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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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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湖南金政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JZ-20210603

3、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390000元/年, 服务期限两年,总预算78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指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指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指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1年 6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长沙市岳麓区枫林家园27楼2704房(杜鹃路与银杉路交汇处西北角)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6月 21 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枫林家园27楼2704房(杜鹃路与银杉路交汇处西北角)。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69号

电 话:0731-89836929

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政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许

电 话:0731-84462168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家园27楼2704房(杜鹃路与银杉路交汇处西北角)

磋商保证金汇至:湖南金政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

银行帐号:190101802920112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