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6月17日 14:0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茂海关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珠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17日 14: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0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 ||
预算金额 | ¥143.4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3356136 | ||
采购单位 |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吕小姐,何先生,0756-8164359,81643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0756-3356136 | ||
附件: | |||
附件1 | 青茂海关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20210610(审定稿).docx |
项目概况 青茂海关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D-2105-078
项目名称:青茂海关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43.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 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原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原件)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3、信用信息:(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打印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供应商信用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6、已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8日 至 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方式:详见附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吕小姐,何先生,0756-8164359,8164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方式:李工 0756-3356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
电 话: 0756-3356136
服务类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 MZCD-2105-078)
(项目名称: 青茂海关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1年6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书
投 标 邀 请 书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青茂海关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MZCD-2105-078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茂海关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为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1,434,200.00元)。全部资金由财政部拨款。此预算金额为估算金额,不代表实际发生金额,也不作为任何结算依据,仅供投标人参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青茂海关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内容:青茂海关2021年食堂配送服务
3、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 个月。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6、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五、服务商资格、资质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原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原件)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信用信息:(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打印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供应商信用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6、已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6月18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以邮件方式购招标文件的,报名费汇入以下账号,报名资料发至43709329@qq.com,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资料和报名费后 1 日内发出。购买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7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递交时间:2021年 7 月8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30 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 7 月 8 日0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 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上发布。并在珠海经济特区报上发布招标信息。招标文件下载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采购人联系人:吕小姐,何先生;
电话:[0756-8164359,8164360];
传真:[ 0756-8164184 ];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邮编:[ 519020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6-3356136,13600369055];
传真:[0756-3230033];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邮编: [519000];
采购人: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用户需求书
(一)供应品种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粮油、瓜果蔬菜、辅料、佐料、肉类、干货及腊味等食品。
采购人以《食品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根据该计划单所列明的食品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采购要求进行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的权利。
(二)供应方法
1、制定计划:采购人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17 时前,将下周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派人到采购人处领取该周的《食品采购计划单》。若发生计划不准确或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中标人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修正计划单。
2、筹措物资: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食品采购计划单》。组织食品筹措、加工、生产,按规定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进行供应。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食品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8:00点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青茂海关食堂:珠海跨境工业区鸿丰工业大厦4楼)。
4、食品验收:中标人将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若发现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纠正。
5、应急响应及台风天气下的配送要求:为有效应对和有序处置台风恶劣天气等突发状况,保障食堂工作正常开展,中标人需做好食堂配送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响应采购方需求。
(三)供应质量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珠海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1.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②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③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④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是非转基因、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2. 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指标(mg/kg)
甲胺磷不得检出
甲拌磷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
呋喃丹不得检出
百菌清≤1.0
多菌灵≤0.5
汞(以Hg 计)≤0.01
铅(以Pb 计)≤0.2
砷(以As 计)≤0.5
氟(以F 计)≤0.5
硝酸盐(以NaNO3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 计)≤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 肉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 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4. 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四)食品包装
中标人所供的食品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肉类要进行分割,5kg/块,外包透明薄膜,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放置有加氧机的清水中,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
(五)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费率,100%。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费率低于9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同时必须经本次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通过,否则按投标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单位的服务费成本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检验费、税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
(六)供应价格
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费率
注:合同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费率。关于基准价格的说明:以每月珠海市前山市场、夏湾市场、豪骏农贸市场三家,对比其中两家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考察价格的平均价作为下月合同执行的基准价格。考察后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
(七)供应结算
(一)结算时,必须凭采购人所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方可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二)中标人每天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方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人付款。
(三)中标人每月5号前必须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采购人财务部门核对,15 号前采购人依照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八)购买公众责任险
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即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采购人作为被保险人),且保险期限内最高赔偿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九)服务安排
1、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人为采购人食堂配送肉菜和食品等服务。
2、如果推荐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中标服务资格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3、如果推荐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经招标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注: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中标人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第三部分
投 标 须 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 序号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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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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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项目综合说明:青茂海关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全部资金由财政部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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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 |
采购人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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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4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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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1 |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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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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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邮编:519000 电话:0756-3356136、13600369055 传真:0756-3230033 联系人: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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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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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1 |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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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1 |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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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1 |
(3)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还须提供: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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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分包: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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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1 |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实际到账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记载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转入以下专用账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转账。 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银行保函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单独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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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1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珠海水湾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355201040004447 注: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与购买招标文件、递交中标服务费的开户银行与帐号不同,请注意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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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1 |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 90天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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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4.1 |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密封在同一个包装内。 2.唱标信封: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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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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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1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 年 7 月8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8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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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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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6.1 |
开标时间: 2021 年 7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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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7.3 |
采用 综合评分 法,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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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8.1 |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中国海关网;3、珠海特区报]。 本项目澄清或更正公告(若有)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中国海关网]。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中国海关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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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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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9.1 |
1.如果报价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 如遇海关工作人员廉政问题可直接拨打拱北海关廉政投诉电话:0756-8883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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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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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1 |
合同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根据本招标文件后附的合同范本结合本标书要求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签订。 |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项目综合说明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2“监管部门”是指:拱北海关监察室。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4 服务商资格、资质条件:
1) 参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2) 关于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规定执行。
(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由中标人一次性向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付,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账号:44001640048053001460
(5)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预算价×中标费率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服务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
服务招标费率 |
100以下部分 |
1.5% |
100-500部分 |
0.8% |
500-1000部分 |
0.45% |
1000-5000部分 |
0.25% |
5000-10000部分 |
0.1% |
10000-50000部分 |
0.05% |
50000-100000部分 |
0.035% |
100000-500000部分 |
0.008% |
如某服务招标项目,计算基数为400万元,总共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总共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400万部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万元×1.5%=1.5万元
(400-100)万元×0.8%=2.4万元
合计收费=1.5+2.4=3.9万元。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须知
(4) 评标办法
(5) 合同书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须为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9.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参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本须知的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2)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本须知的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建议书、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及图纸、商务要求等。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如有)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每项分类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备选方案
12.1备选方案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联合体投标
13.1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4、投标人相关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2)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格式提供,声明其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声明其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并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提供的投标人简介格式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4.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5、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1)服务的详细说明;
(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3)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服务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
(4)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招标文件规定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15.3 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报价;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6.2投标保证金交纳: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
1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7、投标的截止期、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7.2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天数。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的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名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署即可。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报价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