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日期:2021年6月16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教育局委托,现就江山市学校早点类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Z-FZFCG-2021-017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1 | 采购标项内容 | 早点类配送 |
2 | 配送服务期限 | 3年 |
3 | 配送供货规模 | 全市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共约20000人(仅供参考),按“配送路线方便、学生人数大致均衡”的原则划为5个片区,每个片区1家配送服务供应商,以抽签方式分别确定各个中标供应商的配送片区。 |
4 | 中标原则 | 通过综合评分评标办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5位中标候选人作为本标项配送服务的供应商。 |
5 | 投标报价区间(下浮率) | 报价区间为3%(含)-8%(含)范围之间(报价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为有效报价,否则无效。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0元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5000元及以上以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违法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经营范围且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或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7. 有下列情况的供应商不具报名资格。
(1)挂靠他人公司的;
(2)江山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局管干部、食堂管理人员直接投资或参股的公司;
(3)江山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局管干部、食堂管理人员家属或直系亲属任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的公司。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报名方式: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有效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日16:00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6日09:00前(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八、开标时间:2021年7月 6日0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2021年7月2日)内,对采购文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对捏造、歪曲事实的恶意质疑或投诉的,江山市教育局将禁止该投标人参与本轮及下一轮江山市学校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
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③为减少人员聚集,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山市教育局
地址:江山市礼贤路30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57005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
项目联系人:姜小飞
联系方式:0570-4057007
联系电话:18757022313(612313)
3.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江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地址: 江山市双塔街道礼贤路304号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72502
早点招标文件定稿.doc
江山市学校早点类配送采购项目
(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ZJZZ-FZFCG-2021-0179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委托单位:江山市教育局
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姜小飞 审核人:戴勤登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743159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7431595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74316011"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3
HYPERLINK \l "_Toc74316012"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16
HYPERLINK \l "_Toc74316018" 第五章 合同草案 19
HYPERLINK \l "_Toc74316019"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6月16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教育局委托,现就江山市学校早点类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Z-FZFCG-2021-017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1 |
采购标项内容 |
早点类配送 |
2 |
配送服务期限 |
3年 |
3 |
配送供货规模 |
全市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共约20000人(仅供参考),按“配送路线方便、学生人数大致均衡”的原则划为5个片区,每个片区1家配送服务供应商,以抽签方式分别确定各个中标供应商的配送片区。 |
4 |
中标原则 |
通过综合评分评标办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5位中标候选人作为本标项配送服务的供应商。 |
5 |
投标报价区间(下浮率) |
报价区间为3%(含)-8%(含)范围之间(报价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为有效报价,否则无效。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0元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5000元及以上以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违法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经营范围且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或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7. 有下列情况的供应商不具报名资格。
(1)挂靠他人公司的;
(2)江山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局管干部、食堂管理人员直接投资或参股的公司;
(3)江山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局管干部、食堂管理人员家属或直系亲属任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的公司。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报名方式: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有效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日16:00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6日09:00前(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八、开标时间:2021年7月 6日0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2021年7月2日)内,对采购文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对捏造、歪曲事实的恶意质疑或投诉的,江山市教育局将禁止该投标人参与本轮及下一轮江山市学校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
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③为减少人员聚集,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山市教育局
地址:江山市礼贤路30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57005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
项目联系人:姜小飞
联系方式:0570-4057007
联系电话:18757022313(612313)
3.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江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地址: 江山市双塔街道礼贤路304号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7250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江山市教育局 |
2 |
项目名称 |
江山市学校早点类配送采购项目 |
3 |
配送时间 |
3年 |
4 |
服务期限 |
按采购单位要求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6 |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
资信文件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技术文件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
7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7月6日09:00 前(北京时间) |
8 |
开标地点 |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
9 |
开标时间 |
2021年7月 6 日09:00(北京时间) |
10 |
招标结果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11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采购合同 |
12 |
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3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违反合同条款无息退还。 |
13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
14 |
项目代理费 |
本项目代理费人民币20000元(含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由各中标人平均承担,发中标通知书时费用结清。 |
二、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教育局。
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系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食品等。
2.5“服务”系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本项目包装、运输、贮存以及其他类似的服务义务。
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5.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参考格式见第六章)。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8.特别说明: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8.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三、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招标公告;
9.2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9.3采购内容及要求;
9.4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9.5合同草案;
9.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1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如有变更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废标处理。
11.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3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纸,并装订成本。
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均提供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12.1【资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12.1.1▲资信文件封面(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2▲投标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3▲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4▲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各原件核查;
12.1.5▲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参照后附表);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此项无需提供;
12.1.6▲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查;
12.1.7▲税务机关出具的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
12.1.8▲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1月至5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12.1.9▲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加盖公章)。
12.2【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12.2.1▲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参照后附表);
12.2.2采购要求响应情况:
12.2.3企业荣誉情况;
12.2.4配送业绩;
12.2.5经营场地;
12.2.6应急预案;
12.2.7质量保证措施;
12.2.8服务承诺;
12.2.9涉及评分的其他材料。
1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12.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参照后附表);
12.3.2▲报价表(格式参照后附表)。
1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本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3.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3报价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3.5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13.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8投标报价:
13.8.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3.8.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投标人在报价单中提供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中必须包含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雇员保险、合同期内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13.8.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9投标有效期:
13.9.1▲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16.▲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1包(一份正本,六份副本)、技术文件1包(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和报价文件1包(一份正本,六份副本)三部分单独密封,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2每个密封袋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资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2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和原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可以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21.3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22.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22.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2.2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2.3投标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未有效授权的;
22.4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2.5资信或技术文件中包含商务报价的;
22.6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22.7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下浮区间的;
22.9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2.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废标的情形
23.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3.1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3有效投标人不足四家的;
23.4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应标材料。
九、开标和评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24.2招标人按资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顺序当众检验、拆封,先评审资信文件,若资信不具备资格,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不予拆封。
25.评标委员会
25.1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7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25.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6.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评标
27.1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27.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7.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8.保密
28.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8.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十、授予合同
29.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29.1中标通知书:评定结果公告期间,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2履约保证金交纳: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3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29.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并经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鉴证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29.4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5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报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在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结论中确认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的,采购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该合同不再作递补授予。
29.6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十一、法律责任
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食材配送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局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0.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0.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0.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0.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二、其他
31.解释权: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江山市学校早点类配送。以“安全、均衡、方便”为原则,将纳入配送的学校分为五个片区,每个片区1名中标人。通过招投标确定五名中标人,再以抽签方式分别确定各个中标人的配送片区。
二、采购要求
序号 |
具 体 要 求 |
备注 |
1 |
▲向学校食堂配送的食材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
|
2 |
向学校食堂配送的食品应优质、新鲜,食品制成后必须在2小时内送达学校。 |
|
3 |
能根据学校要求及时供货。供货时应附一式三联送货单,学校留存二联,供货商留存一联,送货单格式应与市场监管局监制的“一票通”发票相符。 |
|
4 |
▲配送食品时能保证履行索证索票制度,及时向学校食堂提供索证索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
|
5 |
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每次订购物品的数量、种类进行供货,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故意多送、错送,否则中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
|
6 |
▲中标供应商公司应有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职从业人员,且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健康证,中标供应商不得委托供货商及其从业人员代为配送到采购学校。中标供应商对自己公司内进行的货物分拣过程应当录像,并保存15天及以上,可随时供采购人查看。 |
|
7 |
▲贮存食材的包装、工具、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食材配送车辆为厢式车辆且专车专用,定期消毒,防止食材被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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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能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供货,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若遇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需变更供货内容和时间,能与学校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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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标供应商每年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
|
10 |
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并按要求存放2年以上。 |
|
11 |
▲不向学校提供下列食材: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包装物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4.掺假、掺杂、伪造或超过保质期限的; 5.没有检验合格证的; 6.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或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7.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8.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的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9.政府部门禁止出售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
|
12 |
▲配送期间有学校因客观原因不需配送的,风险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可由学校提出,经江山市教育局备案后暂停或终止其配送资格,由江山市教育局选择其他中标供应商供应。具体如下: 1.有违反食材质量安全要求、配送服务要求等合同条款的,由学校报江山市教育局备案核实后,经提醒仍未改正的,每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及以上,并暂停配送资格1周。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该公司本轮学校食堂食材配送资格,扣除30%的履约保证金。 (1)配送公司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2)配送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 (3)配送期间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 (4)每学期供货价格抽测不达标达5次的(原则上每周组织抽测1次); (5)配送期间暂停配送资格累计达3次; (6)配送期间测评不满意学校达20%(含)以上的(每学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价格等情况测评一次); (7)发生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况。 3.供应商配送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本轮配送,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下一轮食堂食材配送资格。 (1)配送公司有转包、分包行为并查实的; (2)配送食材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3)供应商由江山市教育局、学校每学期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 (4)配送公司有江山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局管干部、食堂管理人员直接投资或参股的; (5)配送公司有江山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局管干部、食堂管理人员家属或直系亲属任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的; (6)被查实与学校领导或相关管理人员有非正当经济利益来往关系的; 4.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轮配送,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下一轮食堂食材配送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1)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的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5.如乙方因故须终止合同,应于一个月前函请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扣履约保证金(未供货月/总供应月数×履约保证金),如无故中断供货或转让合同,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
注:带▲号均实质性条款,若有不满足按照无效标处理。
三、食材价格确定原则
1.江山市教育局通过招标分别确定相关食材的价格下浮系数。
2.各学校根据食材的市场价格、招标下浮系数和本校实际情况,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食材供货价格。
3.由江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人员进行价格采样,价格采样人员到市场(大超市、专业市场等)采样取价,其平均值作为此种类此等级食材的市场信息价。然后以此信息价和合同约定的下浮系数来确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信息价×(1-下浮系数)。
4.各学校与供应商的食材结算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食材结算价格包括税、包装、损耗、仓储、运输、装卸等费用。
5.价格采样人员没有提供价格的食材,市场信息价采样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结算办法参照执行。
6.供应商根据学校订货单供货,结算价格保持相对稳定。早点类当月价格涨跌3%时内不作变动。涨跌变化率超过时,供需任何一方向江山市教育局提出报告,经中心核查确认后进行调整。货款每月结算一次。
7.如出现特殊情况,食材最高限价由江山市教育局负责协商确定。
8.学校食堂原则上每月底开始结帐。供应商凭正式发票在30日前将相关票据提交学校,学校于次月10日前将票据提交教育财务核算中心付款。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采购人尽最大能力提供本次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但不承担由于信息披露的缺陷所带来的任何责任。
2.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随传随到、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招标人交待的任务。
3. 采购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抽查各类食品,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抽查食材来源及生产厂商制作场所、过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货期间,如双方发生质量纠纷,须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后续处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
2.询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场,则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二、评标原则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得分由技术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
2.技术分加报价分为最终得分,前五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最终得分相同,则技术得分高者在前;若技术得分、报价得分均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如果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成立被取消资格,不作替补。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技术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技术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4.中标结果公告期间,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分值40分,报价标分值60分。
1.技术分(满分4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采购要求响应情况 |
按采购要求,带“▲”要求存在不满足的,按照无效标处理; 其它要求存在不满足的,每项扣2分,直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
12分 |
2 |
企业荣誉情况 |
2019年5月1日(含)至2021 年6月4 日(含)止有效的企业或法人代表获得与食材配送业务相关的荣誉称号:获有县级部门颁发的每项加1分,获有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每项加2分,以政府及部门颁发为准;协会、商会等非政府组织授予的荣誉不得分。 |
3分 |
3 |
配送业绩 |
在2019年5月1日(含)至2021 年6月4 日(含)止,投标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签订有类似的配送业务业绩,签订单位有1-3个得0.5分,4-10个得1分,11个及以上得1.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企业与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提供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
4分 |
提供2019年5月1日(含)至2021 年6月4 日(含)止,政府及部门配送考核情况公示网页截图或相关文件复印件,并提供考核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便于评标专家核实,未提供不得分),获得良好类等级的每个加0.5分,获得优秀类等级的每个加1分,最高得2.5分。(提供公示网页网址或相关文件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
|||
4 |
经营场地 |
在江山已有符合“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要求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的经营场地,得5分;或承诺中标后两个月内在江山取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或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场地,得3分,未能按承诺配置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经营场地要求: (1)经营场地设施完善,有不少于10平方米的冷库,且运转正常。 (在江山市内已有经营场地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经营场地的门面照及冷库等设施照片, 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在江山暂无符合要求的经营场地。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5分 |
5 |
应急预案 |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送货不达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6 |
质量保证措施 |
根据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等综合评分,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7 |
服务承诺 |
根据学校食堂配送服务承诺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综合评分,得2-4分,未提供不得分。 |
4分 |
8 |
投标文件质量 |
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有序装订情况、封装情况、内容齐全与合理情况等得分1-2分 |
2分 |
2.报价标评分(满分60分)。
早点类类有效报价区间为市场零售信息价下浮3%—8%(含)。
(1)取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得到投标人下浮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即X,保留二位小数。
(2)招标人代表在1-10之中随机抽取1个号码,号码对应的即为随机下浮系数Y。
号码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下浮系数 |
3.5% |
4% |
4.5% |
5% |
5.5% |
6% |
6.5% |
7% |
7.5% |
8% |
(3)X+Y的算术平均数为最佳下浮率,且为早点类订立合同的下浮率。最佳下浮率得满分。每高于最佳下浮率1个百分点,扣2分。 每低于最佳下浮率1个百分点,扣3分。直线法计算,如例:如最佳下浮率为5.51%,一人商务标下浮率为4.0%,即应扣分:(5.51-4.0)*3=4.53分;一人商务标下浮率为6.5%,即应扣分:(6.5-5.51)*2=1.98分;
(4)若标的响应有效投标人5家时,取最终得分前四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标的响应的投标人4家时,取最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标的响应投标人不足4家时,该标的招标活动中止,经教育局批准将采取另外形式进行。出现响应的投标人4家或5家时,最佳下浮率的产生调整为:取下浮区间的中间值5.5%和供应商代表抽取的一个数(从号码4、5、6、7中抽取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数作为最佳下浮率,为早点类的下浮系数。
五、开评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2.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到场等情况。
3.检查各投标人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
4.按标书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当众启封各投标人的资信文件,送评标室审查。
5.由主持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当众启封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送评标室给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技术标,如有疑问,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评委对各投标人打资信及技术分。
6.由主持人按逆顺序拆封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宣布各投标人报价,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如有疑问,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7.最后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核,然后加计总分后当场公布各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及总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和细则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8.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果。
9.开标会结束。
第五章 合同草案
项目名称:江山市学校早点类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江山市学校早点类配送采购项目于 (时间) 在 (地点),进行(招标方式)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配送时间:到2024年7月31日止。
二、配送食材:早点类类。
三、交货地点:各学校食堂。
四、食材质量要求
(一)向学校食堂配送的食材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定型包装产品厂家必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向学校食堂配送的食品应优质、新鲜,食品制成后必须在2小时内送达学校。
(二)禁止下列食材进入学校食堂: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包装物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4.掺假、掺杂、伪造或超过保质期限的;
5.没有检验合格证的;
6.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或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7.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8.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的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9.政府部门禁止出售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五、配送服务要求
1.甲方学校所需早点类类食材由乙方供货,甲方不得自行外购。
2.企业经营证照、配送车辆及有关设备证照齐全,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并将以上资料书面盖章装订成册送教育局和相关学校。
3.配送企业须制定有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各类制度,并公布上墙。
4.进货渠道须符合规定,有采购合同和有关食材质量证明书。有满足食材存放要求的场地和设备,货物存放要符合规定。贮存和运输食材的包装、工具、设备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食材配送车辆专车专用,经常冲洗消毒,并有消毒记录,防止食材二次污染。
5.学校食堂向乙方订购食材时,须于前一周周五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供货。供货时应附一式三联送货单,甲方学校留存二联,乙方留存一联,送货单格式应与市场监管局监制的“一票通”发票相符。
6.配送食品时能保证履行索证索票制度,及时向学校食堂提供索证索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7.乙方应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供货。若遇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需变更供货内容和时间,应与学校协商解决。
8.甲方有权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抽查各类食品,乙方应配合甲方和相关部门抽查食材来源及生产厂商制作场所、过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供货期间,如双方发生质量纠纷,须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后续处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9.乙方必须建有食品安全档案, 并按要求存放2年以上。
10.要按合同约定和学校要求按时配送,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对学校不满意的食材要及时更换。
11.遵守食堂食材配送价格管理办法,价格要合理,所有食材供货价格须达到招标的下浮要求,不得短斤缺两,不以次充好。
12. 乙方应有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职从业人员,且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健康证,乙方不得委托供货商及其从业人员代为配送到采购学校。
六、食材安全保障
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费标准由教育局及保险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风险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供应商的保险凭单是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供应商必须在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投保。
七、价格确定和结算办法
1.学校根据食材的市场价格、招标下浮系数 和本校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确定食材供货价格,但结算价不得高于教育局的最高限价。教育局未提供最高限价的食材,由采购学校自行采集,相应食材下浮系数不变。乙方根据学校订货单供货,该价保持相对的稳定,粮类当月价格涨跌3%,其它类当月价格涨跌5%内不作变动。
2.学校每天通过江山市教育系统后勤食堂采购管理平台向乙方下订单和确单,食材价格含储存、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月末由管理平台生成结算单,并以此作结算凭证。
3.不预付货款,每月30日前将正式税票提交学校,次月10日前结清前月货款。
4.如出现特殊情况,由教育局负责协商确定。
八、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与扣除
乙方中标后,履约保证金叁万元。合同期满后若无违反合同条款行为的无息退还。若有违反合同条款行为的,按合同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赔付的款额后,余款无息退还。若有不足扣款的金额,由乙方补足。具体如下:
(一)有违反食材质量安全要求、配送服务要求等合同条款的,由学校报教育局备案核实后,经提醒仍未改正的,每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及以上,并暂停配送资格1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该公司本轮学校食堂食材配送资格,扣除30%的履约保证金。
1.配送公司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2.配送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
3.配送期间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
4.每学期供货价格抽测不达标达5次的(原则上每周组织抽测1次);
5.配送期间暂停配送资格累计达3次;
6.配送期间测评不满意学校达20%(含)以上的(每学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价格等情况测评一次);
7. 发生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乙方配送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本轮配送,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下一轮食堂食材配送资格。
1.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并查实的;
2.配送食材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3.乙方由教育局、学校每学期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
4.乙方有本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局管干部、食堂管理人员直接投资或参股的;
5.乙方有本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局管干部、食堂管理人员家属或直系亲属任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的;
6.被查实与学校领导或相关管理人员有非正当经济利益来往关系的。
(四)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轮配送,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下一轮食堂食材配送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1.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的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五)如乙方因故须终止合同,应于一个月前函请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扣履约保证金(未供货月/总供应月数×履约保证金),如无故中断供货或转让合同,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乙方被暂停或终止配送资格后,由教育局选择其他中标供应商供应。
九、其它事项
1.合同期间,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遭遇其它风险,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2.在履行合同期间,实行配送工作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若退出机制实施后,出现该类别无供应商供应食材的情况,市教育局可临时指定供应商供应,同时视情况启动选择供应商的工作。
3.在不违背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可与每个学校签定补充协议,所送片区内因学校撤并、食堂停办造成不需配送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办理。若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同意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鉴证方执一份。
甲方:江山市教育局 乙方:
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鉴证日期: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资信文件格式
1.资信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资信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投标函
致江山市教育局: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资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90__天。
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3.投标人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公司性质:
主要负责人: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
注册资金:
2、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日 期: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印刷字体姓名: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4.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 (此处填写授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6.身份证复印证
7.纳税证明
8.社保证明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承诺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二、技术文件格式
1. 技术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技术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采购要求响应情况表
序号 |
具 体 要 求 |
是否响应 (填是或否) |
1 |
▲向学校食堂配送的食材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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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向学校食堂配送的食品应优质、新鲜,食品制成后必须在2小时内送达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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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能根据学校要求及时供货。供货时应附一式三联送货单,学校留存二联,供货商留存一联,送货单格式应与市场监管局监制的“一票通”发票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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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配送食品时能保证履行索证索票制度,及时向学校食堂提供索证索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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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每次订购物品的数量、种类进行供货,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故意多送、错送,否则中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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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标供应商公司应有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职从业人员,且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健康证,中标供应商不得委托供货商及其从业人员代为配送到采购学校。中标供应商对自己公司内进行的货物分拣过程应当录像,并保存15天及以上,可随时供采购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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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贮存食材的包装、工具、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食材配送车辆为厢式车辆且专车专用,定期消毒,防止食材被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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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能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供货,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若遇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需变更供货内容和时间,能与学校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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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标供应商每年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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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并按要求存放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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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向学校提供下列食材: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包装物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4.掺假、掺杂、伪造或超过保质期限的; 5.没有检验合格证的; 6.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或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7.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8.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的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9.政府部门禁止出售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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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配送期间有学校因客观原因不需配送的,风险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可由学校提出,经江山市教育局备案后暂停或终止其配送资格,由江山市教育局选择其他中标供应商供应。具体如下: 1.有违反食材质量安全要求、配送服务要求等合同条款的,由学校报江山市教育局备案核实后,经提醒仍未改正的,每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及以上,并暂停配送资格1周。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该公司本轮学校食堂食材配送资格,扣除30%的履约保证金。 (1)配送公司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2)配送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 (3)配送期间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 (4)每学期供货价格抽测不达标达5次的(原则上每周组织抽测1次); (5)配送期间暂停配送资格累计达3次; (6)配送期间测评不满意学校达20%(含)以上的(每学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价格等情况测评一次); (7)发生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况。 3.供应商配送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本轮配送,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下一轮食堂食材配送资格。 (1)配送公司有转包、分包行为并查实的; (2)配送食材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3)供应商由江山市教育局、学校每学期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 (4)配送公司有江山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局管干部、食堂管理人员直接投资或参股的; (5)配送公司有江山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局管干部、食堂管理人员家属或直系亲属任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的; (6)被查实与学校领导或相关管理人员有非正当经济利益来往关系的; 4.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轮配送,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下一轮食堂食材配送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1)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的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5.如乙方因故须终止合同,应于一个月前函请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扣履约保证金(未供货月/总供应月数×履约保证金),如无故中断供货或转让合同,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
3.企业荣誉情况
4.配送业绩
5.经营场地
6.应急预案(格式自拟)
7. 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8.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9.其它(格式自拟)
三、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报价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报价表
江山市学校早点类配送采购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下浮率 |
|
小写 |
% |
大写 |
百分之 |
说明:报价保留一位小数。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