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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第二中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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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学生食堂设备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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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CZZC2021-J1-210038-GXCX

二、项目名称: 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429800(元) 广西君妍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号21时代公寓13层07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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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购买一批学生食堂炊事机械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 1批 429800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增茂,凌华候,谢永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规定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货物类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陆仟元的按照陆仟收取),方式为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开户名称: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450501604663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五象广场支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44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扶绥县第二中学或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扶绥县第二中学

地 址:扶绥县新宁镇永宁路195号

项目联系人:易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771-7516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2楼1203、1204、1205号房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方式: 0771-2394881

2021年05月27日 2021年06月17日



附件信息:

  • 主要标的信息.pdf

    2.6M

  • 扶绥二中设备采购文件—定稿.pdf

    493.8K

  • 2021.5.27 定稿 扶绥二中 设备采购文件 -.doc

    283.4K

广西桂一招标有限公司

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 目 名 称: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ZZC2021-J1-210038-GXCX

采购计划文号:FSZC2020-J1-00919-001

采购单位:扶绥县第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5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15

第四章 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 19

第五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24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1-J1-210038-GXCX)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C2021-J1-210038-GXCX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657276.00

 采购需求:
购买一批学生食堂炊事机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727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买一批学生食堂炊事机械,

最高限价(如有):657276.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在“供应商入驻”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621500(北京时间)

地点:崇左市龙峡山东路4号(市直A区)第14栋1-1502号房。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左市龙峡山东路4号(市直A区)第14栋1-1502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请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4.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参加谈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扶绥县第二中学

地 址:扶绥县新宁镇永宁路195号

联系方式:易老师 0771-7516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2楼1203、1204、1205号房

联系方式:林工 0771-2394881

3.监管部门:扶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1-7536611

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


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ZZC2021-J1-210038-GXCX

2

2.1

谈判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10.1

谈判报价:谈判供应商须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超过总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

14.1

谈判有效期:谈判截止日期后60天。

5

15.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份(U盘)。

6

16.1

谈判保证金:无

7

17

1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 2日15点00分

递交地点:崇左市龙峡山东路4号(市直A区)第14栋1-1502号房。

8

19.1

谈判时间:2021年6月2日15点00分截标后

谈判地点:崇左市龙峡山东路4号(市直A区)第14栋1-1502号房。

9

20.2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0

27.1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货物类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陆仟元的按照陆仟收取)

11

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2.谈判供应商资格

2.1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必须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要求的资格;

2.2符合谈判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应承担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谈判费用

3.1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的构成

4.1采购文件包括:

⑴竞争性谈判公告;

⑵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⑶货物需求一览表;

⑷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格式);

⑸评标方法和成交标准;

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5.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5.2公告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写的注意事项

6.1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谈判将被拒绝。

6.2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谈判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

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7.1谈判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谈判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

7.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及顺序自行填写并装订):

⑴谈判函;

⑵谈判报价表;

⑶技术响应表;

⑷商务条款偏离表

⑸售后服务承诺书;

⑹货物合格证明文件;

⑺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及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8.1谈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函电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8.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9.1谈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六章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9.2在谈判报价表中,谈判供应商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及部件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产地、生产厂家、数量及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及标准号等。

9.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编制目录及页码,目录与页码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10.谈判报价

10.1谈判报价:谈判供应商须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0.2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因谈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谈判时被接受,其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10.3谈判报价包含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现场安装调试、检测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11.谈判货币

11.1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

12.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2.1谈判供应商下述资格证明文件中编号前标有“★”号的材料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 谈判供应商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4) 谈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谈判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格式自拟,复印件);

(5)谈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谈判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6)信用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7)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及谈判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1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货物合格和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注明“必须提供”的文件均必须提供,否则其谈判无效

13.1按照本须知第7条规定,谈判供应商还应提交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证明货物和手续合格性的文件及资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它们可以是:

⑴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格和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强制标准认证证书(凡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以上均为复印件;

⑵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产品近三年获得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如有);

⑶进口产品合法手续有效证明{如有,请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14.谈判的有效期

14.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谈判供应商协商延长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5.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和盖公章,否则其谈判无效。

15.2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

15.3谈判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除在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并加盖单位的公章(谈判供应商应写全称)外,其余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无效。

15.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并在每份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谈判保证金:无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袋等样式按17.2要求编写。

17.2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正、副本文件与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一并装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袋中并加以密封,所有封贴处必须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⑴ 采购单位:

⑵ 项目名称:

⑶ 谈判编号:

⑷ 谈判供应商:

⑸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袋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拆封”)

17.3谈判供应商可按上述要求的文件袋样式另行包装。

17.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暴露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密封签章为合格。

17.5谈判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拒收所产生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18.谈判截止时间

18.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地点,超过谈判截止时间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标

19.谈判

19.1谈判时间及地点: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19.2采购单位根据谈判项目的特点组建由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单数组成的谈判小组,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负责对全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及评标工作。

19.3 在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定好下列事项:谈判的具体程序,如谈判轮次及每个轮次的谈判重点;拟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规格、价格、服务等,明确谈判小组应当考虑的具体因素及相关要求等。
19.4谈判原则如下:

19.4.1谈判小组按照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9.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4.3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9.4.4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提交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9.4.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9.4.6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19.4.7谈判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20.最后报价

20.1竞争性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0.2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最后报价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0.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0.5谈判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

20.6响应文件首次及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0.7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首次及最后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0.8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20.9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0.10本采购项目的评标依据为采购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0.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谈判与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成交候选谈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0.12谈判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21.无效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标中按照无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到指定地点的时间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

⑵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⑶超出经营范围谈判,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⑷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字和盖公章;

⑸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

⑹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需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的文件没有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该文件无效);

有虚假响应情况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⑻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⑽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且在谈判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说明和补充的;

22.废标

22.1谈判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⑴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签订合同

23.成交结果及公告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确认后,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

23.2谈判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3质疑竞标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材料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4.成交通知

24.1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谈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4.2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落标的谈判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5.合同授予标准

25.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

25.2采购单位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谈判供应商。

25.3成交谈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成交谈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谈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签订合同

26.1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26.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26.3采购单位如遇成交谈判供应商违约,有权从成交候选谈判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2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谈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的合同。但补充的合同涉及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七、其他事项

27.成交服务费

27.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其金额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成交决定。

28解释权

28.1本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29.其他

29.1谈判供应商应保证其谈判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保证内容应包括,其谈判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如其产品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谈判厂商应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谈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其谈判产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

29.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9.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0.有关事宜

30.1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30000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2楼1203、1204、1205号房

电 话:0771-2394881

开户名称: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谈判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

2、凡在“技术参数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谈判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谈判产品技术资料表”中将其参数详细列明。

3、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竞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否则竞标无效;非“★”号参数有两项以上(含两项)不能满足要求的,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竞标无效。评标时如果发现本一览表中“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中含有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参数或限制要求,评标小组有权将其不作为实质性要求。

4、根据财库〔2019〕9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属于以上品目清单的产品时,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5、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竞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的名称在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以▲注明。

6、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数量

压面机

1.规格:600*700*1120mm。

2.功率:1.5KW/220V

3.滚筒转速:125RPM

4.滚筒长度:250mm

5.压辊直径:Φ113mm

6.线速度:1.1米/秒

7.可调厚度:1-18mm

8.重量:123kg

2台

和面机

1.规格:770*430*960mm。

2.额定电压:220V/1.5KW

3.搅拌转速:100/220R/MIN

4.料桶转速:6/13R/MIN

5.最大和面量:12KG

6.整机重量:90KG

2台

硅胶垫

规格:50CM。

3张

蒸包机

规格:650*650*800mm。

炉面及外壳架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作;

炉身采用1.2mm不锈钢;内胆壳体采用5mm钢板;

炉体骨架采用40*40*3.5mm角钢

配一套不锈钢蒸笼

3台

蒸笼

规格:不锈钢52CM

150个

绞面机

1.规格:600*530*890mm。

2.电源:220V

3.功率:1.5kw

3.容积:30L

4.搅拌轴转速:308/136/83RPM

2台

冰箱柜

1.规格:1200*700*1920mm。

2.气候类别:4类

3.电源:220V/50HZ

4.输入功率:0.39KW

5.箱内温度(冷冻):-6℃~-12℃

6.箱内温度(冷藏):0℃~10℃

7.制冷剂:R134A

8.制冷方式:制冷

2台

柜式3匹空调

★1.电压/频率:220V/50HZ

2.变频/定频:变频

3.制热功率(W):3050W

4.制冷功率(W):2470W

26台

学生饭桌

1.规格:1200W*1650D*750H 。

515张

商务条款要求:

一、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供应商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修复,重大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36小时修复。如在36小时内不能完成修复的,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性能相同或升级型替代设备,以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3.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培训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送货前,成交供应商需电话通知采购人,确定送货时间和送货方式。

4.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技术服务、维修或设备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零部件的费用,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成交供应商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五、其他要求:

1.谈判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2)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安装费用;

(4)正常运行所需的安装调试费用。施工时对其它专业造成的破坏进行修补的费用,其他如环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风险费、责任等费用;

(5)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6)总承包配合费;

(7)供应商认为要发生的其它费用。

2.验收条件及标准:

(1)设备到货安装前,采购人现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竞标响应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对供货的设备进行测试和现场演示,核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退货,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且保留追究投标人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安装完毕的系统、设备要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单位需求,正常使用后才能通过验收。

3.实施和安装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按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2)安装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保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严格按产品的安装规范要求进行安装,确保安全。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并收到财政拨款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30%的预付款,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的合同款。


章 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服务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详见合同附件中响应产品技术资料表(响应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

1.4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响应产品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详见合同附件中最终报价表)

3. 交货要求

3.1交货时间: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 质量保证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4.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相应配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4.5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4.6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4.7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5. 合同款支付

5.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并收到财政拨款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30%的预付款,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的合同款。

5.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5.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5.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6. 产权

6.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6.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7. 技术资料

7.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7.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7.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8.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8.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8.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8.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8.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8.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9. 调试和验收

9.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9.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9.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9.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9.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如有);

(3)响应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4)响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竞标报价表;

(6)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7)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谈判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评 定 标 准

一、评定原则

(一) 谈判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小组分别由聘请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 评定依据:以谈判采购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

(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谈判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谈判报价(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谈判报价×(1-10%);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谈判,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谈判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谈判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谈判报价(谈判供应商即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只能享受谈判价格一次性10% 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评定方法

(一)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二)谈判小组将以谈判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谈判供应商中,以提出最后报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时,谈判小组将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合同条款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排序,并按确定排序由低到高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

(二)谈判小组认为,某谈判应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别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等内容,再与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并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封面格式

×××××(谈判供应商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供应商: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至 分以前不得开封)

目 录

一、谈判函.................... ........ .....

二、谈判报价表............. ..... ........ ...

三、技术响应表............ ....... .......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 ...........

五、售后服务承诺书 .................. ........

六、货物合格证明文件.......... ........ .......

七、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八、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

一、谈判函

致: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谈判供应商 (谈判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及顺序自行填写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

⑴谈判函;

⑵谈判报价表;

⑶技术响应表;

⑷商务响应表;

⑸售后服务承诺书;

⑹货物合格证明文件;

⑺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⑻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我方谈判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 )。

2、我方已详细审阅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同意在谈判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截标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在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4条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按时到场参加谈判。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我方声明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负相关法律责任。

7、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谈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谈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⑵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的;

⑶与采购单位、其他谈判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⑷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⑸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三、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箱:

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谈判供应商(公章):

谈判日期:

二、谈判报价表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牌、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

单价

(元)

单项合价

(元)

③=①×②

备注

1

N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谈判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谈判报价包含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现场安装调试、检测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谈判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谈判说明:

1、谈判供应商必须加盖公章并签字,无签字、盖公章的谈判无效。


三、技术响应表(格式)

 请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采购文件需求

竞标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

1

……

1 ……

2 ……

3 ……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

……

1 ……

2 ……

3 ……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竞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投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⑶当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

竞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1 ……

2 ……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