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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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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三楼美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委托,现就《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三楼美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该项目服务的单位机构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FCG2021-Q37-C2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时间

招标要求

1

南马高级中学三楼美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

1项

1年

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从事过一个及以上就餐规模达1000人及以上学校集体食堂劳务外包经验或曾从事过两个及以上就餐人数达800人及以上规模中小学或高校等集体食堂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

2.投标餐饮企业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进驻食堂服务团队须具有专职高级及以上西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各1人(名单人员必须到校服务),服务团队人员需提供最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现金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但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采纳意见并修改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格审查文件1份,包括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方应于2021年7月7日下午17:00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账户名称: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金华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35609010010012465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下午14:30时;投标文件可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或者于7月7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我公司工作人员将在上述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相关的备查原件不必邮寄,如有需要,将会采用钉钉现场查询的方式随机抽查,为确保原件的真实性,疫情结束后,采购人可以随时要求重新审查原件,如有造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有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快递邮寄地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收件人:李健健。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7月8日下午14:30时在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开标室开标,请各投标供应商在2021年7月8日14:00分前加入指定钉钉群并签到,参与不见面开标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开启后至开标会结束前需在钉钉群等候在线询标,同时请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招标文件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招标文件公告时间

招标公告时间: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十三、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亮 电话:13505890861

采购人: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067909540


附件信息:

  • 南马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发布终稿).docx

    155.4 KB

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三楼美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CZFCG2021-Q37-C204

项目名称: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三楼美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单位: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

招标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6月17日




目录

第1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2章 招标需求

第3章 投标人须知

第4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5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温馨提示:

请认真阅读此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专家行贿,违者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委托,现就《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三楼美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该项目服务的单位机构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FCG2021-Q37-C2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时间

招标要求

1

南马高级中学三楼美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

1项

1年

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从事过一个及以上就餐规模达1000人及以上学校集体食堂劳务外包经验或曾从事过两个及以上就餐人数达800人及以上规模中小学或高校等集体食堂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

2.投标餐饮企业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进驻食堂服务团队须具有专职高级及以上西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各1人(名单人员必须到校服务),服务团队人员需提供最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6月17日2021年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现金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但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采纳意见并修改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格审查文件1份,包括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

投标方应于2021年7月7日下午17:00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账户名称: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金华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356090100100124651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下午14:30时;投标文件可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或者于7月7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我公司工作人员将在上述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相关的备查原件不必邮寄,如有需要,将会采用钉钉现场查询的方式随机抽查,为确保原件的真实性,疫情结束后,采购人可以随时要求重新审查原件,如有造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有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快递邮寄地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收件人:李健健。

%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7月8日下午14:30时在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开标室开标,请各投标供应商在2021年7月8日14:00分前加入指定钉钉群并签到,参与不见面开标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开启后至开标会结束前需在钉钉群等候在线询标,同时请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 招标文件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 招标文件公告时间

招标公告时间: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1、 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亮 电话:13505890861

采购人: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067909540

注: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市扫黑办 0579-86655381市公安局 110、0579-86096000

市检察院 0579-86642000市法院  0579-86620148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669183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6691729

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

  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CZFCG2021-Q37-C204

2、项目名称: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三楼美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

3、项目内容:中学食堂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4、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常年有在校师生1500人左右,其中:住校学生1350人左右,在校教职工150多人。教职工用餐主要由第二层提供。学校有餐厅一个共三层(一二楼由学校自主经营,第二层有教工餐厅,三楼为美食餐厅)。食堂功能区分明确,各种设施设备基本齐全

二、招标项目基本需求

(一)经营范围及要求:

1、三楼美食餐厅经营早餐、中餐和晚餐,品种报学校审核确定;以中式面点、西点、中式特色小吃等(麻辣烫除外)。美食餐厅可供应自主加工的预包装食品和饮料(奶茶、汉堡等),禁止供应以成品为原料的食品和饮料,如需供应以成品或半成品为原料的食品必须经过校方审批。

2、负责编制每周食品安排,并组织实施。按照学校核定的价格,以最优的性价比做好工作,并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作息时间供餐。

3、每餐伙食要求荤素搭配合理,注重膳食健康。并且按质按量提供伙食,荤菜类每份重量要求在100-150克,蔬菜类每份重量要求在150-200克。特色小吃窗口原则上不允许超过2个。

4、要求配足人员,供餐时确保每个窗口都有配餐人员。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做好器具的消毒并做好记录,负责每批加工好的食品的留样同时做好记录。

(二)餐饮公司人员基本要求及岗位配备:

1、经营管理劳务项目设置足够数量人员,保证开餐时段有足够的员工服务师生(在实际服务过程中需多设,人、财、物由中标单位负责)。要求:项目主管1名,厨师2名(需具备三级或以上厨师证),帮厨1名,记账员1名(兼),留样员1名(兼),消毒员1名(兼),仓管员1名(兼),保洁员2名,普通厨工4名。

2、其从业人员必需是身体健康者,年龄原则上男在60岁以下,女在50岁以下,具有一定餐饮服务工作经验并且在上岗之前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

3、本次招标的有效服务时间为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如果合约期内,师生和家长对餐饮公司有较高的满意率和认可度,可酌情续签一至两年合同。

三、学校对中标人的要求

1、食堂服务要求

1)做好学校食品原料质量、数量的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工作,保证食品储存安全,同时做好台帐。

2)负责提供并售卖全校师生按规定在校时间内的一日三餐,课间不供应。保证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品种丰富多样,满足学生的身体健康成长的需要。

3)要求配足人员,供餐时确保每个窗口都有配餐人员。

4)保管和使用好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若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照价赔偿,在劳务费中扣除。

5)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做好器具的消毒并做好记录,未按规范操作,每次罚款200元。

6)负责食品的留样并做好记录,未做好留样或留样数量不足,每次罚款200元。

2、食堂管理要求

1)卫生管理

①坚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健康合格证书办理由中标单位负责。对体检不合格者,由中标单位负责辞退换人)。

②学校食堂的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

③坚持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

④时时保持食堂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坚持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2)安全管理

①坚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五关”,确保食品安全。即:一是协助学校严把采购关,从源头确保安全。所购物品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从而从源头保安全。二是严把验收关,从质量上保安全。凡购进的物品,都必须经中标单位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共同验质认可签字后,方能进入食堂入库,从而做到从原材料质量保安全。三是严把加工关,从操作上保安全。食堂有专用的功能用房和操作区域,有专用的清洗、消毒盆池,员工事前必须洗手,餐具用后必须清洗、用前必须消毒;在操作中坚持不加工腐烂、变质及不合格原材料食品;做到荤、素分开,生、熟分离,专具专用;对容易导致中毒的食物按规定蒸熟煮透,从而做到从操作过程保安全。四是严把准入关,防意外保安全。做到有毒有害物品远离食堂存放,对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生产加工、仓储存放区域,从而做到防意外保安全。五是严把销售关,防入口保安全。坚持食品试尝、留样制度,对当餐供应的所有食品,试尝员必须供餐前半小时按量试尝,在确保食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供应。留样员在售前对当餐的食品取样保鲜留存48小时,试尝员和留样员都务必对当餐试尝情况和留样食品作详细记录,从而做到从入口保安全。

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做好相关记录。

③坚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员工安全培训。

3)经营成本管理

①学校食堂坚持打卡销售,校园内严禁使用现金交易,如有发现或举报,经学校查实,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每人次罚款1000元,从中标单位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②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子女、亲戚不刷卡用餐,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按上级相关规定收取;禁止学生进入操作间,特别是食堂工作人员子女进入操作间用餐。如有发现要及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③严禁食堂工作人员私自从食堂带走任何物品,否则,将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每人次罚500元,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④中标单位应配合学校,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成本进行核算,原材料成本必须控制在56%-60%之间,超出此范围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食堂经过结算如产生盈利,将对中标服务单位给予奖励。饭菜质量、数量及价格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研究制定,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克扣质量、数量标准或涨跌价格,如有发现不按学校核定的价格售卖每次罚中标单位500元,从劳务费中扣除。

⑤学校食堂对水、电及食品原料必须厉行节约,对食堂设施设备必须认真加以爱护,否则,将酌情处理。

4)从业人员管理

①食堂中标单位进入学校进行食堂劳务服务活动,就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食堂从业人员由中标单位具体管理,学校监督管理。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食品加工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中标单位必须按省A级标准对学校食堂按智慧厨房现行标准进行管理。

②中标单位必须保证食堂厨师、工人的足额配备。如经营过程中需增加岗位及人员,由中标单位负责,如中途需要换人,由中标单位报学校审查同意后实施。

③中标单位必须对引进的每位员工确岗明责,加强岗位培训,时时检查。

④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坚持每周一会,每月一培训,每季度一检测。

⑤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服装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作息时间管理

①食堂中标单位进入学校履行食堂劳务工作,随学校放寒暑假而休假,全年劳动时间按学校实际需要确定。

②中标单位每月的作息时间,随学校的上课时间安排劳动和休息,确保学生上课期间有充足的饭菜供应。

③中标单位每天的作息时间,随学校每天的作息时间,保证全校师生正常上课期间及按规定补课时间内一日三餐的供应。

3、中标单位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中标单位经营期满后,须按校方要求交还原有设备。原有设备若有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在中标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食堂营业,否则学校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由于食品加工不当造成的食物中毒,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标单位自负经济和刑事责任,学校将有权终止合同。

四、服务质量要求及考核办法

1、 投标单位应树立企业品牌良好形象,注重社会效益,需科学认真测算标的,不得为了中标,故意压低投标报价。

2、 投标单位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学校办学规模及就餐师生规模进行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管理方案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从而测算出合理报价。

3、 投标单位应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管理方案以及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

4、 食堂每日产生的垃圾和泔水,按照学校要求统一处理。

5、 中标单位未达到各项服务承诺,学校有权要求其整改,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甚至中止合同,所造成的中标单位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已负责。

6、 中标单位需制定消防、抗震、安全、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并切实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7、 中标单位需积极完成学校交代的其他工作。

考核内容分五个方面(满分100分)

(1)培训合格(5分)

经岗前培训合格,体检获得健康证方可上岗,一人不合格扣2分,罚款200元。

(2)卫生管理(30分)

① 卫生区域定位、定人、定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分别扣1—5分,罚款200元。

② 工作服穿戴整齐卫生。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勿用化妆品,不戴首饰,不在工作区域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违者扣1—5分,罚款200元。

③ 餐具一顿一清洗消毒,饭后清理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否则扣1—10分,罚款200元。

④ 及时处理剩余或变质饭菜,生熟分开,荤蔬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加盖加膜,按规范操作,否则扣3—10分,罚款200元。

⑤ 粗加工、切、配、烹调、出售等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感染,否则扣2—10分,罚款200元。

⑥ 预防食物中毒,如出现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直至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中标单位所有的投入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3)饭菜质量(30分)

1、饭菜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有售隔夜饭菜者等饭菜质量有问题则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一次减3分,罚款200元。

2、早餐不少于10个品种(不包括菜),中餐不少于10个品种,晚餐不少于10个品种。每少一种减2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减2分

(4)履行岗位职责(10分)

①根据学生实际消费额度进行考核,据实算分。

②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料;爱护公物,否则,扣1—5分。

③上班期间严禁吃东西。拿东西送人情者,每发现一次,扣罚当日工资。其工作人员按学生餐标准就餐,严禁私自开小灶,否则,扣5—10分。

④严禁外人进入加工间及配餐间,否则扣2—5分。

⑤无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否则每次扣2—10分。

⑥学校上课期间,不能正点保证供餐,影响学校正常秩序,一次扣20分,同时进行警告,如一年内,发生2次未能正点保证供餐事件,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无条件退出,中标单位所有的投入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与学校无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⑦不按规定时间开餐,每次扣2—5分,罚款200元。

⑧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创建工作,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各部门的各项检查,不符合要求者,每次扣20分,罚款1000元。

(5)不定期测评(30分)

态度和善、服务热情,热心为师生服务,定期师生民意测评,满意度以达到70%为基准,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一分,降低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据实加分或扣分。

奖励和处罚标准:学校将每天定时与不定时的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考核周期为一个月,每月总分为100分,下个月重新记分;

连续两个月扣分超过25分及以上的,学校有权终止劳务用工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的所有投入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合同期间,因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不按操作规程办理或不负责任,造成学校食堂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出现伤残责任事故的,所造成损失,概由中标单位负责,同时学校有权追究中标单位责任,视其情节轻重,扣减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劳务承包资格,中标单位的所有投入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劳务费用说明

1、投标报价规定

本次招标采用基本劳务费用报价的方式,报价范围必须在经营项目每月总营业额的25.00%-28.00%之间(含2%的劳务考核)。投标人的报价如高于或低于此报价范围均按无效标处理劳务费用包括工人工资、岗前培训、五险、意外保险、住宿补贴、税金、采购代理费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服务费支付方式:按照先服务后付费,按月支付。

3、福利待遇

(1)中标公司每月10日前向学校提供劳务费正式发票,由学校食堂打入该公司对公账号,每学年结束,按合同约定结清全部劳务费。中标者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工人月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保障线标准。

(2)中标公司每年给工人发放工作服、围裙、袖套、手套和水靴,及时为中途变动的工作人员购买以上物品。

(3)中标人统一组织办理健康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途如有人员变动,由中标人组织体检,体检办证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统一为食堂每位工作人员办理社保五险和意外保险,中标人聘请的工作人员男的不大于60周岁,女的不大于55周岁。

(5)食堂工作人员的节假日慰问由中标人处理。学校不提供工人的住所及费用,由承包者自行安排。

(6)学校食堂在劳务外包期间,寒暑假教师培训、周末及节假日活动、学生课外活动等为师生提供饭菜,营业收入计入食堂营业额,不另外付劳务费。

六、责任约定

1.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学校保管。在约定的承包期内,若无违约行为,则承包期满后全额退还中标人(不计息)。

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考核扣分、诫勉谈话以及罚款等处理:(1)食品原料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服务态度差,职工投诉多;(3)学校师生满意率测评不满60%的;(4)其他违约行为。

3.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劳务服务承包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2)违法违纪经营,受到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情节严重的。

因上述情形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它约定

(1)必须由中标单位,或该单位设在东阳的旗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与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代理公司存档一份

(2)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考核小组依据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文件,每月对中标人进行管理和考评。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三楼美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

2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招标需求。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需求的要求报价,并且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报价区间,否则作废标处理。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第八条规定交纳。

4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应当于2021年7月5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超过此规定时间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答疑内容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如果答疑、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投标文件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

6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7

开标时间:2021年7月8日14:30

开标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

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天内,中标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10

中标通知书:公告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1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伍万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履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无息退还。

12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3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为8000元。

14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需求。

15

投标有效期:60天。

16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落选不作任何解释。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三楼美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采购人)和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方)。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材料、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有效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的产品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

2.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有关部门查处。

(九)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查。

2.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7月5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另作通知。如果答疑、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二部份组成。

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1)评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1);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3.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3)

(4)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4)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凭证依据[税费凭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3.5)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3.6)

(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自拟)

(10)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清单;

(11)拟参加团队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格式见附件3.7)

(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及相关个人证书、身份证(格式见附件3.8)拟派人员应为投标企业员工;

(13)本项目实施方案、管理方案、应急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14)经营承诺(含食品安全、质量、服务等);

(15)安全保障措施;

(16)餐饮安全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9);

(1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分的其他证明文件。

2、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4.1);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的要求,按照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工资、岗前培训、五险、意外保险、住宿补贴、税金、采购代理费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唱标价格为报价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

▲4.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限价将做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本招标公告第八条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期满后退还。

5.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 投标人应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及封面格式详见附件1、2。

3.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对签字、盖章有特别要求的地方,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包装袋内装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报价文件包装袋内装报价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包装封面上应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于2021年7月8日下午14:30前不准启封”等,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及封面格式详见附件1、2。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带▲的条款不得更正),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信及商务标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地方,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则授权委托书无效的;

(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5)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有“▲”条款要求的;

(7)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技术标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

(2)未提供项目技术服务方案

(3)投标项目技术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出用户设定的限价范围;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3)投标报价格式不符合附件格式的

4.对仅出现以上1、2、3情形之一中小项情况的,经审定凡没有实质性影响和损害的,可不作无效标处理。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以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为准)】应做好投标准备,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检查投标人代表的到会情况;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资信商务及技术审查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及投标无效的原因;

7.主持人宣读《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勘误,并签字确认;

9.开标记录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招标方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招标方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报价有无计算错误,并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办法及依据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或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2)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

2.招标方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并在采购人确认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4.采购人或评委会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1.招标方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处罚。

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三楼美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共7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70分)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有效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1) 价格分(30分)

1)按每月总营业额的25%-28%(含2%的劳务考核)区间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或低于此报价区间按无效标处理。

2)商务标得分计算方法:按占营业额的百分比进行投标(保留一位小数点),以投标人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位所投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相等者为满分30分,每相差0.1%个点扣1分,从而计算出投标者商务标得分。

3)中小型企业待遇报价的计算方法:

价格扣除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6 %。小型和微型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

如果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上限价且招标人确认不能支付的或所有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三)确定中标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和报价分之和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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