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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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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餐饮经营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餐饮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QCG-FS2020043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餐饮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会成美食快餐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

成交费率:按每学期不低于食堂营业总额的3上交给学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餐饮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餐饮经营服务,食堂可同时容纳就餐人数约500余人,整体委托供餐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3年,1+1+1模式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和考核

五、评审专家名单:于海、李淑影、连亚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武汉会成美食快餐有限责任公司,92.73分;

2、湖南食全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2.4分;

3、安徽玉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86.67分;

4、淝河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9.6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第四中学

地 址:阜阳市北京中路159号

联系方式:0558-2629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58-6687999、18505582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亚彬、赵新明

电 话:0558-2629577、18505582060

十、附件

1.竞争性磋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如下:

竞争性磋商(二次):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餐饮经营采购项目.pdf

采购人及专家推荐意见.pdf

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餐饮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QCG-FS2020043 采 购 人: 阜阳市第四中学(单位盖章) 2021 年 1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0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4 第五章 参考合同.......................................................................................................................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意见.....................................................................................................5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餐饮经营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CG-FS2020043 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餐饮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餐饮经营服务,食堂可同时容纳就餐人数约 500 余人,整体 委托供餐。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服务要求。 服务期:3 年(1+1+1 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中标投标人第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然 转入第二年,经招标人考核中标投标人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中标价不变),以此类推至第三年。 否则终止合同,若重新招标,违约中标人不得参与下一轮投标。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和考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接到投标邀请函后到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中 路房地产大厦二楼白金汉宫东门正对面)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2、地点: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四楼 402 室(颍泉区富安路 199 号)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阳市第四中学 地 址: 阜阳市北京中路 159 号 联系方式: 0558-2629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58-6687999、18505582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新明 电 话:0558-6687999、1850558206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 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阜阳市第四中学 3.2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 3.4.4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 参加磋商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 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 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8.1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1307591334@qq.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所 有被邀请供应商。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后期与序号对应)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13.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2万元整; 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投标人从基本开户银行以转账的形 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阜阳市工商银行汇通支行 账号:1311055509200010719 (用途请注明阜阳四中食堂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 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 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 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投 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14.1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共一份,其中: 1、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一份。 电子版密封方式:以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 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 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无电子版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响应文件分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文件一份。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15.3 磋商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独提交一份)及本人身份 证原件签名报到参加磋商会。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19.1 磋商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磋商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19.3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2.1 投标响应限价 按每学期不低于食堂营业总额的2%上交给学校。 中标供应商须依法缴纳一切税费。 22.4 最后报价扣除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①中型企业: 3 %; ②小型和微型企业: 6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2 %。 24.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 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1-3名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27.2 随成交公告同时公 告的成交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内容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29.1 告知磋商结果的 形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 http://jyzx.fy.gov.cn/FuYang/ 查看 30.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100000.00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阜阳市第四中学 (4)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签订之前。 (5)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31.1 成交服务费 □免收 ?定额收取: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 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 供应商支付,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和总价中,不得单 列。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34.3 质疑函递交的接收部 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 址 接收部门: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电话:18505582060 通讯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投诉函递交的接收部 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 址 接收部门: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8-2618531 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顶大路2号 35 付款方式 按月度付款。承包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在次月的10号前 缴纳上月的承租费用和水电费(含损耗费)划入采购人指定 的银行帐户。 35.2 社保证明材料(如有)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 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 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 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 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 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3 本项目提供除电 子版磋商文件以 外的其他资料 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所有被邀请供应商 35.4 解释权 (1)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 明; (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 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 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 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 解释。 35.7 其他补充说明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 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 X年/月(“X” 为“一”及 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 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 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 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 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 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 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 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 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 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 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磋商文件构成 7.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 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 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 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 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 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 不得同时 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2.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 以及伴随 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 12.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 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2.3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 (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1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磋商保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13.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 13.3 成交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退还。 13.4 成交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1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 履约保证金。 (3)违反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中承诺的。 14.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4.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 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磋商有效期 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 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 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 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响应文件应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 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 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谈判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谈判公告(谈判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7.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谈 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 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8.磋商小组 18.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 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 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 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8.3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 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9.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9.2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 序如下: 19.3.1 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供应商未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 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2 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 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到磋商 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 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 19.3.4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 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4 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 包括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4.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 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 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 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9.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 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 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磋商 2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 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21.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最后报价 22.1 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 多轮报价。 22.2 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 轮报价。 22.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安徽省财政 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 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 业。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 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 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 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 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4.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 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 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 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 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 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 交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成交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 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 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磋商结果 29.1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 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 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 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 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 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 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 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 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 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月度付款。承包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在次月的10号前 缴纳上月的承租费用和水电费(含损耗费)划入采购人指定 的银行帐户。 2 服务地点 阜阳市第四中学 3 服务期限 3年(1+1+1 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中标投标人第一年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然转入第二年,经招标人考核中标投 标人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中标价不变),以此类推至第三 年。否则终止合同,若重新招标,违约中标人不得参与下一轮 投标。 4 服务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和考核 二、项目概况 阜阳市第四中学食堂餐饮经营服务,食堂可同时容纳就餐人数约500余人,整体委托供餐。 三、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一)标包划分 划分为一个标包。 (二) 设施设备 1.采取整体委托供餐企业式。学校提供现有的食堂经营的厨房、餐厅、场地、水电设施设备,不 足的设备由供餐企业出资添置。供餐企业须负责学校提供的厨房、水电等其他设施设备的日常维 修和承担维护保养费用,爱护学校设备设施,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和正常工作。在承 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完好无损移交学校,破损者须照价赔偿。供 餐企业出资添置的设备可自行带走。 2.学校尽力做好服务工作,对就餐人员的变动情况、供水供电部门的停电停水情况等及时通知供 餐企业。 二、经营要求 1. 供餐企业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开业。 2.食堂经营:供餐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由供餐企业自行聘用,人员经费自理。 食堂管理人员须与公司有合同关系。供餐企业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 校无关。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每周到学校督查工作不少于 1 次;同时学校派人随时 监督食品原料的采购、使用、加工、售卖整个过程。凡遇到学校通知,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应准时到校方参加会议,参与检查或处理事件。学校有权对供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 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结算管理。 3.经营期限为三年,合同 1+1+1 年签定。合同一年签订一次,中标供应商第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 格,自然转入第二年,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以此类推至第三年。否则终止 合同,也可重新招标,乙方不得参于下一轮承包; 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 供餐企业做好准备。 4.供餐:一日三餐,但不得对校外经营。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多样 化。 5.管理要求: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并且服务热情。供餐企业需自行用标准隔离设施布置好就 餐排队隔离带。食堂餐厅、操作间、烹调区、售饭区、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等均属于供 餐企业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标 准。食堂操作人员应有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 供餐企业自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食堂不发生 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燃气使用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因供餐企业管理责任造成 食物中毒,或受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由供餐企业承担一切责任。供餐企业负责承包 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 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用具等拿到校外。需送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办理 出门手续后才能出门。供餐企业应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和变动前 需向学校通报和备案相关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证书。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 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所有员工不允许带家属(老 人、小孩、包括不在校内工作的配偶等)进入学校。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供餐企业负 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质量要求:保证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供餐企业使用 的食用油、米、面以及所有调料由供餐企业采购并索证索票。原料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不同食谱,每周在供餐窗口墙上 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饭菜分量及价格,并接受学校和师生监督。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学 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饭菜的 价格不得高于同城学校的价格,接受学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对 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调查和整改。 7.承租费用:按每学期不低于食堂营业总额的 2%交给学校。供餐企业单独安装水表电表,水费电 费按月交纳。食堂内部和周围清洁要及时,清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水费电费由供餐企业自 行负责。学校提供餐饮设备不足的由承租方自行添置和处理。 8.伙食满意度:学校每学期中进行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要求供餐企业确保满意度最低不低于 80%, 若满意度低于 80%,供餐企业应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有明显的改进效果,整改经相关部门 验收合格,否则继续整改,第二次不合格的,供餐企业承担 1000 元的违约金,继续整改;第三次 整改不合格的,学校可以终止合同,并追究供餐企业的违约责任,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供餐企业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 三、供餐企业的日常管理 1.供餐企业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饮行业的监督、指导与 管理。执行教育部门和学校有关食堂的管理制度。 2.供餐企业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3.供餐企业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供餐企业从业人 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供餐企业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台帐管理和索票索证制度; 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食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不得制作售 卖凉菜。 5.供餐企业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 6.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 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 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和学生餐桌。 7.供餐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 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8.供餐企业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 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9.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0.“明厨亮灶”所需的设备及管理费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 11.每学期举行两次以“节约粮食文明就餐”为主题的餐饮文化活动。 12.在合同期间,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食堂人员非因以下原因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人员,并且替换的人员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因管理人员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原因确须变更的,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且经学校同意更换的; (2)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 四、供餐企业退出 供餐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停止其供餐资格: 1.供餐企业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就餐需要,经学校多次提出不予整改的; 2.供餐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批准更换的; 3.出现违反供餐合同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供餐期间严重缺 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 4.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者。 5.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 6.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有打骂(体罚)学生 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7.在协议供餐时间内不经学校同意,停止供餐一天以上者。 8.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三次不合格者。 9.受到主管部门停止整改通知,并且整改不合格者。 五、学校监督管理 1.学校应加强对食堂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确定一名校级领 导分管,总务处具体行使对企业供餐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2.学校应对供餐企业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报价要求 固定费率,按每学期不低于食堂营业总额的2%上交给学校。中标供应商须依法缴纳一切税费。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 法 2.1 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 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 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 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 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参加磋商 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 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函、无不 良信用记录声 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4 磋商响应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5 磋商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 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 式五 6 供应商资质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 资质要求 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 扫描件 7 磋商报价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 须知正文第 12、22 条 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8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9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 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综合评分 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 评分。 2.2.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90%,价 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项目 最高分 评分标准 1 报价(10 分) 10 分 本项目基准价为投标餐饮企业每年按营业额的 2%交给学校,得 5 分,低于 2%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每高于 0.2%得 1 分,本项 最高得 10 分。 2 经营管理 服务方案 (40 分) 15 分 制定科学、合理的整体托管方案,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并针 对学生的生长发育和学习特点,至少提供两种经营模式供学校选 择,做到菜品丰富,营养搭配合理。优良的计 11-15 分,-般的计 6-10 分,较差的计 0-5 分,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10 分 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消毒、卫生 等提供详细、完善、合理性方案等。优良的计 9-10 分,一般的计 7-8 分,较差的计 5-6 分,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10 分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岗位分工。提供齐全、优秀的计 9-10 分, 一般的的计 7-8 分,较差的计 5-6 分,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5 分 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消防及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 性及可行性等方面。优良的计 4-5 分,一般的计 2-3 分, 较差的计 1分,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3 对投标单 位实力、 信誉的评 价(20分) 20 分 1.投标人在 2017以来年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 用”荣誉证书的,得 3分。 2.投标人在 2017以来年获得过“AAA 信用等级证书”荣誉证书 的,得 3分。 3.投标人具有效的 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2分;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0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HACCP体系认证 2分。 8.投标人获得过“好食堂”或“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等荣 誉称号的得 2分。 9.投标人获得其他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 行业协会颁发的其他荣誉的,每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2 分。 团队实力 评价(15 分) 15 分 一、拟任项目负责人: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技能证书,得 3 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职业技能证书,得 3 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营养配餐师(高级)职业技能证书, 得 3 分; 职业经理人年龄应不超过 45 周岁,须提供其证书复印件和其身份 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 9 分。 二、厨师配备: 配备厨师(厨务人员)每有 1 人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得 2 分, 最多得 6 分;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 不得分。 经营业绩 10 分) 10 分 经营不少于 500 人的学校食堂承包,业绩每 1 个 2 分,最高 10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同时接待用餐人数,须 提供业 主证明,不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4 保险 保障 (5 分) 5分 投标人提供为所承担的食堂经营项目所购买责任保险(或公众安 全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每提供一个得 2.5 分,本项 最高得 5 分。 2.2.3 分值汇总 (1)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 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 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 即为该供 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第五章参考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餐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标通知书将 (项目名称并注明标包)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经营,经双 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期限:3年,1+1+1 年签定。合同一年签订一次,中标供应商第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自然转入第二年,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以此类推至第三年。否则终止合 同,也可重新招标,乙方不得参于下一轮承包; 合同期内需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时是否续约合同,甲、乙双方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共同做 好善后工作。 2.乙方管理经营,提供一日三餐就餐服务,但不得对校外经营。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 炒为主,做到品种多样化。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学生提供营养优质的伙食,并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供餐企业付清考核扣款和处理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事故、退还学校交 给的设施设备后 10 天内无息退还。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经营连续 3 个月满意度低于 70%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提违约金,使得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 15 天内补足。 4.食堂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成本管理,力求收 支平衡,保证伙食质量。不得经营过期食品、山寨食品、烟酒以及其他不宜在校园出售的商品, 食堂内部不得经营非加热的食品。 5.禁止在食堂内部经营超市及超市类商品。 6.在经营期内,双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通力协作,互相配合。 7.乙方应按照本次磋商文件中的管理需求进行管理。 8.乙方承租费用,按经营营业额的 %向甲方交纳,每月 10 日前交纳上月的承租费用。 9.食堂采用打卡就餐,不得收取现钞。如发现使用现钞结算的,每有一例罚款 2000 元。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食堂经营的厨房、餐厅、场地、水电设施设备,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添 置。 2.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学校作息时间表,以便乙方按时提供就餐服务。 3.甲方不得随意停止履行合同和增加收费项目。 三、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等,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火灾 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2.因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到学校的正常工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协助乙方对乙方购买的主辅 食材把好验收关。若乙方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正或处罚。 4.因乙方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5.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四、乙方责任 1.学校只提供食堂的经营场地(所)和现有的桌椅,做到水通、电通,其他的设施设备、水电改 造装修等完全由乙方自己承担,租期结束乙方自行处置,经营期间维护、维修等费用均由乙方承 担。乙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改造等需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乙方用水、用电需单独立户,计入商业用水、商业用电。 2.乙方负责食堂的营运管理工作。加强对工人的业务培训,努力丰富菜肴种类,提高饭菜质量, 控制成本。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卫生教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食堂工作人员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 定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工作人员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和劳务卫生用品。 4.认真管理使用好物品,摆放合理,保证操作间内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对经营场所定期进行“除 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加 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规范操作,安全生产。 6.确保食品安全,时刻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严把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把住进货渠 道及进货质量关,原材料、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严禁购进变质发霉的食物, 禁用不达标餐具,保证食品卫生达标。严格执行留样制度。承担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引起后果的 相应责任。 7.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作息,准时开餐。 8.对甲方厨房现有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如出现人为损坏和丢失, 严厉处罚。 9.乙方经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且中途不得转让委托管理权、整体或部分不准对外转包。 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损失。产生不良后果的,追究乙方责任。 10.在合同期间,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食堂人员非因以下原因不得更换,否则,项目负责人和主厨 师每更换一人承担 5 万元的违约金;专业技术人员、营养配餐师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更换一人 承担 2 万元的违约金。并且被更换的人员 5 天内必须到岗,否则,每拖延一天,每人承担 500 元 的违约金。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人员,并且替换的人员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因管理人员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原因确须变更的,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且经甲方同意更换的; (2)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 11.在合同期间,乙方若停止经营,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并 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甲方对乙方投标文件中详细评审得分的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考勤。每人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每少一天,项目负责人、主厨师承担 500 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承担 300 元违约金。特殊情况 须经甲方批准。 13.乙方承担在合同期间的与工商、税务、防疫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乙方权利 1.乙方自主经营。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 3.若作息时间有变化,因甲方通知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 4.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5.乙方应承担合同期内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因乙方原因未及时缴纳费用,形成的滞纳 金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的日常管理 1.供餐企业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饮行业的监督、指导与 管理。 2.供餐企业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3.供餐企业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供餐企业从业人 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供餐企业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台帐管理和索票索证制度; 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食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不得制作售 卖凉菜。 5.供餐企业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 6.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 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 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和学生餐桌。 7.供餐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 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8.供餐企业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 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9.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七、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及时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 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乙方签约人未经批准更换的。 2.出现违反供餐合同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 等。 3.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者。 4.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 5.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有打骂(体罚)学生 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6.在协议供餐时间内停止供餐一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 7.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三次不合格者。 8.受到主管部门停止整改通知,并且整改不合格者。 9.乙方遵守以下管理细则 处罚项目 处罚办法 1 食堂所售饭菜价格超出学校定价的,菜品或商品没有 明码标价的 第一次罚款 100 元 第二次罚款 500 元 第三次罚款 2000 元 2 食堂食品不卫生,食材不新鲜,有隔夜食品未销毁, 销售过期食品的 罚款 2000 元或终止合同 3 食堂内外卫生不干净 第一次提出批评 第二次罚款 100 元 第三次罚款 500 元,第三次后每 次递加 1000 元 4 食堂餐具不干净卫生 第一次提出批评 第二次罚款 100 元 第三次罚款 500 元,第三次后每 次递加 1000 元 5 食堂同一窗口累计乱刷卡一个月内多收费次数超过二 次 按都收金额的 20 倍进行罚款 6 食堂服务人员服务态度不端正,有侮辱、辱骂师生等 的现象 第一次罚款 2000 元,情节严重 的立即开除 7 食堂不按时营业 罚款 500 元 8 食堂存在收现金现象 每次罚款 2000 元 9 无留样或者留样不全、不及时 每次罚款 500 元 10 食堂台账不全,仓库管理混乱 每次罚款 500 元 11 本细则没列入的其它问题 参照以上执行 八、学校监督管理 1.学校应加强对食堂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确定一名校级领 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企业供餐管理员。设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 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行使对企业供餐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2.学校应对供餐企业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九、付款方式:乙方在次月的 10 号前缴纳上月的承租费用和水电费(含损耗费)。承租费用为当 月食堂营业额的 %。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卫 生部令第 14 号 2002 年 9 月 20 日)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16 年 3 月 4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 号公布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磋商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4.乙方员工在校期间应接受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将损坏的部分 予以恢复,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本合同正本一式 7 份,甲方执 5 份,分送有关单位,乙方 2 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 第 包 报价 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 3年(1+1+1) 服务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和考核。 项目负责人 备注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 检测、试验、运输、 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 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 为评审的依据。唱标 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1-2 分项报价明细表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单价 小计金额 (元) 1 2 3 ?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元) 备注: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 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某项目第 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 第 包 报价 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 3年(1+1+1) 服务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和考核。 项目负责人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带至磋商现场备填。考虑磋商 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 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 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 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三、磋商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 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 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 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 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 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 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8.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9. 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0. 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录 1: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磋 商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磋商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 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 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磋商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 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磋商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磋商如出现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 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在 1 至 3 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 动,且后期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活动,招标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 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采购人(甲方)不予退还履 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参与阜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 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 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 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五、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 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 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过 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 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六、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 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4 服务标准 ? ? 七、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 体参加磋商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提供)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现就联合体 参加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磋商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 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代理人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 次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 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 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 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 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 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联 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 (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提供。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 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本采购工程的采购工作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我们确认。 采购人:阜阳市第四中学 联系人:连主任 电话:0558-2629577 (单位盖章) 2021 年 1 月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新明 电话:18505582060 (单位盖章) 2021 年 1 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4.资金来源 7.磋商文件构成 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0.响应文件构成 12.报价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8.磋商小组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20.终止竞争性磋商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2.最后报价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5.编写评审报告 26.保密要求 27.成交结果公告 28.成交通知书 31.成交服务费 33.廉洁自律规定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二、项目概况 三、服务需求 四、报价要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2.2 综合评分 第五章参考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表格式 1-1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 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 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 1-2分项报价明细表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备注: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 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某项目第 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三、磋商响应函 致: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五、授权书 六、商务响应表 七、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请将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 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