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心医院采购职工食堂大米和面粉供应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B0108-2104-ZCHW034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0011-FSCG-2021-00015
三、项目名称
恩施州中心医院采购职工食堂大米和面粉供应商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荆楚粮油恩施州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小龙潭村闸口组
中标(成交)金额:4(%)
货物类 |
名称:职工食堂大米和面粉供应商 品牌(如有):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开封市家家福面粉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单价:大米2.88元/斤;面粉1.90元/斤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冉瑞林,范啟玉,冉帆(业主评委)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6-11
2、评审地点: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按 3000 收取)。
2、收费金额:0.8053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金额:大米:下浮率4%、面粉:下浮率5%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函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
联系方式:0718-8295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联系方式:0718-8966201/18438596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718-8966201
- 恩施州中心医院采购职工食堂大米和面粉供应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B0108-2104-ZCHW0342
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采购职工食堂大米
和面粉供应商项目(二次)
招标内容:职工食堂大米和面粉供应商
采 购 人:恩施州中心医院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9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21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7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恩施州中心医院采购职工食堂大米和面粉供应商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
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8-2104-ZCHW0342
2. 采购计划备案号:0011-FSCG-2021-00015
3. 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采购职工食堂大米和面粉供应商项目(二次)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80 万元(大米为 35 万/年,面粉为 5万/年,供货期:两年)
6. 最高限价:80 万元。大米最高限价为 3.00 元/斤,面粉最高限价为 2.00 元/斤。供应
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7. 采购需求:职工食堂大米和面粉供应商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大米为非转基因优质长粒香
(粳米一级),分为糯性(稀饭用)与非糯性(干饭用);面粉为非转基因精制面粉。
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核心产品为大米。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
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
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三、 获取采购文件:
2
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
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入
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本项
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不需要办理 CA 数字证书;
2. 注册完成后,请于 2021 年 6 月 1日至 2021 年 6 月 7 日 17:30 时止(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
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300 元/份,售后不退(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
南---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
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
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010-86392341(工作
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3. 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4.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
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注:注册电子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并能正常接收短信,以便接收
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
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恩施
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 1908号 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3. 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4. 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 3家而进行重
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
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
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
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等政策。
3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道 158 号
联系方式:廖老师、0718-829539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 19 层 1908 号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18-8966201
电子邮箱:806265175@qq.com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下表所列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
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采购人 恩施州中心医院
2.2 监管机构 /
2.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6 磋商供应商 详见第一章第二条供应商相关要求
3 项目属性 货物
4.2 平台服务费 不收取
4.3 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计价格【2011】534 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2002】1980 号)规定标准的 70 %向采购代理
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 3000 ,按 3000 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同时领取发票。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需提供以下开
票信息:1)开票单位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3)营业执照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
号
6.2 提疑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期次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6.4 磋商前答疑会 不召开
8.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1.5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不适用
12.2 报价方式
供应商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且每个品目只允许有一个下浮率
报价。示例:如所报下浮率(大米)为 10%,限价为 30,报价(供
货价)=30 元*(1-10%)=27 元。
13.1 备选方案 不接受
14.1 联合体 不接受
15.1 成交后分包 不允许
17.1 磋商保证金 不需要
20.1 响应文件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 90 日历天
21 响应文件形式
(1)纸质版: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2)电子版:未加密 PDF 格式,电子版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5
份数: 1 份;形式:U盘。
所有响应文件接收后概不退还。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22.1 样品
需要,样品的包装及递交要求:样品应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包装密封完好。供应商应在样品上标明样品名称、品牌型号及提交
单位名称。
样品的种类及数量: 大米和面粉各一份。
22.2 现场演示 不需要
2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
23.2
递交响应文件、样品
(如需)地点: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
25 开启时间 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6.1 磋商小组人数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外聘技术、经济类专家 2人。
29.2.1 磋商顺序 按签到时间倒序
37 履约保证金 无
44 付款方式 采购方审核每月货款结算单,于次月支付上月货款。
52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
53 其他 /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指定网站发布的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答
疑、澄清公告等)。
补充说明:
1)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
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
时间为2019年6月5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4日。
2)关于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
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6月9日,则“近三年”
是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
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6
3)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的
“不足”,不包括本数。
7
供应商须知
一、 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磋商公告”所列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小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
2.5“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公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参加本次竞争性磋
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合格的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如果该供
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7“进口产品”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项目属性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 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
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响应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且是全新、原装正品,
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
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
修缮等)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采购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
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
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参与响应的,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信息服务费(以下简称“平
台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
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4 本项目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的 70%收费: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 服务 工程
100 以下 1.5% 1.5% 1.0%
lOO-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8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 服务 工程
l000—5000 0.5% 0.25% 0.35%
5000-lOOOO 0.25% 0.1% 0.2%
lOOOO-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 600 万元,
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600-500)万元×0.8%=0.8 万元
合计收费=(1.5+4.4+0.8)*70%=4.69 万元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5.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1) 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采购需求
4)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5) 合同书(参考格式)
6) 响应文件格式
7)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
8)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如有)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及
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 供应商有疑问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 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应在收到答复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6.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
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6.5 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6 澄清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认为必要时对已发出采
购文件或澄清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修改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修改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
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 当采购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
7.3 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
8、现场踏勘
8.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8.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8.3 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8.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
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
包含价格、商务、技术和服务及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料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语言和计量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项目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
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1.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及附件编制响应文件,并
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
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
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采购文件要
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4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
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
答文字。如采购文件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1.5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项目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2、 报价
12.1报价包括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除采购
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
12.2采购文件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在进行价格评审时,以响应文件递交当日中国银
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报价货币对人民币的转换以计
算评审价格。
12.3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
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含完成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
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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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
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出现免费、赠送等违背政府采购政策的描述。报价中不得包含
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不得缺、漏项或只报其中
的部分内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2.5对于采购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
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
括在报价中。
12.6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文件。
12.7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供应商
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供应商
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对在合
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后期维护、
技术支持、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持。
12.8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过程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2.9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备选方案
13.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
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4、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14.1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
14.3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
务。
1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5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其价格扣除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详见本章第 53 条。
15、成交后的分包
15.1 成交后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采购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成交后可以分包的,供 应商拟在成交后将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
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6、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6.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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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3款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其符合
该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6.3 除本须知16.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6.4 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
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16.5 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
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6.6 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7、 磋商保证金
17.1 本采购项目是否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收保证
金的账户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未按
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7.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具有约束力。
17.4 凡未按规定时间、金额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磋商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
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7.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交纳保证金的凭证。
17.6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8、保证金的退还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或投诉)退还未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
证金。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
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磋商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供应商交纳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19、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响应文件有效期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次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
部义务。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0.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
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
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
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
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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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四、 响应文件形式、样品及递交
21、 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
2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供应商
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
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21.3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
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编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
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1.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
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1.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在封包中,并在封包上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标记规定
字样。
21.6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
收。
22、 样品及现场演示。
22.1样品。本项目是否接收样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样品的,样品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供应商授权代
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到指定地点。供应商应
在样品上标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提交样品的相关规定详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未成交
供应商,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按
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22.2 现场演示。本项目是否需要演示及演示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在规
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授权
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1
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4、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或对已提交的响应文
件进行补充、修改,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递交新的响应文件。
24.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
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4.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 磋商程序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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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响应文件开启
25.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启,所有供
应商均应当准时参加。
26、磋商小组和磋商代表
26.1磋商小组的组成
(1) 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
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
家(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 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
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投
诉等工作。
26.2磋商代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
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7、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7.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
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
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27.2供应商信用信息及查询
1)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
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4) 在资格审查与评审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
审时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审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审委
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处理。
28、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28.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8.3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其他信息。
28.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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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磋商小
组。
29、磋商
29.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29.2第一轮磋商
29.2.1 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办法确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集中与
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9.2.2 磋商小组对照采购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
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29.2.3 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
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29.2.4 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
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
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采购文件应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满足。
29.2.5 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降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如磋商小组、采购人不降低采购需求,则本
次磋商终止。
29.2.6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
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
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
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3 采购文件的修正
29.3.1 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29.3.2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9.3.3 供应商应当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
并将修正文件按时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
件同具法律效应。
29.3.4 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
据采购人对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需求为止。
29.4 第二轮磋商
29.4.1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采购文件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9.4.2 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变动后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
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9.5 最后报价
29.5.1 磋商小组对采购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
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9.5.2 磋商小组对采购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
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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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第
29.2.6条所述情形除外),磋商活动终止。
29.5.4 最后报价文件应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并由采购人开启。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5.5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9.6 综合评审
29.6.1 磋商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29.6.2 本次评审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具体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29.6.3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
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9.6.4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核算
后)/最后磋商报价(核算后))×价格权值×100。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
数点后2位。
六、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0、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汇总各供应商评审得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
总和的平均值。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31、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
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多家供应商授权品牌相同,则应根据以下规定确定成交供应
商的推荐资格:
32.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
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32.2评审得分相同的,根据报名先后顺序,最先报名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32.3评审得分相同且报名时间一致,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
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文件中标注。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按第 32 条规定处理。
七、 确定成交供应商
3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
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
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
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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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第一章磋商公告指定的信息发布媒
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八、 签订合同
37、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
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
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9、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采购
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
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0、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
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
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
采购活动。
4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
外。
43、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44、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九、 保密
45、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十、 质疑和投诉
46、质疑
4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
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6.2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
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务的,
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
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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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供应商应当按要求
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46.4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7、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形。供应商未按本章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
机构不予受理。
48、投诉
4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
疑事项的范围。
十一、 其他注意事项
4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十二、 政府采购政策
5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采购文件中注
明已办理进口产品核准的除外)。
53、落实中小企业政策
53.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53.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
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
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53.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
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
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
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
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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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54、落实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采购
人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所列清单)范围的,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指《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中所列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55、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
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十三、 相关条文解读
56、《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7、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5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9、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
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
构参与投标(磋商)。
十四、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60、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采
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十五、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6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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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技术要求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明确承诺,
未提供或负偏离视为不响应,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1、供应商提供的大米为非转基因优质长粒香(粳米一级),分为糯性(稀饭用)与非
糯性(干饭用);面粉为非转基因精制面粉。
2、供应商提供所投品牌的彩色图片和产品介绍(大米糯性、大米非糯性、面粉三种)。
3、产品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
二、商务要求
1、供货期:两年。
2、付款方式:采购方审核每月货款结算单,于次月支付上月货款。
3、交货时间及质保期:供应商接院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货。供应商送达采购人的产品
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五分之四。
4、交货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5、供应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供应商须达到下列工作要求:
(1)接受采购方对大米、面粉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度不得低于 85%。
(2)达到采购方售后和验收要求。
(3)如果供应商在试用期内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方则有权终止该合同。
6、验收要求:
(1)供货商每次供货时,应出具该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产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
生安全要求包装,包装内附上出厂合格证,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所供
产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2)采购方每天对供应商货物进行数量、质量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退
货,并处以供应商 500 元/次罚款。因供应商配送出现累计三次验收不合格的情况,采
购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3)供应商必须准时、及时送货,供应商出现送货不准时、不及时等情况时,采购方
处以供应商 500 元/次罚款。若供应商出现累计三次送货不准时、不及时的情况,采购
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4)供应商承诺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供应商一旦出现供应产品质量问题
导致群体食物中毒事件或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情况发生,采购方一次性处罚供应商
5000 元罚款,并且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全额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立即中止合
同。
(5)供应商产品一旦出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文件、资料、报道等,采购方有
权立即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20
(6)采购方若发现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贿赂采购方工作人员,采购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取
消对供应商的所有往来付款。
三、提供样品清单
1、样品清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数量 备注
1 大米 1袋 不低于 500g
2 面粉 1袋 不低于 500g
2、其他要求
(1)样品送达地点: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示送达开标厅指定地点。
(2)样品送达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区域。
(3)样品标识:提交的样品须注明样品名称、品牌型号及提交单位名称。
注:
(1)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区域内送达样品,视为样品未提交。(以现场填写的
样品接收单为准)
(2)本项目样品仅作为样品评分的依据,不作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样品提供
不全或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不作为废标条款。
(3)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后,开始办理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
样品须留存待项目完成时对照验收。
21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评审
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栏目 审核内容 供应商名称
资格
性审
查
1. 符 合
《政府采
购法》第
二十二条
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
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符合
性审
查
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2.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如需)。
3.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
4.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5.响应文件关于交货期、质保期的响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6.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响应文件内容无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8.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洽谈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审核结论
说明:
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磋商小组评审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
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2
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4、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三、评分标准
项目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30分)
价格评议
2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
后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
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核算后)/评审价格)×20%
×100
注:评审价格=1-下浮率(大米)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
后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
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核算后)/评审价格)×10%
×100
注:评审价格=1-下浮率(面粉)
商务部分
(30 分)
响应文件
制作
3
文件响应采购文件制作要求,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
内容,目录、页码清晰明了,目录与页码相符等,方便查
找得 3 分;目录、页码部分清晰,目录与页码不完全相
符等,查找费力得 2 分;目录、页码不清晰,目录与页码
不相符等,查找不到所需要的内容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
分。
类似业绩 10
供应商2018月 1月 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每个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
据。)
认证证书 4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具有有效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具
有有效的 ISO45001 或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得 1 分;具有有效的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未提供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23
供应商仓
储能力
6
供应商具备符合要求的仓库(设有空调、干湿温度计、
紫外线灯、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功能分区明显,
干净整洁)得 6 分,未提供不得分。(经营场所的房产
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仓库设备提供实景照片,不提供
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绿色食品
标志证书
3
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绿色食品标志证书的得 3 分,未提
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荣誉 4
供应商自2018年 1月 1日以来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或者
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部分
40 分
售后服务
方案承诺
10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要求,提供相应服务方
案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质量承诺、供货时间等)
有针对性、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进行分析,方案
优秀,可行性高的得 10 分,方案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可
行性得 6 分,方案欠完善,可行性不够得 2 分,其余不
得分。
样品展示 5
通过对样品形状形态、大小粗细、色泽、表面、质地、
品种等性状进行质量评审。品质、质量优异得 5 分,品
质质量良好得 3 分,品质质量一般得 2 分,品质质量较
差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货物的供
货渠道
3
为了确保货物货源稳定、品质优良,根据供应商货物的
供货渠道种类、货物品质等情况进行打分。供货渠道种
类多、货物品质良好得 3 分;供货渠道种类较多、货物
品质一般得 2 分;供货渠道种类单一、货物品质较差得
1分,(提供相关主要货物进货渠道的证明材料)不提
供不得分。
管理制度
与措施
5
具有仓库管理制度 1 分;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 1 分;
食材来源追溯制度 1 分;财务管理制度 1 分;人员管理
制度 1 人。
应急预案 5
根据供应商响应的相对优劣的具体情况(货物配送到后
配合采购人的验收方案、如遇产品质量事故处置方案、
重大节假日及采购人紧急情况需求的配送保障措施等)
对供应商进行打分,应急预案完善可行得 5 分,应急预
案较完善合理得 3 分,应急预案存在明显不足得 1。
24
安全责任
保障
6
1、供应商成交后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一
切安全事故 (含交通事故),供应商将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此承诺得 3 分,未提供不
得分。
2、供应商购买了 2021 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赔偿总
额达到100万(含)以上的得3分,100万以下的得1 分,
未购买不得分。(提供保险证明资料)
人员配备 6
针对本项目有专职质检人员、专业的配送团队、专用运
输车辆,能确保产品安全可靠、配送及时准确。拟派人
员配置合理、证明资料全部完整有效得 6 分;配备人员
方案较为科学,具有一定可行性得 4 分;配备人员方案
欠合理,可行性不够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
人员的健康证明和 2021 年 1 月 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
车辆行驶证的有效证明材料及照片)
说明:
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评审并打分。
2.磋商小组决定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
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5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成交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
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
(工程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
的责任和义务。
3.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
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采购文件(项目编号/包号: );
4.2 成交的响应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 附件:
4.6.1 甲方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乙方在磋商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乙方在磋商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 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采
购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8.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磋商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 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
地点在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后生效。如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26
11.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2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竞 争 性 磋 商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28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29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参考)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由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应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内容应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1)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
2)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三/四表一注”,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
2)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供应商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的
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缴
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人员资质、职称、资历等,或近期
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验收证明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十一);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
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启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符合采购文件关于联合体响应相关规定和要求(附件三十)。
4. 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0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31
商务文件格式(参考)
商务文件组成
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商务文件目录(内容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无相关材料或不适用的应
在该页标题后标注不适用);
1. 磋商书(附件一)
2. 磋商承诺书(附件二)
3. 报价一览表(附件三)
4. 报价明细表(附件四)
5. 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凭证(附件五)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六)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七)
8. 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八)
9.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九)
10. 财务状况简表(附件十)
11. 制造厂家授权书(附件十二)
12.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十三)
13.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附件十四)
14. 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五)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十六)
16.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十七)
17.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附件十八九)
18.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附件十九)
19.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附件二十)
20. 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二十一)
21. 类似项目业绩用户评价表(附件二十二)
22.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二十三)
23.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二十四)
24.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如有)(附件二十五)
25. 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二十六)
注:
1、采购文件未限定格式的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2、响应文件可自行编制目录,内容需标注页码,并注意目录与页码的对应。
3、响应文件商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
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
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32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33
技术、服务文件格式(参考)
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三 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1.响应货物介绍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特点。
2)供货范围。
3)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
4)质量保证措施。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2.响应货物主要技术资料
1)货物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2)检测报告和鉴定证书
3)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制造商和货物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如有)、
产品注册证(如有)、3C认证(如有)、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获奖证书(如有)、节能环保
证书(如有)等
4)货物详细技术参数。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规格逐条响应,提供具体
的货物性能参数,进行详细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资料(不得照抄采购文件有关内容),如不
能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需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3.生产、配送、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1)组织生产及配送、安装措施,供货计划(必要时提供生产计划周期表)。
2)调试与验收方案(至少包括:1、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调试与验收提出详细建议,
包括但不限于调试、验收的项目、标准、方案、程序、要求和时间;2、应注明需要采购人
参加的项目、时间等)
3)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应明确说明对买方人员的培训安排、培训目的、培训计划)
4)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各种技术配合、技术支持、技术培训、正常维护和应急措施
等,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性质、人员配置及数量、所从事的专业等,明确说明质保期内和
质保期满后的正常维护和应急措施等售后服务措施等。
5)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
和供货来源等资料,明确说明备品备件的长期供应方式和条件的承诺。
4.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二十七)
5.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如有)(附件二十八)
6.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附件二十九)
7.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附件三十一)
注:
1、采购文件未限定格式的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34
2、响应文件可自行编制目录,内容需标注页码,并注意目录与页码的对应。
3、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
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
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35
附件
附件一 磋商书
磋商书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___项目(项目编号/包号:____)磋商公告,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本响应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项目编号/包号)货物(工程或服
务)报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报价);
2.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 (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有),对此无异议;
4.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90 个日历日;
5.接受采购文件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约定;
6.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供应商: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6
附件二 磋商承诺书
磋商承诺书
恩施州中心医院、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共同维护招标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
项目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一)承诺履行采购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真实响应,承诺不围标
串标,承诺不弄虚作假、造假用假。
(二)承诺我公司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
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照、社保等材料真实、有效。
(三)不相互串通,不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利益。
(四)不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打听搜集评审情况,干扰评审工作、干扰采购人做出正确判断。
(五)不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不以弄虚作假等其他方式骗取成交,不以向采购人或者评审
人员请客、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六)我公司成交后,承诺履行(合同)的要求,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适用于工程项
目中注册建造师)在该项目竣工或完成前不参加其他项目采购活动。
(七)我公司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八)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九)我公司前期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我公司若有幸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则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规定的
方式、时间和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如逾期未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公司
上报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承担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之风险。
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司参与响应的资格,没收项目保证金,并将行为予以记录。
对给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期限至项目竣工或完成。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7
附件三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响应报价
(下浮率)
供货期 交货时间 保质期
大米
2年
面粉
备注(如不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写)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
格扣除合计(大写):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
说明: 1.最终供货价=(1-统一下浮率)×限价。
2.价格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 12 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3.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4. 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8
附件四 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单价(限价*下浮率)
1
2
3
…… ……
说明:1.应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报价范围应包含全部采购内容,如本项目相关送货运输、
安装调试、验收测试、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保险、税金、管理费和一定
的风险费用等在内的全部费用。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2.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分项报价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9
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服务报价表(如有)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备品备件、耗材/服务名称(厂家、规格型号、
产地)
单价
质保期外每年
所需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供应商应提供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服务报价表,如无此项则可不提供。本表报价不含在总报
价中。
3.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备注”中填
写,并作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0
附件五 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本项目不适用)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___ _项目(项目编号/包号:______)的政府采购活
动。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供
应
商
全 称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粘贴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凭证(清晰影印件)
说明:供应商应认真填写银行信息,与转账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
此凭证信息查退磋商保证金。
41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适用于供应商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可在此页作出说明并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42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名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
本公司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包号:______)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电话:
说明:供应商不委托授权代表,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不需要。
自然人参加磋商时不需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43
附件八 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响应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响应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员工人数
(2)供应商生产此响应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44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采购代理机构
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45
附件九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经营场所面积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近三年的奖励情况
近三年在采购活动中
是否有违法、违约记
录
近三年是否有受到行
业协会处罚或存在争
议事项说明
近三年所承担的项目
是否出现过重大事故
注:如有奖励、处罚等情况须在此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6
附件十 财务状况简表
财务状况简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财务状况
近三年度的实际情况
年 年 年
1 总资产
2 总债务
3 营业收入
4 税前利润
5 税后利润
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作为证明材料(没有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的可出具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担保函
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2、财务报告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各类报
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供应商的数据为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7
附件十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
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
料谋骗取成交、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类
别
序号 发生时间 情况简介 证明材料索引
诉
讼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案件。
49
附件十二 制造厂家授权书
制造厂家授权书(格式)
(如需要)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
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
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的单位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成交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
此文件,以此为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 制造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授权代表(签名): 签 字 人(签名):
50
附件十三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供应商及制造商均属于此类情况的填写)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包号): 项目名称:
小型、微
型企业
产品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称 小型/微型企业 金额
1
2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报价) %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监狱企
业产品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称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1
2
…
监狱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监狱企业产品金额/响应总价) %
监狱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残疾人
福利性
单位
序
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称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1
2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金额/响应总价)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金额应与《报价明细表》一致。
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 或“微型”。
3.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
4.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
述政策优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51
附件十四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
(非此类企业不填写此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制造商名称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分项
合计
响应文件对应
的页码
1
2
3
4
5
6
…
合计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页码填写到上表“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
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52
附件十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非此类企业不填写此表)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53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非此类企业不填写此表)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54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
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
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
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
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6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0000
或,≥
10000
≥1000
且,≥
5000
≥100
且,≥
2000
<100
或,<
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
或,≥
120000
≥100
且,≥
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55
附件十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此类企业不填写此表)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1. 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采购人名称)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包号: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
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清单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
号
数量 单价(元) 分项合计(元) 备注
1
2
…
合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供应商提供货物为自己制造的,也应按本声明函格式填写。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
存在投资关系。
3、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则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名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56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 10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
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7
附件十七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非此类企业不填写此表)
58
附件十八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1)节能产品
序号 设备名称
制造商
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认证证书
1
2
3 ……
2)环保产品
序号 设备名称
制造商
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认证证书
1
2
3 ……
说明:供应商应将所提供产品中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本采购文件第二章“落实节
能、环保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填写本表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9
附件十九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个人专业资
质及证书
个人简介
类似项目经验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金额 项目时间
说明:响应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
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60
日期: 年 月 日
61
附件二十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姓 名 专 业 年 龄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承担
的工作
个人专业资质及
证书
1 项目负责人
2
3
4
5
6
…
说明:响应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
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62
附件二十一 类似项目业绩表
类似项目业绩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名称 供货内容 合同金额
业主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
说明:1.每个项目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63
附件二十二 类似项目业绩用户评价表
类似项目业绩用户评价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名称 供货内容 合同金额
业主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1
2
3
...
说明:1.每份类似项目用户反馈意见需提供项目合同书及相应反馈意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
则不计入得分。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服务单位联系人与实际不符或合同金额不符等)
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64
附件二十三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条款 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响应文件对应
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的条款
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或
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
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65
附件二十四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条款 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响应文件对应
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
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
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66
附件二十五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如有)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如有)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号
条款
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响应文件对应
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
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
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
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67
附件二十六 商务评议对照表
商务评议对照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响应文件对应
的页码
1.1
1.2
1.3
1.4
1.5
1.6
…
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
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
“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
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68
附件二十七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 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响应文件对应
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
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
具体数值,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
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69
附件二十八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如有)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如有)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号条款
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响应文件对应
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
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
供相应具体数值,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
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70
附件二十九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评
分标准
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响应文件对应的页
码
2.1
2.2
2.3
2.4
2.5
2.6
…
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
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
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具体数值,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
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
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71
附件三十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并争取赢得本项目
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
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
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响应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
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
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
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响应工作以及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成交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授权代表: (签名)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授权代表: (签名)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授权代表: (签名)
……
年 月 日
72
附件三十一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73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恩施州中心医院:
我公司在参加医院的“ ”项目投标活动中, 郑重声明并承诺:
1.保证提供的证明、证照、证件、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2.提供与投标文件中相一致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医院招标项目需求,不存在质
量问题,不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重大负面粉影响、重大安全隐患。
3.保证按照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售后服务完
全满足医院业务需要。
4.交易价格不得虚高,不得违反价格诚信协议。
5.不存在请客、送礼、商业贿赂等不廉洁行为的。
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同意医院取消资格,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将我公司
记入医院供货商失信档案。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2、定义
3、项目属性
4、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8、现场踏勘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包含价格、商务、技术和服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2、报价
13、备选方案
1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15、成交后的分包
1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7、磋商保证金
18、保证金的退还
1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0、响应文件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形式、样品及递交
21、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
22、样品及现场演示。
22.1样品。本项目是否接收样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
24、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磋商程序及步骤
25、响应文件开启
26、磋商小组和磋商代表
27、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8、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29、磋商
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0、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汇总各供应商评审得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总和的平均值。磋商小组将
31、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多家供应商授权品牌相同,则应根据以下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推荐资格:
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3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
36、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第一章磋商公告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
八、签订合同
37、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
38、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9、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不得订立
40、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
4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4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
43、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44、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九、保密
45、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
十、质疑和投诉
46、质疑
4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46.2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46.3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
46.4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47、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形。供应商未按本章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8、投诉
4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4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5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
5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采购文件中注明已办理进口产品核准的除
53、落实中小企业政策
54、落实节能、环保政策
55、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十三、相关条文解读
56、《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57、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
5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
59、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
十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60、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十五、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6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技术要求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明确承诺,未提供或负偏离视为不
二、商务要求
(6)采购方若发现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贿赂采购方工作人员,采购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取消对供应商的所有往来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法
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三、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参考)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格式(参考)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技术、服务文件格式(参考)
附件
附件一 磋商书
附件三 报价一览表
附件四 报价明细表
附件五 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八 供应商资格声明
附件九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十 财务状况简表
附件十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十二 制造厂家授权书
附件十三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附件十四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
附件十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十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十七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十八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
附件十九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
附件二十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附件二十一 类似项目业绩表
附件二十二 类似项目业绩用户评价表
附件二十三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附件二十四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附件二十五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如有)
附件二十六 商务评议对照表
附件二十七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附件二十八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如有)
附件二十九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附件三十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