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6月13日 13:2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 | ||
行政区域 | 原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13日 13:2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电子下载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63.80369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小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95540059 |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固原市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洋139095481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利民小区23#营业房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小乐18295540059 | ||
附件: | |||
附件1 | 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3)(2)(1).doc |
项目概况
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电子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CG)-2021-001号
项目名称: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3.80369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80369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 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 6%后计算)(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按要求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④保证金缴纳凭证;⑤投标人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需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清单。注: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5日 至 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电子下载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智慧电子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浙商国际建材城11号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智慧电子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浙商国际建材城11号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固原市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
联系方式:刘洋13909548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民小区23#营业房三楼
联系方式:王小乐18295540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乐
电 话: 18295540059
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X(CG)-2021-001号
采购单位(盖章):固原市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
代理机构(盖章):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6月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CG)-2021-001号
项目名称: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638036.95元
最高限价(如有):638036.95元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638036.95 |
|
预算合计:638036.95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 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 6%后计算)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按要求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⑤投标人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需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清单。
注: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由谈判小组进行审查。
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06-15 08:00:00 至 2021-06-17 18:00:00 (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18日 15:00:00 (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德智慧电子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浙商国际建材城11号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6 月 18日 15:00:00 (北京时间)
地点:德智慧电子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浙商国际建材城11号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固原市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
联系人:刘洋
联系方式:13909548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利民小区23#营业房三楼
项目联系人:王小乐
联系电话:18295540059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3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招标项目名称 |
原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塬站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2 |
委托代理编号 |
QX(CG)-2021-001号 |
3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60个日历日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U盘一份 标书的所有正副本可装在一个密封袋中,也可分开包装。 |
5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非现金方式提交(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3、投标人可以采用下列中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1)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支票、汇票、本票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6、未按上述各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电子担保保函业务技术咨询: (1)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2-6888 网址:www.guaranty.com.cn (2)宁夏石嘴山银行固原支行 客服电话:0954-7221565 |
6 |
货物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
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
7 |
采购预算 |
638036.95元 |
8 |
报价方式 |
采用二轮报价 |
9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1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投标书递交至: 地点:德智慧电子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浙商国际建材城11号楼3楼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18日 15:00:00 |
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 6 月 18日 15:00:00 |
12 |
开标时间 |
2021年 6 月 18日 15:00:00 |
13 |
开标地点 |
地点:德智慧电子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浙商国际建材城11号楼3楼 |
14 |
无效投标的规定 |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15 |
废标的规定 |
(1)首次开标后,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服务费: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03]149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
2.定义
2.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3“业绩”系指同类货物或服务。
2.4“依法纳税”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需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清单。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按要求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投标人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需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清单。
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由谈判小组进行审查。
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3开标结束后,将收取的投标人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送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3.4评标结束,代理机构收取《投标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其费用。
5.授权委托
5.1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共十六项,内容如下:
(一)谈判邀请;
(二)谈判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7.2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8.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8.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邀请函上规定的时间领取谈判文件。
8.4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少于三天。
8.5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递交。
9.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发布变更,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 延长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邀请函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3天。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
三、响应文件
11.投标文件语言
1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3.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商务文件
(1)谈判响应声明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
(6)技术规格、参数
(7)有项目建设方案要求的必须编写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
(8)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投标报价
14.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4.2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及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3供应商有两次报价机会,第一次报价为投标文件报价;第二次报价在投标现场进行。在招标文件无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后一次报价必须低于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4.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4.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14.6供应商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
15.备选方案
15.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小密封袋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且小密封袋上未标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备选方案,按无效投标处理。
16.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本章3.2款、3.3款规定的资格证明原件进行审核,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不能提供原件的,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确认。按规定需要年检的证照必须年检。复印件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
16.3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投标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 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供应商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7.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8.投标保证金
18.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8.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18.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后资质审查结束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谋取中标的;
(3)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投标文件有效期
19.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
19.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小于招标文件前附表数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9.3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9.4对季节性、时效性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或者经过两次招标未完成的项目,参与投标的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有效期都不足的,经供应商书面承诺将投标文件有效期修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的时间、采购人确认、财政部门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进行评审。
19.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0.响应文件的签署
20.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U盘一份,胶印装订,不得使用活页或夹层。否则,视为无效标书。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响应文件可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或一起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1.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1.3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将视为无效标书,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1.4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另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可以单独密封递交也可以装入投标文件密封袋中。
22.响应文件的递交
22.1 响应文件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谈判文件指定的地点。
22.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2.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可以单独密封递交也可以装入资格证明文件袋中递交。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3.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所有文件必须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20、21、22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3.3撤回投标应以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正式文件书面告知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可先传真文件,在三日内将该文件书面送达;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正式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23.4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24.串通投标行为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中标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处获得评标组成人员情况的;
(3)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或错、漏一致的;
(8)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投标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
(9)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前1小时内,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能。采购人代表也可对资质不进行审查,开标后直接送评标室由谈判小组审查。
25.2代理机构代表必须仔细核对供应商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在资格证明汇总表上详细标注,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5.3有下列情况之一,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1)未缴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具备本章第3.2款、3.3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
25.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也可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代表当场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五、开标和评标
26.谈判小组
26.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6.3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7.开标
27.1开标前由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会议,通报采购项目内容、采购方式、评标方法及谈判小组的建立及资质审查情况,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研究确定相关事宜。
27.2 代理机构按照谈判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佩戴采购单位代表、监督机构代表牌出席开标会。
27.3开标时,宣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供货或服务完工时间等,供应商对信息进行确认后记录人打印记录,供应商签字。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供应商代表应当当场提出,当场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按照唱标打印签字的为准。
27.4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7.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密封袋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小密封袋未标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备选方案,按无效投标处理。
28.响应文件的澄清
28.1评标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3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8.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无效投标和废标
29.1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2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首次开标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市直由市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各县(区)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30.评标
30.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0.2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第一次唱标结束,将投标文件、报价表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0.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小组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1家中标候选人。
30.4中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技术参数及价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参数和报价执行。
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33.中标结果通知
3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
34.4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其他规定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实行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6.2原则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03]149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7. 其他规定
37.1评标程序及结果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或者谈判文件中规定不明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37.2 谈判文件中实质性响应包括商务、技术参数和货物交付使用或服务完工时间。
37.3 谈判文件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1.总则
1.1 评标委员会
1.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2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1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 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承担评审结果相关责任。
(3)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1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家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3)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名。
第四章 合同文本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谈判响应声明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价格表
四、偏离表
五、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证明文件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2、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七、经营业绩
八、投标承诺书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一、谈判响应声明
谈判响应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采购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2、技术文件: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条款: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根据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
(1) 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
(3) 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其他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其他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开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设备(货物) 名称 |
品牌或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价格(元) |
|
单价 |
总价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人民币大写: (? 元) |
|||||
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 |
|||||
其他事项申明: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投标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包号: 货币单位: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或规格、型号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数量 (台/套) |
价格 |
|
单价 |
合计 |
||||||
1 |
|||||||
2 |
|||||||
… |
|||||||
安装调试费 |
|||||||
备品备件费 |
|||||||
运输和保险费 |
|||||||
技术服务费 |
|||||||
税金 |
|||||||
其他 |
|||||||
投标总价(小写): |
|||||||
投标总价(大写): |
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投标须知”要求报价。
(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偏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规格及 参数 |
响应情况说明 |
偏离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附缴纳凭证)
六、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2、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2、其他
制造商不提供“附6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1—1、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2、供应商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2) 成立或注册日期:
(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经营范围:
3.近年营业额:
年度 |
总额 |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
(1)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同意为供应商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货物品目 |
合同签订日期 |
数量 |
金额 |
7.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 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需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二章“谈判须知”规定的资质证明(包括供应商从事货物的上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的复印件。
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二章“谈判须知”规定的下列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业绩要求;
(2)信誉要求;
(3)认证体系;
(4)其他要求。
七、经营业绩
八、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
二、遵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
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调查核实后,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九、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印鉴)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可与资格证明文件一起递交、也可单独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第六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家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尺寸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定制单人床 |
1200*2500(带床屏柜1200*300*780;床带抽屉内嵌设计,带液压升降系统,带加厚软棕垫,) |
张 |
29 |
基材采用E1级OSB实木颗粒板,连接处接缝≤1mm,坚固耐用,外观设计大方,所有板材经过高温高压处理.经过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耐磨度、耐酸度、耐湿度达到国家级标准,游离甲醛释放≤0.5mg/L,环保产品?耐滑耐磨?硬度强,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封边采用同色优质厚纳米封边条,无拉纹,无起泡,无起花,异色边缘修饰平整、光滑、美观;五金配件采用优质五金件;床头设计功能柜;床尾带液压升降系统,最高可升到离地,配置四角圆弧单板可放衣物;床箱带两个大容量内嵌抽屉;床垫内嵌式;人性化设计,实用性强,安装结实耐用。床垫采用优质环保椰棕软垫,以椰丝为骨架材料,采用连接方式形成多孔结构床垫,机织化纤缎面布包裹。 |
2 |
定制单人床 |
1200*2500(带床屏柜1200*300*780;床带抽屉内嵌设计,带加厚软棕垫,) |
张 |
20 |
基材采用E1级OSB实木颗粒板,连接处接缝≤1mm,坚固耐用,外观美观大方,所有板材经过高温高压处理.经过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耐磨度、耐酸度、耐湿度达到国家级标准,游离甲醛释放≤0.5mg/L,环保产品,耐滑耐磨,硬度强,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封边采用同色优质1.5厚纳米封边条,无拉纹,无起泡,无起花,异色边缘修饰平整、光滑、美观;五金配件采用优质五金件;床头设计功能柜;床箱带两个大容量内嵌抽屉;床垫内嵌式;人性化设计,实用性强,安装结实耐用。床垫采用优质环保椰棕软垫,以椰丝为骨架材料,采用连接方式形成多孔结构床垫,机织化纤缎面布包裹。 |
3 |
★定制床头柜 |
500*400*500(带抽屉,柜面带三面挡沿)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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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材采用E1级OSB实木颗粒板,连接处接缝≤1mm,坚固耐用,外观美观大方,所有板材经过高温高压处理.经过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耐磨度、耐酸度、耐湿度达到国家级标准,游离甲醛释放≤0.5mg/L,环保产品,耐滑耐磨,硬度强,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封边采用同色优质1.5厚纳米封边条,无拉纹,无起泡,无起花,异色边缘修饰平整、光滑、美观;五金配件采用优质五金件;带两组平面抽屉,柜面三边带挡沿;人性化设计,实用性强,安装结实耐用。现场需提供样品,甲醛及外观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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