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彭州市思文永诚小学
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定点采购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我乡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彭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及相关会议、通知要求,彭州市思文永诚小学决定对食堂大宗食品及原料实行定点采购。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彭州市思文永诚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食物定点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英
副组长:王清旭
成 员:黄科 刘述泽 孙志强 刘康琼 廖肖静 孟祝
组长负责食物定点采购统筹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成员负责参与实施,由副组长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采购项目
1.大米、油
2.肉
3.菜
4.干货类
三、具体要求
1.大米、油、肉类已经统一由彭州市教育局统一招标配送,学校对大米、油、肉类的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反映供货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配送方案及质量。
2.针对我校地处偏远,当地农户、摊贩及少数蔬菜经营部提供的蔬菜比较新鲜,且大部分属于无公害蔬菜,故选取本市的蔬菜经营商。但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且每次购买必须完善相关手续,如实交易。针对我校实际情况,需采取供货商送货到校,保证到货及时、菜品新鲜。
3.干货类由领导小组组织考察比选后确定供货商,统一购买配送。食品配送要确保及时、安全、卫生。
4.统一配送食品及学校自行购买的食品,价格均不得高于市场价。领导小组每月组织进行两次询价,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学校自行购买的食品价格、质量等进行监督。对统购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5.所有供货商必须具备所供产品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对供货质量、时间、地点、数量等明确要求,并进行全程监控,严格把关,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影响学校食堂正常运营,将及时解除合同,并严格追究供货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