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介绍
二、报价须知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 | 采购单位 |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货物(物资) | 采购项目类别 | 1003 |
工程项目编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 |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价原则 | 最低评标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1-06-16 15:00:56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1-06-21 15:00:56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1-06-16 13:52:12 至 2021-06-16 13:52:13 |
五、产品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描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日期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1 | 102114366 | 各类食品\副食调料 | 01090101 | 各类食品 | 1.000 | PC | 2021-06-16 | 2021-07-01 |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廖琴 | 询价单位 |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010-58386993 | 传真 | |
邮编 | 102211 | 1041173346@qq.com | |
手机 | 13466694589 | 联系地址 |
七、附件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doc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简明标准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人 |
: |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
日 期 |
: |
2021年6月 |
使 用 说 明
一、《简明标准询价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
(一)采购的工程、物资或者服务规格、标准统一、供应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二)技术标准或要求相对简单,采购质量标准相对明确,合同估算价相对较低,能够形成充分竞争的。
二、采购人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采购人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的采购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公告或第二次采购公告,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
五、《简明标准询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
目 录
TOC \o "1-3" \h \z
HYPERLINK \l "_Toc527708220" 第一章 采购公告 4
HYPERLINK \l "_Toc527708221" 第一章 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 5
HYPERLINK \l "_Toc527708222" 1. 采购条件 5
HYPERLINK \l "_Toc527708223"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5
HYPERLINK \l "_Toc527708224"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5
HYPERLINK \l "_Toc527708225"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5
HYPERLINK \l "_Toc527708226"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6
HYPERLINK \l "_Toc52770822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
HYPERLINK \l "_Toc527708228" 7. 联系方式 6
HYPERLINK \l "_Toc52770823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7
HYPERLINK \l "_Toc52770823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HYPERLINK \l "_Toc527708239" 1. 适用范围 9
HYPERLINK \l "_Toc527708240" 2. 定义 9
HYPERLINK \l "_Toc527708241" 3. 询价费用 9
HYPERLINK \l "_Toc527708242" 4. 现场踏勘 9
HYPERLINK \l "_Toc527708243"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9
HYPERLINK \l "_Toc527708244" 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
HYPERLINK \l "_Toc527708245" 7. 编制基本要求 10
HYPERLINK \l "_Toc527708246" 8. 语言和计量单位 11
HYPERLINK \l "_Toc527708247" 9. 报价 11
HYPERLINK \l "_Toc527708248" 10. 报价货币 11
HYPERLINK \l "_Toc527708249" 11. 响应保证金 11
HYPERLINK \l "_Toc527708250" 12. 采购有效期 12
HYPERLINK \l "_Toc527708251"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
HYPERLINK \l "_Toc527708252" 1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2
HYPERLINK \l "_Toc527708253" 15. 询价小组 12
HYPERLINK \l "_Toc527708254" 16. 开启响应文件 13
HYPERLINK \l "_Toc527708255" 17. 评审方法 13
HYPERLINK \l "_Toc527708256" 18. 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HYPERLINK \l "_Toc527708257" 19. 采购结果公告 13
HYPERLINK \l "_Toc527708258" 20. 成交通知 13
HYPERLINK \l "_Toc527708259" 21. 签订合同 13
HYPERLINK \l "_Toc527708260" 22.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3
HYPERLINK \l "_Toc527708261"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4
HYPERLINK \l "_Toc527708262" 一、总则 14
HYPERLINK \l "_Toc527708263" 二、评审方法 14
HYPERLINK \l "_Toc527708264" 三、评审程序 14
HYPERLINK \l "_Toc527708265"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 15
HYPERLINK \l "_Toc52770826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6
HYPERLINK \l "_Toc527708267" 第五章 采购需求 17
HYPERLINK \l "_Toc52770826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8
HYPERLINK \l "_Toc527708269" 一、授权委托书 21
HYPERLINK \l "_Toc527708270" 二、报价部分 22
HYPERLINK \l "_Toc527708271" 三、商务部分 23
HYPERLINK \l "_Toc527708272" 四、技术部分 24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
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客务部,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
询价范围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规格要求和服务期限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264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供应商须为集团公司级、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且应具备类似项目的供货经历和一定业绩。资信状况良好,业绩良好,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经营范围内含销售食品、销售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日用品、厨房用具等;
3.2.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此项目;在相关服务管理活动中享有较高的信誉,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3 业绩要求:3年内须具有2个及以上食品原材料采购业绩。。
3.2.4 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3.2.5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否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
4.2 采购文件下载: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0元。
(1. 参与金额在20万以内的非招标业务免费,不限次数;2. 参与金额超过20 万(含20万)的非招标业务,按照1000元/年的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不限次数。)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 递交时间截止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启响应文件。
5.3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1日;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264号 |
邮 编: |
102211 |
电 话: |
58386993 |
联 系 人: |
张晨 |
2021年6月1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4.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6.1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2021年6月21日前发出澄清问题,采购人将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回复。 |
9.6 |
最高限价 |
无 □有,最高限价: 元 |
10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其他: |
11.1 |
响应保证金 |
无 □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__ __年 月 日 时之前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12.1 |
采购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120 个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1日 |
16.1 |
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始时间及地点 |
开启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6月21日 |
21.3 |
履约担保 |
不提供 □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22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提交的各类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文件合法、真实、有效,如因供应商提交虚假文件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对上述损失进行赔偿。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2.2 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成交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现场踏勘
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 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草案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竞争性谈判被拒绝。
5.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 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在谈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6.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询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 编制基本要求
7.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 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8. 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 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 报价
9.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 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9.5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0. 报价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 响应保证金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
11.2 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1.4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人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12. 采购有效期
12.1 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 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电子商务平台。
13.2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 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5. 询价小组
15.1 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15.2 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
16. 开启响应文件
16.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6.2 供应商须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及地点参加谈判。
17. 评审方法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18.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
20. 成交通知
20.1 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0.2 《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签订合同
21.1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谈判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 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2.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提交的各类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文件合法、真实、有效,如因供应商提交虚假文件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对上述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依据
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评审程序
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1. 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1 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2 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3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 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1.5 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 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
2.1 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资格条件、交货时间、付款条件等。
2.2 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
2.3 报价评审,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和技术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 评审报告
3.1 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委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
3.2 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对经评审的响应文件按质量和服务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若经评审的响应文件报价相同,按供应商业绩个数从多到少排序;若业绩仍相同,按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从多到少排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文本须经法律顾问审核修订)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南26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送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264号
二、采购范围
餐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价格清单详见附件4(包含但不限于清单品种)。
三、合同价款
承包人投标时所报各品目的“单价报价”作为与发包人合同履行的依据。价格变动约定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四、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 2 年;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五、质量标准
符合投标时所报质量标准,必须附带相关检测检疫及质量合格文件
六、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文件之间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协议书;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合同附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以及补充协议的,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按照本协议约定与发包人各所属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并在服务期内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责任,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经过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发包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肆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附件一:食品安全责任书
附件二:项目廉政责任书
附件三: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四:价格清单
附件五:供应商考核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与 签署页)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102211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订地:北京市昌平区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一般规定
词语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
本项目
指发包人批准进行的物业服务类物资集中采购猪肉、禽蛋类食材采购项目。
本合同
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本框架协议。
合同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协议书
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
技术标准和要求
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用以明确现场条件、周围环境、供货范围、适用规范、技术等内容的文件。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合同附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地方法规。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技术标准和要求
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承包人如果更改供货“技术标准和要求”,应当事先获得发包人书面形式认可。
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各条款相互之间存在矛盾,承包人应当遵循较严格的规定,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需要冷链运输的产品应用小型冷藏车或冷藏箱进行送货,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以及采购文件第三章的约定,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变质、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发包人
发包人权利与义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其他权利与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承包人
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产品,并保证所推荐的产品具有“三证”证明和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承包人提供产品必须包装完整,保证新鲜、不变质。
承包人在供应进口产品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明、货物清单,产品外包装上要标有中文标签。
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产品的安全性。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给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双倍经济赔偿。后果严重者,将追究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所提供产品,要遵照发包人各所属企业订货时指定的时间、地点、质量要求来进行供货;承包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验收完成的日期为交货日期。如承包人在供货过程中违反了甲乙双方在订货时提出的供货要求,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
在发包人各所属企业验货期间,如产品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承包人应及时给各所属企业进行退换货处理。
违约
发包人违约
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发包人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拟解除合同的书面形式通知。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7天内仍然持续该等过失,则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催款通知后的15天内,非承包人原因未能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
如果发包人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发生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则承包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的支付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对应支付价款进行核算后支付。
承包人违约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考核,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各所属企业的考核办法;违反发包人及发包人各所属企业的考核办法等规定,发包人各所属企业有权按其考核办法处罚;
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停止供货,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经济损失,并支付20万元违约金。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包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若发包人某一家所属企业依合同规定提前解除合同,则参与的其他企业一同提前终止合同。如果承包人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承包人支付2至5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经济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开展供货工作,又不能遵照发包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改正此类过失或违约行为;
承包人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相关管理责任,所供物资出现质量问题或未能及时更换造成事故影响的;
承包人因未按有关要求和规定,引发消防报警系统动作甚至火情,造成设备、财产损失,对发包人造成恶劣影响,视为重大消防责任事故的;
未按承诺品牌供货或供货品牌凭证不全。
承包人停止工作及撤离
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当继续做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按照发包人的指令,保持现场整洁、安全所要求的工作后,停止一切进一步的工作;
向发包人移交承包人所有供货相关文件与材料;
其他工作内容以发包人批准的退出方案为准。
合同解除后的支付
承包人应当赔偿发包人因终止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后,在此基础上发包人与承包人据实结算,并根据结算价款进行支付。
索赔
误期索赔
除非发包人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承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的货期交货的,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当次采购清单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承包人延迟交货超过2天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发包人有权:
1) 要求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疏忽;
2) 单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发包人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或“采购清单”的采购项目,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质量索赔
承包人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并提供生产厂家全套证明文件,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发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承包人同意发包人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发包人退货,承包人应将发包人已付的该批货物所有款项退还发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并向发包人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发包人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人遭受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发包人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承包人接受。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承包人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发包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承包人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承包人提交的货物产生的任何人身伤亡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给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双倍经济赔偿。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发包人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经济损失。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一般包括以下的情况:
国家权威部门发布且被界定为灾害的瘟疫、地震、洪水、风灾、雪灾等;
战争;
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从而阻止合同义务的履行,在该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应当被认为违约或毁约。但如果发包人或承包人延迟履行其合同义务以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不能免除其相应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持续超过182天,则尽管批准了合同期延长,合同双方仍均可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在该通知送达对方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保密
合同双方都应当履行对本合同的保密义务,未征得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任何场所、任何情况下发表或披露本合同或其任何细节。更不得把全部或部分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翻印外传。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一般规定
1.1 发包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南264号
送达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南264号
1.2 承包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
邮寄地址:
送达地址: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权利与义务
供货安排
周一至周五每天供货,具体时间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发包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其他义务:详见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及附件等合同组成部分。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姓名: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3.1.1 当承包人提供的货物出现安全及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应第一时间与订货单位联系,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弥补损失,同时要以书面形式写清事件详情及整改措施,最终处理意见以发包人相关规定为准。
3.1.2 当发包人需要紧急供货时,承包人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供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1.3 承包人严格加强对送货人员的管理,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保障送货过程的顺利进行,若送货过程中发生事故,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1.4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供货需求后,必须按约定时间完成报价。
3.1.5 其他义务:详见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及附件等合同组成部分。
3.2 承包人代表
3.2.1 承包人代表姓名:
4. 现场
4.1 现场管理
4.1.1 承包人应积极接受发包人对现场的管理,遵守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
4.1.2 发包人各所属企业对承包人现场管理的其他要求:
(1)送货时间。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下达的货物订单,应及时确认订单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送货。若需延期送货,必须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延期。
(2)送货地点。承包人将货物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完成货物码放并负责清理因送货而产生的垃圾。
(3)验收要求: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验收流程,货物须由发包人书面验收同意后方才完成送货,若部分货品不符合发包人验收要求必须按照发包人规定时间内更换完毕,不能影响当日使用。
5. 供货质量
5.1 质量目标:
5.1.1 承包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检疫报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5.1.2发包人有权利随时到承包人生产及存放区域考核检查,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6. 合同价款及支付
6.1合同价款
6.1.1计价和支付货币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合同下的计价、支付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6.1.2合同价款的调整
承包人应答时所报各品目的“单价报价”作为与发包人合同履行的依据,该“单价报价”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不允许变动;3个月后,每月根据《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的月平均价格进行报价比价,最终价格不得高于《北京创价食材价格信息网》同类产品月平均价格。
本合同所列供货清单品目以外的物资,为发包人需求量较少物资。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各所属企业有采购需求,发包人各所属企业与承包人应当遵循当期该物资的市场价格友好协商供货价格,并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产品要求进行供货。
6.2支付
6.2.1支付方式
根据与发包人各所属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每月据实结算。
7.考核办法
7.1.考核方式及方法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供应商考核相关规定,发包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详见附件五-供应商考核表
7.3.考核的具体实施
每月付款前需进行考核 ,满分100分, 90分及以上为优级;89-85分为较好,针对存在问题对供应商进行约谈;84-80分为基本合格,对供应商提出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80分以下为不合格,启动解约程序。
7.2.考核兑现
考核分数与合同款支付挂钩,以月度为扣款计量周期,计算方式根据发包人供应商管理办法。当月扣除费用将于下一进度款结款时汇总,一并扣除。
7.3.考核的具体实施
每月付款前需进行考核 ,满分100分, 90分及以上为优级;89-85分为较好,针对存在问题对供应商进行约谈;84-80分为基本合格,对供应商提出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80分以下为不合格,启动解约程序。
8. 补充条款
8.1 在供货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火情,引发消防报警系统动作,且造成设备、财产损失,即视为出现重大消防责任事故;因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设施设备损失在5000元以上,即视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需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8.2 本项目承包人在编制供货服务方案的同时应自觉编制供货项目退出方案,退出方案作为合同附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退出的条件;2、退出的原因;3、退出的时限;4、退出过程的责任和义务。
8.3 为保证供货服务的品质和效率,承包人应配备具有服务经验的管理人员。
附件一 食品安全责任书
项目名称: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264号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南26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为加强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供货活动,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特订立本食品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承包人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承包人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承包人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6、承包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承包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承包人应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8、承包人应严格环境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加工车间的卫生整洁,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发包人有权随时进行现场检查,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承包人若违反本责任书任何条款,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三条 本责任书作为项目供货合同的附件,与项目供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四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一致。
第五条 本责任书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二 项目廉政责任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264号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南26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加强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项目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建设、供货作业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供货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合同有关的材料、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人购买项目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承包人的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项目供货合同的附件,与项目供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调料、饮料类食品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三 消防、安全责任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南264号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南26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了保障供货工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针对供货工作的消防安全保卫、治安防范等方面工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责任期限:自承包人进入之日起至工作结束撤离之日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货区域: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南264号 后厨
2、发包人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承包人供货人员在工作期间是否严格遵守发包人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同时发包人尽力为承包人供货提供方便支持条件。
3、承包人要保证全体供货人员必须做到“三包一保证”。即包括全体供货人员的来历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教育;供货人员不发生打架、盗窃、诈骗事件及保证不发生火灾事故。
4、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安保部门督促指导,负责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5、工作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设一名消防安全干部督促承包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随时监督检查,承包人确定一名现场责任人全面负责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6、供货工作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乱拉临时电源。
7、甲、乙双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包人全权负责供货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8、发包人消防安全干部协助供货现场防火负责人督促并纠正违反消防制度和规范的行为,有权向防火负责人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9、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本责任书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行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以上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承包人在供货期间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工作,如违反上述各项条款,将负全部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采购需求
一、报价要求
承包人应答时所报各品目的“单价报价”作为与发包人合同履行的依据,该“单价报价”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不允许变动;3个月后,每月根据《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的月平均价格进行报价比价,最终价格不得高于《北京创价食材价格信息网》同类产品月平均价格。
二、质量要求
1.承包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检疫报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2.发包人有权利随时到承包人生产及存放区域考核检查,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4.承包人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并提供生产厂家全套证明文件,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发包人可根据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
三、服务期限
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至,为期2年。
四、采购清单(包含但并不限于以下品种)
1、调料类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品牌 |
单位 |
2年预计量 |
单价(不含税) |
单价(含税) |
2年合计金额 |
1 |
古币香油 |
古币 |
斤 |
160.00 |
|||
2 |
香油 |
古币 |
斤 |
460.00 |
|||
3 |
芝麻酱 |
火鸟 |
斤 |
480.00 |
|||
4 |
酱豆腐 |
王致和 |
斤 |
2400.00 |
|||
5 |
盐 |
中盐 |
斤 |
2000.00 |
|||
6 |
东古一品鲜 |
东古 |
斤 |
3000.00 |
|||
7 |
水塔陈醋 |
水塔 |
斤 |
500.00 |
|||
8 |
鸡汁 |
家乐 |
斤 |
160.00 |
|||
9 |
肉蔻 |
散 |
斤 |
5.00 |
|||
10 |
枸杞 |
散 |
斤 |
20.00 |
|||
11 |
红糖 |
盛糖园 |
斤 |
120.00 |
|||
12 |
剁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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