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1年06月16日 17: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

采购单位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陕西省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7:1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袁原、马亚妮、陈文礼
总成交金额¥84.2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29-81203481
采购单位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3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佟女士029-85506507
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工029-81203481
附件:
附件1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磋商性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YC21429001(ZBP)(招标文件编号:YC21429001(ZBP))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米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西三环与昆明路380号西部欣桥市场蔬菜物流港4楼北厅

中标(成交)金额:84.2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陕西米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蔬菜、蛋奶调料、肉类海鲜、水果、米面油等 / / 根据实际情况,以实际需求量计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原、马亚妮、陈文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协议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64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316号

联系方式: 佟女士029-85506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联系方式:杨工029-812034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29-81203481

项目编号:YC21429001(ZBP)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27 第四部分 合同范本.......................................................................................... 34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7 第六部分 附件.................................................................................................. 53 2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 135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6 月 15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1429001(ZBP) 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1.1 供应商须服从采购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诚信经营,保证提供优质的产品(蔬 菜、蛋奶调料、肉类海鲜、水果、米面油等)、优质的服务,并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市要求即《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其中主 要包括索取每批[种]食品标识[标签]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或 代码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化验单、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进口食品 应索取口岸食品监督检验机构的合格证明,并留有样品备查之规定); 1.2 新鲜程度:保证质量,必须保证所供产品是新鲜、合格的。 2、服务要求 2.1 日供应量:根据实际情况,以实际需求量计算。 3 2.2 供应商应保证定期将配送产品送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采 购清单中的数量不含被检测的部分。 2.3 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服务期,每年度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 办【2007】51 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4 人、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磋商;8、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6 月 04日 至 2021 年 06 月 10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 135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复印件一套。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15 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 135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06 月 15 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 135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 316号 联系方式: 佟女士 029-85506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 135号 联系方式:杨工 029-812034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29-81203481 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人民币玖拾捌万元(¥980000.00) 2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 316 号 联系人:佟女士 电 话:029-85506507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 135 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9-81203481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 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 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 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7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法定代 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的磋商;8、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 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 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格条件为必备资格要求,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 求,按无效文件处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在磋商现场同 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磋商 否 6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算 90 个日历日 8 7 现场踏勘 不组织 8 样品 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是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内容详见第三部分技术参 数及要求 2、样品检测报告:是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9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10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 否 11 支持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12 支持监狱企业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 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 定或扶持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但应满足下列条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13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间和地点 1、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14:30 2、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 135 号 7 楼会议 室 14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 点 1、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14:30 2、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 135 号 7 楼会议 室 15 磋商保证金 1、本次磋商活动需交纳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 0000.00); 9 2、磋商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支付: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或提 交保证金。 3、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 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 号:30205199002027 4、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磋商会议 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保证金未到账或延迟到账而导致 响应文件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到账;如提 交保函,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保函正本送至采购 代理机构,保函须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 备注: (1)磋商保证金以供应商名称汇款,如以个人汇款,视 为无效。 (2)保证金交纳凭证/保函须标明项目名称。 (3)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 保证金(保函)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权利。 (4)磋商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 否则将视为磋商无效。 (5)保证金交纳账号请各供应商务必仔细核对,由交 纳错误、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帐户等情况带来的所有 风险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 响应文件份数 本次磋商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副本), 电子版壹份(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提供响应文件正 本的 word 版本或 PDF 版本(PDF 文件为完整签字、盖章 的正本扫描件)。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 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 本”字样。统一胶装、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 明页码等字样。 10 17 服务期、交货地点 1、服务期:三年服务期,每年度结束经考核合格 后,合同一年一签。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8 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实际收货量,每月按各类食材有效单价乘以 综合折扣率据实结算。每月 10 日之前供应商提供与货 款等额的正规发票,采购人在 5个工作日内采用支票或 转账的方式支付费用。 有效单价:成交供应商提供各类物品单价,经采购人审 核同意后的价格; 综合折扣率=成交价/标的价(小数点后保留三位,第四 位四舍五入)。 19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 20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依据(发展改革 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国家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规定)向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交纳招标服务费。 2、招标服务费应采用转账、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用投 标保证金冲抵。 21 其他 1、正文与前附表表述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为准。 2、因受疫情影响,磋商时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 到场参与磋商,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 个人防护。 22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共三人组成,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专家名单由有关人员在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 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 磋商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否 11 供应商须知正文 采购人: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监督机构: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满足本次磋商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经采购人确认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 1、合格供应商 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 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未 被 信 用 中 国 ”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磋商。 12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 51 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 号)。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对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记录良好 未失信的相关证明资料。 3、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书》(原件)。 4、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 13 组成。 (2)适用范围 本次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3)磋商文件的购买:磋商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 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 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 后,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不足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质疑提出与答复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详见磋商公告)。 (2)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 托代理人提交质疑的,必须向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4 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2、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 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 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4、磋商的处理依据 磋商小组有权对在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5、解释权归属 本次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磋商要求 1、磋商内容 本次磋商为: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供应商可根 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响应 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磋商无效;开标、阅标、磋商、成交、签订合同均以项 目为单位进行。 2、供应商资格要求: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必须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1)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的响应函; (2)响应报价表、技术指标偏差表和商务条款响应说明; (3)按要求出具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的磋商方案: A、供应商企业简介。 15 B、商务条款响应说明。 C、供应商完成供货的组织机构、实施计划。 D、供应商完成供货保障能力。 E、响应产品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 F、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6)供应商承诺书。 4、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是指产品到达使用地点,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所有费用,包 括产品的报价及所发生的运杂费等的一切税费等,以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 依据;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表上,标明响应产品的其它费用;任 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3)磋商货币:人民币;单位:元(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响应报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 (5)合同价格: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某一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外汇汇率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6)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 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7)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8)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磋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 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供应商对响应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 算金额的报价、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1)磋商保证金退还: A.未成交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见附件), 16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无需亲 自前来办理; B. 成交供应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 商保证金。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A、磋商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B、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C、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陕西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同备案和资金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资 〔2013〕5 号),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 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供应商在交纳磋商保 证金及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 成交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 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 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供应商须依据磋商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本次磋商需提交的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或签字; (4)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6)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文字要求 本次磋商只接受简体中文文字的响应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7 四、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1、响应文件的封装及标记 (1)响应文件封装: A、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用单独的封袋分 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响应 文件”字样,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B、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见格式)。 (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误投、过早启封 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 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 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只负责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 递交的响应文件; (4)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或者为无效文件,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采 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因采购人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 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 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递交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要求,在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8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 充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 分; (3)撤回响应文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 真形式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响 应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期为准; (4)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磋商、澄清、成交 1、磋商 (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 (2)磋商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机构 代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参加磋商的人员应签 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由监督人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 责将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磋商价格记录,并存档备案。 2、磋商小组组成与职责 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 及有关专家共三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人员在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 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对所有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并做出评价; C、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对供应商的价格 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 D、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19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磋商标准进行磋商,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 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I、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响应文件的初审 (1)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资格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3)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 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下列情况有一项不满足者(但不限于),不进入下 一轮评审: 符合性审 查 1 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2 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量、内容、语言、计量单位、 报价货币及签字盖章 3 磋商有效期是否达到磋商文件要求 4 保证金交纳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 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E、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F、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20 G、文字与图表不符的,以文字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 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和内容,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和 内容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和内容,则其响应文 件无效。 (5)磋商开始后,直到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成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 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A、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B、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名称与购买磋商文件时 登记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C、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D、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E、实质性内容不满足或未响应的; F、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及签 字盖章; G、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 H、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 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I、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资质、虚假证明、虚 假应答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J、响应文件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K、在政府采购或其它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未能按期履约的; L、磋商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 M、报价子目出现漏项或报价数量与要求不符的; N、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与磋商文件要求出现重大负偏差的; O、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P、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的。 21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 无效: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澄清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主要技术指标 等。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7、评审方法及内容 (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 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 据。 (2)采用综合评分法: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在满足磋商文件所有实质性要 求前提下,提交最终报价。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各供应商的报价应逐次 降低,二次报价超过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最终报价后按 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磋商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 交供应商的磋商方法。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得分相同,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 22 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 序推荐。 (3)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到 低汇总排序,以项目为单位分别推荐 3名(含)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 根据磋商结果写出磋商意见。如果磋商小组出现对磋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 书面签署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拒绝在磋商意见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4)磋商小组须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5)评审指标分值构成及评审内容(总计 100 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 40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 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40) ×10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报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并且无法提 供有效证明的,为无效报价 方案 12 分 1、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流程详细完善程度得[0-3]分; 2、工作部署科学合理程度得[0-2]分; 3、工作方案结构清晰程度得[0-2]分; 4、配送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得[0-3]分; 5、针对本项目的雨、雪天气等极端天气的应急配送方案 等情况得[0-2]分。 服务及 质量安全 保障 20 分 1、供应商在随时汇报及退换货等方面的措施得[0-2]分; 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时间、 服务内容得[0-2]分; 3、有因食品引发安全问题的应急预案或解决措施等[0-2] 分; 4、供应商提供货源渠道资质文件、质检报告及其它合格 证明等完善及合格情况得[0-12]分; 5、有完备的质量保证措施得[0-2]分 拟用于本项 目的人员配 备情况 5分 根据供应商拟用于本项目人员情况,提供人员数量及相关 证件情况,每个健康证(或体检证明)计 1分,最高得 5 分。 注: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所配备人员的健康证 (或体检证明)原件随同资格审查件一同上交,否则不计 分。 证书 4分 具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具有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23 具有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具有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注: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的认证证书原件 随同资格审查件一同上交,否则不计分。 业绩 6分 供应商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 磋商截止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或中标通 知书得 1分,最高得 6分。 注:①类似项目是指食材供应项目 ②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 件随同资格审查件一同上交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不 计分。 销售条件 8分 1、实体经营场地:要求提供场地彩色照片 经营场地面积在 10000 平方米以下,得 1分; 经营场地面积在 10000(含)-20000 平方米,得 2分; 经营场地面积 20000(含)平方米以上,得 3分。 2、配送中心有分拣场地得 1分。 3、配送中心自有或租赁冷库(需提供租赁合同)得 2分。 4、配送中心设置农药残留检测室得 2分(需提供检测设 备清单或采购发票及场地彩色照片证明)。 附:经营场地包含:经营区、办公区、仓储区。须提供不 动产权复印件(屋主必须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房屋 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的材料的复印件及彩 色照片证明。 配送车辆 5分 配送中心具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交通工具,自有配 送货车(需提供是自有配送货车辆的证明材料): 自有配送货车数量 10 辆以下,得 1分; 自有配送货车数量 10 辆,得 3分; 自有配送货车数量 10 辆以上,得 5分。 备注: ①各评委应按照本磋商方法独立打分。 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或磋商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 致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磋商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 ③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价格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价 格得分仍相同,比较技术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得分仍相同, 则由全体磋商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④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⑤出现缺项漏项,不符合磋商文件、评审内容要求的,按 0分计。 8、其他事项说明:(落实的相关政策) 2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属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 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 函。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经查实 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须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评审过程中,如涉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 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 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 25 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成交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结果报告送达采购人, 采购人在收到磋商结果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书面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成交复函”后,二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 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期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个日历日内,应按磋商文 件的要求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监督机构备案,磋商 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 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 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 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采购人负责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 5、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 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八.成交服务费 1、成交服务费按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成交服务费按照采购代理合同执行。 26 九.特殊情况处理 1、依据陕财办采资〔2018〕26 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 货物、服务项目,参加采购活动或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磋商小组 审核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歧视性条款,采购人不改变采购需求,且 同意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可以现场自行决定采用,不再进行公示。 2、转变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后,实行多轮报价,磋商报价为一次报价,如 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供应商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为无 效报价,出现相同报价的,可再次报价。 3.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 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其它事项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 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 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没 收其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27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服务对象: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三、项目内容: 1、蔬菜类参数质量要求 (1) 大白菜:新鲜洁白,表面无黑色斑点,里面无烂心、无开花、坏叶不超 过 3片; (2) 白萝卜:表皮光洁,无黑心、无空心,小的不低于 0.5 斤,大的不超过 3 斤; (3) 青笋:新鲜、通体均称,无竹节、无乱尾、无空心,叶片不能超过长度 的 1/3; (4) 尖椒: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朗、硬而不青,长度不短于 10 公分; (5) 圆椒: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朗、硬而不青; (6) 红椒: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朗、硬而不烂,长不能太小; (7)包菜:1.5 斤以上,无黄叶、虫叶、结实无烂心; (8)小葱:长而匀称、绿色鲜艳、无暗斑、尾部老硬不能超过 1寸,没有冻 伤(中间抽看,防冻烂) ; (9) 红萝卜:直径 2公分、长度 1公寸,大而均匀、色泽鲜艳; (10)豆角: 新鲜、 长度 40 公分左右,长而结实,折断为实心、无虫; (11)花菜:直径 1 公寸,洁白而无黑点斑点,箱装则防冻烂; (12)西兰花:表面蓓蕾平展,无开花现象,无异味臭味,外表如有潮表色则 证明已变质; (13)青瓜:长而直、带刺、折断为实心无籽,两头大小一致; (14)竹笋:大小合适、鲜嫩,指甲掐进有水冒出; (15)山药:白色,有木质感、结实、外表无凸出枝节; (16)海带结:油绿色、肉饱满、大小均匀、 不变质; (17)冬瓜:个大、结实、无松软感,检查表皮,防烂; 28 (18)生菜:叶大要嫩、无烂叶; (19)京包菜:个小、结实、呈圆椎状,味甜、无黄叶、虫叶; (20)茄子:长、直、嫩、折断洁白无籽; (21)香菜:味香浓、色泽绿鲜嫩无烂叶; (22)生姜:个大、金黄色、无芽、黑色则烂,白色则嫩; (23)西芹:嫩绿色折断无筋,无烂心;进口西芹则棵大、杆长、节稀; (24)土豆:大而圆滑、无泥土、无发芽; (25)西红柿:红而不软,硬而不青; (26)鲜木耳:新鲜、肉饱满、色泽光亮; (27)菜心:鲜嫩、无烂叶、叶多; (28)菠菜:鲜嫩、亮丽、无烂叶; (29)油麦菜: 鲜嫩、身长叶青、无烂叶; (30)空心菜:鲜嫩、叶青、无烂叶; (31)红薯:大个、无虫眼、无腐烂、肉红水分足; (32)洋葱:要饱满、无烂皮; (33)大蒜:新鲜、无腐烂、要均匀; (34)红枣:色泽鲜红、肉饱满;无黑点; (35)莲藕:身长大个、鲜亮、无烂皮。 备注:不限上述蔬菜菜品,以上菜品要求日日配送,新鲜鲜嫩(形态饱满、色 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无杂草泥土、嗅觉检验无异味, 品质优良), 农药残留不超标,不得配送隔夜的绿叶蔬菜。要求所配送蔬菜新鲜、干净,无毒、 无霉烂变质、污秽不洁、生虫、混有异物等情况,否则采购人可以拒收。 2、蛋奶类参数质量要求 (1)蛋类:颜色正常,外形协调、个头均匀,外表干净无污物,清、黄分 开不浑浊、无受精蛋,保证新鲜,外壳完整、无破损; (2)奶类: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 标准编号:GB5413. 39-2010。 29 3、调味品及干调类参数质量要求 (1)酱油:质量要求呈红褐色,鲜艳有光泽、不发乌,具有酱香式脂香气 味,无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味醇厚、柔和、微甜,无苦、 酸、涩等异 味,液态澄清、浓度适中,无沉淀、无浑浊、无霉花、无浮膜; (2)食醋:色泽呈琥珀色,红棕色或白色,具有食醋特有的香气,无不良 气味、酸味柔和,稍有甜味,不涩、无异味; (3)甜酱:质量要求呈红褐色或棕红色,油润发亮、鲜艳而有光泽; (4)老抽:质量要求酱油呈红褐色或棕色,鲜艳有光泽,滋味鲜美,咸甜 适口,味醇厚柔美,没有苦涩、酸等不良异味和霉味,带有浓厚的酱香和脂香, 浓味较高,其粘稠性较大,泡沫丰富,无沉淀、无霉花浮膜; (5)味精:无色或白色柱状结晶,无杂质、污物,允许有少量碎晶及少量 粉末状物质; (6)食盐:质量要求洁白、有光泽、呈透明或半透明状,无异味、无苦味、 无涩味; (7)干调类:保证干燥无水分,外形完美、整齐、无碎渣,粉状类:无碎 渣、杂质、颜色正常,色泽好、香味纯正。 备注: 不限上述货品, 以上调料配送至基地后要求必须还有半年以上保质 期, 提供生产合格证、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三证),符合国 家质量标准,不得配送临期或过期产品,保证所有调味品无变质、无过剩产品二 次利用,有包装的要求包装完好、标识明确、无食品添加剂,并要求提供的相关 三证及产品检测报告。 4、肉类、海鲜类参数质量要求 (1)肉类:猪肉需符合国家 GB2607-2005 鲜(冻) 畜肉卫生标准,提供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瘦肉精检测合格证 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其他肉制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标 准,符合 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水产品符合 GB2733-2005《鲜、 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30 5、水果类参数质量要求 (1)苹果:色泽鲜红、大小合适; (2)香蕉:身长均匀,无腐烂; (3)火龙果:无腐烂,大小合适; (4)西瓜:个大、结实、无松软感, 检查表皮, 防烂; (5)橘子:色泽橙黄、大小均匀; (6)梨:大小合适,硬而不青; (7)葡萄:大小合适, 新鲜、肉饱满、色泽光亮; (8)芒果:大小合适, 新鲜、肉饱满; (9)草莓:大小合适, 鲜红色,无腐烂; (10)香瓜:无松软感, 检查表皮, 防烂; (11)哈密瓜:检查表皮,无腐烂。 备注: 不限上述果品,以上水果要求新鲜、大小均匀、无损坏,水果的卫生 质量主要从理化、微生物、农药残留等几方面来考察, 要符合相关标准。 选择 经过认证的, 有绿色、 无公害、 有机标志的或信誉良好的产品。 6、粮油类参数质量要求 (1)大米:采用先进设备加工而成,产品洁净、米粒晶莹剔透、自然清香、 软滑爽口、营养丰富等,产地:东北地区优质粳米(一级)、优质籼米(一级), 每袋 10—25 公斤,一次性包装,并有“CS”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其大米质量 标准执行国家 GB/T1354-2018 标准;卫生标准必须对无机砷、铅、汞、镉、黄曲 霉素 B1、马拉硫磷进行检验。产品标签、注册商标许可证齐全。 (2)面粉:原料小麦要求冬小麦,产地:北方地区、生产过程及面粉成品, 都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以确保生产出品质稳定、适用性强的面粉(高筋粉、特 一粉)、每袋 10—25 公斤,一次性包装,并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 标签,注册商标许可证齐全,其面粉质量标准执行国家(GB135586)质量标准。其 中,馒头粉执行国家(GB/T21118-2007)标准,面条粉执行行业(SB/T10137-93) 标准,高筋粉执行国家(GB8607-1988)标准。特一粉执行国家(GB1355-2005)―― 31 中筋小麦粉质量标准。 (3)食用油:采用传统物理压榨和现代精炼工艺加工生产,合理调配比例, 在色,香,味等方面均为上乘的食用油,一次性包装,并有“SC”食品生产许可 证编号。食用调和油执行《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用油(GB2716-2018)。大豆油(一 级,非转基因)质量标准执行国家(GB1535-2017)质量标准。菜籽油(一级,非 转基因)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GB1536-2004)和行业 SB/T10292-1998)标准, 产品标签,注册商标许可证齐全。花生油(一级,非转基因)符合 GB2716 一 2018 要求。 说明: 1、供应商只是取得了选定采购人食材配送的资格,具体由采购人根据各供 应商的配送食材和服务的质量及价格下达配送订单种类及数量。 2、本项目选定的供应商需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分拣、配送人员需提供国 家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 3、配送价格应包含所有成本、 税金、 利润、 送货、 运输、 装卸、 人 工、 各类劳保、 保险等一切费用。 4、采购人在下午 18:00 前向送货单位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 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等具体要求。 5、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订单后, 如果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配送,成 交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法。 6、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提供《送 货清单》一式四份,双方现场过秤,食材质量由食材加工人员验收为主,采购方 监督,三方确认合格后,加工方接收入库,并验收签名。 7、所有食材按净重过秤,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秤数量为准。 8、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成交供应商必须随货提 供所供果蔬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无腐烂变质现象。 9、送货数量以订单为准,超出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 缺的部分如采购人需要由成交供应商当日补足, 如不需要, 按实际验收的数量 32 为准。 10、如采购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 应于送货的前一天通 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送。 11、果蔬、肉、奶等易腐烂变质食材必须使用冷链专用配送车辆,车内温度 达到食材要求温度标准,温度记录可查询 使用专用周转框承载。 12、禽蛋类、水产类:保证产品的新鲜,不能有变质产品,时令海鲜要选用 鲜活产品。 13、采购人如发现所供食材达不到品质要求或缺斤短两,第一次,给予警告, 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给予退换;第二次,向采购人缴纳 2000 元罚款,并按采购 人要求及时给予退换;并暂停其供货资格,进行整改;第三次,向采购人缴纳 5000 元罚款,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4、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成交供应商配送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员身 体不适或者中毒的,经具有国家检验资质的相关部门对所食用食材鉴定出具检测 报告后,确定其身体不适或中毒是由于成交供应商的食材有质量问题造成的,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的责任。 15、如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 货资格,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如成交供应商仍不能达到要求, 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16、成交供应商必须有公司账户,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本单位的正规有 效发票。 17、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订单约定的期限配送货物时,每发生一次视影响程 度支付 500--2000 元罚款,累计 3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8、因成交供应商配送的货物有质量问题,或者造成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 商无权要求支付剩余货款,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当赔偿因此给 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9、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配送的货物有意见时,可随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改进,无正当理由拒绝改进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 33 20、成交供应商供货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其提供的各类食材报价必须经采 购人审批认可方为结算有效单价。采购人会不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一旦发现送货 价格偏高,视偏高程度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2000 元,累计 3 次以上采购人有权 取消其供货资格。若成交供应商供货时质量、服务达不到约定要求,采购人亦有 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21、三年服务期,每年度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方对原合同无异议,双方可以续签合同。 以上是产品的最低质量标准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满足以上要求, 同时 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贮藏、包装、运输等各环节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强制性)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 规范。 34 第四部分 合同范本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友好协 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方面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即成交人的磋商内容。 二、产品品牌、规格、数量:即供货的产品品牌、规格、数量与本合同所指 明的产品品牌、规格、数量相一致。 三、合同期限: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壹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三年服务期,每年度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成交人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和谅解而单方面延迟配送,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成交人遇到可能妨碍按时配送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尽快 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配送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 期赔偿金。 四、配送地点:指定地点。 六、结算方式: 1、结算单位:采购人结算,在每次付款前,必须开具等额发票给采购人。 2、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实际用量,凭定价单和验收单(按综合折扣率 %向甲方收取每月 供应食材结算价格),采用支票或转账的形式结算,每月的 15 日前支付上月的费 用(节假日顺延),乙方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七、包装:包装必须适应货物特性和交通运输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标准或企 业标准或合同要求。成交人应承担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的所有损失的责任 和费用。 八、运输: 1、成交人负责所有货物的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完整到达使用地点,运杂 35 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货物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 等。 2、所有货物在运输、装卸、搬运的过程中,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人 负责补救。 3、成交人可根据交货期、运输条件自行选择运输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九、产品保障:成交人应随同货物提供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 证、装箱清单、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等资料)。 十、质量保证 1、成交单位应当保证所供产品的来源渠道正常,所有食材均为正规厂家生 产。 2、所有食材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具备所配送产品 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3、所供所有食材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成交单位须对所供产品的质量问题 负责。 十一、采购项目执行内容需要调整时,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对相应的内容 进行调整,并协商确定价格差额计算方法和负担办法。 十二、验收:由采购人的保管员、采购员负责入库食品检验,当班厨师长配 合质量验收,食品验收填写《原料购进验收单》。 验收合格须交接相关资料。验收须以合同、磋商响应文件、澄清、及国家相 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 十五、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 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十六、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成交人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 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成交人要求经济索赔,并报请政 36 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人违约的,应当赔偿给成交人造 成的经济损失。 十七、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备案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 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十八、其它:此合同主要条款,除商务条款外,其余部分只作为参考,最终 签订的合同以采购人确定的合同内容为准。 甲 方 乙 方 (盖章) 成交人全称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37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磋 商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全部编制完成,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编制 相应页码,胶装成册,按规定分别封装(每一项内容必须在目录中注明具体页码, 便于磋商小组评审)。 38 项目编号: (正本或副本) 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公章) 时 间: 39 目 录 第一部分 响应函 第二部分 响应报价表 技术指标偏差表 商务条款响应说明 第三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第四部分 响应方案说明 第五部分 供应商承诺书 第六部分 附件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七部分 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40 第一部分 响应函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 (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经详细研 究,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愿负 法律责任。 1、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 产品和全面技术、售后服务保障。 2、如若成交,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条件, 全面签约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投标 文件 份 4、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5、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 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6、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明资料。 7、我方的响应文件在磋商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日历日。 8、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方式联系: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41 第二部分 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报价内容 磋商响应内容 采购总价 服务期 质保期 完全响应 采购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备注:1.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采购总价”为本次采购食品的固定总价。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42 附表 1 技术指标偏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1 技术参数及要求 (是否偏离) ... 说明: 请按项目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及要 求”,认真填写本表。偏离情况填写:优于、等于或低于,偏离说明 对偏离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43 附表 2 商务条款响应说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情况 响应说明 1 交货时间、地点、结算方式 (是否响应) 2 提供服务时间、地点、结算方式 (是否响应) ... 说明: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条款须如实填写(包括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地点、结算方式等)。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44 第三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未 被 信 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的磋商; 8、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此处提供以上证书证件的复印件,缺项漏项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视为无效 响应。 4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 业 信 息 企业名称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工商登记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 代表 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 代表 人身 份证 复印 件 (正反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4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 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 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的磋商、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 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磋商大会之日起 计算有效期为 日历日。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职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说明: 1.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磋商大会之日计算不得少于九十日历日。 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47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致: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 以及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以上如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致: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9 第四部分 响应方案说明 1、方案 2、服务及质量安全保障 3、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4、证书 5、业绩 6、销售条件 7、配送车辆 (各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评审方法及内容,可自主编写方案说明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50 第五部分 供应商承诺书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Ⅰ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 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 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 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 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要 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它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人: (盖章) 全权代表: (签字) 地址: 电话: 51 年 月 日 承诺书Ⅱ 致: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 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 及后果。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Ⅲ 致: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 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2 承诺书Ⅳ 致: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近三年因产品供货 问题(水货、替代品、次品、翻新品等)的不法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 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公司承诺:本次磋商标的物为正品行货。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 V 致: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提交的所 有资格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 果。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3 第六部分 附件 一.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不填写)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 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还须提 供生产厂家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未提供齐全的则不视为小型、微型企 业。 54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 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5 附件 1: 保证金交纳凭证/保函 保证金转账凭证/保函复印件 56 附件 2: 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致: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为 项目(项目编号: ) 提交的保证金? 元(大写: ),按磋商文件规 定退还至下列账户: 备注:各供应商请正确填写《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装订在响应文件(正、 副本)最后一页,并单独提供一份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磋商结束后,将根据 所提供信息退还各供应商保证金。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日 期: 收 款 单 位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57 第七部分 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响应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电子版响应文件正面标识式 致: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 (非磋商大会不得启封) 供应商全称: (公章) 致: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电子版响应文件 (非磋商大会不得启封) 供应商全称: (公章)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 二、磋商文件 三、磋商要求 四、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五、磋商、澄清、成交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 以上是产品的最低质量标准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满足以上要求, 同时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贮藏、包装 第四部分 合同范本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一.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不填写)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填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