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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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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教职工餐饮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教职工餐饮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6
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教职工餐饮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羊头峪东沟7号(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
联系方式:86555118(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解放路6号鼎峰中心1211
联系方式:13396400947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教职工餐饮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0220210200059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教职工餐饮配送服务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3.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4.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17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23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login.jsp)注册并备案。磋商文件可在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信息更正内容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及时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不再单独告知。
4.售价:0
四、公告期限:2021年6月17日 至 2021年6月21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30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6号鼎峰中心1211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6号鼎峰中心1211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396400947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20210616154534_2000018833.pdf
1 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教职工餐饮配送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102202102000594) 采 购 人: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 代 理 机 构 :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 0 二一年六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项目说明 ....................................................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24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7 第六章 评分标准 ...................................................... 36 第七章 封面格式 ...................................................... 37 3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教职工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 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6月3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102202102000594 项目名称: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教职工餐饮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44 万元 采购需求:教职工餐饮配送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 3.2 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 3.3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 使 用 信 用 记 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供 应 商 应 登 录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 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4 时间:2021 年 0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06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 午 1: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login.jsp)注册并备案。磋商 文件可在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信息更正内容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 网站信息,未及时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不再单独告知。 售价:0 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6 号鼎峰中心 12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 地 址: 济南市羊头峪东沟街7号 联系方式: 0531-86555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6号鼎峰中心1211 联系方式:0531-86029911 联 系 人:赵老师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教职工餐饮配送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 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类 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2 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 3.3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 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招标限价:44万元 6 付款方式 每月末根据实际已完成的送餐人数进行结算。甲乙双方核对人数后, 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后,甲方支付配餐费用。 6 7 报价有效 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 90 日历天 8 报价保证 金 根据鲁财采( 2020)40 号文规定,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 商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0 答疑文件 提交时间、 方式 时间: 2021 年 06 月 24 日 12: 00 时前 方式:书面或传真,(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发送 word 版 至 sdjzxg@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查收。 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信息更正内容均在《中国 山东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 未及时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不再单独告知。 11 响应文件 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必须胶装,密封);电子 文档一份(格式为 Word 及 PDF 格式,U 盘,单独密封);资 格证明文件一份(需胶装,单独密封);单独密封报价一览 表三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2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及 截止时间 时间:2021年 06月 30日 08时 30分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6号鼎峰中心 1211 室 13 公开报价 时间及地 点 时间:2021年 06 月 30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6号鼎峰中心 1211 室 14 节能环保 产品政府 采购评审 办法 1)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 5%技术和价格加分(在 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 予价格评审总分值的 5%的加分(加分=5%×[所投节能、环保产品价格 在总报价中所占比例]×价格分)。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的 5%的加分 (加分= 5%×[所投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总报价中所占比例]×技术 分)。); 2)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国家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说明函、环境标志产 品明细表或节能产品明细表、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截图证明 文件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注明和提供的,将不予认定、不 予加分。 7 15 小型、微型 企业有关 政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评 标委员会将给予小微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 6%的价格扣除;小微企业将 以扣除后的评审价格参与评审;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未按要求提供声明 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注:代理商投标时,还需同时提供代理商及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下列 证明文件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体计算方式为: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并 参与评审。 4)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 ②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③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 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⑤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 型企业提供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⑥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 入)。 ⑦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 惠政策。 5)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 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 府采购活动。 6)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16 促进残疾 人就业有 关政策 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并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供应商如符合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 8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 容的材料。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 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7 同时具备 小型、微型 企业产品 评比原则 1)最终评比价格=总报价-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残疾人企业价格 扣除/监狱产品价格扣除 2)最终评比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1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注意 事项 1、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将 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 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 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响应文件 作废标处理。 3、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指定的位置上签字盖章。不符合本 条规定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4、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9 一、说 明 1.采购人 系指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 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 详见前附表 4.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 费用。 5.其他 5.1 不论采购过程和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 退还。 5.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 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保 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组成 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7.磋商文件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任何部分如有疑问,任何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均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 sdjzxg@163.com。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信息更正内容均在《山东省政府 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等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及时查阅者自 行承担相应后果,不再单独告知。答疑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 商起约束作用。 10 三、响应文件编写 8.语言及计量单位 8.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次采购活动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 文。 8.2 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组成 9.1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亲自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的财务状况(需提供 2020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 2021 年 银行资信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的缴纳税款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 料复印件;按季度缴税的企业如无法按规定提供,则须提供相关说明; (5)近三年(2018 年 6 月 1 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及不良记录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信息、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债务 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上内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注:以上为必备内容,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胶装且逐页加盖公章,缺少或遗 漏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报价处理。 9.2 商务文件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企业业绩; (4)合理化建议; (5)小微企业声明函 (6)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1 9.3 技术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1)原材料的采购方案、品牌、质量; (2)食品加工、制作、保存、分装等方案; (3)配送安排情况及保证措施; (4)配送设备(车辆、餐具); (5)人员配备情况; (6)食谱的合理性; (7)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 (8)紧急情况应急措施方案。 10.响应文件装订 10.1 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有关文件 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10.2 响应文件装订方式:胶装。 11.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共二轮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的报价方案 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2.语言与计量单位 1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本次采购活动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2.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 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 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12.3 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 译文件或取消其报价资格。 12 13.响应文件编写方式 13.1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 13.2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 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 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13.3 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 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 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 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 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3.4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 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 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 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 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 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 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报价 予以拒绝。 14.响应文件签署 供应商代表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 报价一览表,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5.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准备三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及一份电子版文 档。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 异,以正本为准。 15.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 内容: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正本或副本 3)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3 16.磋商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 财采〔2019〕40 号)规定,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磋商有效期 17.1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 90 日。报价函的有效期比 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报价,磋商小组有权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 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但不得修改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响应文件递交 1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8.1 时间:详见前附表 地点:详见前附表 18.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磋 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 交。 18.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签收 19.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 19.2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 19.3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20.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20.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的响应 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禁止撤回已提交 的响应文件。 20.2 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 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20.3 报价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14 20.4 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 五、公开报价与磋商 21 公开报价 21.1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报价。公开报价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 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参加。 21.2 公开报价仪式,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或者采购人委托的律师事务 所的见证律师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见证律师对响应 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见证。 21.3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启响应文件,唱标员宣读供应商名称和 其它主要内容。 21.4 记录员将唱价内容分项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确认。 22.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 方面的专家等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确定成交供 应商。 23.评审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 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 进行评标。 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 干扰和影响。评委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 的情况下进行。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 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15 24.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 件,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 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5.初步评审 1、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 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 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 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B、未按响应文件份数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 C、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项目说明”中相关要求的; D、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E、有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其中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 报价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F、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G、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 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不完整,未依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未签字的; 2)未按规定报价; 3)供应商不参加公开报价仪式及磋商事宜; 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密封; 6)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 求; 16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不符合技术或商务文件中要求; 9)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法律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 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4、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 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 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 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26.评审 1、磋商小组只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 问。供应商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 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供应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 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 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3、如果在后期的实施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在开标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 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历下 区政府采购黑名单。 27.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其他 违法行为而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报 17 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8. 废标 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所列 情形的,予以废标。 六、授予合同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发现有涉嫌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则可依法做 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的决定。 30.成交通知书 30.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31.签订合同 31.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采购过程中的报价一览表、有关澄清文件均为 合同的组成部分。 31.2 成交供应商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 偿责任。 七、代理服务费与公证费 32.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中标金额的 2%向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3.公证费或见证律师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中标金额的 1‰向见证机关交纳律师见证 费或公证费,低于 500 元的按 500 元收取。 18 八、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 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 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 历下区财政局投诉。 九、 保密和披露 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19 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 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 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 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 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 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 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代理采购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十一、回避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十二、恶意串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管理办 法第三十七条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0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 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 响应文件; (八)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九)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十一)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成交; (十二)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 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1 第三章 项目说明 一、项目简介 1.本项目为济南市文化东路小学教职工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44 万元 3.本项目报价为 15 元/人/次,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在协议有效期间、中标人不得私自转让餐饮配送的经营权。一经发现, 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配送标准 1、配餐标准:15 元/人/次,每天约 120 人次(根据教师实际报名计算)。 2、配餐时间:每天中午 11:30-12:30。 3、餐品配送:餐品由配送单位使用专用配餐车配送。 4、分餐人员:分餐人员由配餐公司提供至少 6 名分餐员。 三、配送要求 (一) 供餐要求: 1、供应商需按每月每人标准报出每周食谱,食谱要求为每天向教师提供 (两荤两素)一汤一面食,保证教职工吃饱吃好,保证每周提供的菜品不重样 (具体价位、菜品面食由学校与配餐单位商定)。 2、供应商每天需在 11:30 前将饭菜配送到位,保证饭菜温热适度。分餐 后,要将餐台、工具、容器、地 面等清扫洗刷干净;餐后要将餐车、餐具等 带回清洗。每天对灶台墙体、碗柜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 一次彻底清洗。 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对餐饮具使用煮沸 法、消毒柜 进行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 22 操作,并做好消毒记录。洗涤、消毒餐饮 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 品用洗涤要求。 3、食品的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成交供应商主动接受 采购人及相关监管单位的监督、 指导,并随时接受检查考核。 4、供应商所用餐具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消毒,保证餐具消毒的时间并做好 消毒记录。 5、供应商所有招用的人员必须有有效的健康证书,并按要求穿戴工作服, 佩戴工作帽。 6、供应商应每天取每样饭菜的标本不低于 200 克,置于 0-4 度的冰箱内 留存 2 天(48 小时),以便化验报告,并填好留样记录。 7、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及相关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听 取食堂管理员及相关监督单位的意见,及时改正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 8、成交供应商应确保供餐安全,如供餐过程中出现事物中毒等安全问题, 全部责任、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采购内容、数量安排: 1.成交供应商需从正规渠道购买原材料,并经过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其中,食用油需采用非转基 因食用油。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提 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 材料采购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所有主食、 菜品及 汤粥类均应成交供应商自己制作,不能外出采购半成品或成品。 2.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须 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 23 劣、过期产品;所有米面、杂粮、调料、食用油的品牌及标准均符合国家三证 齐全标准(蛋类,水果类除外)。 3.成交供应商所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在生产、加工、包装、运送、配送、 制作过程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规定,严禁采购有毒、有害、过期、 无正规证照、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 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 感官性状异物的食品及原材料,按照食品药监对经营食品安全的要求经营,无 条件接受检查,做到食用具和食品安全合格率 100%。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代理机构名称: 合同生成日期: 25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山东 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 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 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 元,大写: 整。(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途径 □ 国库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 元 预算外资金 元 自筹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 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 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 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七、服务日期和地点 26 1、服务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 2、服务地点: 八、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 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磋商 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九、履约保证金 无。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盖章后生 效。 十一、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份 , 山东省财政厅一份。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7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报 价 函 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项目 并报价。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 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实施本项目。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公证费(见证费),遵守贵机构 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 7、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28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楚、清晰可见)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我 是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 为办理我(单位)参加 项目(项目编 号: )采购活动,特授权我单位 (职务: )为我(单 位)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上述事项中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 中标后《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及申办《政府采购合同》公证等相关事宜 ]。代 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楚、清晰可见) 授权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30 附件三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磋商前报价(本项目报 价为 15 元/人/次,不 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 大写: 元/人/次 小写: 元/人/次 对本项目的优惠承诺 及合理化建议 对磋商文件及合同条 款的认同程度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注: 1、本报价一览表不仅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还应另准备三份《报价 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 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 2、未提供报价一览表、提供的报价一览表格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加盖 公章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年 月 日 31 附件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名称)现郑重声明,自 2018 年 6 月 1 日 起至今,我公司无以下重大违法事项: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3 32 附件五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学 历 联系方式 参加工作 时间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已完项目情况: 采购单位 具体项目名称 规模 履约情况 33 33 附件六 项目服务人员配备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备注 34 34 附件七 企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开标时以原件为准。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35 3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 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6 36 第六章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内容 满分 商务部分 (8分) 供应商能够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 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 2分,最高得 8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8 技术部分 (92分) 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原材料的采购方案、品牌、质量等内容进行打分,方案完 善、合理、有针对性的得 15分,评审小组每发现一处不合理、不完善的扣 1分,减 至 0分为止。 15 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食品加工、制作、保存、分装等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完善、 合理、对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 10分,评审小组每发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减至 0 分为止。 10 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配送安排情况及保证措施分档次打分, 配送安排合理、保 证措施完善可靠、对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评审小组每发现一处相对弱势项 扣 1分,减至 0 分为止。 10 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配送设备(车辆、餐具等)进行打分,配送设备种类 齐全、数量充足、对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 15分,评审小组每发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 1分,减至 0分为止。 15 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后厨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打分,人员数量充足、经 验丰富的得 10分,评审小组每发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减至 0分为止。 10 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食谱的合理性分进行打分,食谱搭配合理的得 6 分; 评审小组每发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0.5分,无此项得0分。 6 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进行打分,方 案可行性、合理性强、对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 10分,评审小组每发现一处相对弱势 项扣 1分,减至 0分为止。 10 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应对恶劣天气、交通堵塞或其他不可预料等情况的应急措施 情况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合理性强、对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评审小组每 发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 1分,减至 0分为止。 10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所提出与本项目有关的合理化建议的情况进行打分,每有 一条有效、合理化建议加 2分,最高得6分。 6 37 37 第七章 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响应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文档/资质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于 2021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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