,得 2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 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10 分 人员配置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有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 2.5 分; 配备有食品检验员的,得 2.5 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应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 近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原件 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 分 三、商务部分(10分) 评分项 评分标准 分数 商务基本要 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三、“商务要求”得 5分,否则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凭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分 食品安全责 任险 投标人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100 万的,得 2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保单以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 2 分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8 描上传,保险单原件评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类似业绩 投标人具有自2018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物资采购业绩的,每提供 1份类似项目业绩得 0.5 分,最多得 3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该合同期限内任意一张正规发票原件 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 分。 3 分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9 第四章 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及其他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编号:JXZYNC2021-05-97107 项目名称 内容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配送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2个月 供货时间 供货周期为一天,根据招标人的邮件或者电话传真以订购单形式通知中标 供应商订购品种、数量后,中标供应商在次日上午将采购清单内的货物送 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报价 1.本项目单项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控制单价。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清单”进行报价,以“采购目录表 中所投报的每个单品单价”乘以“采购目录表中相对应单品的数量”计算 出“目录表”单品的总价,再把“采购目录表”所有单品总价相加得出所 投货物的总价(即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3.猪肉报价必须是响应预算价(新鲜猪肉价格按预算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 价),其他物资报价(总价、单价)超过了最高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投标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投标人的报价附件中,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否则按投标无效处 理。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40 结算 物资采购的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本次招标采购合同的物资单价为 各产品投标单价,结算时每月根据实际合格供货数量乘以对应物资合同单 价进行结算(猪肉除外),猪肉最终结算价格以当月二十日南昌市青云谱 区的生猪网公布的猪肉价格乘以 1.3 为准。 付款方式 投标人凭相关凭据(包括:送货单、招标人的验收入库收据、正式发票等) 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每月 1日至当月底止,招标人每月结算一次,每月 月底前支付上月费用。 延迟交货的违约 责任 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供货,超出规定时间 5日以内(含)交 货的,每天按本项目货物总价的千分之一赔偿给招标人,超出规定时间 5 日以上交货的,将按本项目货物总价的 10%赔偿,相关赔偿从履约保证金 中扣除,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本项目货物总价的 10%赔偿。如果达到最 高限额,视为中标人在采购过程中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单方 解除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相关违约责任上报省财政 监管部门,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 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财政部门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41 二、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食堂物资采购清单及参数 类别 序 号 品名 最高控制 单价(元) 预估年消 耗量(斤) 金额(元) 参数要求 质量指标 质量要求 蔬菜类 1 白萝卜 1 16100 16100 根菜类。大小均匀、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 密新鲜;表皮紧硬不开裂、不空心、不糠心、 不黑心、弹击有实感;干净清洁、无泥沙、 不带茎叶;根须完整、无畸形、无细小根; 无害虫、无腐烂、无折断。 颜色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 完整、份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足, 肉嫩脆、味甜适中。 2 胡萝卜 1.3 14000 18200 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 称,粗壮、硬实不软、肉质甜脆、中心 柱细小。 3 包菜 1.1 28014 30815.4 绿叶类、白菜类。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 常;茎基部削平,叶茎完整;无枯黄叶、病 叶、花斑、泥土、无裂口损伤、明显机械伤 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 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肥厚脆 嫩,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 部断面洁白完整。 4 黄芽白 1.1 29715 32686.5 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乳白色, 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根部断面 洁白完整。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42 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除包菜外,其 余捆扎成捆、捆内无杂物、捆把直径在 5-8CM为宜。 5 青菜 1 13619.9 13619.9 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色,整 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6 空心菜 1.2 3500 4200 叶薄小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直,梗细 嫩脆、淡绿色易折断,棵株约 15 厘米。 7 花菜 2 17500 35000 花菜类。个体周正、花球坚实、无发乌、无 褐变、无虫咬、无霉变。 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紧实不散,球形 完整、表面湿润,花梗乳白或淡绿,紧 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断面洁白。 8 大蒜 2 3560.2 7120.4 香辛叶菜类。新鲜、干净无泥、无枯焦烂叶、 无折断、不干枯;蒜薹青绿脆嫩、干爽无水、 苔梗粗壮、均匀、柔软、基部不老化、苔包 小、不带叶鞘、无划苔、无折断。 叶肥挺,稍弯曲,色泽嫩绿,香味浓郁,新 鲜无老叶. 9 芹菜 2 2471 4942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爽口 无渣。 10 蒜苗 3 3500 10500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 嫩、指甲掐之易断。 11 冬瓜 0.9 21000 18900 瓜果类。外观良好、色泽一致;表皮不损伤、 无疤点、个体整齐;瓜肉坚实、无裂口、无 折断、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冬瓜上无病 斑、烂斑; 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 膛小,有一定硬度。 12 西葫芦 1.1 7000 7700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 匀,有一定硬度,瓤黄白,子小。 13 南瓜 1 14700 14700 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43 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蔬菜类 14 黄瓜 1.4 14000 19600 瓜果类。外观良好、色泽一致;表皮不损伤、 无疤点、个体整齐;瓜肉坚实、无裂口、无 折断、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冬瓜上无病 斑、烂斑;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 小,顶花带刺,有白霜或光泽,肉脆甜、 瓤小籽少。 15 苦瓜 2.5 3500 8750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 匀,有一定硬度,瓤黄白,子小、味苦。 16 豆角 2.6 4900 12740 豆类。无虫蛀、手捏无干枯空洞、鲜嫩、手 折易断、色泽鲜明、无损伤、无发软皱缩。 颜色翠绿色、表面有细绒毛,豆荚细长 均匀,水分充足。饱满有韧性、能弯曲, 指甲掐之后有痕,断之容易。 17 茄子 2 14000 28000 茄果类。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 空洞现象;皮亮有光泽、无破皮;茄子较硬 有弹性、茄身和群部有小刺;西红柿圆正、 不破裂、无脐腐病、无压痕;辣椒无腐烂、 无异味、结缔部新鲜不发黑、个体均匀、不 发软皱缩。 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 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 软,皮薄肉嫩籽少,个体均匀。 18 青椒 2.2 14000 30800 长形或萝卜形,颜色碧绿,有光泽、表 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 中等有辣味。 19 红椒 2.7 7000 18900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 一定硬度和弹性。 20 西红柿 1.8 18200 32760 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44 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至少八成熟,肉 厚籽少,味甜中带酸。 21 洋葱 1.3 10500 13650 地下茎菜类。外观良好、个体均匀、无泥沙、 无虫蛀、无萎蔫变软、无发芽或变绿,无开 裂、无折断。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 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 定硬度。 22 莲藕 2 6619.9 13239.8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无叉, 水分充足,肉洁白脆嫩,藕节一般为 3-4 节。 23 海带(新 鲜) 3.5 1400 4900 具有海带固有滋味,无杂质,绿色或褐色, 形状均匀,水分≤18%,符合国家 GB11784-89 标准。 具有海带固有滋味,无杂质,绿色或褐 色,形状均匀,水分≤18%,符合国家 GB11784-89 标准。 24 米粉(干) 3.2 17500 56000 新鲜、无霉变、无杂质 新鲜、无霉变、无杂质 25 年糕 2.5 7000 17500 新鲜、无霉变、无杂质 新鲜、无霉变、无杂质 26 玉米 1.8 4200 7560 新鲜、颗粒饱满 新鲜、颗粒饱满 27 红薯 1 20300 20300 无霉变、无腐烂 无霉变、无腐烂 豆制品 28 豆腐 1.3 3500 4550 具有豆制品特有的颜色、香气、味道,无异 味,无可见外来杂质,符合GB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具有豆制品特有的颜色、香气、味道, 无异味,无可见外来杂质,符合 GB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45 29 豆干 3 2100 6300 具有豆制品特有的颜色、香气、味道, 无异味,无可见外来杂质,符合 GB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0 千叶豆腐 4.2 2800 11760 具有豆制品特有的颜色、香气、味道, 无异味,无可见外来杂质,符合 GB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1 油豆腐 5.7 3500 19950 具有豆制品特有的颜色、香气、味道, 无异味,无可见外来杂质,符合 GB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2 腐竹 8 3360 26880 具有豆制品特有的颜色、香气、味道, 无异味,无可见外来杂质,符合 GB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3 豆皮 4.2 3500 14700 具有豆制品特有的颜色、香气、味道, 无异味,无可见外来杂质,符合 GB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4 黄豆 3.1 700 2170 干燥、大小相近、长宽比适中,颗粒饱满 干燥、大小相近、长宽比适中,颗粒饱 满 35 绿豆 4.5 2100 9450 干燥、大小相近、长宽比适中,颗粒饱满 干燥、大小相近、长宽比适中,颗粒饱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46 满 36 豆芽 1.5 3640 5460 无农药、无虫蛀、鲜嫩、无泥沙、无萎蔫、 无烂叶。 无农药、无虫蛀、鲜嫩、无泥沙、无萎 蔫、无烂叶。 副食品 类 37 猪肉(新 鲜) 21.5 6720 144480 鲜片猪肉符合国家标准 GB/T9959.1-2019 中关于鲜片猪肉的定义,且符合GB 2707-2016、GB31650-2019、农业部 250 公告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将 宰后的整只猪胴体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 成两分体去除内脏、去头蹄尾但不经过冷却 工艺过程的猪肉。要求 1.去内脏,祛除全部 内脏、护心油、横膈膜和横隔膜肌、脊椎大 血管、生殖器官、修净应检部位的非传染病 引起的明显异常淋巴结;2.去三腺,摘除甲 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3.锯(劈)半, 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两分体,应均匀 整齐;4.去奶头,割净奶头,修净色素沉着 物,不带黄汁;5.整修,臀部和鼠蹊部的黑 皮、皱皮和肛门括约肌,以及肉体上的伤痕、 1、原料来源要求:生猪应来自非疫区, 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 检疫证明;非公、母种猪、晚阉猪、病 死猪加工的鲜猪肉。不得提供散碎猪 肉,否则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合格证件要求:严格实行肉品品质 检验“一猪一证一章”制度,每次供应 的鲜片猪肉必须向场所提供《肉品品质 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 3、猪胴体印章要求:每次供应的每片 鲜猪胴体上必须盖有《肉品品质检验合 格》验讫印章和《动物检验合格》验讫 印章 4.供货商供货的标准为:生猪宰杀后, 去除猪血、猪毛、猪肺、气管和胃肠容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47 暗伤、脓疱、皮癣、湿疹、痂皮、皮肤结节、 密集红斑和表皮伤斑均应修净。去净残毛。 冲洗干净,不应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 污及其他污染物。应修去表层黑斑、血污、 猪毛。6.符合感官指标:色泽方面,肌肉色 泽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弹 性方面,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黏度方面, 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黏手。气味方面,具 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 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7.符合食品安 全方面的指标。挥发性盐基氮≤ 15mg/100g,汞(以汞计)≤0.05 mg/kg, 水分限量≤76.5%,脂肪层厚度 1cm-2.5cm. 物,其余部分全部按统价供应戒毒所。 每头净猪肉不少于 150 斤,供货商负 责送到所区,由戒毒所派人过磅验收。 5.到位后的物资由中标供应商及招标 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供应商必须 提供每次供应物资品种的检疫检测报 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等证明材料(所有 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均应加注供货日 期和公章)。 38 羊肉(新 鲜) 30 140 4200 1.分割羊肉,每块 2斤以上 2.新鲜、外观、色泽、气味、弹性质量符合 要求,不能掺杂猪肉、注水肉等。 3.每批供货要求附检验检疫证明 4.所有产品必须为鲜羊肉,不得提供冷冻羊 肉。 1.分割羊肉,每块 2斤以上 2.新鲜、外观、色泽、气味、弹性质量 符合要求,不能掺杂猪肉、注水肉等。 3.每批供货要求附检验检疫证明 4.所有产品必须为鲜羊肉,不得提供冷 冻羊肉。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48 39 牛肉(新 鲜) 40 142 5680 1.分割牛肉,每块 2斤以上。 2.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纤维清晰,有 坚韧性,肉质紧密、坚实,外表微干或湿润, 不粘手。 3.每批供货要求附定点屠宰证明,检验检疫 证明。 4.所有产品必须为鲜牛肉,不得提供冷冻牛 肉。 1.分割牛肉,每块 2斤以上。 2.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纤维清晰, 有坚韧性,肉质紧密、坚实,外表微干 或湿润,不粘手。 3.每批供货要求附定点屠宰证明,检验 检疫证明。 4.所有产品必须为鲜牛肉,不得提供冷 冻牛肉。 副食品 类 40 猪血 1.4 12598 17637.2 须是新鲜产品且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符合国 家卫生标准,符合GB2707-2016 国家质量 标准。 须是新鲜产品且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符 合国家卫生标准,符合 GB2707-2016 国家质量标准。 41 冻排骨 16 3920 62720 1.外观、色泽、气味、弹性质量符合要求。 2.每批供货要求附检验检疫证明 1.外观、色泽、气味、弹性质量符合要 求。 2.每批供货要求附检验检疫证明 42 三黄鸡新 8.45 7000 59150 1.外观、色泽、气味、弹性质量符合要求。 2.每批供货要求附检验检疫证明 1.外观、色泽、气味、弹性质量符合要 求。 2.去毛、去内脏并清洗干净。 3每批供货要求附检验检疫证明。 43 鸡胸肉冻 8.5 5600 47600 1.外观、色泽、气味、弹性质量符合要求。 2.去毛、去内脏并清洗干净。44 鸡爪 12.5 700 8750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49 4. 产品表皮有光泽,无激素、无药残、 大小基本均匀,解冻后肉体指压后凹陷 处会渐渐恢复。每批供货要求附检验检 疫证明。 3每批供货要求附检验检疫证明。 4. 产品表皮有光泽,无激素、无药残、大小 基本均匀,解冻后肉体指压后凹陷处会渐渐 恢复。每批供货要求附检验检疫证明。 45 半边鸭新 6 7000 42000 46 培根肉 7 2100 14700 1.外观、色泽、气味、弹性质量符合要求。 2.每批供货要求附检验检疫证明 1.外观、色泽、气味、弹性质量符合要 求。 2.每批供货要求附检验检疫证明 47 板鸭 14 1400 19600 保质期内、无异味 保质期内、无异味 48 鸡蛋(红 壳) 5.5 24500 134750 蛋壳粗糙,覆一层霜状粉末,有轻微生石灰 气味,摇晃鸡蛋时无晃感。 蛋壳粗糙,覆一层霜状粉末,有轻微生 石灰气味,摇晃鸡蛋时无晃感。 49 草鱼 12 4777.5 57330 鱼符合 GB 2733-2015、GB 2762-2017、 GB 2763-2019、GB 31650-2019 等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及农业部、卫健委相关公告. 单条 1.5 斤以上;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 动活泼或新鲜、无异味,体色鲜明,体表光 滑;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鱼鳞 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鳞片鳍条完好;腹 部坚实不膨胀;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肛 供货商应在戒毒所通知送货之日起 3 日内自行组织货源和安排资金,并将物 资配送到所区。供货商应保证鱼肉的质 量,供应的鱼肉必须是新鲜、优质的。 供货商供货的标准为:活鱼 1.5 斤/条 及以上,供货商负责送到采购方指定地 点,由戒毒所派人过磅验收.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50 门内部洁净无异常 50 皮蛋(个) 1 3538 3538 新鲜、无异味、无破损 新鲜、无异味、无破损 调味品 51 花生米 6 574 3444 颗粒饱满,无霉变、无杂质。 颗粒饱满,无霉变、无杂质。 52 榨菜丝 2.5 3493 8732.5 53 生姜 4 420 1680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异味。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异味。 54 大蒜籽 (去皮) 4 420 1680 新鲜无杂质、颗粒饱满、无腐烂变质。 新鲜无杂质、颗粒饱满、无腐烂变质。 55 八角 29 42 1218 呈干燥状,有色香味,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呈干燥状,有色香味,无发霉味或其他 异味 56 桂皮 14 77 1078 呈干燥状,有色香味,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呈干燥状,有色香味,无发霉味或其他 异味 57 酱油 2.6 2520 6552 色红亮有光泽、透明,摇晃时气泡细腻。 色红亮有光泽、透明,摇晃时气泡细腻。 58 料酒 2 1750 3500 色有光泽、透明,摇晃时气泡细腻。 色有光泽、透明,摇晃时气泡细腻。 59 辣椒粉 9 3500 31500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变质。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变质。 60 辣椒干 10 2240 22400 呈干燥状,有色香味,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呈干燥状,有色香味,无发霉味或其他 异味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51 61 味精 4 1120 4480 无色至结晶或粉末,有鲜味,无肉眼可见杂 物。 无色至结晶或粉末,有鲜味,无肉眼可 见杂物。 62 豆豉 5.3 518 2745.4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变质。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变质。 63 醋 2.29 70 160.3 有醋的色泽、气味、不涩,无浮物、不混浊、 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 有醋的色泽、气味、不涩,无浮物、不 混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 64 豆瓣酱 3 1190 3570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变质。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变质。 调味品 65 生粉 2 91 182 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 不掺水、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 掺假、不掺水、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66 白糖 3.5 476 1666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吴透明或半透明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吴透明或半透 明 67 安琪酵母 粉(包 /500g) 13.5 350 4725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变质。 新鲜无杂质、无腐烂变质。 68 钻星双效 泡打粉 (包 /500g) 8 105 840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52 69 樱桃牌甜 蜜素(包 /1kg) 16.2 56 907.2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70 豆沙月饼 (个) 4 1400 5600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食品安全的省级品牌。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食品安全的省级 品牌。 71 粽子(个) 2 1400 2800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食品安全的省级品牌。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食品安全的省级 品牌。 水果 72 苹果 4 16800 67200 同类品种水果大体匀称,苹果、桃、梨、桔 直径大于 7cm,所有水果新鲜、丰满、无变 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同类品种水果大体匀称,苹果、桃、梨、 桔直径大于 7cm,所有水果新鲜、丰满、 无变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73 西瓜 1.8 16800 30240 74 橘子 2 16800 33600 75 梨子 2.2 16800 36960 合 计 1500000 备注:猪肉价格以每月二十日南昌市青云谱区的生猪网公布的猪肉价格乘以 1.3 为准。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53 (二)其他要求 1.蔬菜品种供应要求:大品种与小品种的供货比例不得大于五分之三。蔬菜应确保每周供应的蔬菜品种不少于 9 个、每月 不少于 13 个。每周内(7 天)单品蔬菜不能超过 2餐,每周小品种蔬菜不少于 3.5 餐(可两周合并计算)。 2.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要求:首次供应时应提供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等证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予场所存档。 3.食品溯源要求: 3.1 供应商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 管的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2 环境要求:菜地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 管道等污染源。 3.3 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 3.4 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 记录台账;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54 三、商务要求 1. 报价: 1.1 本项目单项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控制单价。 1.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清单”进行报价,以“采购目录表中所投报的每个 单品单价”乘以“采购目录表中相对应单品的数量”计算出“目录表”单品的总价,再把“采 购目录表”所有单品总价相加得出所投货物的总价(即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1.3 猪肉报价必须是响应预算价(新鲜猪肉价格按预算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其他物资 报价(总价、单价)超过了最高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数。 1.4 投标人的报价附件中,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且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向招标人支付成 交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 性无息退还。 3.合同的签订: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4.供货时间:供货周期为一天,根据招标人的邮件或者电话传真以订购单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 订购品种、数量后,中标供应商在次日上午将采购清单内的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5.配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2个月。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结算及付款方式: 7.1 结算方式:物资采购的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本次招标采购合同的物资单价为各产 品投标单价,结算时每月根据实际合格供货数量乘以对应物资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猪肉除外), 猪肉最终结算价格以当月二十日南昌市青云谱区的生猪网公布的猪肉价格乘以 1.3 为准。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55 7.2 付款方式:投标人凭相关凭据(包括:送货单、招标人的验收入库收据、正式发票等)进 行结算,结算周期为每月 1日至当月底止,招标人每月结算一次,每月月底前支付上月费用。 8.质保及售后服务: 8.1 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计划组织货源,按时供货,满足招标人要求,并无条件 接受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计量和检验。所有供应的蔬菜类商品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变 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国家标准及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污染物限量,如发现不 符合上述标准,中标供应商必须在 24 小时内及时按质按量更换到位;所有供应的副食品类商 品必须保证在保质期内、包装完好、无污渍,如发现有过期、破损、污渍,中标供应商必须在 24小时内及时按质按量更换到位。 8.2 中标供应商须按招标人要求分包打包所供货物。 8.3 中标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供货,不得无故拖延送货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因未及 时供货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8.4 中标供应商所出示的各类单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仿造,否则立即取消供应商资格。 8.5 为保证货品充足的供应,投标人须配备有运输车辆 1辆,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 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 异味。(证件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开标时须带相关原件核查) 8.6 为保证货品充足的供应,投标人须有单个面积达到 200㎡的经营场所。(须提供:①房产 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如无自有场地,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及房产证扫描 件并加盖公章,场地租赁合同原件核查) 9.验收: 9.1 中标供应商所供应商品必须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验收,无验收商品,招标人一律不予以付 款;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56 9.2 验收内容包括:品牌、产地、数量、质量、价格等。 9.3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实际不具备供货条件,或所供应产品不符合条款规定的相 关质量要求,招标人可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合作。 9.4 在货物使用期间,根据招标人或相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果发现货物的 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使用不合适的材料,招标人或使用单位有权向中标 供应商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或换货,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 10.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供货,超出规定时间 5日以内 (含)交货的,每天按本项目货物总价的千分之一赔偿给招标人,超出规定时间 5日以上交货 的,将按本项目货物总价的 10%赔偿,相关赔偿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为本项目货物总价的 10%赔偿。如果达到最高限额,视为中标人在采购过程中虚假响应谋取 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相关违约责任上报省 财政监管部门,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 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财政部门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 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以上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57 第五章 合同草案 采购合同书 (参考格式)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人) 乙方: (中标人)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技术要求偏离说明表和服务承诺等全部投标 文件 3)货物需求一览表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后的补充协议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采购和货物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应答文件中所列内 容和“合同条款”。 4.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58 分项价格: 5. 结算及付款方式: 5.1 结算方式:物资采购的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本次招标采购合同的物资单价 为各产品投标单价,结算时每月根据实际合格供货数量乘以对应物资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猪肉除外),猪肉最终结算价格以当月二十日南昌市青云谱区的生猪网公布的猪肉价 格乘以 1.3 为准。 5.2 付款方式:乙方凭相关凭据(包括:送货单、招标人的验收入库收据、正式发票等) 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每月 1日至当月底止,甲方每月结算一次,每月月底前支付上月 费用。 6.本合同货物的供货时间、配送期限及交货地点 6.1 供货时间:供货周期为一天,根据甲方的邮件或者电话传真以订购单形式通知乙 方订购品种、数量后,乙方在次日上午将采购清单内的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6.2 配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2 个月。 6.3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质保及售后服务: 7.1 乙方中标后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计划组织货源,按时供货,满足甲方要求,并无条 件接受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计量和检验。所有供应的蔬菜类商品必须保证新鲜、无 腐烂变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国家标准及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污染物限量, 如发现不符合上述标准,乙方必须在 24 小时内及时按质按量更换到位;所有供应的副食 品类商品必须保证在保质期内、包装完好、无污渍,如发现有过期、破损、污渍,乙方必 须在 24小时内及时按质按量更换到位。 7.2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分包打包所供货物。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59 7.3 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供货,不得无故拖延送货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因未及 时供货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所出示的各类单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仿造,否则立即取消供应商资格。 9.包装、运输 9.1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 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防粗暴装卸,确 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变质、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 10.验收 10.1 乙方所供应商品必须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无验收商品,甲方一律不予以付款; 10.2 验收内容包括:品牌、产地、数量、质量、价格等。 10.3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实际不具备供货条件,或所供应产品不符合条款规定的 相关质量要求,甲方可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10.4 在货物使用期间,根据甲方或相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果发现 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或使用单位有 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或换货,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 11. 违约责任 11.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11.2 如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供货,超出规定时间 5 日以内(含)交货的, 每天按本项目货物总价的千分之一赔偿给甲方,超出规定时间 5 日以上交货的,将按本 项目货物总价的 10%赔偿,相关赔偿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本项 目货物总价的 10%赔偿。如果达到最高限额,视为乙方在采购过程中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60 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相关违约责任上报省财政监 管部门,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 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财政部门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其他 12.1 不可抗力:1.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 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 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2.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12.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2.4 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后生效,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招标代理机构执 份。 13.2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 招标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13.3(1)本合同内关于双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 均系真实有效,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61 (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且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 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 24 小时内通知对方。 (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 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快递、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 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 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 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 甲方名称及公章: 乙方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6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63 1.投标书(格式)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 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上传 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开标一览明细表; 4.投标分项报价表;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8.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完成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并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 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64 4.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4 条规定,投标人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 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或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65 2.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66 3.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67 4. 开标一览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序号 货物品名 最高控制单价 投报单价 数量 总价(元) 供货 来源 1 2 3 4 ... 合计(元) 大写: 小写:? 注: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2.投标人须按本表详细填写各货物的投标单价及合计,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采购总预算,否 则投标无效。 3.猪肉报价必须是响应预算价(新鲜猪肉价格按预算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其他物 资报价(总价、单价)超过了最高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数,猪肉最终结算价格以当月二十日南昌市青云谱区的生猪网公布的猪肉价格乘以 1.3 为准。 4.供货来源指生产厂家或产地或农产品市场等。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68 5.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 投标人的响应 响应/ 偏离 说明 注:1.投标人需按此表格要求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二、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逐条如实填 写响应/偏离情况。如投标人逐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应在响应/ 偏离中明确 写明“无偏离”或“响应”,不允许“负偏离”(技术服务要求中允许“负偏离”的除外)。 2.如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投标人优于技术要求的,应在响应/ 偏离表中明确写明“正偏 离”,同时需在说明栏中提供响应/偏离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若有)。 3.如不填写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的全部条款。 4.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69 6.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人的响应 响应/ 偏离 说明 注:1.投标人需按此表格要求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三、商务要求”逐条如实填写响应/偏离情 况。如投标人逐条“完全响应”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应在响应/ 偏离栏中明确写明“无偏离” 或“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商务要求中允许“负偏离”的除外)。 2.如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投标人优于商务要求的,应在响应/ 偏离栏明确写明“正偏离”, 同时需在说明栏中提供响应/偏离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如有)。 3.如不填写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全部条款。 4.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70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1 资格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 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71 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签发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上传 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72 8.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如下: 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 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 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 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材料;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73 8.1.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 提供材料说明: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释义: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注册的有效“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投标人是 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 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74 8.2 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 提供材料说明: 1.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三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 2.如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75 8.3 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 致:招标人 我公司承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 采购活动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相应设备及服务。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应标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 受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76 8.4.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 提供材料说明: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税务登记证书(多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提供 2020 年 12月至 2021 年 5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3.提供 2020 年 12月至 2021 年 5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77 8.5 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致:招标人 1.我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3年内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我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我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此声明。若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投标的责任,中标无效,并按法律、 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78 8.6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79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80 10.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资 格 声 明 致:招标人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 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要求规定的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 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扫描件一份, 2、下述签字人须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81 11.中小企业声明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招 标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若不属于或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82 1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 明文件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83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若不属于或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84 符合性评审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得分 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释义:投标人是企 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主 管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 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投标人是个体 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 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 身份证明)(2)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三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 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 标文件第六章)。(4)提供 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5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及提供 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5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6 )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标评审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得分 基本技术参数得 分 投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的全部要求,全部满 足要求的得 15 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审依 据:凭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响应/偏离表为依据。 15.00 配送服务方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 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主要内容包括:配备的 运输设备、配置人员、配送服务方案、仓储流程) 进行综合评判:配备的运输设备齐全、配置人员 充分合理、配送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仓储流程科 学合理的,得 10 分; 配备的运输设备较完整、 配置人员较合理、服务计划较合理、配送服务方 案较合理可行、仓储流程较科学合理的,得 6分; 配备的运输设备符合基本要求、配置人员基本满 足、配送服务方案一般可行性、仓储流程不够科 学合理的,得 2 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须在投标 10.00 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85 文件中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 合要求者不得分。 人员配置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有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 2.5 分; 配备有食品检验员的,得 2.5 分。 评审 依据: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应证书和投标 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 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原件现 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00 商务标评审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得分 商务基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三、 “商务要求”得 5 分,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 审依据:凭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00 食品安全责任险 投标人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100 万 的,得 2 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 保单以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 保险单原件评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 要求不得分。 2.00 类似业绩 投标人具有自 2018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物资采购业绩的, 每提供 1 份类似项目业绩得 0.5 分,最多得 3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该合同期限 内任意一张正规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佐证,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 得分。 3.00 报价评审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得分 报价得分 以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值/投标报价)X 价格权重。 60.0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3.资金来源 4.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人授权委托 6.投标费用 7.现场勘察 8.适用法律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构成 10.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3.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投标报价 17.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 19.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上传 21.投标截止时间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24.开标程序 25.资格性检查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27.评标程序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9.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六、确定中标人 30.推荐中标候选人 31.确定中标人 32.中标结果公告 七、授予合同 33.中标通知书 34.履约保证金 35.签订合同 八、质疑与投诉 36.询问 37.质疑 38.投诉 九、其他事项 39.招标代理服务费 40.保密原则 41.解释权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及其他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三、商务要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 采购合同书 (参考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书(格式) 2.开标一览表(格式)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开标一览明细表 5.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6.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8.资格证明文件 10.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1.中小企业声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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