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6月15日 16:5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供应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
采购单位 | 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射洪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15日 16: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至2021年06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05日 15:30 | ||
开标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栖霞路2号奥城玫瑰花园商业6栋4楼1号 | ||
预算金额 | ¥73.111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81787015 | ||
采购单位 | 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遂宁市射洪市太和大道南段7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任女士 177817870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先生 15983098215 | ||
附件: | |||
附件1 | GXZBL采招(2021)082号.zip |
项目概况 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供应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L采招(2021)082号
项目名称: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73.111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考核不达标,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考核通过,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2)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3)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至 2021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现场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时,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栖霞路2号奥城玫瑰花园商业6栋4楼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介绍信范本详见附件。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3.1115 万元/年。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各投标产品基准单价的 10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遂宁市射洪市太和大道南段770号
联系方式:任女士 17781787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15983098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 17781787015
投标邀请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人)委托,拟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供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XZBL采招(2021)082号
二、招标项目: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供应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7)投标人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8)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发售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发售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现场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时,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15: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1年7月5日15: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栖霞路2号奥城玫瑰花园商业6栋4楼1号。
八、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中标通知书领取注意事项:
中标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明证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十一、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
交款方式: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账;4.保函(银行、保险、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
交款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收款单位: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
收款帐号:由采购人指定
开 户 行:由采购人指定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人代表地址:遂宁市射洪市太和大道南段770号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1778178701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业务)李女士 联系电话:15680368781
联 系 人:(财务)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83098215
座机电话:0825-2818707
电子邮件:39089334@qq.com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供应项目
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各投标产品基准单价的 100% (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说明
1.报价要求
投标人所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以及食材、损耗、仓储、运输、加工服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2.报价
投标人对所有产品按基准单价的百分比进行统一报价,报价不得高于100%。
3.确定结算价格
最终结算价格=基准单价×报价。
4.基准单价确定
采购人派出专人每周五随机在射洪城区几个规模较大的超市和市场(不低于3家)对食材当时市场价进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取同产品同等级的平均价,按成交人的报价确定食材结算价格。
三、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1 |
大米 |
1.大米(籼米)质量指标为籼米二级及以上。 2.符合 GB/T1354—2018 标准要求或国家最新标准。 3.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加工精度:对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不完善粒≤3.0%;杂质最大限量: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0.02%;碎米:总量≤15.0%、小碎米≤1.0%;互混≤5%;水分≤14.5%;黄粒米≤1.0%。(提供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4.黄曲霉毒素 B1≤10ug/kg、镉(以 Cd 计)≤0.2mg/kg、铅(以Pb 计)≤0.2mg/kg、汞(以 Hg 计)≤0.02mg/kg、无机砷(以As 计)≤0.2mg/kg、六六六≤0.05mg/kg、滴滴涕≤0.05mg/kg。 (提供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5.符合 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1.大米(粳米)质量指标为粳米二级及以上。 2.符合 GB/T1354—2018 标准要求或国家最新标准。 3.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加工精度:对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不完善粒≤3.0%;杂质最大限量:总量≤0.25%、无机杂质≤0.02%;碎米:总量≤10.0%、小碎米≤1.0%;互混≤5%;水分≤15.5%;黄粒米≤1.0%。(提供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黄曲霉毒素 B1≤10ug/kg、镉(以 Cd 计)≤0.2mg/kg、铅(以Pb 计)≤0.2mg/kg、汞(以 Hg 计)≤0.02mg/kg、无机砷(以As 计)≤0.2mg/kg、六六六≤0.05mg/kg、滴滴涕≤0.05mg/kg。 (提供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5.符合 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
2 |
面粉 |
1.质量要求:特制一等面粉。 2.符合 GB 1355-1986《小麦粉》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 3.粉类粗细度通过 CB36 号筛,残留在 CB42 号筛≤10.0%;水分≤14.0;灰分≤0.70;面筋含量≥26.0;磁性金属物≤0.003;脂肪酸值≤80。(提供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4.每袋净重量为25千克,实际称量不得低于25千克。 5.每批货均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6.产品配送到采购人处之日起保质期不低于产品保质期的一半。 7.符合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3 |
菜籽油 |
1.质量要求:三级(含)以上压榨非转基因菜籽油。 2.食用菜籽油符合GB/T1536-2004国家标准。 3.规格:10升/桶。 4.产品配送到采购人处之日起保质期不低于产品保质期的一半。 5.每批货均具有《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6.包装符合 GB7718-2011国家标准,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4 |
猪肉类 |
1.必须是24小时内屠宰的鲜肉。 2.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3.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4.符合 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 1 部分:片猪肉》;符合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相关标准;符合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5.猪肉质量要求:新鲜无异味,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每边胴体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 6.冷藏储运:使用专用冷链运输车辆。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5 |
牛羊肉类 |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不发黏。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6 |
其他肉类 |
1.鸡、鸭、鹅、兔、鱼、虾等生鲜畜禽类。 2.产品技术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或国家最新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符合 GB2762-2017(或最新标准)或 GB31650-2019 的规定。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7 |
蔬菜 |
1.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豆芽菜及豆制品、土豆、萝卜、白菜、花菜、佛手瓜、冬瓜、茄子、豇豆、青豆等叶菜类、茎菜类、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类等,实际以当季蔬菜和采购人通知为准。 2.产品技术要求 :须符合 GB2763-2019 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GB2762-2017 或国家最新标准。 3.蔬菜要求干净、优质、新鲜、无感观异常。豆芽菜及豆制品要求不得使用添加剂,无感观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8 |
鸡蛋 |
1.符合国家标准 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2.鸡蛋:打码鲜鸡蛋。 3.包装要求:经过“预包装”处理,非散装,蛋上面应有生产日期等喷码标志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4.供货要求:每一批次蛋类必须保证新鲜,所有产品配送到采购人处之日起保质期不低于30天。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9 |
调味品 |
1.包括但不限于:酱油(老抽)、醋、鸡精、味精、盐、豆瓣酱、料酒、火锅料。 其中: 酱油(老抽):酿造一级,瓶装,符合GB 18186-2000标准;非转基因食品。 醋:酿造一级,瓶装,符合GB/T 18187-2000标准。 鸡精:一级,净含量≤500g/袋。 味精:符合GB 2720-2015标准,净含量≤500g/袋。 盐:符合食用盐国家标准,GB/T5461-2016,净含量约500g/袋。 豆瓣酱:包装完好,单件净重≤10千克,非转基因食品,符合GB/T 20560-2006标准。 料酒:瓶装,≤500ml/瓶,符合SB/T 10416-2007标准。 火锅料:袋装,每袋净重≤500克。 2.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定型包装且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印有SC标志及生产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3.分类码放配送。所有产品配送到采购人处之日起保质期不少于90天。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10 |
干杂 |
1.包括但不限于:玉米糁、花生仁、干木耳、干香菇、粉条、玉米淀粉、干紫菜等。 其中: 玉米糁:净含量≤20千克/袋;留存2.00mm筛网的不多于5%,通过0.71mm筛网的不多于20%。 花生仁:净含量≤25千克/袋,三级,符合国家标准GB1533-86。 干木耳:水份≤5%、杂质≤0.1%,非加工用品。 干香菇:菌盖直径≥3㎝、残缺菇≤2.0%、净含量≤1千克/袋。 粉条:净含量≤25千克/袋,符合国家标准 GB/T 23587-2009。 玉米淀粉:产品等级 优级;净含量≤25千克/袋,符合国家标准GB31637—2016。 干紫菜:净含量≤2千克/包,符合GB T 23597-2009标准。 2.包装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污染。 3.分类码放配送。所有产品配送到采购人处之日起保质期不少于90天。 4.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无感官异常。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5.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合格证,不变质,不过期。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11 |
水果 |
1.应季水果,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无腐烂变质。 2.保证新鲜、无杂质,符合水果质量要求。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备注:1.本项目所涉及产品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2.本项目若涉及采购人日常所需的其他食材,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食材均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数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四、其他要求
(一)食材配送要求
1.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规定时间。
2.配送人员要求
(1)日常食材的配送品种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应指派专人负责配送工作的联系,且该联系人不得经常变更。
(2)项目食材配送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上岗证(有效期内),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明材料及上岗证。
(3)项目食材配送人员无吸毒、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4)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
(5)成交人应将项目食材配送人员名单向采购人备案,更换配送人员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材料。
(6)合同期间,项目食材配送人员不再符合配送要求的,成交人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采购人;若经采购人发现成交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配送人员有不符合配送要求而继续在本项目工作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配送车辆要求
(1)配送车辆应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证明;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坚持日常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强制标准要求。
(2)鸡蛋、干杂、调味品采用专用的箱式车运输。肉类采用专业冷链车运输。
(二)食材质量保障要求
1.成交人应确保在合同期内所有食材相应资质许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因许可变更不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2.建立出入库台帐。投标人对所供产品的安全责任,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投标人自行查验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并留样保存一周。
3.成交人应具有与项目食材配送需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成交人须告知采购人仓库地址,采购人将随机到仓库抽查储存食材是否符合国家储存标准,未达标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者,采购人将终止采购合同。
4.成交人在食材配送过程中应做好保鲜、保质措施,避免日晒、雨淋,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配送不得有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食材安全要求
(1)成交人对食材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2)成交人对食材配送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出现交通事故、食品损坏等所有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五、商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
1.若食材收货时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材到达收货现场;若食材收货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材到达收货现场,同时委派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2.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二)验收要求
1.验收方法: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每次所供应食品原材料根据采购人订单要求(含名称、规格、数量、包装要求等要求)接受现场验货,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
4.采购人验收发现数量(重量)不足的,以实际货物数量(重量)验收登记入库。
5.采购人验收时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成交人应无条件退换货。
(三)其他要求
1.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2.交货地点: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
3.服务时间:3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考核不达标,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考核通过,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
介 绍 信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 ,到贵公司办理购买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供应项目招标文件事宜,[项目编号:GXZBL采招(2021)082号]请予接洽!
经办人电话:
经办人邮箱:
缴费日期:
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现金
单位名称(盖章):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