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劳务外包项目QNLW-3标段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劳务外包项目QNLW-3标段

招标详情

[省本级] [公开招标] [其他项目]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劳务外包项目QNLW-3标段 [已发公告]
【 nbsp信息时间:2021/06/16 18:23:46 阅读次数:】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劳务外包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境内(业主指定地点)。

(2)规模: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需采购一批劳务用工,包括普工、厨师和机驾(技工),其中普工主要负责道路保洁、路基路面维修、应急抢修、排水设施疏通、绿化修剪、补植、除害管护、冬季除冰雪及撒布融雪剂、沿线交安设施简单维修、清洗、复位等日常保养工作、;机驾(技工)主要为客货车驾驶员、机械设备操作员、电焊工、电工、筑路工等技术工人。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9789001003

标段名称:QNLW-3标段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招标范围:岗位类别:普工、厨师、机驾(技工) 人数:具体人数根据项目业主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人员随工作量进行调整。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担过1项劳务相关工作。

3.2 该项目共4(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QNLW-1标段、QNLW-2标段、QNLW-3标段、QNLW-4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6月17日09:00时至2021年06月23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09日 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肖林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456223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联系人:肖林

联系人:阿玉婷

电 话:0971-4562232

电 话:0971-4562120

传 真:

传 真:

2021年06月16日

附件:
  •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劳务外包项目招标(招标文件).pdf
  •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 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QJZ-LWZB-2021035) 招 标 人 :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 : 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 1 - 重要说明 一、《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劳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据, 结合本项目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而成。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的补充和细化,“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 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本的补充和细化,投标人应将前附表和正本内容结合使用。 - 2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6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 13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 13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 13 - 1.总则 ....................................................................... - 14 - 2.招标文件 ................................................................... - 16 - 3.投标文件 ................................................................... - 17 - 4.投标 ....................................................................... - 21 - 5.开标 ....................................................................... - 22 - 6.评标 ....................................................................... - 22 - 7.合同授予 ................................................................... - 23 - 8.纪律和监督 ................................................................. - 25 -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 26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26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 27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 27 - 1. 评标方法 .................................................................. - 31 - 2. 评审标准 .................................................................. - 31 - 2.1 初步评审标准 ............................................................. - 31 -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 31 - 3. 评标程序 .................................................................. - 31 - 3.1初步评审 .................................................................. - 31 - 3.2详细评审 .................................................................. - 33 -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 33 - 3.4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 - 33 - 3.5 评标结果 ................................................................. - 3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 ........................................................ - 34 - 合同协议书 ................................................................... - 35 - 廉政合同 ..................................................................... - 43 - 安全生产合同 ................................................................. - 45 - 履约保证金 ................................................................... - 47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48 - 附件 1 异议与投诉工作用表 .................................................... - 62 -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劳务外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 为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路养护服务分公司, 项目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 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需采购一批劳务用工,包括普工、厨师和机驾 (技工),其中普工主要负责道路保洁、路基路面维修、应急抢修、排水设施疏通、绿化修剪、 补植、除害管护、冬季除冰雪及撒布融雪剂、沿线交安设施简单维修、清洗、复位等日常保养工 作、;机驾(技工)主要为客货车驾驶员、机械设备操作员、电焊工、电工、筑路工等技术工人。 2.2 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4 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 用人单位 岗位类别 人数(人) QNLW-1 青南分公司 普工、厨师、机驾(技工) 具体人数根据项目业主 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人员 随工作量进行调整。 QNLW-2 QNLW-3 QNLW-4 2.2 服务地点:青海省境内(业主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近 3 年(2018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担过 1 项劳务相关工作。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 4 -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未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未被列 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8 投标人可对上述 4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取得 1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止,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 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报名成功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本项 目仅网上报名,投标文件需在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注:CA 数字证书获取方式登陆《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qhggzyjy.gov.cn/ggzy/bszn/moreinfo.html 查询办理事宜。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 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7 月 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 人代表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 53 号(青海省人民 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 号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fwpt/ 上发布。 - 5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 23 号 邮 编:81003 电 话:0971- 4562232 传 真:/ 联 系 人: 肖林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 23 号 邮政编码:81003 电 话:0971-4562120 邮 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联 系 人:阿玉婷 2021 年 6 月 16 日 - 6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 23 号 联 系 人:肖林 电 话:0971- 456223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 23 号 联 系 人:阿玉婷 电 话:0971-4562120 邮 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1.1.4 招标项目名称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劳务外包项目 1.1.5 标段建设地点 青海省境内(业主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比例:/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预计服务期限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3 标准和质量要求 满足合同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业绩要求:见附录 2 信誉要求:见附录 3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补遗书等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补充以下内容: 若招标文件存在遗漏、错误、含义不清甚至相互矛盾,招标设 计文件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等问题,投标人应当要求招标人、 招标代理予以澄清,但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单独 澄清答复的要求。 如在招标阶段不提出,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要求。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日前 形 式 : 以 电 子 邮 件 形 式 提 交 ( 邮 箱 地 址 : qhsjkjt_sldzbgs@163.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补充以下内容: - 7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进行澄清答 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按以下约定形式公开问 题与答复。但不指出问题的来源。 形式:招标人将澄清发布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111.44.251.34/fwpt/,所有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 查看。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 招标人发布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111.44.251.34/fwpt/的澄清文件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文件,不需要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修改发布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111.44.251.34/fwpt/,所有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 查看。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 招标人发布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111.44.251.34/fwpt/的修改文件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文件,不需要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3.2.1 增值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计税方案采用一般计税法:税率按国家、青海省的现行 法律、法令和条例的最新规定执行。 3.2.3 报价方式 单价合同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 QNLW-1 QNLW-2 QNLW-3 QNLW-4 普工:5569 元/人·月 厨师:5569 元/人·月 机驾(技工):6833 元/人·月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所填报的单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不得 低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青 政〔2019〕68 号)中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否则将否决其投 标。 (2)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 价不随物价波动而调整,不予调价。 (3)投标报价包括人员薪资(即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社会 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等)、劳务人员团体意外保险费(赔 付金额不少于120万元)、管理费、工服费、伙食费、简易劳动 - 8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工具费、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4)工服的款式和颜色必须与业主已有的工服保持一致。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 万元/标段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转账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019019 行 号:402851020201 到账查询电话:0971-4562126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 银行出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出具,由该银行的上级支行及 以上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 同投标文件一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 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 保证金。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 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 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 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 份, 电子版文件:1 份(U 盘:应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全本扫描 PDF 版)。 其他要求:如投标人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人 提供实际需要的副本份数。 - 9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注: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 文件。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提倡双面印刷。 4.1.2①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招标投标文件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保函封套: 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项目名称)第______标段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 件)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 号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 53 号)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名(可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不足 3 名时,以实际数量推荐)。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评标不足 3 个使得 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一致 公示期限: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否 补充:招标人首先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 ① 本项适用于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投标文件。 - 10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 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 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 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一致 公告期限: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7.7.1 履约保证金 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转账或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 万元/标段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中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 银行出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出具,由该银行的上级支行及 以上银行出具。 8.5.1 监督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 23 号 电话:0971- 4562232 邮编:810003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但开标现 场提出异议的除外。 除开标现场提出的异议外,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真实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并能证明异议人身 份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 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异议是指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 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认为招标文件(含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中存在侵害其合法权 益的内容或事项,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并要求招标人处理的申请。对招标文件 的澄清申请不属于异议。 8.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的异议超过法定期限的; 3.本实施意见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对应当依法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提出异议的; 7.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8.异议存在上述第 3、4、5 种情形,经招标人指出后予以补正的,以招标人签收补正 后的异议书之日为异议受理之日。 8.5.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依法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规定的 10 日期限内。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内容应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应当提交与招标投标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内容及 格式详见附件。 8.5.5 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12 -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异议书及其答复(若有)。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个人投诉 的,还应当提供其与招标投标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递交上述材料或者属于《青海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 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8.5.6 投诉人的投诉应当实事求是,不得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 或渠道获取的证明材料提出投诉,也不得以阻碍招标投标正常活动为目的进行恶意投诉。 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为恶意投诉: (一)一年内有三次投诉经调查均不符合事实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认定为恶意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 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5.7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 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 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上述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10.2 (1)招标文件中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中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3)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4)招标文件中的“近 3 年”除特别说明外,均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招 标文件中的“近 5 年”除特别说明外,均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支付, 金额为人民币 2 万元。 - 13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2018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担过 1 项劳务相关工作。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14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公路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劳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试验检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接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15 -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不接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 16 -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 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 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 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 扣分。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附件: (5)投标文件格式: - 17 -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 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澄清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 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单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 18 -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服务方案;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 费用清单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服务费用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 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服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 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 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 ,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 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 19 -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 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 提供的格式。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 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 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 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全本)的复印件、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2“今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或由发包人出具的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20 - 如未提供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 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5.4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 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 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 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 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五章“投标 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代替。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 证明应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 21 -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 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 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应统一密封在 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 3 个 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 - 22 -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 收到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 证金的递交情况、服务期限及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 (6)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 23 -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 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24 -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 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 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 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 25 -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 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 的单价或合价。 7.8.4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 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 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 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6 -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 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 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 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 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7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1、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评标价相等时,以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以普工报价较低的投标人优先。 (4)以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按照以下原则取舍: (1)当某标段中标候选人仅有一家时,则优先保留其在该标段的中标候 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2)保留标段号较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 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服务期限、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网页截图复印件清晰可辨; d.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e.报价表中的基本劳务费未低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 标准的通知》(青政【2019】68 号)中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f.报价表中管理费未高于月工资的 10%。 g.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h.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i.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 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 28 -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 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 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 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 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5)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29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5 分 技术部分:45 分 投标报价:5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中普工的投标报价+厨师的投标报价+机驾(技工)的投 标报价)/3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有效报价是指通过初步评审且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 普工、厨师和机驾(技工)的平均值,即有效报价=(普工的投标报价+ 厨师的投标报价+机驾(技工)的投标报价)/3。 当有效报价小于 5 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 值;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 5 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去掉一个 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数平均值。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 30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商务评 分标准 业绩情况 (满分 5 分) 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最低要求。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个投标人近 5 年(2016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劳务 相关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加 2.5 分,最高分加 5 分; 不提供不得分。 2.2.4(2) 技术评 分标准 人员管理机构及 管理措施(5 分) 人员管理机构及管理措施基本合理得 3分,合理且可操 作性强酌情加 0-2 分。 人员培训方案 (2 分) 人员培训方案基本合理得 1.2分,合理且可操作性强酌 情加 0-0.8 分。 安全管理方案 (7 分) 安全管理方案基本合理得 4.2 分,合理且可操作性强酌 情加 0-2.8 分。 文明施工方案 (5 分) 文明施工、服从管理、配置统一工服,基本合理得 3分, 合理且可操作性强酌情加 0-2 分。 应急处置方案 (5 分) 应急处置方案还应包括发生意外事故时对人员的处置 方案,方案基本合理得 3分,合理且可操作性强酌情加 0-2 分。 服务承诺和保障 措施(10 分) 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得 6分,合理且可操作性 强酌情加 0-4 分。 劳务工工资发放 方案(5 分) 劳务工工资发放方案基本合理得 3分,合理且可操作性 强酌情加 0-2 分。 本地化服务能力 (6 分) 在青海省有服务机构的得 6 分,有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得 4 分;没有不得分。(本地化服务机构需提供委托服务 协议或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 2.2.4(3)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评标价得分 (50 分)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F1=50–100×E×|D1–D|/D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D—评标基准价; D1—投标人的评标价,若 Dl >D,则 E=1.0;若 Dl ≤ D,则 E=0.5。 报价得分最低为 0 分。 - 31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单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 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 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3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32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 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1.5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 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 33 -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 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 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 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 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 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 予考虑。 3.4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 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5 评标结果 3.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3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 - 35 - 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全称: 负责人姓名: 电话: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姓名: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1、本合同鉴于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安排劳动力、发放工资等服务。 2、本合同鉴于乙方有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合法资格及能力并愿为甲方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3、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劳务外包服务仅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人员劳务业务所涉及的范 围。 4、如甲方出现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政策中规定的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情形时, 甲方应当向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相关事项,乙方应当协助办理。 第二章 签订本合同的依据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服务内容 - 36 - 1、普工主要负责日常道路保洁、路基路面维修、应急抢修、排水设施疏通、绿化修剪、补植、 除害管护、冬季除冰雪及撒布融雪剂、沿线交安设施简单维修、清洗、复位等日常保养工作; 2、厨师主要负责为各大队提供一日三餐服务,且必须持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或提供 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健康体检报告。 3、机驾(技工)主要为客货车驾驶员、机械设备操作员、电焊工、电工、筑路工等技术工人, 且驾驶员必须持有 B2 以上驾驶证、特种作业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须持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二、服务地点:青海省境内(业主指定地点)。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生效。 四、劳务外包服务事项: 1、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驻服务人员进驻甲方各养护大队(工区)提供劳务服务工作,需要的人 数依据甲方需求,双方核定确认,最终以甲方签章确认的人数为准。 2、乙方负责审核招聘人员的从业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如产生由于疾病、工伤意外等情况造 成的意外伤亡,所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须保证依法合规用工,按时发放所派员工的薪资,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 失业等)等国家强制缴纳范围的社保和国家强制性对职工福利要求的缴费等。 4、每月如有增减人员,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按实际人数为准结算。 五、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任务、作业流程、作业标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资格、 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等综合要求。 2、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提供的劳务服务质量符合甲方工作要求,正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内容和岗位职责。 3、乙方不得将甲方需求二次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人员。 4、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匹配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和业务技能 培训,服务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人员应本着健康、安全、择优、属地招聘的原则,以保障用工人员的 稳定性和长久性。 6、乙方不得派遣患有传染性疾病、不适合集体生活的工作人员。 第四章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工作项目、内容提供给乙方,并将工作要求、标准以及相关规定 告知乙方,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安排、制定劳务服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要求等。 - 37 - 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实际人数,甲方有权对乙方按需所提供人员及其 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七日内进行更换,乙方应无条件进行 更换,如乙方拒绝或逾期更换,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视情况进行扣除。 3、由甲方负责制定对乙方及乙方劳务服务人员的各项管理办法,乙方须严格执行。 4、因甲方业务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劳务服务人员厨师必须持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或 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健康体检报告。司机必须持有 B2 以上驾驶证、特种作业人员及 特殊需求岗位须持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保障乙方劳务服 务人员提供劳动后有权依法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要求乙方建立劳务服务人员工资报酬发放专 项账户,由甲方依据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工资表,足额、按时向乙方专项账户转账。其余需向 乙方支付的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 6、甲方每月 10 日前需向乙方提供上月劳务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考核情况,作为乙方核算工 资的依据。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标准为劳务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 方如实告知劳务服务人员职业危害,对劳务服务人员服务岗位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 监察,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务服务人员应当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由甲方负责委派管理、技术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施工要点、操作规程及安全培训。因甲方 指挥不当或违规操作,而造成乙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医治费用。 9、对不服从甲方管理,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定和工作要求,损害甲方权益,造成不稳 定因素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撤换,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并要求 据实赔偿。甲方全面监督、检查验收乙方劳务外包工作,对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服务事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10、乙方人员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辞职、女员工怀孕、产假及哺乳期间、 被追究刑事责任、患病等)无法完成甲方工作量时,有权要求乙方不影响提供服务的前提下更换 服务人员,甲方不承担任何给予乙方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并由乙方负责处理。 11、服务期间可根据乙方合理需求,向乙方借支生活费,待支付劳务费时予以扣回。 12、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足额发放工资薪酬进行核查。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支付薪酬,甲 方有权对乙方拒付劳务费用,直到乙方足额支付薪酬。 13、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的考核结果,对乙方的用工数量予以相应增加或减少。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及甲方所属分公司、养护大队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并无条件按制度办 法接受处罚。 - 38 - 2、乙方应配备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做好劳务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劳务用 工手续,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收集劳务服务人员身份证等基础资料,并形成花名册。对人员的更 换等情况,需征得甲方同意,及时补充劳务服务人员,并上报更换人员相关信息,以保证和甲方 约定的计划用工量,不得对甲方工作造成影响。乙方提供人员年龄必须在 18-55 岁之间,要求身 体健康。 3、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完成甲方提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且向甲方 据实提供所需的信息及情况。 4、乙方应依据甲方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劳务服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5、为保障乙方劳务服务人员人身安全,乙方须按月购买赔付金额不少于 120 万元的劳务服务 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向甲方按月提供购买凭证及名单,乙方所提供劳务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 如出现工伤、工亡、意外等事故和因工引起的住院、治疗等,均由乙方负责申报处理和承担全部 费用。乙方派驻员工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从事甲方养护工作(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高原病 等)致意外伤亡,所造成的后续事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任何第三人或 甲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另行承担赔偿 责任。因上述情况如甲方代为垫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工具及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性(易耗品除外),如因操作造成甲 方工具及设施设备损坏需按照甲方的购买价格赔偿。 7、乙方派驻人员需请假的,经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补位,婚假、产假、丧假 等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应协调临时补充人员保障甲方的正常工作开展。 8、由甲方负责委派管理、技术及安全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安全及文明服务培训。 培训结束后签订相应责任书,因乙方监管、指挥不当或违规操作,而造成乙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 投诉及舆情事件,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办法进行处罚。 9、乙方应对所提供劳动服务人员负安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方案及紧急突发事件 预案。 10、甲方所配备的劳动工具、生产用品、劳动保护用具及业务开展所需低值易耗品,乙方需 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和发放,如发生正常开展业务外的超额消耗,需由乙方在不影响甲方工作的 情况下足额配齐,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按照甲方实际需求及时提供相应人员及其资格证明材料,并负责劳务 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转递,并确保所提供的人员在 1 个季度内不予更换。否则,并按甲方相关 管理制度办法进行处罚。 12、乙方应成立项目管理组,对不合格人员以及岗位空缺人员七日内进行更换补充,以确保 给甲方提供外包服务的连续性。 13、乙方应建立对劳务服务人员的监督考核机制,行使相对应的管理职责。 - 39 - 14、负责组织处理劳务服务人员的劳资纠纷、劳动争议事宜,承担劳动稽查部门对劳务服务 人员的各项稽核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5、乙方自行进场,费用自理,并根据甲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进场。 16、乙方须做好劳务服务人员管理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工作所在地乡规民约和民族风俗习 惯,维护民族团结,注重环境保护,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17、劳务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18、乙方必须定期通报劳务活动的有关事项、劳务活动的突发性事件;并接受甲方的日常检 查及绩效考核。 不经允许,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 19、因工作环境特殊性,乙方所提供的劳务服务人员中女工的人数不得超过甲方实际需求总 人数的 30%。 第五章 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不随物价波动而调整,不予调价。 2、签约合同价:普工: 元/人·月,厨师: 元/人·月,机驾(技 工): 元/人·月,此金额为甲方向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所述项目而支付的全部费用, 包括人员薪资(即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等)、劳务人员团体意 外保险费(赔付金额不少于 120 万元)、管理费、工服费、伙食费、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 部费用。 其中:工服费、伙食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工服须由乙方统一负责采购,且工服的款式和颜 色必须与业主已有的工服保持一致; 劳务人员的伙食由乙方自行解决,如有需要可根据甲方及甲 方所属分公司、养护大队所在地伙食标准缴纳伙食费方可用餐。 4、结算形式:乙方据实确认后开具甲方认可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劳务服务人员工资及管理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 节假日时间顺延。乙方在收到钱款后的 2 个工作日内由专项账户支付给劳务服务人员。如遇国家 法定节假日,按照节假日时间顺延。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费用。将基本劳务费及经甲方所属分公司、养护大队考核后的考核劳 务费用转账至乙方专项账户,在甲方监督下,由乙方发放。其他费用转账至乙方基本账户,由乙 方负责购买保险、伙食费、税费、工服等。汇入乙方专用账户的考核劳务费,由乙方根据用工合 同及乙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奖罚。 乙方工资报酬发放专项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 户 名: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第六章 适用法律及诉讼管辖权 - 40 - 本合同适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 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劳动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第七章 保密义务 鉴于服务外包实施后,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可直接或间接接触、知悉、了解或掌握甲 方秘密信息,乙方愿意为甲方各项秘密而承担保密义务。 1、本合同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 获得、接触或以其他方式知 悉的客户的保密信息,不论此种信息以口头、书面、电子或者通过其他介质形式存在,亦不论是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当时或之后知悉。保密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营销策略、业务决策、财务 数据、客户信息、产品设计、重大交易、业务分析研究成果、业务操作规程、计算机数据库和业 务软件、涉及甲方形象和声誉的事件或案件情况。 (2)依据合作、服务等协议规定,甲方向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除上述信息以外的其他未经公开的信息。 2、乙方应履行如下保密义务: (1)乙方应当将保密信息用于服务行为,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防止该信 息因保管不慎而丢失或泄漏。 (2)除了履行服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 (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 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职员)泄漏保密信息,不为甲方以 外第三方利益 使用保密信息,也不采用任何手段使他人泄漏、使用、共同使用或者为第三利益使 用保密信息。 (3)乙方如发现保密信息已经或可能被泄漏,应当立即采取为甲方利益的一切合理措施并立 即报告甲方。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保密规章、 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 施,维护甲方的保密信息。 3、保密期限。本合同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首次获得、接触或者知悉保密信息之日起直至该保 密信息被甲方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之日止。 4、保密信息的移交。当乙方不再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应根据甲方的安排无条件地将其掌握或 者控制的保密信息移交给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并签订书面的接收单。保密信息移交完成后,乙方 须签署关于不保留任何保密信息的承诺书。如果保存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硬盘、移动 硬盘、软盘、光盘、优盘、磁带、存储卡)属于乙方所有,则乙方应当将保密信息从载体上永久 删除。 5、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保密义务,则 - 41 - (1)乙方应协助甲方采取一切合理的补救措施; (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使甲方被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向第三方承担违约、侵权或其他赔偿 责任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因违约行为而获得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5)乙方应依法承担的其他责任。 6、乙方应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遵守甲方保密制度的教育,并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第八章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 5000 元/次标准向守约方支 付违约金。若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办法,如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给甲方 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连续三次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不 服从管理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九章 协议的解除 1、若甲方严重违反协议约定,不能及时支付各项外包服务费超过 90 天的(但乙方不能按约 定提供正式发票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内约定各项义务和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3、因不可抗力或市场因素或公司改制等原因需终止合同的,甲方提前 10 天通知乙方,通知 到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当期约定内容。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需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甲方,自合同终止之日起 不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因不可抗力、市场因素、公司改制等原因提出终止合同的,需提前 10 天书 面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组织退场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称的“劳务服务人员”是指为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任务,由乙方派至甲方进行服 务工作的人员。 2、如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任何本合同未加规定的事宜,则双方应共同协商讨论以期达成针对 该事项的补充条款。 3、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肆份,乙方执贰份。 4、未经协议另一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本合同书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42 - 6、本合同中加入的各章、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对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 有任何影响。 此页无正文 甲 方: (加盖公章) 乙 方: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20 年 月 日 日 期: 20 年 月 日 - 43 - 廉政合同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交控集团的廉政要求,为防范外包 服务中的廉政风险,______________项目的发包单位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甲方)与中标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交控集团的有关 廉政规定,恪守廉政信用。 (二)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履行协议条款。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 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相关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 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可向其上级部门、纪检监察机关 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 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 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 以赔偿。 - 44 -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协议期满后止。 第六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加盖公章) 乙 方: (加盖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20 年 月 日 日 期: 20 年 月 日 - 45 -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作业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 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劳务用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 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 (四)组织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并适时 开展“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安全活动。 (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安全教育学习资料,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 规章制度。 二、乙方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 度,认真执行服务外包协议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积极参加 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三)乙方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人员均应满足安全 生产管理需要。 (四)乙方应为所派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等保险。 (五)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 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应对所派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劳务人员具备上岗作业的安全生 产技能,并与所派员工签订安全承诺书。涉及特种作业的劳务人员,必须确保其持证上岗,并具 备与所从事的岗位相匹配的安全生产技能。 (七)服从并配合甲方对劳务人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期限进行整 改,逾期未改自愿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八)乙方劳务人员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劳务人员劳 动防护用品配备及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 46 - (九)乙方劳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服务外包协议条款,如发生违规操作等造成人员 伤亡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一旦有事故发后,乙方必须在第 一时间通知甲方人员并应积极参与救援、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三、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贰份。 甲 方: (加盖公章) 乙 方: (加盖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20 年 月 日 日 期: 20 年 月 日 - 47 - 履约保证金 ______________(甲方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_(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接受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以 下称“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的投标。 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乙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2.担保有效期自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合同失效后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 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 述理由。 4.甲方和乙方按合同条款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48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9 - 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标段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50 -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服务方案 六、其他资料 - 51 - 一、投标函及报价表 (一)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 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含税价:普工:人民币(大写)_______/人·月(?_______ 元/人·月)、厨师:人民币(大写)_______/人·月(?_______元/人·月)、机驾(技工):人民币 (大写)_______/人·月(?_______元/人·月)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劳务外包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服务期限:________。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 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52 - (二)报价表 单位:元 工种 基本 劳务费 考核 劳务费 伙食费 工服费 保险费 管理费 税费 月工资 普工 厨师 机驾 (技工) 报价说明: 1、 基本劳务费报价不得低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青政【2019】 68 号)中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否则否决其投标。 2、 考核劳务费含社会保险费、不可预见费、其他费用。 3、 工服费为购买养护工装费用摊销到每月的费用,每年至少两套工服,一套棉服。 4、 保险费为购买赔付金额不少于 120 万元的劳务人员团体意外险保险费每人每月的摊销费费用。 5、 税费按照按国家、青海省的现行法律、法令和条例的最新规定执行。 6、 管理费不得高于月工资的 10%,否则否决其投标。 7、 月工资为上述费用的总和即投标报价。 8、 投标人需完整填写各工种的各项费用,不得漏项、缺项,否则否决其投标。 9、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 53 -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2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项目名称) ________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 54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55 - 三、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 加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段的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 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 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 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 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 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 56 -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 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本)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 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57 -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 58 -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项目总投资 合同价格 承担的工作内容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中的信息无法证明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 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59 - (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项 目 投标人情况说明 投标人是否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加投标且 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是 □否 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是 □否 是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 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是 □否 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是 □否 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 60 - 五、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方案: (1)人员管理机构 (2)人员培训方案 (3)安全管理方案 (4)文明施工方案 (5)应急处置方案 (6)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7)劳务工工资发放方案 (8)本地化服务能力 …… - 61 - 六、其他资料 - 62 - 附件 1 异议与投诉工作用表 (工程建设项目及标段名称)异议书 致:招标人名称 异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请求及主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异议人与异议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异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63 - 投 诉 书 (投诉受理机关): 就(工程建设项目及标段名称)所投诉事项,投诉人已于 年 月 日向招标 人提出异议,并于 年 月 日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后附异议及答复材料),投 诉人认为答复不符合(理由及法律法规依据)规定。 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被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请求及主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人与投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递交投诉书。 此致 投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64 - 异议/投诉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清单 编号 名 称 取得来源 (方式) 页码 证明目的(对 象) 备 注 注:证明材料应一次性全部提交。 提交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