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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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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设备购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http://www.smxzfcg.cn/smxcgzx_web/views/announce/home.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三陕财购2021117
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30,000.00元
最高限价:73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SGZ[2021]240-ZC134-1 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设备购置项目(二次)A包 159000 159000
2 SGZ[2021]240-ZC134-2 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设备购置项目(二次)B包 571000 159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A包:电梯设备及安装,详见磋商文件;
B包:空调、消毒柜、餐具等设备及安装,详见磋商文件。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保期: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日交付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且符合以下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需出具本单位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承诺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时间之日起);
3.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3.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承诺函。
3.5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7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或具备同等级别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以上相关资质。
B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且符合以下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需出具本单位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承诺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时间之日起);
3.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3.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承诺函。
3.5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18日 至 2021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http://www.smxzfcg.cn/smxcgzx_web/views/announce/home.html)。
3.方式:(1)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
(http://www.smxzfcg.cn/smxcgzx_web/views/announce/home.html),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左侧点击标书下载,成功提交供应商信息后,即可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2)供应商也可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发布的磋商公告进行磋商文件的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06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6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及电子化投标特别提示,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等工作。
2.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中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交易主体信息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
http://gzjy.smx.gov.cn/spweb/SMX/InformationCenter/NewsDetail.do?CID=fdd6c8fc-bb0a-4c07-8715-d29609fc7a80 ID=2896ba18-6dde-4e75-ac96-1c4906f8a56e注: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审结束至,交易主体信息库将处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交易主体信息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供应商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
5.磋商方式:“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集采平台”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
办理CA证书:
http://gzjy.smx.gov.cn/spweb/SMX/CertificateEntry/describe.do
7.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
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18239829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28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98-3117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18239829500
  • 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设备购置项目(二次).pdf
1 三门峡市政府集中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三陕财购2021117 SGZ[2021]240-ZC134 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设备购置项目(二 次) 采 购 人: 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 集中采购机构: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日期: 二〇二一 年 六 月 2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9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31 第四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39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47 第六章电子化响应文件格式 ........................................................... 51 3 电子化投标特别提示 1、投标文件制作 1.1 供 应 商 登 录 三 门 峡 市 政 府 采 购 服 务 中 心 网 : (http://www.smxzfcg.cn/smxcgzx_web/views/announce/home.html),点击选择“供 应商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左侧点击标书下载,成功提交投标人信息后,即可直接下载 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投标所需一切内容)。 1.2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经过电子签 章后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交纸质文件资料。 1.3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 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 标被否决的风险。 1.4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 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 有 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 予通过。 2、投标文件的提交 2.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经过签章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报 多个标段的,需要每个标段单独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 2.2 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系统。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3如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 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 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委托集中采 购机构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机密; 3.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 投标人向集中采购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中采购机 构书面答复或发布的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单位的意见; 3.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5因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和澄清公告,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 成的后果自负。 4、开标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三门峡集采平台”系 统进行登陆(网址为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 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4.2 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 CA 证书,在规定时间 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宣布解密开始时间起 30 分 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投标人不足 3家的, 4 予以废标。 4.3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集中采购机 构进行说明。 4.4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集中采购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 进行唱标。 4.5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化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 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评标 5.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5.3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 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5.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 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5.5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结果确认函。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6.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 为无效投标。 6.3如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 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技术联系方式: CA证书:http://www.smxgzjy.cn/spweb/SMX/CertificateEntry/describe.do 信息维护科:0398-3117871 6.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 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 接收、唱标、评标。 6.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在 30 分钟内未回复的,视为投标人放弃回复, 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 6.7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单位资质、业绩、荣誉及单位人员等相关资料原 件的,投标人需将原件扫描件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6.8本项目所需投标人投标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投 标系统,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开评标现场不接受 投标人所提交的任何原件。 6.8项目中标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交易主体信息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9投标人需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保证上传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 辨。因投标人上传原因导致应得分项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责任。 5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门峡市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http://www.smxzfcg.cn/smxcgzx_web/views/announce/home. 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 6月 28日 8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三陕财购 2021117 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30,000.00 元 最高限价:730000 元 序 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SGZ[2021]240-ZC1 34-1 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 设备购置项目(二次)A 包 159000 159000 2 SGZ[2021]240-ZC1 34-2 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 设备购置项目(二次)B 包 571000 571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A包:电梯设备及安装,详见磋商文件; B包:空调、消毒柜、餐具等设备及安装,详见磋商文件。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保期: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日交付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 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且符合以下要 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副本); 3.2 供应商需出具本单位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的承诺书(承诺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时间之日起); 3.3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3.4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承诺函。 3.5 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 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 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7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 维修)A 级资质或具备同等级别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 电梯安装、维修 B 级以上相关资质。 B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 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且符合以下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副本); 3.2 供应商需出具本单位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的承诺书(承诺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时间之日起); 3.3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7 3.4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承诺函。 3.5 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 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 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06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06 月 27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http://www.smxzfcg.cn/smxcgzx_web/ views/announce/home.html)。 3.方式:(1)供应商凭 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 (http://www.smxzfcg.cn/smxcgzx_web/views/announce/home.html),点击交易 平台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左侧点击标书下载,成功提交供应商信息后, 即可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2)供应商也可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发布的磋商公告进行磋商文 件的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 06月 28日 08 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 06月 28日 08 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和《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 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及电子化投标特别提示,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间前完成响应等工作。 2.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中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 审依据。交易主体信息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 8 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 链接地址: http://gzjy.smx.gov.cn/spweb/SMX/InformationCenter/NewsDetail.do?CID=fd d6c8fc-bb0a-4c07-8715-d29609fc7a80&ID=2896ba18-6dde-4e75-ac96-1c4906f8a56e 注: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审结束至,交易主体信息库将处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 个项目,交易主体信息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供应商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 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 5.磋商方式:“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 集采平台”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 加磋商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 办理 CA证书: http://gzjy.smx.gov.cn/spweb/SMX/CertificateEntry/describe.do 7.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 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18239829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 28 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98-3117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18239829500 9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 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 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18239829500 2 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 28号(开发区电子城西侧)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98-3117081 3 项目名称 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二期教学楼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4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及比例 100%财政资金 6 采购内容 A包:电梯设备及安装,详见磋商文件; B包:空调、消毒柜、餐具等设备及安装,详见磋商文件。 7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日交付验收 8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9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10 质保期 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10 11 履约验收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 文件以 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 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 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12 供应商资格要求 A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 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 商且符合以下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供应商需出具本单位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承诺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时间之日 起); 3.3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 截图); 3.4 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 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承诺函。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 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 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7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 级资质或具备同等级别的特种设 备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电梯安装、维修 B级 以上相关资质。 B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 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 商且符合以下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供应商需出具本单位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承诺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时间之日 起); 3.3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 截图); 3.4 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 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承诺函。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 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 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 与磋商 不接受 14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 5日前 16 分包 不允许 17 偏离 允许偏离(允许正偏离) 18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 技术支持资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12 19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 他材料 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0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 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 5日前 21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 商文件澄清和修改 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 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三门峡市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网站,自行查收、下载变更资料。 22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2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1.资格审查资料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款规定。 2.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供应商需将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 交的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主体信息库,并将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到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应保证交易主体信息库上传的资料信息和响应文件 中的资料信息的一致性,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 4.从本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止,交易主体信息库将处 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交易主体信息库锁定时间 也将延长,请供应商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 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 2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时间要求 近三年,指 2018 年 01 月 01日 至今 2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时间要 求 近三年,指 2018 年 01月 01日 至今 2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响应方案 不允许 27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响应文件应经过电子 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化响应文件,未对电子化文件进行签 章的视为无效响应。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 行电子化响应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 28 磋商及响应截止时 间 2021年6月28日8时30 分 13 29 磋商地点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30 响应文件其他 要求 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递交纸质响应 文件。 31 磋商程序 见磋商文件开标程序 32 磋商小组的 组建 A包: 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B包: 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开标前从三门峡市政府采 购专家库终端随机抽取确定。 33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 确定成交人 否,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名 34 电子化交易 注意事项 见磋商文件电子化投标特别提示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 磋商控制价(最高 限价) 1.本项目磋商控制价(最高限价)为: A包 大写:壹拾伍万玖仟元整 小写:159000元 B包 大写:伍拾柒万壹仟元整 小写:571000元 2.磋商控制价(最高限价)是采购人控制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予 以拒绝。 请供应商将以下表格中所列证件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尽早的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 注意事项: 1、在本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审结束至,交易主体信息库将处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 个项目,交易主体信息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磋商供应商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所需资料 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 2、供应商应保证以上资料在交易主体信息库和响应文件中的一致性,交易主体信息库资 料信息与响应文件中不一致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序号 证件资料名称 14 1 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 件扫描件;如三证合一,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 2019或2020 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截止到开标时间为止,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3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承诺声明文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 4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 1个 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六个月任意 1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供应商书面声明,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规定 给予处罚); 6 供应商须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文件递交承诺函); 7 供应商须出具本单位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承诺书落款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时间之日起); 8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9 A 包: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 维修)A 级资质或具备同等级别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 电梯安装、维修 B级以上相关资质;B包:不需要。 10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备注 1-9 项资料为资格审查资料须制作到电子响应文件中,同时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否则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它 15 要求原件自行上传。 一.总则 1.1 磋商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 磋商。 1.1.2 采购人: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1.1.3 集中采购机构: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 务中心”。 1.1.4 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1.5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 1.1.6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 1.3.1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 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6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合格供应商 1.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1.4.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磋商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的企业; 1.4.7已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4.8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资格; 1.4.9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1.4.1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12.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 1.4.12.2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12.3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4.12.4 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 1.4.12.5为本磋商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 1.4.12.6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 弄虚作假的; 1.4.1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分包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1.10 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 了不完善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 成不公平的结果。如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 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误的除外。 1.11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媒体上发布公告的 形式告知所有供应商,在发出通知的同时,自动默认所有供应商已收到确认。 二.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2.1.1竞争性磋商公告; 2.1.2供应商须知; 2.1.3采购内容及要求; 2.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1.5合同条款及格式; 2.1.6电子化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委托 集中采购机构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机密; 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供应商,但不指明 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的,并且澄清内 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向集中采购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中 采购机构书面答复或发布的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单位 的意见; 18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2.5因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在磋商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和澄清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 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以公告形式通知所 有的供应商。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 足 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2所有潜在供应商有义务密切关注三门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自行查收、下 载修改或变更相关资料。 三.电子化响应文件 3.1 要求 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以使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 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3.1.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电子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保证 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3 供应商应对电子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 接受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集中 采购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1.4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总则1.7语言文字及1.8计量单位。 3.2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2.1.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3.2.1.2技术参数一览表 3.2.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2.1.4授权委托书 3.2.1.5响应文件递交承诺函 19 3.2.1.6资格审查资料 3.2.1.7服务方案 3.2.1.8售后服务承诺 3.2.1.9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 3.2.2 不允许联合体。 3.3 磋商报价 3.3.1磋商报价是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是指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基于交货或提供服务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 费、运杂费、安装费、检验费以及伴随的消耗材料、备品备件和其它服务费总报价。供 应商还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小计和 合计总价。 3.3.2磋商报价应完全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范围,不得任 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分项。 3.3.3除《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总价分为初次报价和最终报价, 任何其他形式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3.3.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最终标价后对磋商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磋商有效 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磋商,将被视为 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3.3.5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3.4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 3.4.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3.4.2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 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4.3 如参与磋商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0 3.4.4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磋商有效期、采购项目需求及 技术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 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4.5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5 资格性审查文件 供应商必须按照第六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 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3.6 磋商有效期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 90日历天。 3.6.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6.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 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 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3.7 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 4号)第 6 条的规定,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8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3.9 电子响应文件的分数和签署 3.9.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化响应文件 1份。 3.9.2 电子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按磋商 文件要求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响应文 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3.10 备选响应方案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电子化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系统的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具体要求见电子化投标特别提示。 21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通过下载磋商文件的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 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系统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磋商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通过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供应商不足 3家的,予以废标。 5.2 磋商程序 5.2.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磋商,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 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三 门峡集采平台”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在线准 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 5.2.2 电子化响应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 CA 证书,在规 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宣布解密开始时间起 30 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响应文件不予开标、唱标。供应商不足 3家的,予以废标。 5.2.3 电子化响应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集中采购机 构说明。响应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5.2.3.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5.2.3.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该 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5.2.4 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由集中采购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 22 响应文件进行唱标。 5.2.5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2.6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 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 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文件 不予接收、唱标。 5.3 资格性审查 5.3.1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法按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 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予以废标。 5.3.2电子化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3.2.1电子化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2.3.2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2.3.3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控制价(最高限价); 5.2.3.4电子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2.3.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程序 6.1 磋商小组 6.1.1 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1.2.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6.1.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6.1.2.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 6.1.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6.1.2.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23 6.1.3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磋商小组应当 履行以下义务: 6.1.3.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 任; 6.1.3.2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6.1.3.3配合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答复响应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1.3.4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6.1.3.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 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磋商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磋商过程 6.3.1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没有规定的方法、 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6.3.2磋商小组负责审查电子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磋 商、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磋商。 6.3.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磋商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 3家。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3.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情况退出磋商。 6.3.5本次磋商为分为初次报价、最终报价。 6.3.6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最终报价为一次性录入。 6.3.7经磋商确定最终磋商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 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3.8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 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6.4 磋商过程的保密 6.4.1 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6.4.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 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参与磋商被拒绝。 6.4.3 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 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资料。 七.响应文件 7.1 响应文件的澄清 7.1.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 7.1.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7.1.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7.1.4凡属于磋商小组在磋商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7.2 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 7.2.1根据初步评审要求经审查有效的响应文件,才能提交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7.2.2 磋商小组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 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响应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 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供 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7.2.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 且不允许响应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 的磋商。 25 7.3 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7.3.1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 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7.3.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为准; 7.3.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 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3.1.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响应供应 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响应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 的报价,则磋商小组对其不再进行评审。 7.3.1.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 中。 7.4 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7.4.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 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7.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供应商的 最终报价,并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则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该响应供应商 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7.4.3在首轮磋商的基础上,磋商小组讨论、分析、综合各种因素后,决定是否与 各方再次进行磋商。 八.废标串标 8.1 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8.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8.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1.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8.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1.5 废标后,集中采购机构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上发布公告,并 26 公告废标的理由。 8.2 串标 8.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8.2.2 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2.3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8.2.4 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8.2.5 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2.6 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8.2.7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2.8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43 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 执行。 九.成交 9.1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 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价格低者优先确定。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先提交响应文件的排列在前优先。 9.2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 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9.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成交结果。 9.4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中采购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示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9.5成交通知书 9.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9.5.2 在公示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9.5.3 成交供应商可以在集采平台自行下载电子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集中采购 机构不再提供纸质版成交通知书。 27 十.签订合同 10.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收到成交通 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 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10.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 件和成交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0.3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磋商 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0.4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 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 10.5政府采购政策 10.5.1 未明确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10.5.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根 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的规定,对小型、 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 6%,监狱企业 扣除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 6%。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5.3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的通知(财库〔2006〕90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要求,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 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 28 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 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各潜在供应商在本次磋商活动中,磋商货 物中如有涉及到上述产品时,则所投涉及到上述货物的产品必须选择第二十四期节能清 单中的节能产品货物参与磋商,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扫描件;本次采购的产品 有涉及到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供应商优先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参加磋商,并提供采购清单扫描件。节能清单 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 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均适用最新一期。 10.5.4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 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文件要求,各潜在供应商在本次磋商活 动的磋商货物中,如有涉及到安全操作系统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 器产品、安全审计产品、安全数据库系统产品、反垃圾邮件产品、防火墙产品、入侵检 测系统产品、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产品、网络脆弱性扫 描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智能卡 cos 产品时,则所投涉及到上述货物的产品必须提供由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10.5.5 所投产品已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或生产许可的产品,必须提供通过认 证或生产许可的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询问和质疑 11.1 询问 11.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 分竞争性磋商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以线上线下提交的方式向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 提出询问,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 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11.1.2 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事项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法 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11.2质疑 11.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条的规定,以线上线下提 交的方式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 29 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11.2.2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 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11.2.2.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1.2.2.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1.2.2.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1.2.2.4 事实依据; 11.2.2.5 必要的法律依据; 11.2.2.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1.2.3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质疑,委托代理机构可协助采购人负责答复。 11.2.4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供应商对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11.2.5 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事项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法 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1.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可不予受 理: 11.2.6.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11.2.6.2 质疑未以线上线下双提交的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 的; 11.2.6.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 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11.2.6.4 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 提出的; 11.2.6.5 未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 30 次或多次质疑的; 11.2.6.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11.2.6.7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十二 其他规定 12.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本次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2.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2.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 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2.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 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1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5.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本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12.5.2供应商向集中采购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中 采购机构书面答复或发布的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单位 的意见。 31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A 包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名 称 单位 基本参数 数量 1 电梯 台 曳引式三层客梯 1.载重量(kg) :825 2.速度(m/min): 60 3.层/站/门:3/3/3 4.服务楼层:1,2,3;基站:1 层 5.驱动方式:微机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 6.电源动力:电源:AC3 相 380V 50Hz 照明电源:AC 220V 50 Hz 7.控制方式:单控 8.制作标准: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9.井道尺寸(宽×深)(mm): 2500×1900 10.机房尺寸(宽×深×高)(mm): 2500×3500×2500 11.井道总高(m): 13.550;提升高度(m): 7.200;顶层净高(mm): 4550;底 坑净深(mm) :1800;轿内尺寸(宽×深)(mm) :1400×1400;轿厢天花:RF-081; 轿厢高度(mm): 天花高度_2350 12.所有不锈钢板厚度不低于 1.2mm (1)轿厢前壁:发纹不锈钢 (2)门灯横梁:发纹不锈钢 (3)轿厢侧壁:发纹不锈钢 (4)轿厢后壁:发纹不锈钢 (5)轿门:发纹不锈钢 13.轿厢地面:塑料地板胶_S-033 14.开门方向:中分门;开门尺寸(宽×高)(mm) :800×2100 15.轿厢操纵箱:GOP-673_发纹不锈钢 16.操纵箱按钮:WL-MO 17.轿箱位置指层器:点阵数显_设置于主操纵箱; 18.门套:其余层_小门套_喷涂钢板_WN01(象牙白);1 层_小门套_发纹不锈钢 19.层(厅)门:其余层_喷涂钢板_WN01(象牙白);1 层_发纹不锈钢 20.厅外召唤箱:所有层_VIB-673_发纹不锈钢 21.外召按钮:所有层_WL-MO 22.门保护装置:光幕保护功能 23.标准功能: (1)待机定期自检功能电动机空转保护功能抗电磁干扰功能 (2)电动机过热保护功能电动机过载保护功能超载报警功能 (3)故障自动存储功能对讲机通讯功能警铃报警功能 (4)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目的层按钮闪亮功能轿内照明自动控制功能 (5)消防迫降功能:1 层超速机械保护功能停电应急照明功能 (6)智能辅助制动功能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超载保护功能 (7)开门异常自动选层功能同步电机磁极码自学习功 (8)能无呼自返基站功能:1 层 (9)超速电气保护功能停车在非门区报警功能厅轿门旁路检测功能 (10)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机房调试操作功能 (11)门停止运行功能开关门时间超常保护功能门过载保护功能 (12)轿内通风自动控制功能抱闸动作的双安全检测功 (13)能满载直驶运行功能 (14)厅外检修显示功能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故障自动检测功能 (15)运行次数显示功能层高自测定功能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功能 (16)泊梯功能:1 层轿顶检修操作功能电梯服务支援系统 (17)底坑对讲机通讯功能起动补偿功能轿内慢速运行功能 24.电梯要求: 1 32 (1)采用最新的可靠微处理技术,使电梯具有高运行效率和舒适平稳的驱动性 能,具有节能环保和便于维修保养的故障诊断等系统。 (2)执行标准和规范 ,要求执行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规范、标准、文件的 最新版本 《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 《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8-1997 《电梯试验方法》 GB/T10059-1997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10060-9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 GB50182-93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7025-1997 《电梯用钢丝绳》 GB8903-1988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尺寸,以投标方最后实测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货物质量符合国家《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2009、《电梯 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2015)等国家现行标准及合格同约定。 安装质量符合国家《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11 相关规定且通过河南 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验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费用由响应人承 担)。 25.电梯主要部件要求: 电梯要求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生产的。 26.电梯系统要求: (1)型号规格: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梯的型号规格。 (2)供电电源:交流 380伏,三相,50赫兹。 (3)控制系统:先进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分散控制系统应满足抗干扰能力强、 实时强、通信容量大等要求;采用交流变频变压(VVVF)调速 32位电脑模块电 梯控制系统;要求现阶段成熟的最先进一代控制系统。 (4)曳引机:要求提供高效节能和具有良好动力特性的先进曳引机,曳引机采 用无齿永磁同步。 27.电梯机房: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布置。 28.轿厢:在所提供的井道尺寸基础上,要求提供最大尺寸的标准轿厢;轿厢内 饰精致典雅,照明和换气设备良好耐用,给人以舒适的感觉。轿门边设置一个 控制操纵盘。 轿厢内控制操纵盘:要求设有内层数显示器(具体要求与外层数 显示器相同)、状态显示灯、对讲机和内呼叫按钮等,提供给乘客方便的操作和 显示电梯的主要运行状态。 29.门机系统:要求采用不低于交流 VVVF控制技术的变频门机,门保护装置采 用光幕保护。 30.轿门:单开式自动门。开关门时间短,灵活自如,安静快捷。 31.光幕保护装置:要求该装置有足够光束数交叉形成保护光幕,光幕上下端满 至门顶和门底。 32.层门及门套:首层发纹不锈钢小门套,余层为喷漆钢板小门套。 33.外呼梯按钮盒:要求美观大方,结实耐用。带楼层显示器。显示器数字清晰, 能够显示层数和电梯运行方向。 34.导轨(轿厢导轨、对重导轨):T型耐磨导轨,抗变形能力强。 35.对重装置:对重架要求制作精细 ,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36.钢丝绳:采用电梯专用钢丝绳,要求安全储备系数高,并提供其使用寿命。 33 37.随行电缆:要求采用电梯专用电缆,防火性能与大楼的耐火等级匹配。 38.井道内固定件:要求其零部件结构合理,牢固耐用,抗锈蚀能力强。 39.门锁装置:采用电梯专用门锁,基站锁设在首层。 40.轿厢按键有背光灯照明。 41.电梯功能设置(不限于此) (1)满载直驶 故障自诊断功能 (2)呼梯选层 检修手动操作 (3)照明与风扇自动控制操作 消防操纵功能 (4)开关门时间自动调整 超速即停系统 (5)强迫关门 火警自动返基站 (6)轿厢应急照明 五方无线对讲 (7)光幕保护 预留摄像头孔 (8)梯禁系统 (9)电梯轿厢内装饰: 轿厢装饰顶(天花板):标配轿顶。 轿壁:为发纹不锈钢板。 轿厢内控制操纵盘:标配。 轿门:发纹不锈钢板。 轿底:自行设计。 预留摄像头接口。 (10)电梯层站处装饰: 层门(厅门):首层为发纹不锈钢,其余为喷漆钢板。 层门门套:首层发纹不锈钢小门套,余层为喷漆钢板小门套。 外呼梯按钮盒:标配。 基站锁:装设在首层,合并到外呼梯按钮盒上。 消防控制 :消防开关设在首层门边有打碎玻璃按钮和钥匙开关,供消防 人员紧急救火使用,钥匙开关具有优先权。 34 B 包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基本参数 数量 备注(仅供参考) 1 空调 风机 盘管 及供 水供 电管 线安 装 项 空调风机盘管:5 台 1、性能:1)风量(m?/h):高速 850;中速 638;低速 425;2) 供冷量(W):4500;供热量(W):7000;3)水流量(L/S): 0.222;4)水阻力(kPa):23;5)噪音(dB(A)):标准型 42/ 高静压型 44;6)外机静压(Pa):标准型为 12Pa(不带风口 和过滤网);高静压型为 30Pa 2、盘管:1)型式:铜管、高效百叶窗翅片;2)工作压力: ≦1.6MPa 3、电机:1)型式:B 级绝缘 电容器启动; 2)数量(个): 1; 3)电源:220V-50Hz 4、输入功率(W):1)标准型 70; 2)高静压型 80 5、接管:1)进水:Rc3/4;2) 出水:Rc3/4;3)冷凝水:R2 3/4 6、重量(kg):17 7、配回风箱型号:1)带过滤网:HF24; 空调风机盘管:24 台 1、性能:1)风量(m?/h):高速 1700;中速 1275;低速 850; 2)供冷量(W):9200;供热量(W):14000; 3)水流量(L/S):0.416;4)水阻力(kPa):38;5)噪音 (dB(A)):标准型 48/高静压型 49;6)外机静压(Pa): 标准型为 12Pa(不带风口和过滤网);高静压型为 30Pa; 2、盘管:1)型式:铜管、高效百叶窗翅片;2)工作压力: ≦1.6MPa; 3、电机:1)型式:B 级绝缘 电容器启动;2)数量(个): 2;3)电源:220V-50Hz 4、输入功率(W):1)标准型 145;2)高静压型 174; 5、接管:1)进水:Rc3/4;2)出水:Rc3/4;3)冷凝水: R2 3/4; 6、重量(kg):30.5; 7、配回风箱型号:1)带过滤网:HF26; 空调风机盘管:19 台 1、 性能:1)风量(m?/h):高速 2380;中速 1850;低速 1250;2)供冷量(W):12600;供热量(W):21000;3) 水流量(L/S):0.69;4)水阻力(kPa):48;5)噪音(dB (A)):50;6)外机静压(Pa):标准型为 12Pa(不带风口 和过滤网);高静压型为 30Pa; 2、盘管:1)型式:铜管、高效百叶窗翅片;2)工作压力: ≦1.6MPa; 3、电机:1)型式:B 级绝缘 电容器启动;2)数量(个): 2;3)电源:220V-50Hz; 1 35 4、输入功率(W):221; 5、接管:1)进水:Rc3/4;2)出水:Rc3/4;3)冷凝水: R2 3/4; 6、重量(kg):40; 7、配回风箱型号:1)带过滤网:HF24; 备注:1、供水管道及供电线路长度具体数量以投标方实地 考察为准。2 设备质保不低于 18 个月 2 消毒 柜 台 1、 电源:220V 50HZ 2、额定功率(w):900W 3、容积:350L 4:双门设计,带喷涂防锈处理的钢制箱体,玻璃钢面板; 5、具有红外线消毒功能 6、具有省级以上的质量检测报告; 7、设备质保不低于 24 个月。 12 3 幼儿 餐具 套 20CM 餐盘;12CM 碗;7CM 口杯;15.8M 圆勺;耐高温耐 磨蚀,304 不锈钢,安全环保,双面电解工艺。 要求: 1、 碳(C)≤0.07%;硫(S)≤0.030%;磷(P)≤0.045%; 硅(Si ): ≤0.75%;镍(Ni )8.00-10.50%;铬(Cr) 17.5-19.5%;锰(Mn)≤2.00% 2、 产品质保不低于 24 个月 360 4 钢琴 台 1.高度:不小于 1180mm 2.铁板:沙铸铁板,铁板高度≥109cm。 3.音板:寒带地区生长的优质鱼鳞松制作的等厚加强型实木 音板。 4.琴弦:圆型弦(截面为正圆形),采用镀锡防锈钢线。 5.脚轮:单轮脚轮,转动灵活、噪声低。 6.外壳涂饰:不饱和树脂环保漆,光面黑色,表面涂装的光 泽单位 87-92。 7.背柱:五背柱设计,背柱截面尺寸:中截面尺寸≥78*70mm, 两侧背柱尺寸≥76*70mm. 8.演奏性能:琴键下降负荷:0.52N-0.74N;回升负荷 0.28N-0.38N;白键下沉深度 10.1mm-11.0mm。 9.弦码:榉木多层板制作。 10.弦轴板:由多层坚硬的榉木交错拼接而成。 11.中盘:全实木结构,无金属部件。 12.弦槌:优质羊毛毡并应用欧洲传统工艺制作的弦槌。 13.制音器:进口优质羊毛制造。 14.击弦机:转击器、联动杆、制音杆采用坚硬细密的优质 15.木材制作,顶杆采用高强度 ABS 材质。 16.键盘:寒带地区生长的优质鱼鳞松制作的键板;亚光黑键。 17、设备质保不低于 24 个月。 12 36 5 饮水 机 台 1.热胆容量:≥13 升; 2.功率,电源:2KW,220V/50HZ; 3.供水量:温开水≥80 升/时; 4.外形尺寸(台面高)(mm):600x350x700(±5%); ▲5.过滤配置:不低于两级过滤(PP 棉+活性炭),净水流量 60L/h,额定总净水量 2000L(提供整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以作证明); ▲6.产品材质:水槽采用 304 不锈钢,厚度≥0.8mm;门板 采用 304 不锈钢,厚度≥0.5mm;水胆采用 304 不锈钢,厚 度≥1.0mm;(需提供以上部件第三方材质检验报告,要求委 托单位为投标设备制造商) ▲7.节能技术:采用饮水机用高效热交换器技术,内外管均 采用 304 不锈钢波纹管,高效节能,节能 80%以上,水温调 控不得采用原水或经过净化的原水和开水直接混合方式。 (提供省级以上权威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8.设有液晶中文显示屏,显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温度、 时间、饮水机运行技术参数、故障代码或中文报警显示; 9.为保证节能饮水机的安全,保障用户的安全,采用常压式 节能饮水机技术,使节能饮水机系统不承压。 10.采用水电联动阀技术:打开龙头时,水路和电路控制系统 同步,该技术使内胆承受压强和冲击力大大降低,增加内胆 使用寿命。 ▲11.可防爆、防触电、防渗漏、防干烧、防缺水、防超温、 防火、防蒸汽,安全可靠;防触电保护 I 类,外壳防护等级 IP44。(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2.设备外表平整光滑,其易触及零部件棱边和尖角圆滑; ▲13.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 CQC 认证证书; ▲14.产品符合 GB4806.11-2016;GB4806.7-2016; GB4806.9-2016 等标准,并提供认证证书。 15、设备质保不低于 24 个月 12 6 触控 一体 机 台 整机要求: 1.整机采用全金属外壳设计,产品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危 险锐利尖端,转角及边框部位都应经倒圆或者倒角处理,符 合幼儿园家具设备技术条件要求; 2.整机屏幕采用 65 英寸超高清 LED 液晶显示屏,屏幕分辨 率不低于 3840*2160。 3.显示比例 16:9,可视角度≥178°;支持 UHD 高清点对点 显示。 4.屏幕显示灰度分辨等级达到 256 灰阶以上; 5.整机采用 AG 防眩光玻璃,玻璃厚度不超过 4mm,具备防眩 光效果,表面书写硬度≥7H; 6.整机采用红外触控技术,可支持二十点触控,便于多名幼 儿同时操作书写 7.整机采用零贴合技术,钢化玻璃和液晶显示层间隙<1mm, 2 37 画面显示更加清晰通透、可视角度更广。 8.整机视网膜蓝光危害(蓝光加权辐射亮度 LB)符合 IEC62471 标准,LB 限值范围≤0.55。 9.为了呵护儿童用眼健康及保证画面显示效果,整机需要支 持光学护眼技术,通过降低 LED 液晶屏有害蓝光产生量进而 达到光学护眼的目的,同时不改变画面显示效果。 10.整机能感应不同光照环境并自动调节屏幕亮度,此功能可 自行开启或关闭; 11.智能显示模式,整机至少可根据显示内容的差异,自动在 标准,柔和、动态模式中切换,以保证最佳观看效果; 整机内置 2.1 声道音响,前朝向(避免中高音损失)8W 中高 音扬声器 2 个,后朝向 15W 低音扬声器 1 个,额定总功率 30W,音质更加清晰和有质感; 12.整机内置无线传输模块,无需 OPS 模块电脑或任何外接、 转接天线及网卡,即可同时实现Wi-Fi的双频 2.4G&5G接收、 AP 无线热点的 5G 发射,满足 IEEE802.11a/b/g/n/ac 标准。 13.整机支持蓝牙 4.2 标准的连接功能; 14.整机天线采用隐藏式设计,避免天线被遮挡或者损坏,而 影响性能; 15.整机采用三合一按键设计,一个物理按键,长按该按键可 同时开启/关闭整机系统和内置电脑、短按该按键可节能熄屏 /唤醒屏幕;搭配与整机外观风格一致的卡通摄像头。 摄像头像素不低于 800W,摄像头集成内置麦克风拾音卡, 拾音距离不小于 3 米。 16.整机内置 AI 语音操控模块,唤醒词激活后可通过语音控 制整机快速开关白板软件、传屏互动工具、幼儿相机、幼教 软件,操控电脑关机、待机及待机唤醒。语义词库支持离线 使用,在无网络环境下仍可进行语音交互。 17.幼教专用相机拍照及录像的开始、保存、重拍、取消等操 作均支持智能语音操控,快速记录课堂瞬间和活动视频; 18.整机前置接口≥USB3.0*2 19.内置模块化电脑 主板采用 H310 芯片组,搭载 Intel 酷睿系列 i5 CPU 内存:4GBDDR4 笔记本内存或以上配置。 硬盘:128GB 或以上 SSD 固态硬盘 采用抽拉内置式模块化电脑,抽拉内置式,PC 模块可插入整 机,可实现无单独接线的插拔。 具有独立非外扩展的视频输出接口:≥1 路 HDMI。 具有独立非外扩展的电脑 USB 接口:电脑上至少具备 3 个 USB3.0TypeA 接口。 20.内置幼儿教学资源: 系统资源严格依据《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与《幼儿 园指导纲要》编制而成,资源内容涵盖健康、语言、社会、 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 38 系统主要分为资源和应用两大特色教学功能: 资源包括:儿童普通读物动画和视频列表(300 个及以上) 和动画视频资源列表(2600 个及以上),须提供资源列表。 应用包括:“主题课程、特色课堂、电子白板、工具”等。 系统提供相对成体系的课程,不仅仅是课件,老师授课一键 调用资源及其方便简单。 系统提供:主题绘本,礼仪与安全,国学经典,幼儿才艺, 剑桥主题英语,剑桥互动英语,经典童话故事,行为习惯故 事,多元主题活动,潜能互动课程,手指操,蒙氏快乐阅读 12 类五大领域教育资源。 幼教系统包含 2900 条以上 1080P 高清视频和高清动画资源。 21.服务要求: 要求设备不低于原厂三年质保;提供厂家证明资料; 提供设备使用培训,由厂商入校培训; 所投触控一体机制造商为中国教育技术协会行业标准之《多 媒体教学环境工程建设规范》的参与制定单位,并出具相关 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所投触控一体机制造商获得由中国发明协会、中国教育装备 行业协会颁发的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并加盖厂家公章。 39 第四章评审办法 一.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 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 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 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 先提交响应文件的优先。 二.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磋商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核。响应文件不能满足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审查后否决其响应。 A包: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性 评审标 准 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 证副本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如三 证合一,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 供供应商 2019 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 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截止到开标时间为止,供应商成 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 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承诺声明文件(加 盖公章及法人签字); 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六个月任意 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六个月任意 1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40 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声明函不实的,按 《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文件 递交承诺函); 反商业贿赂和不 正当竞争证明 供应商须出具本单位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 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落款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时 间之日起); 信用查询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 息截图); 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 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或具备同等级别的特种设备 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电梯安装、维修 B级 以上相关资质。 B包: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性 评审标 准 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 证副本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如三 证合一,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41 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 供供应商 2019 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 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截止到开标时间为止,供应商成 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 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承诺声明文件(加 盖公章及法人签字); 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六个月任意 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六个月任意 1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声明函不实的,按 《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文件 递交承诺函); 反商业贿赂和不 正当竞争证明 供应商须出具本单位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 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落款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时 间之日起); 信用查询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 息截图); 三.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A包: 符合性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42 评审标 准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质保期 质保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技术参数 允许偏离(正偏离) 响应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六章“电子化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最终报价 不高于控制金额。 B包: 符合性 评审标 准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质保期 质保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技术参数 允许偏离(正偏离) 响应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六章“电子化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最终报价 不高于控制金额。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4.1对于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均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报价参与 评审,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响应文件中的最终报价 为准。 4.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标准 4.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81 号)的规定,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供应商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 可。(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2.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 43 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 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 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同一供应商,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五、无效响应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六、评标方法及成交条件 7.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 审(具体评分办法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 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 名,并标明排序。 7.2 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结果确认函。 七、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A包)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磋商报价:30分 技术部分:57分 综合部分:13分 磋商报价(总 分 30分) 报价 (30分) 低价优先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 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 (30)×100% 价格扣除: 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大型 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 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44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开标过程中不予认可。 4、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 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例: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技术部分(57 分) 施工组织 方案 (14 分) 1、施工组织方案和调试方案:方案齐全可行、措施先进符合要求(0-2 分) 2、质量措施:安装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可行(0-2 分) 3、安全措施:安装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可行(0-2 分) 4、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可行、措施科学。(0-2 分) 5、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总工期:方案可行、措施科学的。(0-2 分) 6、安装人员配备情况(0-2 分) 7、主要安装设备和测试设备情况表(0-2 分) 注:科学合理得分;其他不得分。 售后服务 (7 分)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程序完善程度(包括售后服务内容、形式、解决 问题的响应时间、维修单位所在地、维修技术人员情况等方面)。(0-2 分)注:完善合理得 2 分,缺一项扣 1分 2、在三门峡市设有厂家直属售后维修保养服务机构的得(0-2)分。(以 在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证明资料为准)注:有得 2分,无不得 分 3、人员培训计划完善、可行,能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 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0-1 分)注:完善合理得 1分, 缺一项扣 1分 4、质量保证期内、外服务内容、标准及承诺(0-1分)注:完善合理得 1分,缺一项扣 1分 5、备品备件等齐全(0-1分)注:完善合理得 1 分,缺一项扣 1分 技术参数(27 分) 供应商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提供证明材料的,没有负偏离得 27 分。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的,对应条目内容视为负偏离。每一项负偏离扣 3分;负偏离超过五项 (含五项),则本详细评分方法技术参数评分整体得分为 0分。 设备制造商的 实力(8分) 1、主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和安全钳为电梯原厂原品牌的,每项 得 1分,最多得 3分。 2、产品抗 10Kv雷击浪涌、抗震设防烈度为 8度、主机 F级绝缘等级、 主机防护等级 IP41、具有磁钢防脱设计、EMI(抗电磁干扰)、远程无线 遥监系统;每项得 1分,最高得 5分。 环保节能创新 (1分) 投标产品的环保、节能、创新等新技术运用情况(可提供相关发明专利)。 有得 1分,无不得分 综合部分(13 分) 企业业绩( 2 分) 投标人或电梯制造商提供 2018 年以来签订所投品牌的类似业绩有 1 项 得 1 分,最多得 2 分。(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 件复印件、中标公示截图制作进投标文件); 企 业 体 系 认 证 (3 分) 同时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 3 分,每缺一项减 一分,没有不得分。 45 企业实力( 8 分)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绿色工厂;有得 5分, 无不得分 获得过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全国用户满意产品;全国用户满意产 服务;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制作进标书; 每项证书得 1分,最高得 3分,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 0 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综合评分法(B包)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分 值 评分标准 投标总报价 (总分 30 分) 报价 (30 分) 1、超出采购人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2、所有未进入详细评审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其报价不作为评分依据。 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 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投标报价)×30 4、价格扣除: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大型企业 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 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开标过程中不予认可。 7、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 次,不得重复享受。 例: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综合标评审 25 分) 投 标 人 业绩(6 分) 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 3 分,最高得 6 分。 备注:以上资料原件须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库,否则不 得分。 人员培训(5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在培训人员、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资料等方面的详细合理程度 综合评价。优:5 分;一般:3-4 分;差:0-2 分。 46 供货方案及 人员安排(5 分) 根据供应商供货方案,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明确的工作流程,措施 科学、完整的,得 3-5 分,有较详细的供货方案,且具有较为详细可行的 实施计划和明确的工作流程,措施较科学、完整的,得 0-2 分;缺项得 0 分。 售后服务(9 分) 1、供应商在三门峡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等,提供有效的证明文 件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2、服务承诺:供应商承诺在接到服务请求后 5 分钟内响应,60 分钟内 到达现场,能够提供 7*24 小时服务的,得 6 分,供应商承诺在接到服 务请求后 5-10 分钟响应,120 分钟内到达现场,能够提供 7*24 小时服 务的,得 3 分,供应商承诺在接到服务请求后 10-30 分钟响应,180 分 钟内到达现场,能够提供 7*24 小时服务的,得 1 分。 技术标评审 (45 分) 技术参数(40 分) 响应货物技术参数、性能及产品功能全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并与 响应产品完全一致,得基本分 40 分。每一项不满足扣 3 分,扣完为止。 生产厂家认 证证书(5分)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需具有 ISO9001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5 分,缺少 一个扣 1 分。 备注:电梯采购需求质量要求可参考下列行业执行标准: GB/T21240-2007《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5856-2010《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全安装规范》 GB/T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35857-2018《斜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4803.2-2013《电梯安全要求 第 2部分:满足电梯基本安全要求的安全参数》 GB/T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47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注释:本《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该文 本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按照提供的成交结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要求按下列清单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与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 规格型 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总价 合同履 行期限 1 2 3 合计:¥ 大写人民币元整 免费配送货物:,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直到采购人同意时方可安装、调试。 2、货物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和 乙方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标准执行;如有封存样品,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不得 低于封存样品的产品质量标准;若以上标准不一致时,按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3、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响应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服务, 但属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 4、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8 5、如因乙方货物质量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等损失的,乙方应予 以赔偿。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签订成交合同,设备全部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付合同金额的**%, 验 收合格以后付合同金额的款**%,剩余**%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一次 性付清。(请确认) 2、乙方负责货物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货物可 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个 15 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 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 它应具有的单证; (2)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 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 条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 (3)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并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4)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 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6)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应经采购人验收,无质量问题方可接收。 第四条 货款的支付 1、支付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49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 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除不支付乙方货款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当于不能交 货部分货款 10%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 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 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 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 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当合同发生需要变更与解除情形的,任何一方可向另 一方提出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第九条 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 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 定;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 方均可向三门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 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 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附则 50 1、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乙方响应文件、修改、澄 清、说明及补正等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 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51 第六章 电子化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磋商文件编号: 包号: 采购人: 集中采购机构: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详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日 期:年月日 52 目录 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二、技术参数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 五、响应文件递交承诺函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服务方案 八、售后服务承诺 九、其他资料 53 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___(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磋商公告,_______(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供 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按照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响应文件 1份。 据此函,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我方的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 再有异议。 3.磋商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______日。 4.如我方成交,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 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 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其他任何响应。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响应期间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磋商的 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响应内容缺漏、不一致或响应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9.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磋商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 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 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电 话: 邮 箱: 日 期: 年月日 54 (二)响应函附录(A、B 包)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磋商内容 磋商总报价 大写: 小写:元 合同履行期限 质保期 质量标准 磋商有效期 XX 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备注: 磋商总报价是指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基于交货或提供服务前发生的各种税 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安装费、检验费以及伴随的消耗材料、备品备件和其它服 务费总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年月日 55 附件:报价明细表(A、B 包)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产品 名称 品牌 (或制造商名称) 技术 参数 数量 单价 小计 其他 1 2 3 ?? 报价金额合计 大写: 小写: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6 二、技术参数一览表(第一部分)(A、B 包)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及 型号 产品描述(参数)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年月日 57 附表:技术参数偏离表(A、B 包) 序 号 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技术参数 实际参数 (应按磋商/货物/ 服务实际数据填 写) 是否偏离 (无偏离 /正偏离/ 负偏离) 偏离 简述 1 2 3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8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59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 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无委托代理人的,响应文件中可以删除此授权委 托书。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因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无法手写签字,可以以印刷体代替(印刷体 为电脑打出的字体)或者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代替。 60 五、响应文件递交承诺函 附件一: 致: (采购人及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 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八、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担保; 61 (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 (七)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组织结构 近三年营业额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63 (二)资格证明文件 64 (三)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A 包 B包)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供货期及安装期限 采购内容 质量 备注 注:应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65 (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及应附的一些相关材料,包括判决、裁决等 法律文件的复印件,应按时间先后次序编排相关文件。有一项填一份材料,没有 的就直接写“无”。 66 七、服务方案 67 八、售后服务承诺 (根据项目情况格式自拟) 68 九、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___ __(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69 (二)供应商单位认为对其响应有利的其他材料 注:建议供应商参考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内容及要求、评审标准进行提供,格式自 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