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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山沟沟股份经济合作社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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鸬鸟镇山沟沟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创建项目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鸬鸟镇山沟沟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创建项目厨房设备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6 00:14

招标公告

现就杭州余杭山沟沟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鸬鸟镇山沟沟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创建项目家具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鸬鸟镇山沟沟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创建项目家具设备采购(Y3301100000004279002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鸬鸟镇山沟沟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创建项目家具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预算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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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

窗体顶端

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联系电话:13362030720

2、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21年7月5日14:00

余杭区鸬鸟镇镇政府二号楼109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21年7月 5日14:00

余杭区鸬鸟镇镇政府二号楼109开标室

十、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http://gks.mof.gov.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十一、窗体顶端

十二、联系方式:

窗体顶端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杭州余杭山沟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山沟沟村委

项目联系人姓名:郑伟,电话:15888893926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

项目联系人姓名:周杨威,电话:13362030720


公告.pdf
鸬鸟镇山沟沟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创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招标文件).zip

招标公告 现就杭州余杭山沟沟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鸬鸟镇山沟沟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创建项目家具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鸬鸟镇山沟沟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创建项目家具设备采购(Y3301100000004279002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鸬鸟镇山沟沟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创建项目家具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 购需求”。 预算金额:预算7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5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 1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2121年66月1616日至20202121年66月23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联系电话:13362030720 22、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202121年77月55日1144::0000 余杭区鸬鸟镇镇政府二号楼109109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202121年77月 55日1144::0000 余杭区鸬鸟镇镇政府二号楼109109开标室 十、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http://gks.mof.gov.cn/,质疑 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杭州余杭山沟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山沟沟村委 项目联系人姓名:郑伟,电话:15888893926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 项目联系人姓名:周杨威,电话:133620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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