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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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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科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科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采购编号:NTKY2021(0011)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预算 标段一:120万元

标段二:90万元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餐饮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要求:

(1)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配备的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和健康证明。

3.参与投标人是委托人的,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用工合同。专职管理人员和委托人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被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至少一年的社保记录。(至开标日至连续十二个月及以上)

4.其他: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采购活动。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人(包括关联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后在我校未有弃标记录。

特别说明:本学校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及其亲属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立即清退。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入围办法

上述资格后审资料采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日期后单独装订并单独密封(按投标书密封要求),报名时递交招标人。上述资格后审资料必须在报名时随带原件备查,如资格后审时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上述资格后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报名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就视为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投标。

六、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对项目需求的询问,请与戴老师联系,15665131610。

2.招标文件制作人:张老师(0513-81050698);评审经办人:张老师(0513-81050698)。

3.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6日14:30~15:00 。

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6日下午15:00 ,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立德楼604A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食堂委托经营权招标文件(06.11).doc

南通市Ⅹ项目

南通科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文件

NTKY2021(0011)

南通科院资产管理处印制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地址: 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 邮政编码:226007

http://www.ntst.edu.cn/zcb/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科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采购编号:NTKY2021(0011)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预算 标段一:120万元

标段二: 90万元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餐饮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要求:

(1)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配备的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和健康证明。

3.参与投标人是委托人的,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用工合同。专职管理人员和委托人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被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至少一年的社保记录。(至开标日至连续十二个月及以上)

4.其他: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采购活动。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人(包括关联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后在我校未有弃标记录。

特别说明:本学校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及其亲属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立即清退。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入围办法

上述资格后审资料采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日期后单独装订并单独密封(按投标书密封要求),报名时递交招标人。上述资格后审资料必须在报名时随带原件备查,如资格后审时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上述资格后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报名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就视为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投标。

六、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对项目需求的询问,请与戴老师联系,15665131610

2.招标文件制作人:张老师(0513-81050698);评审经办人:张老师(0513-81050698)。

3.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6日14:30~15:00

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6日下午15:00 ,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立德楼604A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

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所有质疑必须符合财政部94号令第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不负责解释。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人或采购部门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纸(图纸等除外),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不得将内容拆开投标,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份副本,并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人应将正本和副本密封。

2.密封后投标文件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三部分内容(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相互混淆,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报价文件不得出现于其他投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每一部分内容均须提供“一正、肆副”纸质投标文件,并将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

3.纸质投标文件须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文件内容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密封后应标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投标前不得启封。

5.递交时间: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友情提醒:本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评标流程简介

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原因。评委会对合格供应商的技术标评审打分,汇总并公布技术标得分后,招标人当众解密价格标进行唱标,最后汇总两部分得出总分,总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

八、投标费用

1.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投标时现场缴纳,事后不退。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一、招标内容

南通科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招标形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项目需求

(一)背景概述、实现功能要求

1.地理位置: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2.项目概况:目前在校生人数为7000人左右。学校食堂分一楼、二楼两个餐厅,一楼食堂经营权为一标段,二楼食堂经营权为二标段,两个标段同一供应商不可兼中。

3.分期情况:无

4.项目现状:学校食堂分一楼、二楼两个餐厅。两个食堂均设有粗加工间、切配间、操作间、洗消间、备餐厅、更衣室、仓库、餐厅(包含教工餐厅),并配备基本的炊事餐具、货架、水池等设备,学校已在各食堂备餐厅窗口安装校园一卡通刷卡机和建行码机消费系统,供学生刷卡、扫码消费。食堂具体情况请投标人现场踏勘。

5.实现功能:满足学校师生日常用餐需求,并且做到物美价廉。

(二)项目需求

学校食堂分一楼、二楼两个餐厅,一楼食堂经营权为一标段,二楼食堂经营权为二标段,不得转租。两个食堂均设有粗加工间、切配间、操作间、洗消间、备餐厅、更衣室、仓库、餐厅(包含教工餐厅),并配备基本的炊事餐具、货架、水池等设备,学校已在各食堂备餐厅窗口安装校园一卡通刷卡机和建行码机消费系统,供学生刷卡、扫码消费。

中标人必须承诺承担全部就餐区及部分操作间、售饭间的安全改造。改造总费用一标段(一楼食堂)约为100-120万元人民币,二标段(二楼食堂)约为70-90万元人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将改造押金全额打入学校指定账户。改造工程或投入设备需由学校完善招标,工程款由学校交由正规审计公司审计并支付(中标人如不实施改造,押金不退)。合同期满,中标人实施的改造项目全部无偿交予学校。

其他

1.签定合同日期:自资产管理处(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

2.交货期(服务时间):1+3+1年(2021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两个标段必须轮流承担教工食堂的餐饮服务。投标方中标后,可签订一年合同试用,如中标方一年合同期满后,考核不合格,招标方返还中标方承诺改造资金的50%,重新启动招标程序。重新招标后新的中标单位仍有一年试用期,如考核合格,可续签3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果中标方考核合格,学校师生均对该中标方服务满意,可再次申请续签一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合同到期后,服务终止。

3.交货(服务)地点: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食堂

4.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金要求:

中标方向招标方需缴纳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期限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合同期届满后招标方将无息退还质保金。如因中标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或中标方有其它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中标方如无拖欠员工工资及供应商货款、无其他扣款事项,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和要求内办妥移交事项、清场撤出后一学期内无息退回质保金。

五、验收要求

详见食堂工作考核办法和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检查项目一览表

六、付款时间和条件

预中标人需先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承诺金,再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2天视为预中标人放弃中标)。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一、招标人组织开标。

二、评委会由有关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三、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及相应的规定

1.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⑴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⑵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的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⑶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⑷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⑸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⑹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⑺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不真实。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2.相应的规定

⑴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⑵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⑶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

⑷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⑸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⑹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方质疑,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必须及时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

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五、评标方法及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两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首先由采购人评审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对合格的投标人由评委会评审商务技术标。

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

(一)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投标文件继续评审。

(二)商务技术分:100分

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评分项

评分标准

一、公司评价(满分16分)

管理体系认证(满分10分)

1、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4、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5、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经营业绩(满分6分)

2018年以来具有服务高校食堂经验,每服务一个高校得2分,最高得6分;或2016年以来,在高校连续服务满4年得2分,满5年得4分,满6年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经营服务方案(满分69分)

经营目标、思路(满分3分)

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进行综合评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供餐方案(满分7分)

窗口规划合理,菜肴、点心品种品种丰富、质量标准和价格,评委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需针对教工食堂作出相应方案,否则该项不得分),优:7分;良:4分;一般:1分。

价格控制措施
(满分7分)

价格控制措施,评委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7分;良:4分;一般:1分。

餐厅改造投入(20分)

提供改造初步思路或方案,一标段(一楼食堂)承诺投入100-120万元(人民币),二标段(二楼食堂)承诺投入70-90万元(人民币)。优:14-20分;良:7-13分;一般:1-6分。(投标人改造承诺投入,一标段仅可为100万元/110万元/120万元, 二标段仅可为70万元/80万元/90万元,每10万元为一个等级,根据改造思路或方案分三档评分,无承诺不参与项目总评分,预中标人需先缴纳质保金和承诺金,再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2天视为预中标人放弃中标)。

学生共建活动及优惠措施(满分4分)

1、以“全员育人“为宗旨开展共建活动方案,优:2分;良:1分;一般:0.5分。

2、优惠措施,优:2分;良:1分;一般:0.5分。

管理控制方案(满分10分)

1、根据投标人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2、对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方案,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3、节能控制措施:提供详细的节能手段及措施,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满分5分)

根据投标人对各类(停电、停水、食物中毒、投诉等)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5分;良:3分;一般:1分。

现场五常法(或7s法)推进方案(满分3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五常法(或7s法)推进计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信息化(满分3分)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明厨亮灶实施方案、追溯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了场管理(4分)

具有在营食堂2021年1月1日起3个月及以上每日食堂了场检查经验(当天晚上营业全部结束后的安全、卫生等检查)。须出具每日了场相关资料及学校主管部门评价,得4分,未出具不得分。

服务承诺(满分3分)

服务承诺,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三、现场讲标(满分15分)

讲标(满分15分)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管理过程、价格控制等进行陈述,回答评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问题由评委现场从经营思路、供餐方案、价格控制、安全管理、仓储管理等方面出5道题,并由汇报人现场抽3道回答)。评委小组(本校评委回避)根据现场管理人员回答是否流利清晰,答疑印象及满意度进行评分。优:11-15分;良:6-10分;一般:1-5分(此项投标方无人答辩或经查实陈述人为非公司授权项目负责人不得分)。讲标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讲标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中标人的确定

评委对中标供应商报价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投标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中标供应商的,应重点审核报价明细表有否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中标供应商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得分高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中标供应商。评委会写出评标报告。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宣布评标结果。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4.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比如:招标人在开标中提示评委是否回避,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评委回避事项提出质疑。

八、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在校园网招标信息栏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至资产管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电话:0513-81050698。

十、其他注意事项

1. 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 若出现少于三家投标方进行投标的,将采取其他方式招标采购。

3. 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4.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废标处理。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中标供应商和采购部门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一式六份(办公室、纪检部门、采购部门、中标单位、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部门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部门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采购部门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招标人、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采购部门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付款方式。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

预中标人需先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承诺金,再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2天视为预中标人放弃中标)。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资产管理处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资产管理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资产管理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资产管理处或纪委办公室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资产管理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 资产管理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资产管理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资产管理处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 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资产管理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资产管理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3)资产管理处受理质疑和答复相关咨询,联系电话:0513-81050598。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相关附件材料、资质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组成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两部分分开单独密封

1.资格后审材料

2.商务技术标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壹份投标“正本”、肆份投标“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名。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人按资质要求中所涉及的文件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评标现场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采购的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与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 廉洁承诺书

为了保证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我公司承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参加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采购活动时做到遵守法纪、法规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坚决拒绝商业贿赂,不发生如下不当行为:

不向采购组织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不正当利益:

以任何理由送给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高档礼品;

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宴请或邀请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其它行贿及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不和他人串通竞谈,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

违反纪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影响产品质量。

我公司如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自愿接受如下处罚:

报名、投标、中标等资格无效;

处以采购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贵单位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告;

三年内禁止参加贵单位采购活动;

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承诺人: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附件2、3报名时单独提交、不要密封)

项目报名表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人签字:

附件3: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接受投标文件存根

项目名称:

接收时间:2021年 月 日 时 分

单位全称

受委托人

联系方式

单位电话

提交递交文件份数

学院接受人

(学校留存)

---------------------------------------------------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接受投标文件回执

项目名称:

接收时间:2021年 月 日 时 分

单位全称

受委托人

联系方式

单位电话

提交递交文件份数

学院接受人

(投标单位留存)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