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计划”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计划”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计划”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2021-06-12 09:24:43.0
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计划”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2021-06-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计划”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单位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
行政区域丽江市公告时间2021-06-1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1-06-03成交日期2021-06-11
成交供应商华坪县百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49.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988862923
采购单位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丽江市华坪县永兴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88862923
代理机构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87931237

永兴乡营养餐(二次)谈判文件6.2.pdf
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计划”竞 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泰宇采招 2021-04-009 号 采 购 人: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6 月 2 注 意 事 项 各报价人: 为遵循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贵单位递交报价文件时,除携带贵单位认 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随身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采购人或监督人员登记验 收,经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采购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 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6、报价保证金收据原件。 3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一、总 则............................................................................................................................... 12 第三章 合同书及主要条款.......................................................................................................... 21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9 一、资格证明部分格式........................................................................................................... 30 二、商务部分格式................................................................................................................... 39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48 第五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50 第六章 评审办法.......................................................................................................................... 56 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计划”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华坪县永兴乡中 心学校的委托,泰宇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计 划”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 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参与谈判。 2、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计划”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泰宇采招 2021-04-009 号 2.3、采购内容: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具体如下所示: 序号 品名 计量单位 预算数量 1 大米 市斤 120000 2 面粉 市斤 35000 3 肉 市斤 36000 4 食用油 5L/桶 1000 5 蔬菜 市斤 60000 6 鸡蛋 市斤 8000 7 配料 市斤 3000 采购范围中所列相关产品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供货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供货数量按 实际供应数量结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4、财政采购预算:1730000.00 元。 5 2.5、交货地点: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下属各学校(采购方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自 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1 月(按采购人日常需要量配送,最终以合同签订时 限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质量检测检验标准及 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 目生产和供货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 3.1.3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1.4 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及配送车辆,能够按时限配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 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需在有效期内); 3.1.5 粮油类产品须有县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1.6 禽蛋肉类产品须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3.1.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不得对同标段货物同时投标。 3.1.8 投标人应出具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 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 6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 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3.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4.1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4.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2021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 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 谈判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 5.1 时间:2021 年 06 月 03 日至 2021 年 06 月 07 日,上午 8:30-12:00 时,下午 14:30- 18: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县狮山路河东村委会小蜜蜜芒果干 3 楼)购买谈判文件; 5.3 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5.3.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如法定代表人未授 权的无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则法定代表人须到现场获取谈判文件); 5.3.3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3.4 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3.5《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鲜章); 5.4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800 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 7 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5.5 供应商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咨询电 话:18187931237。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时间:2021 年 06 月 11 日上午 08:30—09:00 时(北京时间); 6.2 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6.3 递交符合泰宇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项要求的响应文 件; 6.4 参加谈判的企业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谈判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 弃)。 6.5 参加谈判的企业代表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报价保证金, 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6.6 2021 年 06 月 11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 时间:2021 年 06 月 11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7.2 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7.3 响应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谈判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报价 权利)。 8、报价保证金的缴纳 8.1 报价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8.2 报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09 日 16:00 时前。 8.3 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8.4 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郊分社 8 银行账号:6100031395033012 (注:报价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进入泰宇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 户,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报价保证金缴存后报价人执报价保证金缴存回执单到泰宇建 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更换报价保证金收据) 9、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参与本项目 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采购方: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13988862923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屈工 联系电话:18187931237 2021 年 06 月 03 日 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 采购人 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计划”竞争性谈判采购项 目(二次) 项目编号 泰宇采招 2021-04-009 号 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3.1 采购内容 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一览表” 3.2 服务期限 自 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1 月(按采购人日常需要量配送,最终以 合同签订时限为准) 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 求: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生产和供货能力。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3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1.4 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及配送车辆,能够按时限 配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需在有效期 内); 1.1.5 粮油类产品须有县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 告。 1.1.6 禽蛋肉类产品须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产品检 疫合格证》。 10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标段货物同时投标。 1.1.8 投标人应出具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2 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 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 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 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1.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1.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4.1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 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4.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 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2021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 政办函(2020)115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优 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 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 参与谈判 □√不接受□接受 7.2 谈判文件澄清截 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11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投标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 90天 13 谈判保证金 一、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报价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2.报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09 日 16:00 时前。 3.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郊分社 银行账号:6100031395033012 (注:报价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进入泰宇建筑 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报价保证 金缴存后报价人执报价保证金缴存回执单到泰宇建筑工程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更换报价保证金收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竞争性谈判文 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 ③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理 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④法律法规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3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本、副本 3 本 15.1 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 年 06 月 11 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15.3 响应文件的退还 不予退还 26.1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价的 5% 12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8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 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 定收费标准计算。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的最高上限价为 1730000 元,超过该上限价作无效报价处 理; 2、如后面的内容描述与此表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 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项目 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服务。 2.2 本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采购范围 3.1 本项目服务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5.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 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3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6.竞争性谈判的组成 6.1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评审办法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则其谈 判将被拒绝。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 将以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 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 将变更时间在网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技术要求和 商务条件后,认真编写响应文件。 14 8.2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谈 判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或优于的承诺。 9.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有关文件的递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 的,可提供复印件。 (1)报价一览表: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2)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材料; (3)谈判申请函: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4)分项报价表: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5)供应商信息表: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6)类似业绩情况表:格式自拟 (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9)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 (10)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和管理人员配备: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 格式及要求填写 (11)服务方案及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如有) 10.报价和报价货币 10.1 本次采购项目不分标段,谈判供应商不得将完整标段内的内容进行分拆。 10.2 报价指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所须的一切费用。采用两次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 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在谈判后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 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0.3 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 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并承担合同中的一切责任。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 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10.4 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 15 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 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 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10.5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1.有效期 11.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 件。 11.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 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 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 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12.2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 单位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2.3 响应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 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4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提供格式的各供应 商自拟。 13.谈判保证金 13.1 缴纳谈判保证金注意事项: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谈判保证金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4.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 16 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2021 年 X 月 X 日 X 时以前不得开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密封袋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注明标识,采购 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4.2 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拒收。 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5.1 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 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15.2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5.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撤回 16.1 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 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 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在谈判截止日期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谈判与评审 17.开标 17.1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报价,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报价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 17.3 谈判时,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作为 有效响应文件启封。 17.4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报价的有关内容,供应商对报价结果签字确认。 18.谈判 18.1 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小组的 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谈 判小组的,要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 17 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谈判小组应当推选组长, 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和评审,负责完成谈判和评审 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18.2 评审方法:谈判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进 行评审 19.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9.1 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谈判、审查、澄 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谈判供应商及与评审无 关的其他人透露。 19.2 从谈判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止,谈判供应商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 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谈判供应商试图在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 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20.评审标准: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8 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成交结果 23.成交人的确定 23.1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3.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 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4.成交通知书 24.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发布 媒体详见招标公告)公告,两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4.2 成交通知书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4.3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 件。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的规 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和响应文件作实质 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3 成交人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 交人人,也可以重新开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履约保证金 26.1 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 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6.2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9 七、其他事项 27.质疑和投诉 27.1 供应商认为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 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 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受理质疑部门:泰宇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888-6126778;传真:0888- 6126778;地址: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狮山路河东二组。 27.2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 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7.3 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规定(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章的原件。 27.4 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5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代 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询价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询价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 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27.6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 20 者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 日内向华坪县财政局采购办投诉。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计算。 29.解释权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采购方式管理办 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本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21 第三章 合同书及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 签订日期: 2021 年 月 日 22 (仅供参考) (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批准文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按照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中标通知书/成交结果通知书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食品:食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 1(乙方投标文件 “食品分项技术参数及投标表”)。 2.本合同总价款是包含食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辅助材料的各种费用、委托培训费和售 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本合同执行期间各单价价款不变。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下列关于(项目名称、编号: 号)的采购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 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以合同实际附件为准): 1.1 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总投标一览表; 1.2 食品分项技术参数及投标表; 1.3 投标承诺(投标、投标申请及声明); 1.4 食品质量保证书、服务承诺; 1.5 中标或成交结果通知书; 1.6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条、食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供应期限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 单位 单价 (元) 供应期限 23 食品数量乙方按甲方实际需求量按月确定。 第四条、交货地点: 第五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合同后 3 天内向甲方提交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以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2.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因乙方提供食品而发生的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后的救护和救济。 3.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解除合同后 30 天内,甲方将把风险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六条、送货及验收 1.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2.验收方式以投标文件和实物样品为准。 第七条、供货计量 以交货地过磅计量为准。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不合格的食品,有权作退货处理并要求赔偿;甲方有按时与乙方结算货款的义 务。 2.由于食品的质量问题或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甲方该类食品紧缺,甲方有权自行 采购,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食品的质量问题造成中毒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政府采购结算执行省财政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 3.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事项的; 2.乙方签订合同后不能如期供应食品的,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当月总价款的 10%违约金。; 3.乙方用以次充好的手段提供与中标资料和样品不相符的食品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 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 24 4.乙方擅自将中标资格转让给他人或中途转让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食品、拒付食品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当月食品总价 款的 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 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 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 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 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1.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食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食品质量进行鉴 定。食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食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 由甲方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 .本协议及附件共 页,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 附件一:开标、投标一览表,共 页; 4.2 附件二:食品质量标准一览表,共 页; 4.3 附件三: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共 页。 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5 甲方(采购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地址: 乙方(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地址: 食 品 安 全 协 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守法经营,依据《食品 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品质保证及食品安全协 议: 一、食品安全保证条款 1.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具备食品行业生产许可,持有国家要求的食品生产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 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正本、副本及法人身份证等资料。 2.乙方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国家和 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包装标识,且在规定的保质期内。 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均已通过有关部门正规检测机构的食品安全检测并符合国家相关食 品安全检测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5.乙方保证食品所使用的原辅料(包括但不限原材料、配料、添加剂等)符合《食品安 全法》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索证、索票制度且保存好相关档案及 26 凭证,每批次均提供学校索取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6.乙方保证乙方食品生产场所及原辅料贮存(包括不限于冷冻、冷藏、冷却、泡制)均 符合食品生产相关要求。 7.乙方保证乙方生产场所所有从业人员均已通过卫生部门体检并取得健康证,且无各类 传染性疾病。 二、质量体系条款 乙方须确保食品确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并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以期保证所提供 的食品能够满足甲方的品质要求。 1.乙方应对食品实行严格的检验、检测,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索证、索票制度,肉类每批 次均需向学校提供检验检疫证书,并保存好相关档案及凭证。 2.乙方必须具备食品的储存条件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3.乙方对提供的食品应实施批次管理制度,严禁使用超期食品。 4.甲方不允许乙方变更食品制造商(品牌),当乙方确实需要更换制造商(品牌)时, 应提前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在没有向甲方提供使用该制造商(品牌)后的产品的检测报告 并符合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前,乙方不得使用更换后的食品(品牌)提供给学校。 5.配送学校的米、面、油、肉类品质监控项目包括包装数量、生产日期、合格证、检疫 证等。 6.配送学校的米面油实行定量包装,米、面以 25kg 袋装,油 5升桶装。肉类以部位不同 装袋,配送到学校。 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贮存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行 为有权提出纠正,情节严重时可发停止配送指令。 三、质量要求及产品验收标准 甲方不接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食品验收标准须符合本条款下 的相关要求,不符合本条款下相关要求的甲方均视为不良品。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 配送到学校。 2.感官指标:产品需无瑕疵,固定净重产品应保证无残次品,肉类皮毛洁净,口感、色 泽、感观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指标。 3.数量:甲方要求的所有食品为净重,不包括食品内外包装的重量,故乙方提供产品的 27 毛重应大于产品包装所标示的重量。 4.变质:乙方提供的食品性状应未发生变化,应无发霉变质、发黑发臭、长蛆长虫、发 酸胀包等问题。 5.包装与食品接触材料必须为食品级材质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可使用不符合食品安 全要求的材料包装。 6.包装印刷必须使用食品级印刷油墨,不可含有铅、砷等有害物质,不可有刺激性气 味。 7.产品包装袋应结实牢固,强度、耐磨性能等指标应能符合产品仓储、物流运输等要求 而不致被压瘪、压坏。 8.乙方提供的所有食品包装上应详细标注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合格证上标注生产日期 或生产批次。 9.乙方所提供的所有食品标注的保质期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已通过食品陈化实验验 证。 四、风险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协议能有效履行及最大限度的维护食品安全及保护师生利益,甲方向乙方收 取食品风险安全保证金 万元( 大写: 元)。乙方没有在此协议签订后缴纳该笔款 项的,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货款中暂扣此笔款项。 五、质量索赔及食品安全索赔 食品安全事故指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中发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并 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学生食用学校提供的食物食品后发生的食源性疾 患、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并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10人以下轻微呕吐、腹 痛、腹泻), 1.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出现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应当承担由此引起被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抽检的产品和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提供的食品在甲方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发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 品安全检测标准或食品安全相关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被行政主管部门罚款的,乙方应承担相关 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学生食用食物食品后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并 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轻微呕吐、腹痛、腹泻),疑是食物中毒症状或出现 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学校组织发病学生向医疗机构或医院救治所发生的一切费 28 用由乙方负责。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生产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出现食品质量问题,甲方有要求退货、 换货、质量索赔等权利,乙方予以无条件的退货或换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退、换货运费等 一切损失及甲方处罚。 六、协议的修订及更新 1.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品质管理或食品安全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修改、更新本协议的相 关规定和条款。 2.国家《食品安全法》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发生修订或变更时,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或条款修订本协议。 九、协议终止 1.当甲乙双方的物资采购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当乙方因品质管理、食品安全等问题无法满足甲方的本协议内的相关要求时,甲方可 以给出适当期限要求乙方整改并回复,乙方未整改、未回复或回复整改措施后仍无法达到甲 方的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供货合同。 十、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因本协议条款或与本协议条款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可能的努力友好协商解 决。 3.若双方不能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 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21 年 月 日 2021 年 月 日 29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计划”竞争性 谈判采购项目(二次)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0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报价及承诺 备注 总报价 小写: 大写: ( 注 : 总 报 价 为 大 米、面粉、食用油、 鸡蛋 4 项食品全年报 价总和。 分项报价 品名 单价 大米 元/市斤 面粉 元/市斤 食用油(5L/桶) 元/桶 鸡蛋 元/市斤 质量承诺 服务期限承诺 项目负责人 报价保证金金额 注:1.大米、面粉、食用油、鸡蛋的价格不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而调整。肉、蔬菜和配 料等的价格由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及市场价格确定。 2. 报价人在《报价一览表》内所填报的项目单价包含食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人工费、 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由报价人根据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 算费用后报价。 3.表中“总报价”应与“谈判申请函”和“报价组成表”中“总报价”一致。 4. 此表应放于谈判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1 一、资格证明部分格式 32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__ 年 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3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委托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 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 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 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 34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5、财务状况; 附 2017 年-2019 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 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应有的财务资料)。 6、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供应商 2020 年 1 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35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2)若为中小企业需填写本声明函。 36 (2)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 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 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 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 注:若不是监狱企业则不用填写。 37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 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用填写。 38 8、报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及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供应商人认为如果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还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 文件 39 二、商务部分格式 谈判申请函 致: 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谈判文件,经详细研 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谈判活动。为此,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 (供应商全称) 参加谈判,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叁 份,据此 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谈判文件的内容及技术服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 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 处,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5、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谈判之日起 90 天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 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6、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谈判函连同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方双方之间共同 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我方同意,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其他任何报价。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 的任何费用。 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0 2、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报价及承诺 备注 总报价 小写: 大写: ( 注 : 总 报 价 为 大 米、面粉、食用油、 鸡蛋 4 项食品全年报 价总和。 分项报价 品名 单价 大米 元/市斤 面粉 元/市斤 食用油(5L/桶) 元/桶 鸡蛋 元/市斤 质量承诺 服务期限承诺 项目负责人 报价保证金金额 注:1.大米、面粉、鸡蛋、食用油的价格不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而调整。肉、蔬菜和配料 等的价格由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及市场价格确定。 3. 报价人在《报价一览表》内所填报的项目单价包含食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人工费、 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由报价人根据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 算费用后报价。 3.表中“总报价”应与“谈判申请函”和“报价组成表”中“总报价”一致。 4. 此表应放于谈判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1 3、分项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产地 质量标 准(等 级) 生产 厂家 数量 单价 本项小计 1 大米 2 面粉 3 肉 4 食用油 5 蔬菜 6 鸡蛋 7 配料 合计 小写: 大写: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大米、面粉、食用油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报告出具日期在 货物保质期内);2.禽蛋肉类产品须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格 式自定)。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4、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 号 货 物 名 称 谈判文件 技术参数 规范、要 求 响应文件 技术参数 规范、要 求 响应文件是否对应技术规 范(无偏离、正偏离、 负偏离) 偏离说明 1 大米 2 面粉 3 肉 4 蔬菜 5 配料 6 食用油 7 鸡蛋 注: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与谈判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如有偏离,请供应商在此 表中如实填报。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与谈判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 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保证:除技术规格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 43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表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担任职务年 限 现任职务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从事管理工 作年限 联系电话 邮编 相关职务 主要经历 (须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健康证等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 人员配备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或岗位 健康证明发卡 号 备注 注:须附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健康证等证件扫描件。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 6、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情况 配送车辆情况表 车辆数量: 序 号 车辆类型 车辆产权(租用或 企业所有) 行驶证号 其他需要说明情 况 1 2 3 ... . 注: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配送食品交通运输工具车辆行驶证或租用车辆合同等 有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 7、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实施时间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及电 话 注: 1. 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2.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 47 8、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标准库房,提供租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扫描 件加盖公章) 9、交存风险保证金承诺书(模板) 交存风险保证金承诺书 致: 为 预 防 配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 我 方 自 愿 向 承 诺 : 合 同 签 订 后 3 日 内 向 交 存 人 民 币: ,如因我方配送的食品发生学生食品中毒事故,同意你 方使用此笔款项用于学生中毒事故后的救护和救济。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项承诺不作强制性要求,是否交存及金额多少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自行决定。 如无特殊情况,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风险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人。(风险保证金:为预 防因供应商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而引发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时,中标人拒绝或无力支付受害者 住院费用或赔付,而把风险转嫁到学校的情形发生,学校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根据双方在 合同中约定,中标人自愿向学校交存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支付发生学生集体用餐中毒事故 后的救护和救济等费用。) 48 四、技术标部分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 2)食品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3)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 4)应急措施方案; 5)售后服务承诺。 注:由供应商根据以上内容及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49 二次报价及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报价及承诺 备注 二次报价(最终报 价) 小写: 大写: ( 注 : 总 报 价 为 大 米、面粉、食用油、 鸡蛋 4 项食品全年报 价总和。 二次报价分项报价 品名 单价 大米 元/市斤 面粉 元/市斤 食用油(5L/桶) 元/桶 鸡蛋 元/市斤 质量承诺 服务期限承诺 项目负责人 报价保证金金额 注:1.大米、面粉、食用油、鸡蛋的价格不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而调整。肉、蔬菜和配料等的 价格由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及市场价格确定。 2.报价人在《报价一览表》内所填报的项目单价包含食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人工费、 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由报价人根据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 算费用后报价。 3.表中“总报价”应与“谈判申请函”和“报价组成表”中“总报价”一致。 4. 注:此表不需装入响应文件中,请自备 2-3 份签字、盖章后带到谈判现场备用。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0 - 第五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学校 名称 序 号 货物 名称 详细参数(规格、颜色、材质 等,加★号为必须满足且不允许 有负偏离项的参数) 数量 单位(1市斤 =500克) 备注 华坪 县永 兴乡 中心 学校 1 大米 ★1、密封包装、品种为粳米或籼 米,当年或上一年的新米,不能 有陈米;米粒饱满,色泽光亮, 不发黄、发霉、虫蛀;无任何添 加剂;天然绿色优质无污染。质 量等级为一级。 ★2、大米必须具有明确的商品标 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 等级等。 ★3、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 证复印件。 ★4、验收时,每批次大米必须提 供检验合格报告。 120000 市斤 总需 求量 2 面粉 密封包装;优质馒头面条粉有一定 的延展性,色泽好的面粉。 1、面粉必须具有明确的商品标 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 等级等。 3.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 ★4、验收时,每批次面粉必须提 供检验合格报告。 35000 市斤 - 51 - 3 肉 1、新鲜后腿肉、五花肉、排骨 等。 2、无病毒害本县生产的优质猪 肉。 ★3、猪肉要求当日采购新鲜的后 腿肉、瘦肉及其他类型猪肉,中 标人不得提供冻肉、冷藏肉。 ★4、供货时,每批次的新鲜猪肉 必须提供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 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 生猪定点屠宰厂出具的《肉品品 质检验合格证》。 ★5、本次招标,猪肉不参加报 价,猪肉的价格由采购方与供应 商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及市场价格 确定。但承诺中标后,中标供应 商提供的猪肉必须满足以上要 求。 36000 市斤 4 蔬菜 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 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 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 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等 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 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 标。 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 笋。无虫咬、发芽、发霉、变色 60000 市斤 - 52 - 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方 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 标。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 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 残留不超标。 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 新鲜连接的秧,外形正常,大小 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 腐烂,无污染,无异味,无病虫 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 ★5、本次招标,蔬菜不参加报 价,蔬菜的价格由采购方与供应 商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及市场价格 确定。但承诺中标后,中标供应 商提供的蔬菜必须满足以上要 求。 - 53 - 5 配料 1、配料符合食品生产、包装相关 规定的合格产品,杜绝三无产 品、简装产品和不合格产品。 ★2、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 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等。 ★3、生产商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 产许可证原件、生产厂家食品经 营许可证原件(备查)。经销商 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 印件、生产厂家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4、验收时,每批次配料必须 提供检验合格报告。 2、★5、本次招标,配料不参加 报价,配料的价格由采购方与供 应商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及市场价 格确定。但承诺中标后,中标供 应商提供的配料必须满足以上要 求。 3000 市斤 - 54 - 6 食用油 ★1、非转基因纯正菜籽油,5升 每桶装。质量等级:一级,纯 正、无腥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 气味和滋味。种类不限。 ★ 2、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 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等。 ★3、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 可证复印件。 ★4、验收时,每批次食用油必 须提供检验合格。 1000 桶 5L/ 桶 7 鸡蛋 ★ 1、无病毒害优质鸡蛋。品质 新鲜、蛋壳完整、每个鸡蛋重量 必须大于50克。保存时间可到达 15天及以上。采用特制木箱、纸 箱、塑料等外包装,内包装必须 采用蛋托或纸格。 ★ 2、生产商提供有资质的检验 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 证》复印件。经销商提供《动物 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产品 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3、提供生产厂家《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 4、验收时,每批次鸡蛋必须 提供检验合格报告。 8000 市斤 - 55 - 其他需要阐述情况: (1)大米、面粉、食用油、鸡蛋、作料要求按周采购送达,肉、蔬菜要求每天早晨送达。 (2)《采购需求一览表》的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根据每周实际用量适当进行增减,实际 需求量每周由学校通知供应商。本次采购“学生营养餐”所需的食品数量将有可能存在大幅减少 的风险,学校不对所需食品数量作出任何承诺,请投标人自行评估因食品数量大幅减少而存在的 风险。 (3)开标时,投标人需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鸡蛋的单价进行报价,并根据一年总需求量分 别报出大米、面粉、食用油、鸡蛋各项食品总价及四项食品的总报价。最终依据大米、面粉、食 用油、鸡蛋四项食品一年的总报价进行评审时报价得分计算。 (4)大米、面粉、食用油、鸡蛋的价格不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而调整。猪肉、蔬菜和配料等的 价格由采购方与中标人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及市场价格确定。 采购方在验收时,货物质量严格把关,按照采购方提供的《采购需求一览表》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正本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中标人需向采购方提供每批次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 56 - 第六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资格 评审 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4.1 条的规定 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 条的规定 2.2 符合 性评 审标 准 供应商经营范围 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书 符合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鲜 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鲜章;符合竞争性谈 判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 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实质性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一、评审方法 (一)本工程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 规制定。 (二)本办法是谈判小组确定项目成交候选人的依据,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分四个阶段进行: ① 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 ② 第二阶段为符合性评审; ③ 第三阶段为详细评审(即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 - 57 - 详细评审为通过性评审,含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评审,,只有详细评审最后得分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的才能进入第四阶段。 ④ 第四阶段为二轮最终报价(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为两轮,第一轮为公布所有参 加本项目报价人的报价及交货期,第二轮为逐一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因采购 项目的实际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所有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报价人增加谈判轮 次。 本项目第二轮谈判内容为:请报价人在第二轮谈判时对大米、面粉、鸡蛋、食 用油的单价进行二次报价,并根据《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数量计算出最终总报价 (最终总报价将成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有需要,将有可能增加谈判内 容,但所增加的谈判内容将会明确告知参加谈判的所有报价人)。 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初步评审要求,质量和 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按照最 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有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二次谈判报价相同 时,则技术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四)关于中小企业的评审 4.1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采 【2021】7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 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2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4.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4 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谈判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及证明材料;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谈判时,还须同时提 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 - 58 - 4.5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最终报 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在评审时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经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价: (1)价格扣除计算公式为:评审价=最后报价×(1-P) (2)P: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产品扣除幅度(6%) 注:谈判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五)初步评审标准 5.1 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 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5.2 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六)评审程序 6.1 初步评审 6.1.1 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 3.1 项、第 3.2 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谈判。 6.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1.3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 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申请 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 59 - 6.2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6.2.1 技术 部分 评审 (满分 60 分) 1、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满分 15 分) (1)食品安全保证措施优,措施完善,有专门的检验检测场地、设 施和持证人员,能够保证当日提供每个品种果蔬、肉类的当日检测结 果;对配送的果蔬等有溯源体系,能够实现源头追溯,确保安全;有 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 11-15 分; (2)食品安全保证措施一般,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得 6-10 分; (3)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的得 0-5 分;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满分 15 分) (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优,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 中,凡出现因食材问题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得 11- 15 分;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一般,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 中,凡出现因食材问题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得 6-10 分; (3)无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的得 0-5 分。 3、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评分(满分 15 分) (1)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设定详细可行,针对性强,管理制度完 整、服务承诺全面,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相关资料提供完整的得 11- 15 分; (2)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一般,没有针对性,管理制度较少、服务 承诺及保障措施有重大偏差,相关资料提供少的得 6-10 分; (3)未提供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的得 0-5 分。 4、应急措施方案评审(满分 15 分) (1)突发状况分析全面,应急措施方案完善、规范、科学,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的得 11-15 分; (2)突发状况分析一般,应急措施方案基本可行的得 6-10 分; (4)无突发状况分析和应急措施发难的得 0-5 分 - 60 - 商务 部分 评审 (满分 40 分) 1、业绩评分(满分 10 分) 根据本项目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的数量进行评分,每提 供一个业绩得 5 分,最多得 10 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证明材料不予认 可。 2、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情况(满分 10 分) (1)从业人员 5人以上,从业人员情况资料齐全;(7-10 分) (2)从业人员 3-5 人,从业人员情况资料齐全;(4-6 分) (3)从业人员 3人以下,从业人员情况资料不齐全。(0-3 分) 3、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能力(满分 10 分) (1)向学校承诺提交的风险保证金数额 10 万及以上;(10 分) (2)向学校承诺提交的风险保证金数额 8-10 万(包含 8万);(5 分) (3)向学校承诺提交的风险保证金数额 5-8 万(包含 5万);(4 分) (4)向学校承诺交存风险保证金数额 1-5 万(2分); 注:无承诺不得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情况(5 分) (1)车辆证照齐全,提供了完整的车辆来源,配送车辆 3辆及以上 的得 4-5 分; (2)车辆证照及来源情况提供资料较少,配送车辆 2辆及以内的得 2-3 分; (3)未提供配送车辆情况,无固定配送车辆;0-1 分) 5、经营场所配置(满分 5分) (1)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且针对本项目配置相应的仓储条件 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 4-5 分; (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或相应的仓储条件一般,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的得 2-3 分; (3)投标人有固定经营场地及仓储配置,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得 0-1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指:房屋产权所有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租赁合 - 61 - 同或自建证明材料。 4.2 谈判、比较与评价 4.2.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 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 他信息。 4.2.2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 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4.2.3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 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4.2.4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4.2.5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6 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对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4.2.7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最后报价按“评审办法前附表”中 规定的幅度和计算方法进行价格扣除,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作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 候选人的依据。 4.3 评审结果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 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项目概况 2.资金来源 3.采购范围 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谈判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6.竞争性谈判的组成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9.响应文件构成 (1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如有) 11.有效期 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3.谈判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4.2 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拒收。 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撤回 五、谈判与评审 17.3谈判时,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作为 有效响应文件启封。 17.4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报价的有关内容,供应商对报价结果签字确认。 18.谈判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 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 六、成交结果 23.成交人的确定 24.成交通知书 25.签订合同 26.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29.解释权 第三章 合同书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资格证明部分格式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2)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报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及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供应商人认为如果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还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部分格式 谈判申请函 2、报价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类似业绩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标部分 二次报价及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一、评审方法 (四)关于中小企业的评审 (五)初步评审标准 (六)评审程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